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許遠
- 字號:字令威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杭州新城,一說杭州鹽官
- 出生時間:709年
- 去世時間:757年
- 主要成就:堅守睢陽
- 官職:睢陽太守
- 追贈:荊州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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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參見:睢陽保衛戰
後詔贈荊州大都督,圖像於凌煙閣,並救建雙忠廟於睢陽,歲時致祭。家鄉鹽官縣城中亦建雙忠廟以奉祀。宋代王安石、文天祥均有題詩,廟中並有“國士無雙雙國士,忠臣不二二忠臣”名聯傳誦於世。在閩南,泉州安溪人奉其為鄉土保護神之一。其墓在伊橋楊園埭,俗稱許公墩。其讀書處在泗水亭,相傳至今。
人物評價
李豫:頃者,國步艱難,妖星未落,中原板蕩,四海橫波。公等內總羸師,外臨勁敵,析骸易子,曾未病諸,兵盡矢窮,乃其憂也。於戲!天未悔禍,人何以堪?寧甘殺身 ,不附凶黨,信光揚於史冊,可龜鑑於人倫。(《太平寰宇記》引)
柳宗元:惟公與南陽張公巡、高陽許公遠,義氣懸合,訏謀大同。誓鳩武旅,以遏橫潰。裂裳而千里來應,左袒而一呼皆至。柱厲不知而死難,狼瞫見黜而奔師。忠謀朗然,萬夫齊力。(《唐故特進贈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大都督南府君睢陽廟碑》)
許遠像

宋祁:張巡、許遠,可謂烈丈夫矣。以疲卒數萬,嬰孤墉,抗方張不制之虜,鯁其喉牙,使不得搏食東南,牽掣首尾,豗潰梁、宋間。大小數百戰,雖力盡乃死,而唐全得江、淮財用,以濟中興,引利償害,以百易萬可矣。巡先死不為遽,遠後死不國屈。巡死三日而救至,十日而賊亡,天以完節付二人,畀名無窮,不待留生而後顯也。惟宋三葉,章聖皇帝東巡,過其廟,留駕裴回,咨巡等雄挺,盡節異代,著金石刻,贊明厥忠。與夷、齊餓踣西山,孔子稱仁,何以異雲。(《新唐書》)
袁韶:氣吞軋犖,屈事髯張。鯁賊喉牙,為國金湯。壯哉義士,魂兮故鄉。名存忠烈,廟食相望。(《錢塘先賢傳贊》)
敖英:張巡、許遠,孤忠大節無可間然者。奈何當時於巡也,猶議其殺妾之忍;於遠也,猶議其分守之<門亞>先陷,不有李翰之表,昌黎之文,則後世惑焉。作史者論唐褒忠之典,有遺恨焉者以此。嗚呼!此其所以終唐之世,不能鼓河北忠臣義士之氣也。宜哉!(《東谷贅言》)
蔡世遠:抗節不屈,則張、許、段、顏、文信國、余闕最烈。(《歷代名臣傳序》)
徐培根等:①及其(安祿山)舉兵之後,一舉而取得東都洛陽,不意有顏真卿、顏杲卿、張興、張巡、李萼、許遠等不知兵文人及無名小卒,突然發難於造反大軍之側背,旬日之間,後方交通為之遮斷,側背感受最大威脅。(《中國歷代戰爭史》)②其後不有李光弼守住太原,則肅宗亦無所作為;不有張巡、許遠致死睢陽城,則江、淮之地將盡陷於賊手,唐已無其復國之望,歷史上繼唐者,將為大燕帝國。(《中國歷代戰爭史》)
家族成員
祖父:許彥伯
父親:許望,曾任右羽林將軍
兒子:許峴
孫子:許睿
曾孫:許儒
後世地位
歷朝還不斷加封許遠與張巡兩位忠義之士,並不斷強化他們“忠義報國”的楷模地位,許多地方都建了雙忠廟或雙忠聖廟。特別是當時路距京城八千里的蠻荒之地潮州,也因為韓愈貶任潮州刺史,作出很多好事,他所撰寫的《張中丞傳後敘》,表彰的張許功烈事跡,深深地為潮州人所敬仰,因此,當地人便建立了雙忠祠廟,將許遠和張巡作為保一方平安的地方神祭祀,千年的香火綿延至今。
許遠像

宋朝時,尊許遠、張巡為“保儀尊王”、“保儀大夫”。
至清代,許遠受重視的程度更甚,他的塑像還被請到太廟中,成為41位陪臣之一,與歷代帝王共享皇家祭祀。許遠的忠義對後人影響之深遠可見一斑。
許遠與張巡在民間被稱為“文安尊王”和“武安尊王”,兩人被合稱“文武尊王”。
雙忠廟中的許遠與張巡塑像

史籍記載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許遠傳
許遠者,右相敬宗曾孫。寬厚長者,明吏治。初客河西,章仇兼瓊辟署劍南府,欲以子妻之,固辭。兼瓊怒,以事劾貶高要尉。更赦還。會祿山反,或薦遠於玄宗,召拜睢陽太守。遠與巡同年生而長,故巡呼為兄。大曆中,巡子去疾上書曰:“孽胡南侵,父巡與睢陽太守遠各守一面。城陷,賊所入自遠分。尹子琦分郡部曲各一方,巡及將校三十餘皆割心剖肌,慘毒備盡,而遠與麾下無傷。巡臨命嘆曰:”嗟乎,人有可恨者!‘賊曰:“公恨我乎?’答曰:”恨遠心不可得,誤國家事,若死有知,當不赦於地下。‘故遠心向背,梁、宋人皆知之。使國威喪衄,巡功業墮敗,則遠於臣不共戴天,請追奪官爵,以刷冤恥。“詔下尚書省,使去疾與許峴及百官議。皆以去疾證狀最明者,城陷而遠獨生也。且遠本守睢陽,凡屠城以生致主將為功,則遠後巡死不足惑。若曰後死者與賊,其先巡死者謂巡當叛,可乎?當此時去疾尚幼,事未詳知。且艱難以來,忠烈未有先二人者,事載簡書,若日星不可妄輕重。議乃罷。然議者紛紜不齊。元和時,韓愈讀李翰所為巡傳,以為闕遠事非是。其言曰:“二人者,守死成名,先後異耳。二家子弟材下,不能通知其父志,使世疑遠畏死而服賊。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地,食其所愛之肉,抗不降乎?且見援不至,人相食而猶守,雖其愚亦知必死矣,然遠之不畏死甚明。”又言:“城陷自所守,此與兒童之見無異。且人之將死,其臟腑必有先受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今從而尤之,亦不達於理矣。”愈於褒貶尤慎,故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