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晙

王晙(653年-732年),滄州景城(今河北滄縣)人,唐朝宰相、名將。

王晙明經出身,授清苑縣尉,後任殿中侍御史渭南縣令,在任桂州都督時,興修水利,開墾屯田,深得百姓愛戴。後來,王晙歷任鴻臚少卿朔方軍副大總管、安北大都護、太僕少卿、隴右群牧使

開元二年(714年),王晙率二千兵馬襲破入侵的吐蕃軍,因功加為銀青光祿大夫,進封并州大都督府長史,賜爵清源縣男。四年(716年),王晙平定突厥降戶叛亂,升任左散騎常侍、朔方行軍大總管,加封御史大夫。九年(721年),王晙鎮壓胡人康待賓叛亂,進爵清源縣公,但不久因胡人再叛,被貶為梓州刺史。後起復為太子詹事,封中山郡公。

此後,王晙歷任吏部尚書兼太原尹、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朔方軍節度大使、蘄州刺史、戶部尚書。開元二十年(732年),王晙去世,追贈尚書左丞相,諡號忠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晙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洛陽
  • 出生日期:653年
  • 逝世日期:732年
  • 職業:宰相、名將
  • 主要成就:在臨洮擊敗吐蕃軍
    平定反叛的突厥降戶
    討平康待賓叛亂
  • 官職: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 爵位:清源縣公→中山郡公
  • 追贈:尚書左丞相
  • 諡號:忠烈
人物生平,早期事跡,擊破吐蕃,討平叛胡,晚年生活,軼事典故,感愧宋璟,保護劉幽求,人物評價,後世地位,個人作品,家庭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早期事跡

王晙祖籍滄州景城,後遷至河南洛陽,父親王行果,官至長安縣尉。王晙年幼喪父,由祖父王有方撫養長大,生性豪放曠達、勤奮好學。
672年(鹹亨三年),王晙考中明經科,被授為清苑縣尉,後任殿中侍御史
後來,朔方軍元帥魏元忠出征失利,將罪責推給副將韓思忠,奏請將其誅殺。王晙卻認為:“韓思忠是副將,兵權不在自己手裡,而且他有勇有謀值得愛惜,不該單單處罰他一個人。”於是上表辯解。韓思忠因此得到釋放,而王晙也被調任渭南縣縣令
709年(景龍三年),王晙出任桂州(今廣西桂林)都督。此前,桂州的駐軍一直依靠衡州(今湖南衡陽)、永州(今湖南零陵)等地提供糧餉。王晙到任後,修築城郭,撤去駐軍,興修水利,開墾屯田數千頃,使百姓豐衣足食。後來,王晙請求調回家鄉,結果桂州百姓一起上書朝廷,請求讓他留任。朝廷聞訊後,特下詔表彰王晙的功績,讓他留任一年。王晙離任時,桂州百姓又刻石立碑歌頌他的功德。

擊破吐蕃

714年(開元二年),王晙以鴻臚寺少卿、朔方軍副大總管之職兼任安北大都護朔方道行軍大總管,統領豐安(今寧夏永寧西)、定遠(今內蒙古額濟納旗南)、三受降城等地軍隊。他將安北大都護府治所遷到中受降城(今內蒙古包頭西),並實行屯田之策。不久,王晙又改任太僕寺少卿、隴右群牧使。
同年,吐蕃興兵十萬入侵臨洮軍,駐軍於大來谷口。王晙率所部兩千人與臨洮軍會師,又挑選精兵七百人換穿吐蕃服裝,分為前後兩隊,乘夜偷襲吐蕃軍營。在距離敵軍五里時,王晙命前隊大聲呼喊,後隊擊鼓回響。吐蕃軍以為唐軍主力趕到,驚恐之中,自相殘殺,死傷慘重。
不久,右羽林將軍薛訥也率軍趕到,在大來谷二十里外的武階谷,遭遇吐蕃攔截。吐蕃在王晙與薛訥兩軍之間,擺開戰陣,連綿數十里。王晙趁夜命精兵襲擊敵軍,再次大敗吐蕃。與薛訥會師後,王晙乘勝追殺,一直追到洮水,將吐蕃掠走的牧馬全部奪回。
戰後,王晙被加封為銀青光祿大夫,賜爵清源縣男,兼任原州(今寧夏固原)都督。不久,王晙又改任并州大都督府長史

討平叛胡

716年(開元四年),突厥默啜可汗被拔曳固部落襲殺,部下大多都投降唐朝,被安置在河曲地區。不久,毗伽可汗繼位,突厥降戶都逐漸萌生叛意。
王晙得知後,便上奏朝廷,認為突厥是迫於形勢方才歸順唐朝,讓他們久居邊境會引發禍患,建議脅之以威,誘之以利,並將他們遷徙到黃河以南,使其逐漸漢化。同時,王晙還認為,如果不將突厥降戶安置在內地,等到黃河封凍,必將發生變故。結果,朝廷尚未答覆,突厥降戶便已反叛。
同年十月,唐玄宗詔命王晙率并州軍隊渡河平叛。王晙抄小路進軍,輕騎奔襲,不料夜遇暴風雪,難以行進。王晙擔心耽誤時間,對神靈禱告道:“如果我不應該出兵討賊,就懲罰我一個人好了,為什麼要連累眾將士?如果我是忠心為國,就請上天停止下雪,調轉風向,助我討賊成功。”隨即,風停雪止,王晙遂率軍急馳。這時,叛軍分成兩路逃跑,王晙沿東路追擊,斬首三千。戰後,王晙升任左散騎常侍、朔方行軍大總管,又改任御史大夫
720年(開元八年),散居在受降城附近的□跌部落與仆固都督勺磨暗中勾結突厥,企圖攻占受降城。王晙聞訊後,秘奏玄宗,然後將他們引誘入中受降城,全部誅殺。不久,王晙被授為兵部尚書,充任朔方軍大總管。
721年(開元九年),蘭池胡人康待賓發動叛亂,攻陷六胡州(今內蒙古鄂托克旗一帶),進逼夏州(今陝西靖邊東北),唐玄宗詔命王晙與隴右節度使郭知運一同平叛。王晙認為單憑朔方軍便能平叛,因此奏請皇帝,要求讓郭知運返回隴右。但是,奏疏未報,郭知運便已趕到,並因此對王晙不滿。不久,王晙生擒康待賓,進爵清源縣公
同年九月,郭知運縱兵攻打已經被王晙招降的叛軍。投降的叛軍以為被王晙出賣,紛紛逃走,再次反叛。唐玄宗認為王晙未能平定胡人叛亂,將他貶為梓州(今四川三台)刺史。

晚年生活

722年(開元十年),王晙被起復為太子詹事,累封中山郡公
723年(開元十一年)正月,唐玄宗北巡,改并州為北都太原府,任命王晙為吏部尚書兼太原府尹。四月,王晙接替張說擔任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並加金紫光祿大夫。五月,王晙又兼任朔方軍節度大使,統領河西、隴石、河東、河北諸軍。
同年十一月,唐玄宗到南郊祭天,讓王晙回京參加大典。但王晙恐怕突厥趁機入侵,上表推辭,受到玄宗的嘉勉。這時,許州(今河南許昌)刺史王喬的家奴狀告王喬與王晙暗中勾結,意圖謀反,玄宗便命侍中源乾曜中書令張說進行調查。王晙雖無反意,但玄宗還是以前次違詔為罪名,將他貶為蘄州(今湖北蘄春刺史
726年(開元十四年),王晙升為戶部尚書,再次擔任為朔方軍節度使
732年(開元二十年),王晙去世,終年七十餘歲,追贈尚書左丞相,諡號忠烈。

軼事典故

感愧宋璟

武則天時,魏元忠被張易之兄弟陷害,貶為高要尉。王晙上奏皇帝,為他申辯。鳳閣舍人宋璟勸道:“魏公已僥倖免死,現在你又來惹天子發怒,能不倒霉嗎!”王晙大義凜然地說:“魏公忠正無二卻受到處罰,我激於正義才這樣做,即使因此而顛沛流離,也不會後悔。”宋璟慚愧地道:“宋璟不能辨明魏公所受的冤屈,實在是有負於朝廷。”

保護劉幽求

劉幽求被發配封州(今廣東封川)時,廣州都督周利貞受宰相崔湜指使,準備加害劉幽求。王晙得知這一陰謀,便將劉幽求扣留在桂州。周利貞聞訊,屢次發公文索要劉幽求,王晙都不予理睬,周利貞便將此事上奏朝廷。崔湜數次向王晙施壓,讓他遣送劉幽求,但王晙依舊不予理睬。劉幽求擔心地道:“您違抗宰相的命令而保護一個被流放的人,勢必無法保全,只不過是讓您受牽連罷了。”於是請求王晙放他去廣州。王晙道:“您所犯的罪過還不至於讓朋友與你絕交,我王晙為國家的事而獲罪,也沒有什麼可遺憾的。”最終還是沒有將劉幽求遣送到廣州。劉幽求因此而得以倖免。

人物評價

李隆基:① 正議大夫行鴻臚少卿上柱國朔方軍副大總管王晙,倜儻多智,堅剛竭節,每讀前史,思齊古人。辭家而志滅獯戎,報國而躬先將校。② 王晙學綜九流,才苞七德,武稱敵國,文乃時宗。憂邊之誠,所懷必盡。奉上之道,知無不為。出則守於四方,入則式是百辟。
李邕:晙,慷慨英達,激揚忠孝,誦習文忠,昭宣幹略,元宰經國,上將示師,申通明之偉方,竭寅亮之誠節。其志如石,其心如丹,五□三連,少籍多得,空始無所逞其計,合散無所用其鋒。李牧十年,武侯七縱,盡兵聲於河外,揚主威于海濱。
劉昫:① 晙氣貌雄壯,時人謂之有熊虎之狀。然慕義激勵,有古人之風,御下整肅,人吏畏而愛之。② 王孝傑唐休璟張仁願、薛訥、王晙等,皆韜武乾,亟立邊功。然孝傑失於再擒,休璟虧於余行。先敗後勝,薛訥何慚;止雪迴風,王晙難掩;仁願操履,中否相兼。③ 拯物之心,不形於色。將相之材,人何以測。臣有始終,功無爽忒。多忌梁公,自招慚德。唐、張、訥、晙,善陣能師。共服戎虜,不憂邊陲。
張預:孫子曰:“動如雷震。”晙令士卒大呼,鼓角應之,而敵驚潰。又曰:“卒善而養之。”晙以降虜料以充兵,則皆勁卒。又曰:“上下同欲者,勝。”晙與知運不協而賊叛是也。
陳元靚:熊虎其姿,寔惟人傑,挺彼忠誠,幾迴風雪。二營鹹維,群凶殄滅,清史之上,見乎輝烈。
蔡東藩:① 唐代文武兼才,自李靖郭元振、唐休璟、張仁願外,要算是王晙了。②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豈和親之策,所得而羈縻之者?微王晙之智足破敵,吐蕃其肯斂跡乎?

後世地位

779年(唐大曆十四年),唐代宗評定前代功臣,王晙與李孝恭尉遲敬德等十四位凌煙閣功臣同列第二等二十四人之內。
780年(唐建中元年),王晙與裴寂劉文靜等三十四人被定為功臣上等。
782年(唐建中三年),唐德宗追封古代名將六十四人,並為他們設廟享奠,其中就包括“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中山公王晙”。
1123年(北宋宣和五年),宋室依照唐代慣例,為古代名將設廟,七十二位名將中亦包括王晙。
北宋年間成書的《十七史百將傳》中,王晙亦位列其中。

個人作品

全唐詩》收錄有其詩作一首:《郊廟歌辭·祭汾陰樂章·太和》
全唐文》收錄有其表疏五篇:《賀拜南郊表》(兩篇)、《賀饗太廟拜南郊表》、《謝追赴大禮表》、《請移突厥降人於南中安置疏》

家庭成員

祖父:王有方,曾任岷州刺史。
父親:王行果,曾任長安尉。
兒子:王班(《新唐書》作王珽),曾被授為朝散大夫
孫子:王殷任,曾任太原少尹易州刺史。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三·列傳第四十三》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一·列傳第三十六》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唐紀二十三》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唐紀二十六》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唐紀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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