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稱
由於居住地域廣闊,赫哲人的自稱較多。
過去,居住在今富錦市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的人自稱“那貝”;居住於今富錦市嘎爾當至街津口村的人自稱“那乃”;居住於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以下至烏蘇里江沿岸的人自稱“那尼傲”。這三種稱呼中的“那”都是“本地”、“當地”之意,“乃”、“貝”、“尼傲”都是人之意。
此外,原居住在下八岔以下地區和烏蘇里江沿岸的人被稱為“赫真”或“赫吉斯勒”,意為“下遊人”或“東方人”;原居住於勤得利以上混同江和松花江沿岸的人還自稱“奇楞”。
“赫哲”是從“赫真”變音而來,是“黑斤”、“黑津”、“黑金”、“黑哲”、“赫斤”、“赫金”等名稱的同音異寫。“赫哲”作為族稱最早出現於康熙二年(1663)三月 。1934年凌純聲《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書出版後,“赫哲”作為族稱廣泛傳播。
歷史
赫哲人先民是肅慎族系的組成部分,歷史上包含於肅慎、挹婁、勿吉等古代民族之中。
唐代和渤海國時期,赫哲族先民與黑水靺鞨有密切的淵源關係,是其構成之一。唐開元十年(722),唐宣宗封黑水靺鞨首領為勃利州刺史。唐開元十二年(724),唐於黑水靺鞨之地設黑水軍,唐開元十四年(726),在黑水靺鞨設黑水都督,以本地首領為都督、刺史,唐派長史監領,共同管理其地,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遼代,屬於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遼重熙六年(1037),設五國部節度使,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金代屬生女真人的一部分。金收國元年(1115),在松花江下游設定胡里改路,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
元代為女真水達達人的一部分。元代歸屬女直水達達萬戶府和女直水達達路等。
明永樂七年(1409),設奴兒乾都指揮使司,赫哲族先民歸屬其內。明弘治年間始歸遼東都司管轄。明代女真人分為三大系統,即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赫哲人是野人女真的重要組成部分。赫哲族先民的情況在此時逐漸清晰起來,各種文獻對其描述也更為詳細。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從女真人中逐步分離出來,這為赫哲族共同體和民族認同意識的形成奠定了基礎。明末,女真族再度崛起,而其推動力來自於建州女真。明初,建州女真主體胡里改部、斡朵里部、毛憐部分兩路從松花江下游南下,經過分離、聚合,最後於明景泰初年會聚於渾河上源蘇子河至婆豬江(今渾江)之間。16世紀末17世紀初,努爾哈赤逐漸統一了女真各部。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稱汗,國號金,史稱後金。海西女真原來亦居於松花江下游一帶,明初逐步南遷,於16世紀30-70年代先後定居於遼河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之間,形成哈達、烏拉、葉赫、輝發四部。
由於上述兩大女真部落的逐漸南遷,特別是清政權建立後,滿族的政治中心和主要活動區域移至關內,為野人女真留下了單獨形成族體的空間。因此,明朝是赫哲族形成的孕育時期,經過200年左右分化整合,清初,赫哲族體進入了形成期。滿族和赫哲族均主要出自於黑水靺鞨,爾後由於發展程度、分布地域的不同,於明代分化為建州、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集團。建州、海西女真後來成為滿族形成的主體,而“野人女真”的一部分則形成為赫哲族。明末清初,“野人女真”分虎爾哈、爾瓦喀兩部,赫哲族分為兩部分:“住松花江、黑龍江兩岸者,曰剃髮黑金”;“住烏蘇里、松花、黑龍三江匯流左右者,曰不剃髮黑金……所謂使犬國也” 。剃髮黑斤與不剃髮黑斤原屬同一“額登喀喇”。中國的赫哲族和俄羅斯的那乃人主要是剃髮黑斤的後裔,被俄羅斯學者錯劃為烏爾奇人的主要是不剃髮黑斤的後裔。
從1599年至1644年,努爾哈赤與清朝對赫哲人居住的地區用兵17次。入關前最後一次用兵共攜回男丁720人、婦幼1820人,共2552人,全部分隸八旗。對赫哲族用兵的主要原因是“慢不朝貢”,“爾之先世,本皆我一國之人,載籍甚明,爾等向未之知,是以甘以自外” ,以及認為“其性暴戾,當善為防之”的大民族主義意識,這說明清初赫哲族的人們共同體認同意識已經形成,與女真各部之間存在民族分界意識,赫哲族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們共同體已經存在。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建立三姓城,設三姓協領衙門;清雍正五年(1727),增設三姓副都統;清雍正七年(1729),增設依蘭副都統;清雍正十年(1732),改設三姓副都統,隸寧古塔將軍;清光緒八年(1882),於嘎爾當設定協領衙門。清末民國初年,先後在樺川、富錦、同江、撫遠、饒河等地建立州縣制,赫哲族分轄於所在地的各縣。
清朝政府征服赫哲族以後,用“編戶”、“編旗”兩種方法管理赫哲族,進一步削弱了其氏族制殘餘並加速了地域關係的形成,出現貧富分化,推動了赫哲民族共同體的發展。但赫哲民族體進入形成階段伊始,清朝統治者就採取了削弱、同化的政策,人口不斷流失。清入關前,編入八旗的赫哲人(佛滿洲)融入滿族中。清入關後,大量的赫哲人被編入“伊徹(新)滿洲”,並逐步同化於滿族之中。如清康熙十三年(1674),將“虎爾哈部”赫哲人遷至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市),編為40個“新滿洲佐領”(額兵2000人);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將三姓地方赫哲壯丁1530多名編為4個“新滿洲佐領”。清雍正九年(1731),三姓協領衙門升格為副都統衙門之後,大幅度擴充兵額。除800名由三姓赫哲族補充外,在八姓地方挑兵1000名。清入關後,僅康熙、雍正年間內遷編旗的赫哲人近60個佐領,其中31個佐領、萬餘人遷往盛京,余者留住吉林,兩者相加共2萬餘人。這些被編入“新滿洲佐領”的赫哲人,逐漸同化於滿族中,成為滿族入主中原的重要力量。
17世紀中葉,沙皇俄國侵入貝加爾湖以東地區和黑龍江流域。1689年9月7日中俄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赫哲人從此跨境居住,被人為地分割成兩部分。1858年和1860年,沙俄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中俄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分彆強占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和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100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土地,赫哲人世代居住的廣闊土地被沙俄霸占。
赫哲族面對外敵入侵,進行了頑強的抗爭。1651年10月,沙俄哥薩克頭目哈巴羅夫率軍入侵烏扎拉村。赫哲、奇勒爾、滿等居民約千人,於10月19日向哈巴羅夫入侵者的住地發起猛攻。赫哲人手持長矛和弓箭,與沙俄入侵者進行白刃戰,但終因入侵者火力過強,傷亡117人,被迫撤退。1652年4月4日黎明,寧古塔章京海色率二千餘騎兵,在赫哲等居民的配合下,向沙俄侵略者的冬營地“阿槍斯克”發起進攻。清軍打死哈巴羅夫所率侵略者10人,打傷76人,其中包括哈巴羅夫本人。1649-1655年,在哈巴羅夫入侵黑龍江流域的6年中,共有233名入侵者被清朝軍民擊斃,占532名入侵者的半數以上,給侵略者以沉重的打擊。1657年,沙俄侵略者入侵松花江流域三姓附近的尚堅烏黑(白石之意),搶劫赫哲等族居民的糧食、財物和貂皮。清軍在赫哲等族居民的配合下,予侵略者以沉重打擊。1658年7月11日,斯捷潘諾夫帶領500名哥薩克入侵松花江口的赫哲等族居民的住地,寧古塔章京沙爾瑚達統率45艘戰船、1400名清軍與入侵者激戰,侵略軍頭目斯捷潘諾夫斃命,只有47人逃走。1660年夏,沙俄軍隊入侵黑龍江下游和松花江交匯處,大肆搶劫赫哲族居民。清軍在赫哲人的配合下,在伯力以北古法壇村附近伏擊敵軍,擊斃入侵者60多人。沙俄入侵者最終被趕出黑龍江流域。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赫哲族奮起抗擊侵略者。1932年,居住在蘇蘇屯和萬里霍通屯的20多名赫哲族青年參加了東北抗日聯軍第六軍。同年,居住在街津口、勤得利、哈魚等地的40多名赫哲族青年參加抗日聯軍,被編為一個獨立分隊。1941—1942年,日偽當局為防止赫哲人“通蘇”或參加抗日聯軍,在“治安肅政”、“強化治安”的口號下,實行了“堅壁清野,集村並屯”的反動政策,強行把居住在混同江沿岸的237名赫哲人趕離江岸,分別歸併到各距江岸40~50公里沼澤地中的所謂一、二、三部落中。由於生存環境極其惡劣,加之疾病蔓延,這237人中死亡72人,占人口的30.4%。1943年5月22日,24名赫哲族偷渡到蘇聯,為蘇軍偵察敵情,充當翻譯和嚮導。1945年9月20日,有4人被前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授予三級抗日獎章。在抗日戰爭期間,赫哲族軍民英勇作戰,為中國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貢獻。
人口
赫哲族在遭遇過多次人口劇減的歷史災難。
據康熙末年記載,“三姓”副都統衙門所屬赫哲族2398戶,約1.2萬多人。鹹豐年間(1856-1857),為5016人。
民國初年左右,居住在松花江下游、混同江南岸和烏蘇里江西岸的赫哲族約1600人。據凌純聲調查,民國十九年(1930),松花江下游、混同江南岸和烏蘇里江西岸的赫哲族有1200人,同時期俄羅斯境內的那乃人有1.1萬人。由於疾病、歷史上的屠殺等原因,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時,中國境內的赫哲族人口僅剩300餘人,瀕於滅絕。
1953年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時,赫哲族人口恢復到450人;1964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為718人;1980年全國第三次人口普查為1489人;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為4254人;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時為4640人,2010年
第六次人口普查時為5354人。
歷史上,赫哲人廣泛分布於松花江下游、烏蘇里江流域和黑龍江中下游直至庫頁島的廣大地域內。
政治
清政府的編戶、編旗政策和任命赫哲頭人為姓長、鄉長和佐領等官職的做法,導致光緒年間赫哲族與漢、滿族的大量雜居,進一步推動了赫哲社會地域關係的形成。清末,赫哲地區出現了棉線網和連珠槍等“快槍”,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和漁產品的大量商品化。農業也傳入赫哲地區。清末民國初,赫哲人中出現了大土地占有者和擁有大量漁獵生產工具的富人,他們通過出租土地和槍、馬、漁具入股分成進行原始積累,加速推動了赫哲人社會的階層分化。在廣泛的地域關係和清朝國家社會組織機構取代赫哲人自身的社會組織及其功能的基礎上,統一的赫哲族民族認同意識形成。以上,均是赫哲族民族共同體進入成熟階段的標誌。
1956年,八岔赫哲族村組建為八岔赫哲族鄉;1963年,街津口村組建為街津口赫哲族鄉。改革開放以來,又新建饒河縣四排赫哲族鄉。目前,共有同江市街津口、八岔,饒河縣四排、撫遠縣抓吉、佳木斯市郊區敖其等5個赫哲族聚居村和同江市街津口、八岔,饒河縣四排等3個赫哲族民族鄉。赫哲族平等地參與黨和國家事務的管理,積極行使參政、議政權利,在國家、省、地區(市)、市縣的黨代會、人代會和政協會議,都有自己的代表。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赫哲族在國家機關、黨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擔任負責人的有126人,占總人口3%。1986-2005年,在黑龍江省擔任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副處級(含)以上幹部的有12人,其中,正、副廳級各1人。
經濟
赫哲族是一個漁獵民族,並且是北方少數民族中惟一曾以漁業為主的民族。
赫哲族在春、秋、冬三季捕魚。在夏季漁閒期,漁民們修理捕魚工具,為捕魚季節的到來作準備。從開江的“穀雨”到“小滿”的一個多月時間為春季魚汛期,是網捕的好季節,可以捕獲各種雜魚。端午節前後,為捕撈鱘魚、鰉魚的旺季,可持續20天左右。從“白露”開始為秋季魚汛期,是捕獲大瑪哈魚(鮭)的好季節。封江以後冬季捕魚開始,主要的捕魚方法是用網打水趟子、“魚渦子”和鉤捕等。
狩獵是過去赫哲人的另一項主要經濟來源。狩獵活動一般要集體進行,推選一名“勞德瑪發”領導。少則二三人,多則十幾人,一般由親屬和好友組成。居住在松花江流域的赫哲人,主要以鹿和各種細毛獸為獵取對象;居住在烏蘇里江流域的赫哲人,除鹿和細毛獸外,貂是其主要的獵取對象;居住在黑龍江下游的赫哲人,以獵取貂等細毛獸為主,輔以獵取鹿、熊、虎等大獸。
1956年後,赫哲族組織起了漁、獵、農業聯合生產合作社。1959年,大部分赫哲族加入了國營農場,多被編入漁業、獵業生產隊,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20世紀60年代以後,土地被大規模開發,狩獵資源銳減,赫哲族逐漸放棄狩獵,基本轉向漁業生產。
改革開放後,赫哲族地區堅持“以漁業為主、糧食自給、多種經營”,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80年,八岔、街津口、四排村的赫哲族從原生產隊劃出,組成了專營漁業生產隊。國家以周轉金的形式,撥出專款,幫助各生產隊購置了柴油掛機,更新了捕魚船和網具,實現了漁船機動化。1983年,實行家庭承包,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生產積極性得到調動,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1992年,由於三江流域人口大量增加,捕魚船隻倍增,漁類資源嚴重萎縮,捕魚量持續逐年下降,傳統的漁業已失去了發展的空間,因此國家對赫哲族村產業結構進行了大力調整。
赫哲族成功地實現了由漁獵民族向農業民族的歷史性跨越,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的多元經濟格局初步形成。
文化
信仰
新中國成立以前,赫哲人普遍存在圖騰崇拜、自然崇拜、靈物崇拜、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及薩滿教信仰。萬物有靈論構成了赫哲人原始崇拜和原始宗教信仰的基礎。
“圖騰”意為“他的親族”。將某一動物、植物等視為自己氏族的保護者和忌物,有血緣關係。過去赫哲族有熊圖騰和虎圖騰崇拜的痕跡。赫哲族在獵殺和食用熊、虎肉後,都有謝罪等儀式或舉動。
赫哲人認為,自然界的萬物都有神靈,如樹神、山神、水神、火神、虎神、熊神、狼神、鷹神、閃電神等等,不勝枚舉。
赫哲人認為,某一物體是神物,就能夠驅凶避邪。對奇山、怪石、神樹、護身符的崇拜屬於靈物崇拜。在嬰兒搖籃邊懸掛熊、虎、狼等獸牙的習俗,即認為上述物體可以驅凶避邪,是保護嬰兒的神物。
赫哲人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死,因此也相信祖先的靈魂不死,崇拜祖先。他們稱祖宗三代為“別歐本瑪法”,過年時要把祖先供在屋內西牆上,以豬頭等為供品,焚香悼念。
萬物有靈和原始崇拜是薩滿教產生的基礎。過去,赫哲人的薩滿教有廣泛而穩定的信徒,曾經是全民信仰。薩滿教的社會功能是調節人與自然的關係。赫哲人薩滿教把宇宙分為三界:天神居住之處的上界(天庭);人類及天神以外的神靈(色翁)居住之處中界(人間);亡靈和惡神(布舒庫)居住之處下界(陰間)。後來,在漢族、滿族的影響下,又產生了“七層天”、“九層天”、“地獄”等觀念。赫哲人薩滿教認為人有3個靈魂:人或動物死後即離開肉體的“奧倫”;能暫時離開肉體的“哈尼”;具有創造來生能力的“法揚庫”。儘管不同地域的赫哲人的靈魂觀之間存在差異,但均認為人有靈魂,是一個具體的存在;人的靈魂有若干個或若干種存在形態;人的靈魂可以自由地離開人體;人之所以得病或死亡是由於靈魂受到了傷害;人死後,其亡靈須送到陰間去。薩滿可根據其職能不同和法力的大小分為若干種類,比如八岔村分為治病的“巴奇朗”薩滿、送魂的“達克蘇特倫”薩滿、禱告說情的“弗力蘭”薩滿、專治瘟疫的“德斯庫”薩滿。
凌純聲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將赫哲人薩滿分為河神派、獨角龍派和江神派。三派的區別完全以帽上的鹿角為標誌:河神派帽上的鹿角左右各1枝;獨角龍派左右各兩枝;江神派左右各3枝。
薩滿的職能主要有跳神看病、跳鹿神、求子、祭天神、祭吉星神廟、家祭、占卜、喪葬(送魂)等。
建築
赫哲人的住房原始、簡陋。
臨時住處有尖圓頂的撮羅子和地窨子、“溫特哈”、草窩棚等。固定的住處有馬架子、用草苫頂的正房。
歷史上的赫哲族還曾住過樹屋,是巢居的痕跡。正房的東側或西側一般還搭建魚樓子,存放魚和獸肉干、糧食或其他物品。
出行
赫哲人過去冬季用狗拉雪橇(拖日科衣)、滑雪板、馬爬犁等;夏季用樺皮船(烏莫日沉)、舢板船、獨木舟(烏同格衣)、“快馬子”(威呼)等。“其快馬以樺皮為之,長丈余,寬約二尺,兩頭漸窄,才容一人,其快如風” 。
狗拉雪橇少則套三四隻狗,多則套幾十隻狗,在莽莽雪原上疾行如飛,日行百多公里,蔚為壯觀。樺皮船大則需十餘人划槳;輕便的如“樺皮快馬”船,一人即可扛起,划行靈巧,是叉魚和傳遞信息的得力助手。馬是赫哲人狩獵騎乘和馱運物品不可缺少的朋友。
飲食
赫哲人的飲食以魚、獸肉和野菜為主,小米是副食。
赫哲人的飲食分生、熟兩種。
生食有鮮魚和魚、獸肉干;熟食則有魚鬆、燉魚、煎魚、炸魚、烤魚、獸肉干、燉肉、炒肉、魚肉粥等。魚鬆是每餐必上的一道菜。生吃的魚類有鱘魚、鰉魚、鯉魚、白魚、草根魚、鰱魚等。
赫哲族常食拌菜生魚,魚被放血後,將剔下的魚肉切成細絲,拌上野生的“江蔥”和野辣椒,加適量的醋和鹽。在春、夏、秋季,把活魚和新鮮的魚肉剔下,切成薄片,蘸醋、鹽食用就叫“拉布特喀”;把新鮮魚肉剔下,切成連在魚皮上的薄片,用削尖的鮮柳條串上,放於旺火燎燒成三四分熟,蘸醋、鹽食用,就叫“達勒格切”;將去皮的凍魚削成很薄的凍魚片(類似於刨花),蘸醋、鹽水和辣椒油食用,稱之為“蘇日阿克”,這是下酒之佳肴。
服飾
歷史上,赫哲人的服飾、被褥等用魚、獸皮製作。
居住在混同江沿岸、同江勤得利以上至松花江下游的赫哲人,主要用狍皮、鹿皮做衣料,只有靰鞡、套褲用魚皮。勤得利以下至混同江下游、烏蘇里江一帶的赫哲人多以魚皮做衣服。
布匹雖然很早就傳入赫哲人地區,但真正流行於清末。“男以皮為帽,冬則貂帽狐裘。婦女帽如兜鶩,衣服多用魚皮,而緣以色布,邊綴銅鈴” ,說的就是當時赫哲人的服飾狀況。
過去,赫哲人的獸皮服飾主要有:狍(鹿)皮大衣、狍(鹿)皮衣、褲,狍(鹿)皮被、褥,狍頭皮帽子、手悶子、皮襪子、靰鞡等。冬季穿的衣褲用 “成皮”縫製,絨毛多,皮板厚,暖和而耐用。春、夏、秋三季則穿初冬皮、大秋皮和夏季皮(紅槓子皮)做成的衣褲,毛短,較涼爽。用魚皮製作衣、套褲、靰鞡等。有的衣邊飾以貝殼、銅鈴、銅錢等飾件。
赫哲人的傳統衣褲、鞋帽、被褥等繡有各種圖案。衣領、衣襟、袖口、下擺、圍裙、褲腿、帽耳、鞋面、煙荷包上繡有雲紋、幾何紋和各種花朵、蝴蝶等。還把魚、獸皮剪成各種圖樣,再用顏料或天然植物顏料染成各種顏色縫上。尤其是婦女穿的衣服,托領、襟邊、袖頭、圍裙上多繡或鑲嵌各種雲紋、花朵。過去還用鮮花顏色染於魚獸皮衣服上,十分美觀。把各種小布塊剪成三角形、方形、菱形,拼成各種幾何圖案,做成被、褥。
家長制
赫哲族的禮儀是以家長制為中心的,尊老並保持長者的權威是其禮儀的中心。
過去,兒媳不能與公婆同桌用餐,並且要侍立門旁等候盛飯。弟媳不能與兄長當面講話,有事時找人轉達。“親戚往來以抱見為禮”。晚輩見到長者,要行跪拜禮,長者吻晚輩之頰和額頭。對客人以禮相待,必留吃飯、飲酒。對客人須奉上魚頭,以示敬意。
現在的禮儀與周邊其他民族趨同。
禁忌
在社會生活和生產活動中,過去赫哲人用習慣法和禁忌約束人們的行為。在同一漁場許多漁民捕魚時,要遵守已經相互商定好的輪流作業制度;獵場為公共所有,誰先到獵場,誰就獲得了臨時狩獵權;在狩獵前劃分獵場,狩獵時不得越界亂捕等等。
赫哲人的禁忌主要表現在捕魚和狩獵生產活動中,在捕魚、狩獵的時候不準說怪話、謊話,認為這會觸犯神靈,捕不到魚、獸;狩獵的人相遇,一定要請到自己的住處吃一頓飯等等。婦女和孕婦被作為禁忌的重點:孕婦和月經期婦女不準到漁場和漁船上,否則捕不到魚;婦女不能坐跨獵槍、子彈及其他各種捕魚、狩獵的工具;不許婦女坐和跨男人的衣物;孕婦不能劈魚頭,否則嬰兒畸形;婦女不能用腳踢船頭,否則會失去福氣等。
科學
體育
赫哲人有很多遊戲和傳統體育活動。
叉草球是赫哲族青少年非常喜歡的遊戲活動,在每年的春秋兩季進行。人數不固定,分為兩隊,每人手執一根長七八尺的木杈,先由甲隊將草球向乙隊擲去,乙隊人人舉杈叉球,叉住草球則前行若干步,否則後退若干步。然後乙隊發球,甲隊叉球,如此反覆,超過事先劃定的界線,即為勝方。後來規則有所變化,以勝的次數多者為勝方。連續叉中若干次者為勝。這種遊戲最初是為了訓練青少年使用“激達”(扎槍)的本領。
此外,赫哲族的遊戲和傳統體育活動還有打冰磨、射草把、叉魚、滑雪、射箭、滑冰、賽船、騎馬、賽“狗拉雪橇”、打雪仗、摔跤、拔河、“拉棍子”等。
從1985年開始,在赫哲族聚居區舉辦“烏日貢”文體大會,1988年起每3年舉辦一次。在“烏日貢”大會上,不僅進行文藝演出,而且還進行射箭、“杜烈其”、叉草球、拔河、頸力、摔跤、游泳、“鹿毛球”、划船、扳腕、叉魚等比賽和表演。“烏日貢”大會已經成為傳承赫哲族傳統文化的重要形式,也成為發展旅遊經濟的著名品牌。
技術
歷史上的赫哲人擁有自己傳統的手工藝。
男人們主要製作船、鐵質工具和從事編織、木工等。
婦女們心靈手巧,是手工業的主體。她們以魚、獸皮為原料,製作出精美的服飾和生活、生產用具。
赫哲人用樺樹皮製作出精品的製品,大到樺皮船,小到箱、碗、盒、桶、盆等數十種。各種樺皮、木製品及生產工具上雕刻有各種精美的圖案,有雲紋、花朵、鳥獸、山水風景等。
教育
1999年,街津口、八岔、四排等赫哲族學校達到了省級規範化學校標準,當年4所村辦學校順利通過了省及國家“普九”驗收,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均為100%。赫哲族聚居區是55個少數民族中第一個實現“普九”教育的民族,也是第一個掃除青少年文盲的民族。
1995-2004年,通過少數民族預科班升入大學的赫哲族學生有51人。從1987年起,黑龍江省屬高校對赫哲族考生降低20分錄取。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赫哲族人口中大學專科程度245人,大學本科程度98人,研究生程度3人,6歲以上平均受教育年限為9.30。到2000年,赫哲族專業技術人員達358名。
醫療
新中國成立以前,由於無醫無藥,赫哲族地區疾病蔓延,人口死亡率很高。新中國成立後,醫療衛生狀態得到了根本改變,基本消滅了傷寒、天花等傳染疾病,赫哲族人口開始興旺。
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赫哲族人口預期壽命為69.96。3個赫哲族鄉均建有衛生院,設備完善,一般性手術不出鄉。3個鄉學齡前兒童免疫接種率100%,產婦、嬰兒死亡率為0。
藝術
歌舞
赫哲人的樂曲主要是民歌曲調,分為“
嫁令闊”、“
伊瑪堪”、“白本初”、“博布力”等。“嫁令闊”調是赫哲族音樂的基本調型,輕柔悠揚,用以歌頌美麗的大自然,抒發對家鄉的山河、風光、沃土、曠野的無限熱愛的心情。《烏蘇里船歌》便是在傳統民歌曲調《等阿哥》的曲調基礎上創作的,不僅體現了傳統民歌曲調的特點,而且有所創新和發展,是赫哲族民間音樂的瑰寶。
用鐵絲、鋼片製成的口弦琴是惟一的民族彈奏樂器,過去曾廣泛流傳於赫哲人中,但現在會演奏者寥寥無幾。手鼓和腰鈴過去主要用作薩滿法器,後來被世俗化。在“跳鹿神”時,打手鼓、擺腰鈴是民眾性的活動,被當作民間樂器使用。
赫哲人的傳統舞蹈多模擬捕魚、狩獵和戰鬥的場面。天鵝舞表現了傳說中的一位赫哲少女為了反抗封建婚姻,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最後被迫投河自盡變成一隻美麗天鵝的故事。薩滿舞有獨舞和群舞兩種。薩滿獨自一個人載歌載舞,即為獨舞。每年春季開江後或是秋季封凍前,在晴空萬里的日子,薩滿率眾人“跳鹿神”,腰鈴晃動,手鼓齊鳴,相互競技,各顯其能,活脫脫的北方少數民族風俗圖,這便是群舞。新中國建立後,這些宗教舞蹈已經匿跡,但經過提練升華,已衍變為現代舞蹈。
文學
赫哲人是一個民間講唱文學十分豐富的民族,包括“伊瑪堪”(說唱故事)、“特侖固”(傳說)、“說胡力”(故事)、“嫁令闊”(民歌)、謎語、諺語等。
其中,最有影響的是“伊瑪堪”。有大段大段的唱詞,講唱者繪聲繪色地模仿老年調、青年調、男調、女調、求助調、勝利調等。“伊瑪堪”講唱者們以誇張的想像,豐富的民間口語,生動的比喻,模擬各種人物、動物對話,惟妙惟肖,使聽者如身臨其境。“伊瑪堪”作品大多是長篇說唱,可以連續說唱幾天幾夜。大多數作品講述的是古代氏族社會血親復仇和部落間的戰爭。主人公是莫日根,他通過比武招親和搶奪的方式擁有很多妻子。除莫日根外,還有兩個必不可少的文學形象——薩滿和神鷹“闊力”。薩滿有善有惡,有男有女,具有非凡的法力,幫助各自的英雄。莫日根的妻子或姊妹,在危難的時候可變成威力無窮的神鷹“闊力”,幫助莫日根戰勝敵人。有時甚至比莫日根還強大,戰勝莫日根戰勝不了的敵人。在“伊瑪堪”作品中,不僅描寫了英雄莫日根克服千難萬險戰勝強敵的場面,而且還描寫了狩獵、宴飲、娶親、結義、祭神等場景,反映了赫哲族古代生活狀況。
“伊瑪堪”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漁獵民族流傳下來的藝術瑰寶。
習俗
節日
春節是赫哲人最重要的節日。一些人家做 “吐伙宴”麵餅、稠李子餅和稠粥分送與鄰居們。在除夕夜,還要進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動。為亡者“燒黃錢紙和包袱”。屋內西牆供奉祖宗三代之位,鍋灶上方供奉灶神,後來房子西南外牆供天地神。
受滿、漢民族的影響,赫哲人也過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二月二”節、清明節、“臘月二十三”祭灶神等。赫哲族聚居區的赫哲族還過“烏日貢”節,以文體活動的形式慶祝豐收,日期為農曆五月十五日。
婚姻
赫哲人實行氏族外婚,一夫一妻制,過去富戶或官吏也有一夫多妻的。婚齡一般為十七八歲。
過去婚姻儀式比較簡單,《西伯利東偏紀要》云:“聘娶,男攜酒壺入女家,先飲,後議銀兩數目,上者以綢緞羔皮代,次以布。女與父母俱允,即同宿一夕,再約期送女,不親迎。時有同妝婦女三四俱乘船至門前,走行入戶,女即執酒敬客,客以布為禮,亦敬翁姑兄嫂。陪嫁用樺皮為筐筥木杓。”
後來受滿、漢民族影響較大,婚姻儀式趨於繁瑣。改嫁不受限制,與初婚相似,但喜車無彩篷。現在,婚姻形式與漢族無太大區別。
喪禮
歷史上,赫哲人的喪葬儀式有“二次葬”遺風:狩獵時死於山林者,用樺樹皮或樹枝裹屍,架於樹上,也稱為“樹葬”;二三年後再行土葬。死於家中3日後埋葬。無棺,挖一個長方形的土坑,四周砌原木,上邊搭棚蓋,培土成冢。屍體屈膝仰臥於墓中,死者生前用過的一切器具作陪葬品。後來受滿、漢族的影響,開始使用棺木。小孩死後不能埋葬,認為靈魂弱小,埋於地下無法出來,所以實行樹葬或用樺樹皮包裹起來,置於離住處較遠的樹林或山坡上。
過去,赫哲人還進行“檔子”和“撂檔子”儀式。男人死後第七天、女人死後第九天,將被褥放於死者生前睡覺的地方,旁邊放供桌,每日供食、斟酒,以示死者靈魂仍在。送死者靈魂去陰間就稱“撂檔子”,一般在死後百日舉行,後改為一、二、三周年時舉行。“撂檔子”儀式莊嚴、隆重。用葦席或白布搭一個棚子,做一個木偶(木古法),穿戴起來代表死者,放入棚中。再請送魂薩滿坐在木偶旁擊鼓禱告3日。第三天晚上,將木偶放在雪橇上,送往西北方向扔掉。這時,送魂薩滿站在高處向西北方向連射3箭,指示死者靈魂順著箭的方向去陰間。儀式結束後,長輩以外的家人在墓前將死者的被、褥等燒掉,並脫掉孝服。
名人
1996年,年僅12歲的韓庚只身前往北京,就讀中央民族大
學。專攻民族舞蹈,還附加學習了芭蕾、武術。期間擁有出眾才華的他多次隨團到美國、俄羅斯、香港、台灣、澳門等地演出。1999年,代表少數民族青少年的赫哲族參加了50周年的國慶閱兵儀式。
2、
烏·白辛(1920—1966),赫哲族,吉林永吉人,原名
吳宇洪,烏·白辛。當代才華橫溢的戲劇家、文學家。白辛早年曾在
奉天佛學院學習,後加入瀋陽協和劇團。1939年開始從事戲劇活動,抗戰期間創作了《海的召喚》、《南行草》等作品,表達了對日本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強烈不滿,充滿關愛國主義感情。1945年參加革命,做文藝工作。又隨軍南下解放湖南、廣東,並參加
抗美援朝戰爭。1958年調到
哈爾濱話劇院,開始專業編劇生涯,創作進入黃金時代,先後創作了話劇《黃繼光》、《印度來的情人》、《雷鋒》、《赫哲人的婚禮》,歌劇《
映山紅》、《
焦裕祿》和電影文學劇本《冰山上的來客》等作品。白辛以戲劇、電影創作成就最大。他的電影文學劇本《
冰山上的來客》和話劇《赫哲人的婚禮》達到了較高的水平,代表了白辛戲劇創作的高度和成就。特別是《赫哲人的婚禮》,他成功地把赫哲族“
伊瑪堪”形式運用於話劇創作,對話劇創作的民族化作了有益探索,是赫哲族新文學的代表。“文革”當中受迫害致死,年僅46歲。
3、
畢大川(1938—2012),赫哲族,黑龍江集賢人,中國科學院研究員。畢大川青年時代喜歡體育運動,1959年參加第一屆全國運動會公路腳踏車比賽,獲國家運動健將稱號。1962年畢大川從
吉林大學數學系畢業,擔任過
中國科學院數學所助理研究員,系統所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後到
聯邦德國司圖加特大學任
客座教授。歸國後任航天工業部101所研究室主任,國家科委中國科學技術促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1988年後,任中國創新公司總經理。畢大川治學嚴謹,兢兢業業,主要從事現代控制和軟科學的研究、組織工作,成績顯著,其科研成果1978年獲
全國科學大會重大成果獎,1980年獲中國科學院二等獎,國防科工委二等獎,1982年獲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1987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4、
吳進才:赫哲族一代出色的民歌歌手、故事能手和“伊瑪堪”演唱家,他說唱的伊瑪堪《安徒莫日根》曾獲全國優秀民間文學獎。
5、尤永貴:赫哲族民俗畫家,他的作品有100多幅被國內外有關部門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