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袁滋(749—818)
[唐]字德深,
陳郡汝南(今河南汝南)人。弱歲強學,以外兄道州刺史元結有重名,往來依焉。以處士薦授試校書郎。貞元(七八五至八o五)中拜
中書侍郎平章事,嗣為
劍南西川節度使。贈
太子少保。工篆、籀書,雅有古法。元和八年(八一三)
許孟容撰唐
尚書省新修記,滋為篆額。又虢州刺史
王顏撰唐軒轅鑄鼎原銘,亦滋籀書。《舊唐書本傳、金石錄、廣川書跋》
樊綽《雲南志》載,唐貞元十年(794)十月二十七日唐朝使者袁滋到大理,賜
南詔國國王
異牟尋(白族)全印,其文曰:貞元冊南詔印……其曰,樓下大會,又坐上割牲,用銀平脫馬頭盤二面……樂在其中,有老人吹笛、婦人唱歌,各年近七十餘,牟尋指曰:此先人歸藩來國,開無皇帝賜故部及龜茲音聲兩部,今死亡零落盡,只餘二人任國。酒既行,牟尋自捧,敬跽勸讓,冊立使袁滋引杯酒曰:
南詔當思祖宗績業,堅守誠信,為西南藩屏,使後世以傳繼也,牟尋噓嘻曰,敢不承命,接上述所說:“坐上割牲,用銀脫馬頭盤二面就是用燒豬兩頭,放置在銀制的兩面馬頭平底的盤子中,供客人用刀割吃。”
唐代袁滋題記摩崖石刻
袁滋巧破黃金案野史逸聞
逸聞趣事一
復州清溪山,煥麗無比。袁相公滋未達時,復郢間居止。因晴日,登臨此山。行數里,幽小,漸奇險,阻絕無蹤。有儒生以賣藥為業,宇于山下。袁公與語,甚相狎,因留宿。袁公曰:“此處合有靈仙隱士。”儒生曰:“有道者五六人,每三兩日即一來。不知居處。與其雖熟,即不肯細言。”袁公曰:“求修謁得否?”曰:“彼甚惡人,然頗好酒。足下但得美酒一榼,可相見也。”袁公辭歸。後攜酒再往,經數宿,五人果來。或鹿巾紗帽,杖藜草履,遙相與通寒溫,大笑,乃臨澗濯足,戲弄儒生。儒生為列席致酒,五人睹甚喜。曰:“何處得此物?且各三五盞。”儒生曰:“非某所能致,有客攜來,願謁先生。”乃引袁公出,歷拜,五人相顧失色,悔飲其酒,並怒儒生曰:“不合以外人相擾。”儒生曰:“此人志誠可賞,且是道流。稍從容,亦何傷也?”意遂漸解。見袁眾謙恭甚,及時與笑語,目袁生曰:“座。”袁公再拜就席。少頃酒酣,乃注視袁公,謂曰:“此人大似西華坐禪和尚。”良久云:“直是。”便屈指數,此僧亡來四十七年。問袁公之歲,正四十七。撫掌曰:“須求官職,福祿已至。”遂與袁公握手言別。前過洞,上山頭,捫蘿跳躍,翩翻如鳥飛去,逡巡不見。袁公果拜相,為西川節度使。(出《逸史》)
【譯文】
復州有座青溪山,風景秀麗無比。丞相袁滋在沒有發達當官時,在復州、郢州一帶居住。因為天晴,便登上了青溪山。走了幾里地以後,道路越來越窄,越來越險,慢慢地便找不到路徑了。有個書生在這裡以賣藥為生,家就住在山腳下。袁滋與他交談,非常投機,所以晚上就住在書生家裡。袁滋說:“此處應該有隱士和神仙。”書生說:“有五六個道士,每隔三兩天就來一次,不知道他們住在什麼地方。我與他們雖然很熟,可他們不肯詳細介紹他們的情況。”袁滋說:“能不能讓我拜見他們?”書生說:“他們非常厭惡俗人,但是很喜歡喝酒。您如果準備一壇美酒,就可以與他們見面。”袁滋告辭回家。後來帶了酒又去,等了幾天,五個道士果然來了。他們帶著道巾,穿著草鞋,拿著藜杖,很遠就互相打招呼,問冷暖,大聲說笑,到山澗的溪水裡洗腳,同書生開玩笑。書生為他們擺酒席,斟上酒。五個人見了非常高興,問他:“什麼地方弄來的這東西?”於是每個人喝了三五杯。書生說:“不是我所能敬獻的,是有個客人拿來的,他要拜見先生。”於是將袁滋叫出來,與五個人一一見面。五個道士相顧失色,後悔喝了袁滋的酒,並且生氣地對書生說:“不應該讓外人來打擾!”書生說:“這個人心很誠,並且也信奉道教,稍稍大方熱情一點,又有什麼壞處。”五個道士不滿的神色逐漸緩和,他們見袁滋對他們很謙虛恭敬,便不時同他說幾句話,後來看著袁滋說:“坐吧!”袁滋拜謝後入座。一會兒,酒喝得高興暢快,一個道士注視袁滋說:“此人很像西華坐禪和尚。”過了很久又說:“真是。”屈指計算說:“那和尚死了有四十七年了。”然後又問袁滋的年齡。回答說正是四十七歲,道士拍手大笑說:“你應該去求功名,福祿都已經降臨了。”然後,他們與袁滋握手告別。一個個經過山洞,攀上山頭,扯著藤蘿跳躍,像飛鳥一樣走去,一會兒就不見了蹤影。後來,袁滋果然當了上丞相,並成為西川節度使。
逸聞趣事二
汧公李勉鎮守鳳翔時,他所管轄的地區有一個編入戶籍的普通農民,在田間鋤草的時候,挖出了一大罈子馬蹄形的金子。村子裡的人把金子送到縣衙,縣衙用公文向州府報告,準備將金子送往州府。宰邑對挖出珍寶很高興,準備作為自己的政績向上級請功。他害怕金子在公家的倉庫里不安全,便存放在自己家裡。過了一宿,他和其他官員重新打開觀看,金子全都變成了土塊。一壇金子出土時,鄉里的官員、里正都去觀看檢驗,如今突然發生變化,沒有不吃驚的。他們上告到主管官員那裡,人們議論是有人用奸計將金子換走了。於是上級派理曹掾帶了一部分士兵來審問處理這個案子。挖出金子的鄉里的里正共同為這件事作證,宰邑受到眾人的譴責,沮喪地失去了人身自由,受到反覆的詢問和污辱,只好承認自己偷換了金子,並且在供詞上籤了里了,有的說扔到水裡了,紛紛說自己冤枉。審理結束,將這些人關到監獄,然後將審理結果上報。汧公李勉看了報告後很生氣,過了一會他去赴宴,喝酒的時候說到了這件事。在坐的賓客,都把這件事當作笑談的話題,有的說宰邑是效仿齊人的貪婪,有人說他也許有楊震的癖好,說笑了很長時間,都以為這只是個跳牆撬鎖的一般性案件,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當時相國袁滋也在場,他低著頭沒有說話。汧公李勉用眼睛看了他幾次以後對他說:"宰邑同判官你是親戚嗎?"袁滋說:"我和他沒有關係。"李勉說:"講了他的罪狀,你為什麼不高興?"袁滋說:"我非常懷疑這件事沒完,請您詳細調查。"李勉說:"偷換金子的事實非常清楚,如果說沒完,是還有不同的看法,不是你無法調查清楚。"袁滋說:"可以",將這個案子移袁滋府中審理。袁滋檢查收藏罈子的房間,得到了二百五十多個金子形狀的土塊。袁滋問最初挖到金子的人,認定這些土塊的形狀和數量同原來的金子一樣。於是袁滋從市場上的各個商店裡借來金子,熔化鑄成土塊一樣大小的金塊。鑄造完成以後,只秤了其中的一半金子,就已經是三百斤了。袁滋詢問是什麼人把金子送到縣衙的,回答是兩個農夫,用竹扁擔抬到縣衙的。計算一下,僅是這些金子裡的大部分,也不是兩個人所能用扁擔抬動的,袁滋明白了,金子在沒有上路之前,就已經全部化成土塊了。這下大家的疑慮都解除了,宰邑的冤案得到了澄清。汧公李勉對此表示讚嘆和佩服,多次說自己的才智不如袁滋。袁滋從這件事以後,多次擔任重要官職,正確處理了多起案件。到了德宗皇帝即位以後,他當上了宰相。經常聽說金銀珠寶埋在土裡,偶然發現以後有可能會變成別的東西。東都的敦化胡同有一座廢棄的道觀麟德觀,主要建築已經倒塌毀壞。鹹通年間,相國華諴命令在別的地方重新建造一座麟德觀。在挖地基的時候,挖出了一個巨大的罈子,裡面裝滿了白銀。運送建築材料的人和工匠有三四十人,他們發現銀子的時候正是白天,害怕被官員們沒收,便用木材把銀子蓋上,以便等到天黑。當天夜裡,這些人各自用衣服包上銀子回家。天亮以後打開一看,全都變成了用堅實的土塊削製成的銀子形狀的東西,所傳說的故事和這個案件的情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