創作背景
五代時期就曾有《
唐書》(即《
舊唐書》)編成,但
宋仁宗認為《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下詔重修。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書》”。前後參預其事的有
宋敏求、
范鎮、
歐陽修、
宋祁、
呂夏卿、
梅堯臣,《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總的說來,〈列傳〉部分主要由宋祁負責編寫,〈志〉和〈表〉分別由范鎮、呂夏卿負責編寫。最後在歐陽修主持下完成。〈本紀〉10卷和〈贊〉〈志〉〈表〉的“序”以及《選舉志》《儀衛志》等都出自歐陽修之手。因為〈列傳〉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歐陽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編寫,出於謙遜,同時
歐陽修認為宋祁是前輩,所以他沒有對宋祁所寫的列傳部分從全書整體的角度作統一工作,因而《新唐書》存在著記事矛盾、風格體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書》署“
歐陽修、宋祁撰”。其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馬政,原有的《
天文志》和《歷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新〈志〉載有文武百官的俸祿制度,為舊〈志〉所無。又有屯田、邊鎮、和糴等,皆舊〈志〉所無。《新唐書》也恢復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
王鳴盛在《
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
王鳴盛同時還指出《新唐書》史表的設定有一些不足,“竊謂史之無表者,固宜補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補者……禁軍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盡為所撓,並廢立皆出其手,則左右神策中尉亦當表”。宋祁有文名,曾任
知制誥、
翰林學士等職。他歷時十餘年完成〈列傳〉,於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交齊全部列傳的稿子。歐陽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學家,擅長古文,他因參加推行“
慶曆新政”的活動,被貶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調到朝廷任翰林學士,主持
修史工作,等到他寫定〈本紀〉〈志〉〈表〉,已是於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
王鳴盛以《宋史·宋祁傳》《
歐陽修傳》為據,認為宋祁修書“在仁宗天聖之晚年,歷
明道、
景祐、
寶元、
康定,至
慶曆中告成,以書成進左丞云云”;“(歐陽)修之修《唐書》,乃在
嘉祐之前至和年間事,距祁稿成時,相去已十餘年”,“書成,上距祁稿成約又二十餘年矣”。因此,“二公修書不同時明矣”。這一說法,迄今仍為部分學者沿用,都未發現王鳴盛錯繆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傳》將“詔求直言”的時間誤作“景佑中”,而這又是《宋祁傳》中唯一的一個年號。
《宋祁傳》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為宋祁修《唐書》自天聖至慶曆,前後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祐年間並無“詔求直言”一類的事,
皇祐元年才有“詔台諫非朝廷得失”。《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後緊接“進溫成皇后為
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祐”,而非“景祐”。顯然,《宋祁傳》是將“皇祐”誤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王鳴盛提到宋祁“守
亳州,以稿自隨”,《宋祁傳》說得很清楚,是因為“坐其子從張彥方游”。傳中雖無明確紀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傳後的,前面《宋庠傳》明明白白地寫著:皇祐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游”。
宋庠受牽連罷相在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這一年。此時尚“以稿自隨”,仍在修撰中,怎么會在慶曆中告成?王鳴盛的失誤,一是不知“景祐”當為“皇祐”,二是後來在《
蛾術編》卷九考知“祁修書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獨秉筆,自此出知亳州,皆書局自隨以至於成,凡歷十六年也”,卻仍然堅持“宋歐修《新唐書》不同時”的結論。《宋史·宋祁傳》的這一年號錯誤,除了《
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對》有案語註明“仁宗本紀皇祐三年春三月詔求直言”,“本傳作景祐中誤”而外,迄今竟似無人知曉,請同仁們注意。
就整個《新唐書》的纂修而言,應當說:新修唐史前後17個年頭,前10年宋祁主持編修,後7年歐、宋共同“
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修刪改修飾為一體。歐陽修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
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歷代版本
由於《新唐書》歷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統地位,一般人唯讀《新唐書》而不讀《舊唐書》,所以《新唐書》宋以來的版本遠多於《舊唐書》,流傳的主要版本有:
(3)明刻本3種,分別是
成化年間(1465~1487年)國子監刻本,萬曆年間(1573—1620年)
北京國子監二十一史本,明末毛晉汲古閣十七史本。
(5)
商務印書館百衲本,以靜嘉堂本為主,配合“北圖”、“雙鑒樓”及“嘉業堂”藏本,保存了《新唐書》舊刻的真面目,勝於殿本。
(6)中華書局標點本,1975年版,底本用
百衲本。2000年,中華書局又推出了簡體
橫排本。
後世對《新唐書》進行糾謬、辨證的著作頗多,舉其要者有:
(1)
吳縝《
新唐書糾謬》,20卷,分20門,凡400餘事,宋元祐四年(1089)成書,
紹聖四年(1097)上於朝廷。
(2)
汪應辰《唐書列傳辨證》,20卷,專攻《新唐書》列傳缺點。
(5)佚名《新唐書證誤》(《
稽瑞樓書目》注錄抄本一冊)。
(6)
羅振常《南監本新唐書斠義》1卷,1936年上海石印本。
作品目錄
本紀
志
志第一 禮樂一
志第二 禮樂二
志第三 禮樂三
志第四 禮樂四
志第五 禮樂五
志第六 禮樂六
志第七 禮樂七
志第八 禮樂八
志第九 禮樂九
志第十 禮樂十
志第十一 禮樂十一
志第十二 禮樂十二
新舊對比
優點
《新唐書》比起《
舊唐書》來,確有自己的一些特點和優點。因為宋代大體上繼承了唐代的制度,為了總結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參考,《新唐書》對〈志〉特別重視,新增了《舊唐書》所沒有的《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書》的首創。《選舉志》與《兵志》系統地整理了唐朝科舉制度和兵制的演變資料。
《
食貨志》增加為5卷,不僅比《舊唐書》份量大而且比較有系統、有條理地保存了大量社會經濟史資料。《
地理志》著重敘述唐朝地理沿革,記載
軍府設定、物產分布、水利興廢等情況,補充了不少《舊唐書·地理志》所沒有的資料。
《
天文志》和《歷志》在篇幅上超過《舊唐書》3倍以上,記載了唐代流行的7種曆法,特別是保存了曆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
大衍曆》的《
歷議》,反映了唐代曆法理論的水平和發展高度。
《
藝文志》比《舊唐書·
經籍志》增加了很多,特別是唐玄宗開元以後的著作補充了不少。如李白、
柳宗元的著作,就有一些是《舊唐書》所沒有收錄的。
北宋人認為,《新唐書》要比《舊唐書》高明。他們嚴厲批評《舊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曾公亮進新唐書表》),認為《新唐書》無論從體例、剪裁、文采等各方面都很完善。《新唐書》作者批評《舊唐書》“使明君賢臣、雋功偉烈與夫昏虐賊亂、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所以在《新唐書》中秉孔子修春秋之意,進行所謂“忠奸順逆”的褒貶,並在《舊唐書》的類傳的基礎上,增添了卓行、奸臣、叛臣、逆臣等類傳,又將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新唐書》修成後,其主編曾公亮曾上皇帝表,頗為得意地說:“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其舊”,認為這是大大勝過《舊唐書》的地方。
新書廢舊書61傳、增331傳,但對其原始根據卻說法不一。有說是“
文徵明《重刻舊唐書序》言”,有引作“
馬端臨在《
文獻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馬端臨是引用的
陳振孫《
直齋書錄解題》的著錄:“凡廢傳六十一,增傳三百三十一。”清代
錢大昕另有統計,也被認為“遺漏很多”。
黃永年統計說,新書共增修了315傳,包括“只有一兩句話極簡略”的記載,不包括“諸帝公主傳所記二百一十二個公主”。事實上,那種“只有一兩句話”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記載,作為“人名索引”開列得越細緻越有利於讀者,但這絕不能視為是人物小傳或新增人物傳,兩者不應混同。其實,關於新書增廢舊傳的情況,《新唐書》的編修者是有他們的統計標準和統計數字的。《
郡齋讀書志》卷七《史評類》著錄,
呂夏卿撰《
唐書直筆》4卷、《唐書新例須知》1卷,為其“在書局時所建明”。其中,《唐書新例須知》記有“新書比舊書增減志、傳及其總數”。這就告訴人們,呂夏卿作為編修官,在當時有過統計。儘管在《郡齋讀書志》的著錄中未記錄其“增減志、傳及其總數”的具體數字,但這個統計數字無疑會存於書局,並為各編修官所熟記。
據《
玉海》卷四六《嘉祐新唐書》條引《國史志》云:紀十、志五十、列傳百五十。凡廢舊傳六十一,增新傳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錄一卷。(舊史凡一百九十萬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萬九百三十字。)所謂《國史志》,指北宋《
國史》中的《藝文志》。北宋《
國史》,仁宗
天聖八年修成
宋太祖、
宋太宗、
宋真宗《三朝國史》,神宗
元豐五年修成宋仁宗、
宋英宗《兩朝國史》,南宋
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
宋神宗、
宋哲宗、
宋徽宗、
宋欽宗《四朝國史》。其中,仁、英《兩朝國史》120卷,紀5卷、志45卷、列傳70卷,宋敏求作為史館修撰參預其編修。因此,《兩朝國史·藝文志》著錄《嘉祐新唐書》,必然要依據當年書局的統計數字,更何況宋敏求又是當年《新唐書》的六編修官之一。《
郡齋讀書志》據此記錄了“舊書約一百九十萬,新書約一百七十四萬(言)”,而《直齋書錄解題》則據此記錄了“凡廢傳六十一,增傳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為《文獻通考》、文徵明等轉相引錄。以兩部《唐書》每卷人物列傳前的目錄為統計依據,除去各自的重複,所增(包括正傳、附傳)、所廢(僅指正傳)數字極為接近上面所引《國史志》的數字(諸帝公主不在統計之列),證明“廢舊傳六十一,增新傳三百三十一”,確實是《新唐書》書局留給後人的一個權威性的統計。
《新唐書》還在〈列傳〉中保存了一些《舊唐書》所未載的史料。自
安史之亂以後,史料散失不少,
唐穆宗以下又無
官修實錄,所以宋祁為唐後期人物立傳,採用了不少小說、筆記、
傳狀、
碑誌、家譜、
野史等資料。同時,還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傳。關於少數民族的種族、部落的記載,新唐書比舊唐書多而且詳。據
趙翼《
廿二史札記·新唐書》載:“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百數十種,皆
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為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這一切對修唐書都提供了有用的資料。許多列傳中採用了小說、文集、碑誌、
逸史和
政書等文獻。諸志在採用“舊書”各志資料之外,又有新的擴大。有關實錄、政書、逸史、文集、碑誌以及小說等文獻,均在採摘之列。
缺點
《新唐書》也有明顯的缺點,最主要之點是鄙視農民起義思想較為嚴重。編寫者對隋末、唐末農民起義大加撻伐。在《
黃巢傳》前冠以“
逆臣”二字;對隋末
竇建德等農民軍使用了極為惡毒的辭彙,如“蝟毛而奮”、“磨牙搖毒”、“孽氣腥焰”等等。諸如此類,都可看出《新唐書》在觀點的正統方面更勝於《舊唐書》。《新唐書》雖列有《兵志》,卻很空疏,例如《新唐書·兵志》記載:“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彍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其議論不明,於史實亦不符。
《新唐書》大量採用筆記、小說,形成不少錯誤,《直齋書錄解題》卷四批評《新唐書》“拾取小說私記,則皆附著無棄”,“徒繁無補”。
王觀國《
學林》卷五“霓裳羽衣曲”說:“蓋《國史補》雖唐人小說,然其記事多不實,修唐史者一概取而分綴入諸列傳,曾不核其是否,故舛誤類如此也。”
在寫法上,《新唐書》也有不及《舊唐書》的地方。例如有的〈本紀〉、〈列傳〉失之太簡,甚至作了毫無道理的砍削。清代史評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曾提及,《新唐書》本紀較舊書幾乎減去十分之六七。有人統計,《舊唐書·本紀》部分近三十萬字,到《新唐書》僅剩下九萬字,而《哀帝本紀》舊書約一萬三千字,新書只剩千字左右。這種過簡的寫法,使《新唐書》失去了許多重要史料。又由於苛求文字精煉,宋祁、歐陽修等不惜刪去許多重要情節,如《舊唐書》里寫得十分生動、極為悲壯的《封常清傳》《高仙芝傳》,到《新唐書》則刪削得索然無味。
作品鑑賞
文采編纂
參加編撰《新唐書》的其它作者,也都為北宋時期名家高手。
宋仁宗嘉佑年間
曾公亮《進新唐書表》中所列之
范鎮、
王疇、
宋敏求、
劉羲叟等,都是當時文壇知名人物。范鎮曾為翰林學士,文筆流暢,有《東齋紀事》等百餘卷流傳於世。王疇文辭嚴麗,一向為世所稱。
宋敏求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於藏書,曾編《
唐大詔令集》和《
長安志》,對
唐史十分熟悉。劉羲叟是著名天文學家,後來曾助
司馬光編《
資治通鑑》,《新唐書》用這些人主筆,自然文采粲然,體例嚴謹。另一方面,宋、歐等人在修《新唐書》時,態度也很認真。歐陽修負責〈本紀〉、〈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傳〉部分時間更長,前後長達十餘年。他曾一度為亳州太守,“出入內外”把這部稿子隨身攜帶。在任成都知府時,每天晚宴過後,開門垂簾燃燭,幾乎都要著作到深夜。這種認真謹嚴的態度,使《新唐書》在不少方面的確勝過《
舊唐書》。
《
舊唐書》因撰稿時間倉促,有些轉抄自
唐實錄、
國史的痕跡都沒能抹掉,存在許多“
大唐”、“本朝”、“今上”字樣。宋祁等在新修時,把這些不倫不類的話都刪削了。使《新唐書》在體例和筆法、風格上顯得比《舊唐書》完整嚴謹得多。另外,《新唐書》在列傳的標名上也作了歸納整理,如把少數民族仕唐將領合併到“諸夷蕃將傳”中;把割據的
藩鎮也歸到一起來寫等等。這樣,就使得眉目更為清楚。
《新唐書》以清新質樸的語言特點為後世人賞識。也有了巨大的影響。
史料考證
因為北宋時期比較安寧,有許多在戰亂時期不易收集到的
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徵集和整理。據專家估計,司馬光修《
資治通鑑》時參考史料達三百種之多,《新唐書》的修撰與《通鑑》時間相近,司馬光看到的,宋、歐等勢必見到。如在《新唐書》增加的《
李績傳》記載立武后之爭時的態度,記
房玄齡論守成之難易,都是《舊唐書》和其它書所不及的。其它如《新唐書》的《
食貨志》里增加了唐朝
屯田、
和糴、礦冶等資料;《
地理志》記載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況和各州的土特產,也都是他書少見的珍貴史料。
歐陽修還是當時有數的金石大家,他對古代
金石學頗有研究,曾撰《
集古錄》,用金石刻的記載考證史實。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穎達碑文考證出這位唐初傑出經史學家表字沖遠的事實。這些都使《新唐書》在某些史實考證方面更勝一籌。
體例創新
《新唐書》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
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這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為以後《宋史》等所沿襲,保存了我國軍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許多寶貴史料。《新唐書》的宰相、方鎮諸表,也給讀者認識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鎮勢力的消長,提供了一條線索。
著名史論家
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這是公允的評價。自司馬遷創紀、表、志、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
作品影響
《新唐書》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為以後《
宋史》等所沿襲。自
司馬遷創紀、表、志、
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
考訂之作
新唐書札記二十五史三編第7冊第182-204頁
新唐書糾謬20卷(宋
吳縝)明萬曆中海虞
趙開美刊本 武英殿
聚珍本福建廣東覆聚珍本附校勘記2卷
知不足齋叢書十五集本附錢大昕修唐書史臣表1卷 四部叢刊三編影印萬曆本 叢書集成第3835-37冊 二十五史三編第7冊第1-65頁
新唐書糾謬校補(清錢大昕)
嘉定錢大昕全集第4冊,
陳文和輯校本
新唐書辨3卷(金
王若虛) 滹南遺老集卷22-24 二十五史三編第7冊第64-83頁
新唐書刊誤3卷(清
陳黃中) 見南獻遺徵 書目答問雲未刻
唐書釋音(宋董沖) 二十四史訂補第9冊第347-391頁影印重刻汲古閣本
新唐書校議正誤 羅振常著 民國時期印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