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共傳十二帝,從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起,總計296年。從皇太極改國號為清開始,國祚276年。從清兵入關,建立全國性政權算起為268年。
1616年,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建立後金。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1644年,駐守山海關的明將吳三桂降清,多爾袞率領清兵入關,至1659年平定大順、大西、南明等政權。後又平定三藩之亂、統一台灣,逐步掌控全國。康雍乾三朝走向鼎盛,在此期間,中國的傳統社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成就。清初人口增殖,土地增墾,物產盈豐,邊境無事,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和社會生活相對繁榮穩定,綜合國力遠勝於漢唐。鴉片戰爭後多遭列強入侵,中國人民進行了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等近代化的探索和改革。1912年2月12日,北洋大臣袁世凱誘使清帝溥儀遜位,頒布了退位詔書,清朝從此結束。
清朝時期,統一多民族國家得到鞏固和發展,清朝統治者統一蒙古諸部,將新疆和西藏納入版圖,積極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乾隆年間,中國作為統一的多民族世界大國的格局最終確定。極盛時期的清朝,西抵蔥嶺和巴爾喀什湖,西北包括唐努烏梁海,北至漠北和西伯利亞,東到太平洋(包括庫頁島),南達南沙群島。包括50多個民族,國家空前統一。
期間中國古代的專制主義也推向了最高峰。清朝前期農業和商業發達,江南出現了密集的商業城市,並在全國出現了大商幫。在此基礎上,人口突破四億大關,占世界總人口十億的近一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朝
- 外文名:Qing Dynasty
- 時間:1636年-1912年
- 帝王:努爾哈赤、皇太極、福臨、玄燁等
- 都城:北京(順天府),瀋陽(盛京)
- 主要城市:盛京、江寧、蘇州、西安、成都、杭州、廣州等
- 語 言:漢語、滿語、蒙語、藏語
- 貨 幣:銀子、銀元、銅板、銅錢
- 人口數量:4.36億(1851年)
- 主要民族:漢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等
- 國土面積:1316萬平方公里(1820年)
- 開創者:皇太極
- 國旗:黃龍旗
- 國歌:《鞏金甌》
- 中樞機構:軍機處、內閣、六部
- 軍事制度:八旗制度、綠營、清末新軍
國號,歷史,開基立業,建立大清,統一全國,步入盛世,承前啟後,全盛極隆,嘉道中衰,開啟近代,改良中興,帝國飄搖,革命風潮,後續情況,疆域,領土範圍,行政區劃,藩屬國,政治,中樞機關,執行機關,監察機關,選官制度,品級制度,刑律制度,地方制度,國旗與國歌,軍事,八旗,綠營和團練,海軍,新軍,經濟,農業,手工業,商業,貨幣,賦役,土地,文化,小說,詩詞,戲劇,散文,繪畫,學術,哲學,新學,史學,文字獄,科技,醫學,地理,農學,數學,水利,建築,鐵路,民族,華夷之辨,首崇滿洲,滿漢一家,滿蒙一家,西藏政策,西南土司,回族政策,外交,外交機構,中西交流,中俄關係,周邊關係,對外戰爭,簽訂條約,社會,節慶,宗族,學校,服飾,人口,帝王世系,
國號
1616年,
努爾哈赤建國稱汗,國號大金,史稱
後金。1636年,
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亦稱為大清國。關於“大清”的含義,有諸種猜測:其一,從文義上釋“清”為“掃清廓清”之義。其二,清,青也。青為北方信奉
薩滿教諸族所崇尚,滿洲也是篤信薩滿的,故取“大清”為號。也有以“五德說”的觀點,明朝為火德,清為水德,以水克火,故名。東北少數民族研究院的
鮑明認為“大清” 國號實源自
滿語中的
蒙古語借詞“
代青”(daicing)。大清國的意思是“上國”(即“至高無上之國”)或“善戰之國”。
康熙年間簽署的《
尼布楚條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
中國”作為主權國家的國際條約。尤其是清中葉以後,“中國”或“中華”作為與“大清國”含義相同並可互換的另一個主權國家國名,更是直接與China等詞對應,與西方列國在表面對等的主權條約國意義上使用,並得到各種國際條約的中外對照本之習慣性運用與“承認”。
歷史
開基立業
明初,
女真分為
建州女真、
海西女真、東海女真三大部。後按地域分
建州、
長白、東海、扈倫四大部分。明朝在東北設立
遼東都司、
奴兒乾都司作為管理機構,女真各部皆臣服於明朝。清朝統治者為出身
建州女真的愛新覺羅氏。建州女真首領
猛哥帖木兒時為明朝
建州衛左都督,1433年,因部族衝突被害。1440年,建州部南移,最終定居於
赫圖阿拉。南移後,建州女真部與明朝交往密切,建州部社會生產力提高,經濟繁榮。
1583年,
努爾哈赤襲封為建州左衛指揮使,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併海西女真部,征服
野人女真,統一女真各部。還築城池、設大臣、定法律、理訴訟,建立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按軍事組織形式,把女真人編制起來,在貴族控制下進行戰爭和生產活動,是一種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八旗制度促進了女真社會的發展,鞏固了努爾哈赤的統治地位。
1616年,努爾哈赤在
赫圖阿拉建國稱汗,國號金,史稱
後金,建元
天命,起兵抗擊明朝。1618年,努爾哈赤發布“
七大恨”,誓師伐明。1619年,明朝在
薩爾滸之戰慘敗,幾年間喪失遼東七十餘城。
1621年,努爾哈赤攻占
遼陽、
瀋陽。1625年春,努爾哈赤遷都瀋陽。從此瀋陽成為後金的統治中心。不過,努爾哈赤在1626年的
寧遠戰役中被明軍的大炮打成重傷,不久逝世。
建立大清
努爾哈赤死後,第八子
皇太極繼位,繼續對明朝展開攻勢,並聯合
蒙古各部,勢力不斷擴大。對內,皇太極停築城,禁擾民,各耕其田,釋放莊丁為民。大大緩和了國內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對外,皇太極看準了林丹汗是他統一漠南蒙古的主要障礙,因此,一方面努力爭取科爾沁等部貝勒與金聯合,對付林丹汗的襲掠,分化瓦解林丹汗屬下人員,另一方面積極準備大舉進攻。皇太極又興兵攻朝鮮。1627年正月初八日,他委派阿敏、岳托、濟爾哈朗等六位貝勒,統兵三萬進攻朝鮮。金兵進展迅速,連下城池,勢如破竹,不到半個月,就占領了大半個朝鮮,入據舊都平壤,迫使朝鮮國王李倧簽訂了城下之盟。
1635年,皇太極廢除舊有族名“
諸申”(
女真),定族名為“
滿洲”。1636年,降服
漠南蒙古。同年皇太極稱帝且改國號“金”為“大清”,正式建立清朝,改年號為
崇德,尊汗為“寬溫仁聖皇帝”。1637年,降服
李氏朝鮮。
1640年,
松錦之戰爆發。1642年,
洪承疇在松山被俘,
祖大壽在
錦州投降。松錦之戰標誌著明朝在遼東防禦體系的完全崩潰,在關外只剩下寧遠一座孤城。1643年,皇太極病死,福臨繼位,是為
順治帝,由其叔
多爾袞攝政。
統一全國
1644年,
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攻陷
北京,
崇禎帝在景山自殺殉國。駐守山海關的明將
吳三桂降清。多爾袞指揮
八旗兵,以吳三桂為前導,兼程入關。擊敗
大順軍,進占北京。同年,順治帝遷都北京,祭告天地祖宗,表示他已是全中國的君主。後來清廷下令停止一些弊政,並實行獎勵墾荒、減免捐稅的政策。正式
開科取士,追尊崇禎帝與明朝忠臣。
清朝定都北京後,南下剿滅農民軍。與此同時,南方的明朝遺臣相繼擁立皇族建立政權,史稱
南明。此外還有李自成的
大順政權、
張獻忠的
大西政權。
李自成死後,大順軍餘部與南明湖廣總督
何騰蛟、
湖北巡撫
堵胤錫聯明抗清。1647年大敗清軍於全州,次年幾乎收復湖南全境。
江西金聲桓和在廣州
李成棟先後反正,出現了第一次抗清鬥爭的高潮。但永曆政權不能團結對敵,給了清軍以喘息之機。1649到1650年,何騰蛟、
瞿式耜先後犧牲。
1652年,
李定國率軍8萬東出廣西、下桂林。又攻入湖南、廣東,“兩蹶名王,天下震動”。
劉文秀亦出擊四川,克復
川南。東南沿海的
張煌言等的抗清軍隊也發動攻勢,抗清鬥爭再次出現高潮。這時
孫可望同李定國之間矛盾爆發,破壞了大好形勢。
孫可望投清後,雲貴虛實盡為清軍所知。由於
華南反清勢力較大,清帝冊封吳三桂、
耿仲明與
尚可喜為王以鎮守雲南、貴州、廣東與福建等地,史稱“
三藩”。1658年,吳三桂率清軍攻入雲南,1662年,
永曆帝被殺,南明徹底滅亡。
1661年,延平王
鄭成功收復了當時為
荷蘭殖民地的
台灣。永曆帝被害後,鄭成功之子
鄭經繼續使用南明永曆年號,禮待南明寧靖王
朱術桂,但未再擁立明朝宗室稱帝和監國。1683年,清朝攻克台灣,
明鄭結束,1684年,清朝設立
台灣府。清兵入關後歷經20多年的戰爭,基本統一了中國大陸。
步入盛世
1662年,康熙帝玄燁即位。康熙帝在位期間,平定了
三藩之亂。康熙帝還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社會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措施。1669年,康熙下令廢除
圈地令,以後永遠停止圈地,並規定所圈土地應退還給農民。從1671年起,陸續放寬墾荒起科年限,並規定墾荒有成績,據開墾多少,給予不同官職,這促進了墾荒的積極性,到康熙末年,全國荒地基本上得到開闢。1685年,康熙又規定民間新墾田畝,“自後永不許圈”,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旗主的經濟擴張,有利於自耕農民。康熙還下令將明朝藩王的莊田改為“
更名田”。
1685年和1686年,他命令清軍兩次進攻盤踞
雅克薩的俄軍,遏制了
沙俄侵略的野心;1689年,康熙帝派代表與沙俄代表簽訂了《
尼布楚條約》,劃定了中俄東部邊界線。
康熙中期以後,因戰亂而遭到嚴重破壞的手工業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至乾隆年間,
江寧、
蘇州、
杭州、
佛山、
廣州等地的絲織業都很發達。江南的棉織業、
景德鎮的瓷器都達到了歷史高峰。至18世紀中葉,清朝人口也大大增加。
承前啟後
1722年,康熙帝去世,
雍正帝登基。康熙晚年,吏治鬆弛,貪污腐敗,已然成風。1723年正月,雍正帝連續頒布11道諭旨,訓諭各級文武官員,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嚴懲。雍正朝還加以完善密折制度。皇帝特許的官員才有資格上密折。具摺奏事的官員雍正朝增加到1200多人。密折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皇帝通過密折可以直接同官員對話,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實際情況。官員之間互相告密、互相監督,強化了皇帝專制權力。
為了緩和階級矛盾,促進農業生產,雍正實行“攤丁入地”制度。之後,人口急劇增長。雍正廢除了賤籍,於1723年四月發出第一道“豁賤為良”的諭旨。雍正帝在下令開豁樂戶賤籍的同時,又令各省檢查,如發現本地也存在類似樂戶的賤民,也準許他們出賤為良。
在雲、貴、粵、桂、川、湘、鄂等省少數民族地區,雍正全面實行“改土歸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區分別設立府、廳、州、縣,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襲的“流官”進行管理。這種管理體制,同內地大體一樣。雍正帝的改土歸流,打擊了土司的世襲特權和利益,減輕了西南少數民族的負擔和災難,促進了這一地區社會經濟與文化的進步。另外,還有
一體當差一體納糧、
耗羨歸公、秘密立儲等。雍正起了“康雍乾”三代承上啟下的作用。
全盛極隆
1735年八月,雍正帝病死,第四子弘曆繼位,即乾隆帝。
乾隆帝執政期間,
文治武功方面都有建樹,為鞏固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發展清朝鼎盛局面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是在他統治期間世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也逐步落後世界的浪潮。
1757年,乾隆帝粉碎了準噶爾貴族
阿睦爾撒納的割據勢力,統一天山北路。1759年,又平定天山南路的
大小和卓叛亂。1762年,清朝設
伊犁將軍,統管包括
巴爾喀什湖在內的整個新疆地區。自從1762年起,清朝陸續派遣大批軍隊進駐新疆。永久駐軍的官兵攜帶家眷,主要來自
東北、
河北等地的
達斡爾族、
滿族等。這些駐軍為鞏固中國西北邊防、開發邊陲作出了貢獻。
從1772年開始,清政府開始編纂《
四庫全書》,經十年編成,系統地整理和保護了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然而乾隆帝為維護統治卻嚴厲控制思想,編書期間藉機割裂焚毀大量不符其思想的書籍。
清朝於1792年打退了
廓爾喀對
西藏的進犯。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頒行了《
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對西藏地方的人事、行政、財政、軍事、對外關係等各方面做了明確規定,並以法律形式予以確定。主要內容包括清政府掌握確定西藏各大
活佛包括
達賴喇嘛、
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認定
轉世靈童和批准繼位的大權,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駐藏大臣全權處理等。該章程是中國對西藏行使主權的重要歷史文獻證明。
西方傳教士將中國文化介紹給歐洲人,引發18世紀
中國風的熱潮。歐洲人追崇中國文化、思想與藝術,到18世紀末,清朝鼎盛進入尾聲,歐洲人出現負面評價。與乾隆帝不歡而散的英國特使
馬戛爾尼認為清朝已經衰落。
嘉道中衰
清朝從乾隆末年開始有衰落的現象。乾隆六下江南,並仿製江南園林廣修園林,勞民傷財,政治日漸腐敗。當時人口暴增與鄉村土地兼併嚴重,使得許多農民失去土地;加上貪官
和珅等官員腐敗,於乾隆晚期到嘉慶時期陸續爆發民變。
白蓮教於1770年代舉兵,後來又於1796年爆發
川楚教亂,八年後被清軍鎮壓,領袖
王三槐被處死。台灣
天地會領袖
林爽文於1787年發動
林爽文事件。
1795年,
乾隆帝禪位於第十五子
顒琰,即嘉慶帝。乾隆至1799年去世,
嘉慶帝方得以親政。然而嘉慶帝未能解決弊端,清朝繼續走向衰落。
道光帝也失去了早期君主銳意進取的精神,掌政風格日趨保守和僵化。官場中,結黨營私、相互傾軋、賣官鬻爵、賄賂成風。軍隊里,裝備陳舊、操練不勤、營務廢弛、紀律敗壞。財政上,國庫日益虧空、入不敷出。階級矛盾激化,民變四起。
開啟近代
由於吏治的腐敗,導致海關走私嚴重,
鴉片貿易猖獗,1839年,道光帝為解決鴉片的弊端,派
林則徐到貿易中心
廣州宣布禁菸。英國為了打開中國市場,在1840年發動了
鴉片戰爭,清朝戰敗,被迫求和。1842年,被迫同英國侵略者簽訂了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開啟了
中國近代史。
西方各國迫使清政府開港通商,加上地方官吏地主兼併土地,使得傳統農村經濟受到破壞。各地乘機紛紛起事,其中華北以捻亂為主,華中華南以
洪秀全的
太平天國與雲南
杜文秀、
馬如龍的
雲南回變為主。
改良中興
當時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隨後的北洋通商大臣負責對外關係與自強運動的策劃與推行,先後引入國外科學技術,建立現代銀行體系、現代郵政體系、鋪設鐵路、架設電報網。建立翻譯機構
同文館、新式教育(新學),培訓技術人才並派遣留學生到歐美日等先進工業國家,其中較為出色的有
唐紹儀、
詹天佑等人才。此外,還開設礦業、建立
輪船招商局、
江南製造總局與
漢陽兵工廠等等製造工廠與兵工廠。同時也建立新式陸軍與
北洋艦隊等海軍。洋務運動使得中國社會出現較安定的局面。其間
太平天國於1864年滅亡。1865年,
僧格林沁的滿蒙騎兵(
八旗兵)中
捻軍埋伏後全殲,賴洋務派左宗棠與李鴻章分別滅西、東捻,捻亂到1868年結束。1862年到1878年間,左宗棠先後平定陝甘回變,平定新疆回亂,並收回伊犁。
洋務運動使得清朝的國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復和增強,到慈禧太后與
恭親王聯合執政的同治年間,清朝一度出現了較安定的局面,史稱“
同治中興”。其間清朝在西方人的幫助下成功消滅內地的民變並收復
新疆,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形象因此有相當大的改善。至19世紀80年代,清朝軍隊的裝備和洋務運動之前相比已有了明顯的提高。
對外方面,1884年,清朝和法國為
越南(
安南)主權爆發
中法戰爭。清朝失去
藩屬國越南,越南成為
法國殖民地,
台灣也宣布建省。戰後,清朝設立了
海軍衙門。1885年,
英國入侵
緬甸,清朝駐英公使
曾紀澤向英國抗議無效,隔年被迫簽訂《中英緬甸條約》,承認緬甸為英國所有。此時,
日本在
明治維新後國力大增,1872年,日本強迫清朝藩國
琉球改屬日本,清朝拒不承認,中日交惡。1894年,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最後以清軍落敗而告終。
帝國飄搖
1896年,清廷為聯俄制日,簽訂《
中俄密約》。列強在中日戰爭中國戰敗後,掀起
瓜分中國狂潮。此時在華北冀魯地區爆發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
義和團運動。慈禧太后欲藉此排外,暗中默許義和團,向十一國宣戰。為保華中華南,東南各行省總督巡撫,不服從清廷對外宣戰的
敕命,發起東南自保,義和團事件引發西方列強的報復。
1900年,
八國聯軍入侵北京。
北京被聯軍占領,劫殺擄掠。慈禧太后率光緒皇帝逃往西安,慈禧認為此禍乃義和團引起,遂頒布剿滅義和團的命令。最終義和團運動在清軍與八國聯軍的聯合剿殺下失敗。1901年,清朝同十一國簽訂了《
辛丑條約》。1904年,日俄兩國在東北的利益衝突爆發
日俄戰爭,進一步加深中國的半殖民地化。
革命風潮
清朝於八國聯軍入侵之後國勢大墜,知識分子莫不提出各種方法拯救中國,主要分成
立憲派與
革命派兩種改革路線。1901年,立憲派康有為、梁啓超推動
立憲運動,梁啓超發表《
立憲法議》,希望讓光緒帝成為
立憲君主。而慈禧太后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歐日的改革而推行
清末新政。新政主要推行君主立憲、建立清朝新軍、廢除
科舉、整頓
財政等一系列改革。而革命派對清廷的改革失望,他們主張推翻清朝,建立共和制。
當時立憲派與革命派為改革方式發生爭執,一開始立憲派占上風,清廷也承諾實行立憲。1907年,清廷籌設
資政院,預備立憲,並籌備在各省開辦咨議局。1908年7月,頒布《各省咨議局章程及議員選舉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內成立咨議局。同年頒布《
欽定憲法大綱》,以確立
君主立憲制政體,成立代議會。在立憲派成員的請願下,清廷宣布預定在1913年召開國會。同年
光緒帝與
慈禧太后皆去世,溥儀繼位,即
宣統帝,其父
載灃擔任監國攝政王。
1911年5月,清廷組成由慶親王
奕劻領導的“責任內閣”,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君主立憲。不過,該內閣中的很多成員為皇族身份,故被稱為“
皇族內閣”,引發立憲派的不滿和失望,很多轉向於革命派合作。
同年5月,四川等地爆發
保路運動,清廷急派新軍入川鎮壓。10月,革命派於湖北發起
武昌起義,南方各省隨後紛紛宣布獨立。清廷任命北洋新軍統帥
袁世凱為
內閣總理大臣,成立內閣並統領清兵。袁世凱一方面於
陽夏戰爭中向革命軍施壓,另一方面卻暗中與革命黨人談判,形成
南北議和的形勢。
1912年1月1日,
中華民國於南京宣布成立,孫中山在南京就任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2月12日,袁世凱迫使宣統帝溥儀頒布退位詔書,將權力交給袁世凱政府,清朝滅亡。
後續情況
清朝滅亡後,根據《
清室優待條件》,清室成員得以繼續住在紫禁城中,宮廷內尊號、待遇、年號保持不變,保留太監、侍衛、宮女,保留
內務府、
宗人府、
慎刑司等機構,依然稱孤道寡,封官賜謚,保持帝王氣派,與民國政府分庭抗禮,儼然國中之國,史稱“
遜清小朝廷”。
1917年6月,盤踞徐州的清朝將領張勛利用
黎元洪與
段祺瑞的矛盾,率5000“辮子兵”,借“調停”為名於6月14日進北京。急電各地清朝遺老進京,“襄贊復辟大業”,擁戴已退位的清末代皇帝溥儀復辟,史稱
丁巳復辟,但只持續12天而終。1924年11月5日,溥儀被
馮玉祥驅逐出紫禁城,但依舊被部分清朝遺老舊臣尊為皇帝,在北平
什剎海、天津張園、靜園等居住地內依然繼續維持著的一個微型小朝廷,史稱“
後遜清小朝廷”。
1931年
九一八事變後,
日本帝國主義侵占了整個
中國東北地區。1932年3月9日,在日本關東軍的支持下,末代皇帝溥儀在
長春成立了滿洲國。不久後以立清廢帝溥儀為“元首”,初期稱號為“執政”,年號“
大同”。1934年改稱“滿洲帝國”,溥儀稱“皇帝”,年號“
康德”。1945年8月,日本戰敗。1945年8月17日,溥儀在
通化臨江縣(今
白山市)大栗子溝礦山株式會社技工培養所內舉行“退位儀式”,宣讀“退位詔書”,“滿洲國”結束。
疆域
領土範圍
行政區劃
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肅等省設有
土司,分為
宣慰司、
宣撫司、
招討司、
安撫司和
長官司(長官為武職),與土府、土州、土縣(長官為文職)。土司的長官以當地各族頭人充任,可以世襲,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頒給印信,歸所在地方之督撫、
駐紮大臣管轄。宣慰等司的長官隸屬於
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隸屬於
吏部。雍正年間,雲南、貴州、廣西等省的土司開始改行流官制,史稱
改土歸流。光緒、宣統之際,
趙爾豐出任川滇邊務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東部的宗也開始改土歸流。
東北為清朝
龍興之地。入關後,以駐防八旗留守盛京瀋陽,並嚴禁內地漢人出關耕種。康熙至乾隆年間,逐漸形成三個相當於行省的將軍轄區:盛京、吉林、黑龍江。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副都統下有
總管統領各旗。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內地。居於黑龍江、嫩江中上游的
巴爾虎、
達斡爾、
索倫(鄂溫克)、
鄂倫春、錫伯等族,編入八旗,由布特哈總管、呼倫貝爾總管管轄。黑龍江、里江下游及庫頁島的
赫哲、
費雅喀、庫頁、奇楞等漁獵部落則分設姓長、鄉長,由三姓副都統管轄。1907年改
奉天、
吉林、
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為省。
藩屬國
政治
中樞機關
議政王大臣會議,是“
議政王”與“
議政大臣”集議諸事的一種議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當長的時間裡,為皇帝指揮下議處軍國大政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與
八旗制度及八
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密切相聯的。在清初權力很大,一旦決定事務連皇帝也不能改變,故而隨著皇權的集中被逐步削弱。1791年十月二十四日,乾隆帝下諭將其撤銷。
1631年,皇太極仿明制始設
內三院。1644年五月初三,多爾袞進入北京後,諭“令在京內閣、六部、都察院等衙門官員,俱以原官與滿官一體辦事”。這樣,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襲了明內閣等中央機構,原明官員也留任,與滿官一體辦事,中央政權機構迅速運轉起來。軍機處設立後,內閣的地位開始下降。
1677年,康熙帝設立
南書房,起初是為了與
翰林院詞臣們研討學問,吟詩作畫而設。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
1729年,雍正帝為及時處理西北軍報始設軍機房,1732年改稱
軍機處。乾隆帝即位後安排數位“總理事務王大臣”進入軍機處,故改名總理事務處。1737年,乾隆服滿親政,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自請罷職,恢復軍機處名稱,自此遂成定製,軍機處成為直接對皇帝負責的核心權力機構,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幾乎可忽略不計,政治權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為清代
中央集權制度的頂峰。直至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
責任內閣”,軍機處廢止。
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布廢除軍機處,實行內閣制,任命
內閣總理大臣和諸大臣組成
內閣。由慶親王愛新覺羅·奕劻組成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內閣。然而,由於內閣成員中過半數為皇族或滿人,又被稱為“
皇族內閣”。該內閣在
辛亥革命後倒台,由袁世凱組成的新內閣所取代。
執行機關
六部(吏、戶、禮、兵、刑、工)為清朝最高執行機關,各部長官稱
尚書,副長官稱
侍郎,入關以前尚書均由滿人擔任。1644年規定尚書及侍郎滿、漢各一。
監察機關
清朝全國最高監察機關名為
都察院。都察院負責糾劾各級衙門、官吏之奸貪劣跡,條陳政治民生之得失利弊,參加九卿議奏事議,會同刑部、大理寺審辦欽交大案及朝審、秋審,檢查註銷文書案卷和封駁事宜,以及稽察京師地方治安等事。其所屬監察機構有:十五道、六科、宗室御史處、稽查內務府御史處、五城察院。其中的六科是清初仿明制,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勘察官府公事。初為獨立機構,至1723年始隸都察院。
選官制度
品級制度
清朝官員等級分“
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刑律制度
1647年,《
大清律例》編修完成。《大清律》基本上承襲《
明律》的內容。後經
康熙、
雍正兩朝屢次增刪,並於1727年公布。但清朝最經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清廷對各少數民族地區還有各種特訂的法律,如
蒙古族有“
蒙古律例”,
維吾爾族有“回律”,
藏族有“番律”等等,以加強對各少數民族人民的統治。
1907年修訂法律館“專以模範列強”為宗旨,制定大清新刑律草案。草案分總則、分則兩編,刑種有主刑、從刑兩類;並制定了有關國交、選舉、交通、通訊等方面的犯罪條款,確立了緩刑、假釋的制度。在新刑律頒行前,修訂法律館刪修大清律例,以《
大清現行刑律》作為過渡,於1910年頒行。
地方制度
國旗與國歌
清朝沒有法定的國旗與
國歌。近代以後,隨著與西方國家的交往,逐漸引入西方國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國旗與國歌。1888年,清政府認定“黃底藍龍戲紅珠圖”(即俗稱的清朝“
黃龍旗”)為大清國旗。
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清朝曾先後使用《
普天樂》、《
李中堂樂》、《
頌龍旗》作為半官方國歌或代國歌。直到1911年,清政府定《
鞏金甌》為正式國歌,由於辛亥革命爆發,《鞏金甌》後來沒有流行開來。
軍事
八旗
清前期清軍主要分為八旗和
綠營二種。八旗制是
努爾哈赤在女真牛錄製的基礎上創立的一種兵民合一的制度。八旗又分為
滿洲八旗、
蒙古八旗、
漢軍八旗。旗設都統(固山額真),由中央
八旗都統衙門掌握,地方
督撫無權徵調。1650年,
順治帝對八旗制度進行改革,由自己親自掌握正黃、鑲黃、正白三旗,形成了“
上三旗”和“下五旗”,改變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時加強上三旗的實力,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有所削弱。
從正黃、正白、鑲黃上三旗的滿、蒙族人中挑選組成
親軍營,負責侍衛皇帝和宮廷,歸
領侍衛內大臣統轄。兵衛負責拱衛京師,主力有驍騎、前鋒、護軍、步軍等營,還有選自各營、裝備精良的士兵組成的
健銳營、
火器營、
虎槍營、
神機營等。
綠營和團練
綠營兵,主要是清兵入關後收編的明朝降軍和各省改編的隊伍,用綠色軍旗,故稱綠旗兵或綠營兵。兵種有馬兵、步兵和水師。在各省者,由
總督、
巡撫、
提督、
總兵等所統轄。
清中葉以後,又有漢族地主自募自練的團練鄉勇。後因
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各地地主團練武裝迅速發展,曾國藩的
湘軍便應運而生。還有李鴻章組織的
淮軍,左宗棠的
楚軍等,這些地主團練武裝後改編為
練軍與
防軍。
海軍
1651年,順治帝令沿江沿海各省循明制,各設水師,此為清朝水師之始。內河防務以
長江為主體,沿岸各設水師。洋務運動時期清朝才有新建海軍的動作。為建立船艦自制能力,1866年,清廷在
福州馬尾成立總理船政事務衙門,以
沈葆禎為船政大臣。同年,李鴻章要求其
江南製造局建造炮艦。1868年8月,第一艘中國製造的蒸汽軍艦,“恬吉”號下水。隨後的
中法戰爭與
甲午戰爭分別摧毀南洋艦隊與北洋艦隊,這也標誌
自強運動的失敗。
新軍
清末新政時,袁世凱在華北組建
新建陸軍(即北洋軍),
張之洞在南方組建
自強軍。到清朝滅亡前夕,其陸軍可以號稱100萬,但大概只有60萬戰鬥人員,其中只有17.5萬人是現代化的正規軍。並非所有新軍均效忠清廷,部分暗中支持革命軍。
經濟
農業
清朝採取開墾荒地、移民邊區及推廣新作物以提高生產量。由於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經濟農業也較發達。清初為緩和階級矛盾,實行獎勵墾荒、減免捐稅的政策,雍正帝時期實行“
攤丁入畝”的政策,清朝前期還多次豁免天下錢糧。內地和邊疆的社會經濟都有所發展。至18世紀中葉,清朝的封建經濟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峰。於是中央集權專制體制更加嚴密,國力強大,秩序穩定。
手工業
手工業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為代稅役制。產業以紡織和瓷器業為重,棉織業超越絲織業,瓷器以琺瑯畫在瓷胎上,江西
景德鎮為瓷器中心。
商業
清朝商業發達,分成十大商幫。其中
晉商、
徽商支配中國的
金融業,
閩商、
潮商掌握海外貿易。清朝曾實施海禁政策,直到占領
台灣後,沿海貿易才稍為活絡,貨幣方面采銀銅雙本位制。康熙晚期為防止民變,推行禁礦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工商業的發展。
貨幣
清朝貨幣大體上采
銀兩與
銅錢並用的銀銅雙本位制,大數用銀,小數用錢,但銀的地位更見重要。因海外貿易發達,白銀大量從國外輸入,
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國
銀元除西班牙銀元外,還有葡萄牙銀元、威尼斯銀元、荷蘭銀元、法國銀元等。
鴉片戰爭前後,需要固定形式的銀幣出現,正式使用機器鑄造銀幣則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鴉片戰爭前,由於英國將大量鴉片銷入中國,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銅錢才能換取白銀。由於白銀是百姓納稅的固定貨幣,這帶動了
通貨膨脹,嚴重惡化經濟。使得曾經於1651年
順治帝發行紙幣,到1843年
鹹豐帝又發行
大清寶鈔與
戶部官票等紙幣,以穩定清朝經濟。
賦役
土地
文化
小說
詩詞
清詩是唐宋之後又一個重要時期,流派紛呈,詩學主張也多樣,有其不可忽視的藝術價值。清初詩壇的主流是“
遺民詩”,是富有反抗精神的。最著名的是
錢謙益、
吳偉業、
龔鼎孳,稱“江左三大家”。生活於乾隆後期和嘉慶時期的著名詩人有
張問陶,他的七言律絕,佳句絡繹。張問陶也好談“性靈”,贊成袁枚論詩主張,可以算是“性靈派”的詩人,張問陶與袁枚、趙翼並稱乾嘉“
性靈派三大家”。
戲劇
中國戲曲發展至清代乾隆年間,地方戲似雨後春筍,紛紛出現,蓬勃發展。崑腔經過
魏良輔,
李玉等劇作家的改進,執劇壇牛耳者已明顯歸於崑曲大宗。經過“
花雅之爭”,雅部崑曲最終衰落下來。
京劇之名始見於1876年的《
申報》,歷史上曾有皮黃、二黃、黃腔、京調、
京戲、
平劇、國劇等稱謂,系1790年四大
徽班進京後與北京劇壇的崑曲、
漢劇、弋陽、亂彈等劇種經過五、六十年的融匯,衍變而成。其劇目之豐富、表演藝術家之多、劇團之多、觀眾之多、影響之深均為全國之冠。
散文
繪畫
清代的畫壇由文人畫占主導地位,山水畫科和水墨寫意畫法盛行,更多畫家追求筆墨情趣,在藝術形式上翻新出奇,並湧現出諸多不同風格的流派。清初
朱耷、
石濤的山水花鳥畫,中期的“
揚州八怪”,清末
任伯年,
吳昌碩的仕女花鳥畫及楊柳青、桃花塢和民間年畫均對後人有很大影響。
學術
哲學
新學
史學
文字獄
清初和中期,統治者屢興
文字獄。
柳詒徵稱:“前代文人受禍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來,志節之士,蕩然無存。……稍一不慎,禍且不測。”。清朝諸例文字獄中,有名的有康熙時期的
南山案、雍正時期的
查嗣庭試題案和
呂留良案等。
科技
醫學
乾隆時官修的《
醫宗金鑒》九十卷,徵集了不少新的秘籍及經驗良方,並對《
金匱要略》、《
傷寒論》等書作了許多考訂,是一部介紹中醫臨床經驗的重要著作。清代名醫王清任在醫學上有突出的成就,著有《
醫林改錯》一書。他強調解剖學知識對醫病的重要性,並對古籍中有關臟腑的記載提出了疑問。他通過對屍體內臟的解剖研究,繪製成《親見改正臟腑圖》二十五種,改正了前人的一些錯誤,為中國解剖學的發展做出了有益的貢獻。
地理
康熙時,曾組織人力對全國進行大地測量,經過三十餘年的籌劃、測繪工作,製成了《
皇輿全覽圖》。這部地圖“不但是亞洲當時所有的地圖中最好的一幅,而且比當時所有的歐洲地圖都更好、更精確”。最後在《皇輿全覽圖》的基礎上,根據測繪的新資料,製成了《乾隆內府
皇輿全圖》。在這份地圖裡第一次詳細地繪出了中國的新疆地區。
農學
清代的農書約有一百多部,尤以康熙、雍正兩朝為繁盛。有《
欽定授時通考》《
廣群芳譜》《
補農書》等著作。其中大型綜合性農書《欽定授時通考》,是1737年由乾隆帝弘曆召集一班文人編纂的。全書規模比《
農政全書》稍小。因是皇帝敕撰的官書,各省大都有復刻,流傳很廣。
數學
水利
建築
清朝皇帝熱愛修建園林,數
三山五園最為著名。北京西郊的
圓明園也是十分奢華,圓明園擁有150多座精美的宮殿、台閣、寶塔等建築。前後經歷一百五十餘年,耗費白銀約二億兩。改建之外,除在緊東鄰新建了
長春園,在東南鄰併入了
萬春園。圓明三園的格局基本形成。嘉慶對綺春園進行修繕和拓建,使之成為主要園居場所之一。1860年,
英法聯軍洗劫圓明園,文物被劫掠。
鐵路
清朝末年的交通事業有所發展。
詹天佑主持修建的
京張鐵路工程之艱巨是當時世界鐵路史上罕見的。詹天佑克服了一道道難關,創造性地設計出“人”字形軌道,減緩了坡度,降低了造價,比原計畫提前兩年完工。
京張鐵路是中國人利用自己的技術力量修成的。
民族
華夷之辨
通過《大義覺迷錄》和《清帝遜位詔書》可以看出清朝為實現政治認同與文化認同的合一所付出的艱辛和努力。這一過程,既讓清人完成了由“夷”到“夏”的身份轉變,同時以“華夷一家”為核心的“中華大義”還進一步演變為
蒙古、
新疆、
西藏及西南諸民族等“非漢世界”認同“
大中華”價值的共同依據,為實現文化和疆域意義上的“中華”最大化,做出了貢獻。中國在近代西方“
民族國家”理念衝擊下不但未被肢解,反而引發出“中華民族”的一體性回應等事實,既彰顯了清朝內部凝聚之功。這兩份首尾呼應的歷史性文獻,構成了嗣後中國政府表達國家主權和領土訴求的主要法理依據。
首崇滿洲
作為統治族群和八旗軍隊中的主要組成部分,滿人尤其被視為國家根本、朝廷柱石。滿洲將士為清朝定鼎中原、以及之後平三藩、滅回部等戰役中立下汗馬功勞。故終清一代,“
首崇滿洲”(又稱“滿洲根本”)是清朝的既定國策。清朝時期,滿洲子弟在政治或生活領域主要享有一下幾類特權:
方面 | 內容 |
---|
教育 | 清廷為宗室子弟特設宗學;覺羅子弟有覺羅學;普通八旗子弟有鹹安宮官學等八旗官學;內務府子弟有景山官學等; |
律法 | 清代滿漢(旗民)不同刑。例如正身旗人犯充軍、流刑罪者有免發遣以枷號代替的特權。此外,旗人司法權也獨立於民人之外。如駐防旗人觸法不歸當地督撫管制,而由該地區駐防將軍、都統負責。京旗子弟由步軍都統衙門處理、宗室則由宗人府全權裁決。 |
待遇 | 清廷分撥滿洲子弟以旗地,免賦稅。旗地受國家保護,不得私自買賣。除了旗地之外,清廷還負責分配房屋以供居住。此外,滿洲子弟未成年者有養育兵政策,按月可得一定薪資。 |
居住 | 清廷在全國各處八旗駐防地均設定“ 滿城”供兵丁居住,漢人不得隨意出入滿城。 |
首崇滿洲政策和給
旗人寄養的特權,使滿人的風俗從騎射民族的勤儉樸實變為奢華糜廢。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帝遜位,民國建立,“首崇滿洲”之國策也隨之壽終正寢。
滿漢一家
科舉優待
清政府尊崇
儒學,按歷代
漢族王朝傳統開設科舉,從中選拔士人以贏得漢族知識分子的支持。另外科舉考試中還制定了
滿不點元、
旗人不列鼎甲等防止旗人參加科舉考試與漢人競爭的優待政策,在此政策下,終清一朝,除開朝滿漢分榜時期有兩位滿人狀元外,狀元這一最高殊榮全部給了漢人。
重用漢官
清朝為奪取和鞏固對全中國的統治,除起用
范文程等人外,在入關過程中先後招降了前明漢族重臣還有
洪承疇,將領
吳三桂、
李成棟、
尚可喜、
耿仲明及其統領的漢族軍隊。後因其叛亂而由康熙剪除其中三個主要的藩王,被稱為平
三藩。帶兵收復台灣的
施琅也是漢族前明軍官。
滿族在關外已然推行“剃髮易服”政策。對被征服的漢人一律強令改變髮式、更換服裝,投降的明朝將士也必須剃髮易服,作為臣服的標誌。
清兵入關時曾頒發“
剃髮令”,因引起漢人的不滿和反抗,於是公開廢除此令。1645年,
清兵進軍江南後攝政王
多爾袞提出重新頒發“
剃髮令”。漢族大部分生者都剃髮結辮,改穿滿族衣冠;堅持不願改換衣冠者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門,帶髮修行
滿蒙一家
清政府對內蒙古實行特殊管理。一方面以聯姻來籠絡蒙古各部首領,以宗室女外嫁各部首領及其子侄。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實行分而治之的“扎薩克制”,亦即
盟旗制度。
按照這種制度,原蒙古各部稱為盟,是內蒙古地區最基本的行政單位,旗設旗長,即“
札薩克”,為世襲之職位。旗下設佐、什,受旗長管制。若干相鄰的旗為一盟,盟有盟長,由中央直接任命。盟為監察區,不屬行政單位。當時主要有哲里木、昭烏達、
錫林郭勒等盟。各盟旗直接對中央負責,受
理藩院的管理。另外,在內蒙古地區設
熱河都統、
察哈爾都統和
綏遠副將軍,率軍駐防要地,以加強軍事控制。
清統一了蒙古各部後,對蒙古的統治策略是,既要使其不再成為朔方邊患的勢力,又要籠絡其奴隸主們統治蒙古族人民,使蒙古成為清政府統治全國的一支重要軍事力量和清帝國北部疆域不設防的屏障。包括在蒙古大力扶植推廣
喇嘛教,有效的收服了人心,維護了蒙古地區安定局面。
西藏政策
清朝對西藏管轄的舉措是冊封制度、駐藏大臣和金瓶掣籤制度。
清朝初年,
五世達賴來京朝賀,
順治帝隆重接待並正式賜予他“達賴喇嘛”的
封號;後來,康熙帝又冊封五世班禪為“
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並賜以冊印;從此,“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稱號正式固定下來,以後歷世達賴和班禪都必須經過中央政府冊封成為定製。
1727年,清政府在西藏設駐藏大臣,辦理西藏事務;駐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與達賴和班禪共同管理西藏;駐藏大臣的設定,標誌著中央政府對西藏管轄的加強。乾隆年間。清政府陸續頒布《
西藏善後章程》和《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確定了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共同處理政務的平等地位,鞏固了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統治。清政府在西藏改革烏拉、租賦、錢法、貿易制度;活躍民族貿易;創報、興學、發展農牧工礦業和加強交通、郵電事業的開發等。
清朝還設定了
金瓶掣籤制度。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達賴、班禪轉世的監督和任授權力。此乃清王朝改革西藏行政管理體制,確立系統治藏法規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一制度一直延續至今。
西南土司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並承擔賦役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但有些土官以世襲故,恣肆虐殺百姓,為患邊境,“漢民被其摧殘,夷人受其荼毒。”。
康雍乾時期,國力強盛,中央政府已經有足夠的力量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雍正四年(1726年),
鄂爾泰大力推行
改土歸流政策,即由中央政府選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政務,“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制苗之法,固應恩威並用”。
回族政策
清代是歷史上回族反抗統治者最頻繁的一個朝代,回民起義“從清朝初年繼續到它的復滅的那一天,方告停止”。回族人反抗清朝,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清朝推行歧視回族的法律法規,是引發回族起而反抗的一個重要原因,“清政府對穆斯林,由歧視而壓迫,清律上有若干條文,對穆斯林之犯罪者,特別加重處罪。”“從1762年起,清帝頒發了歧視他們(回族)的嚴厲的法律,使得回族人在一些情況下所受處罰比同類案件中的漢族人要重得多”。
清廷一方面“回人久隸編,即與百姓元異”,“回豈非民乎?”針對普通百姓的法律均可適用於回族,另一方面又誣稱“回民獷悍成習,結黨為匪,僅照常辦理不足示懲”。實際生活中,官府欺壓回民的事屢見不鮮,一些漢族士大夫也頗有感慨,向來地方官偏袒漢民,只要是爭訟鬥毆,無論曲直,都是抑壓回民。
外交
外交機構
中西交流
中俄關係
周邊關係
對外戰爭
分期 | 時間 | 戰爭 | 交戰國 | 結果 |
---|
清朝前期 | 1627年
| | | 朝鮮敗,求和,約為兄弟之國
|
1636年
| | | 朝鮮敗,成為清朝附屬國
|
1685年-1686年
| | | 沙俄敗,《尼布楚條約》
|
1765年-1770年
| | | 簽訂和約
|
1788年-1789年
| | | 安南求和
|
1788年-1792年
| | 廓爾喀
| 中國勝,保衛了西藏領土
|
清朝後期 | 1840年-1842年
| | 英國
| 英國勝,《南京條約》
|
1856年-1860年
| | 英國、法國
| 英法勝,俄國漁利,《天津條約》、《北京條約》
|
1875年-1878年
| | | 中國勝,收復新疆
|
1883年-1885年
| | 法國
| 中國不敗而敗,《中法新約》等
|
1894年-1895年
| | 日本
| 日本勝,《馬關條約》
|
1900年
| | 英、法、德、俄、美、日、意、奧
| 八國勝,《辛丑條約》
|
1900年
| | | 沙俄勝,但未能實現其“ 黃俄羅斯計畫”,《中俄收交東三省條約》 |
簽訂條約
條約名稱 | 時間 | 國家 | 內容 |
---|
| 1689年
| 中俄
| 劃定中俄東段邊界
|
| 1727年
| 中俄
| 劃定中俄中段邊界
|
| 1728年
| 中俄
| 劃定中俄中段邊界
|
| 1909年
| 中日,日代韓
| 明確中國對 間島(吉林延邊)的領土主權,中韓以圖們江為界 |
條約名稱 | 中方簽約人 | 失地 | 賠款 | 時間 |
---|
| | —
| 六百七十萬兩
| 1841年5月27日
|
| | | 二千一百萬圓
| 1842年8月29日
|
| 耆英
| —
| 六百七十萬兩
| 1843年7月22日
|
中美五口通商章程
| 耆英
| —
| —
| 1844年7月3日
|
| 耆英
| —
| —
| 1844年10月24日
|
| 耆英
| —
| —
| 1844年10月24日
|
| 麟桂 | | — | 1854年7月5日 |
| | 60萬平方公里 (黑龍江以北)
| —
| 1858年5月28日
|
| | —
| —
| 1858年6月13日
|
| 桂良,花沙納
| —
| —
| 1858年6月18日
|
| 桂良,花沙納
| —
| 四百萬兩
| 1858年6月26日
|
| 桂良,花沙納
| —
| 二百萬兩
| 1858年6月27日
|
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
| 桂良
| —
| —
| 1858年11月8日
|
| 奕訢
| 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
| 一千叄百萬兩
| 1860年10月24日
|
| 奕訢
| —
| 八百萬兩
| 1860年10月25日
|
| 奕訢
| 40萬平方公里 (烏蘇里江以東,含庫頁島)
| —
| 1860年11月4日
|
| 明誼
| 44萬平方公里 (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
| —
| 1864年10月7日
|
| | —
| —
| 1868年7月28日
|
| | —
| —
| 1871年8月13日
|
| 奕訢
| —
| 五十萬兩
| 1874年10月31日
|
| 李鴻章
| —
| 二十萬兩
| 1876年9月13日
|
| | 7萬平方公里
| 九百萬盧布
| 1881年2月24日
|
| 李鴻章
| —
| —
| 1884年11月5日
|
| 李鴻章
| —
| —
| 1885年4月18日
|
| 李鴻章
| —
| —
| 1885年6月9日
|
中英煙臺條約續增條約
| 桂良
| —
| —
| 1885年6月9日
|
| 奕劻
| —
| —
| 1887年12月1日
|
| | —
| —
| 1890年3月17日
|
| | —
| —
| 1894年3月7日
|
| 李鴻章
| 3.6萬平方公里 (台灣及澎湖列島)
| 二億兩
| 1895年4月7日
|
| 李鴻章
| 贖回遼東半島
| 叄千萬兩
| 1895年11月8日
|
| 李鴻章
| —
| —
| 1896年6月3日
|
| 李鴻章
| —
| —
| 1896年6月3日
|
| 李鴻章
| | —
| 1898年6月9日
|
| 李鴻章
| —
| 十億兩,實際賠付約60%
| 1901年9月7日
|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 唐紹儀
| —
| —
| 1904年7月9日
|
中日滿州善後條約 又稱《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及附約》
| | —
| —
| 1905年12月22日
|
| | | —
| 1911年12月20日
|
社會
節慶
清代的歲時節日風俗很多,它反映了清人社會生活的重要方面。首先是元旦的風俗。農曆正月初一是元旦,又稱元日、新年。新年元旦的慶祝活動一般要持續數日,清人的記載多為“交賀三日”、“三五日乃止”、“自元日至上元無虛日”之類的語言。大致來說,初一至初五是新年元旦的高潮。元旦風俗豐富多采,是大型的綜合性節日。上元節往往要持續數天,在北方,大部分地區從十四日到十六日,歡慶三天,南方的時間要長些,一般是四五天,甚至更長的時間。當然也有些貧瘠地區,只是一兩天。清明與端午清代的清明節是一個較大的節日,全國普遍舉行。此外,清代還有填倉、龍頭、春社、文昌會、花朝、三月“上巳”、浴佛、天貺、重陽等重要歲時節日。
宗族
宗族法規維護社會秩序,受到朝廷歡迎。宗族為更好地行使權力,管好族人,往往請求政府予以支持,而朝廷則批准祠規,承認祠堂族長的審判權、族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過清朝並不是予以宗族法規全部支持,在祠堂族長依據家法處死族人問題上,乾隆帝認為是“鄉曲之累”,採取反對態度。清代的宗族,多修有族譜,族譜又稱家譜、家乘、宗譜等。雍正朝以後,清朝在聚族而居的福建、廣東、江西等省曾大規模地推行族正制。
學校
清代的學校與科舉,大體上沿用了明代的制度,內容上有所損益,措施上更為周密。清代由政府管轄的學校,共有兩級,即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中央官學主要指京師的國子監,包括附屬於國子監的算學、八旗官學。另外,還有中央政府為皇室貴族設立的宗學、覺羅學等。地方官學主要指府、州、縣學,這些學校只有規模大小的區分,而無程度等級的差異。除此而外,社會上還有書院、社學、私塾等,這些雖不包括在正規的學校制度內,但在培養人才、傳播文化方面,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