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民國臨時
大總統始於
辛亥革命的勝利,終於1913年10月
袁世凱被選舉為第一任大總統(注意:沒有臨時2字)。
政治背景
辛亥革命成功後,中國革命黨人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治國方案,遂按照美國憲法,美國政治體制,實行總統
共和制。
儘管因為現實社會條件的限制和統治者們對約法的蔑視,例如
孫文為約制
袁世凱而隨意更改《民國約法》,袁世凱後來又因稱帝而中止了約法,民國初年民主共和體制並未真正貫徹實施,但這畢竟是中國首次試圖實行民主共和政體,推動了民主共和觀念在中國的傳播,使民主共和的價值觀得到了確立,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首任總統
首任臨時
大總統是
孫文(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2月13日)。
當選
辛亥革命後,1911年12月11日,上海和漢口兩地的17省代表來到南京,繼續商討建立中央政府。12月14日,各省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選舉總統,此時各代表分成支持在湖北首功的
黎元洪以及
黃興兩派,相持不下。12月15日,代表獲悉
袁世凱贊成
共和,決定暫緩選舉臨時總統,虛位以待袁世凱反正。12月25日,孫文從法國
馬賽回國抵達上海。孫文由於有著比較高的威望,受到許多革命團體的支持,成為眾望所歸的總統人選。
立憲派和舊勢力也認為孫文是在爭取袁世凱反正之前的總統人選。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
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
直隸、
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直隸原未完成獨立,因系國都所在,而特設代表,享有投票權。)黃興得一票,孫文獲得十七張有效票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
大總統。1912年1月1日上午10時,孫文乘坐專車前往南京臨時大總統府。
就職
孫文的中華民國臨時
大總統就職典禮於1912年1月1日,在
南京總統府(清朝
兩江總督署)舉行,孫文就職臨時大總統也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成立。
誓詞
傾覆滿清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
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卸任
1912年1月22日,孫中山發表聲明表示,倘若清朝
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能宣布贊成
共和體制,將辭去臨時
大總統職位,並且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2月12日,
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
溥儀遜位,清朝正式終結,孫文於是宣布辭去臨時大總統。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出袁世凱為第二屆臨時大總統,並於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職。4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孫文正式解除臨時大總統職務。
首任內閣
臨時
大總統孫文提出
內閣名單,仿照美國政府制,不設總理,分作九部,由總統提出各部總長、次長名單如下:
這是一張當時民國臨時政府大總統
孫文簽署任命程德全為內務總長的委任狀(詳見圖片),內容為毛筆豎行書寫:
臨時大總統孫文
中華民國元年元月五日
該委任狀為紙質,在臨時大總統“孫文” 簽名處及“五日”處各蓋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委任狀尺寸:68CM*58CM,印章尺寸:8.9CM*8.9CM;內容四邊印有紅框(尺寸51CM*51CM),紅框上首部印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八個紅字,所有文字皆為繁體。
次任總統
背景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
辛亥革命爆發,南方各省紛紛宣布獨立。北洋新軍成為清室唯一可以抵抗革命的力量,於是再用
袁世凱,先任其為
湖廣總督,旋任其為
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一面以武力壓迫南方革命,另一方面暗中與革命黨人談判。革命黨人也認為袁世凱是能領導中國的政治領袖。12月29日,南方十七省選出
孫文擔任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
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布民國成立,孫文就任。當時革命黨節節敗退,
武漢三鎮已被袁世凱
北洋軍攻
下兩鎮。1月16日,袁世凱回家路上,在
東華門丁字街,遭到同盟會京津分會組織的炸彈暗殺,炸死袁衛隊長等十人,袁世凱幸免於難。
就任
1912年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
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臨時
大總統。依據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改
總統制為
內閣制,大大削減袁世凱的權力,但袁堅持於3月10日在自己的地盤北京就職。袁於3月10日於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袁就職之後,堅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同時積極與列強交涉。9月20日,袁世凱頒布《整飭倫常令》,下令“尊崇倫常”,他說:“中華立國,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為人道之大經。”力圖恢復已經中斷兩百多年的傳統漢文化。
1913年2月,舉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國會選舉。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身亡,全國大嘩。革命元勛
孫文、
黃興等均指袁氏授意暗殺,
袁世凱則予否認;7月,孫文組織
中華革命黨,發動
二次革命,武力討伐袁世凱,但遭到失敗。
10月6日,國會選舉袁世凱為第一任大總統。同年,袁世凱政府制訂了《國會組織法》、《公務員獎懲條例》和《文官考試法》,建立了中國近代司法制度。其中規定文官高等考試,以國法學、刑法、民法、國際公法、行政法、經濟學和財政學七種為主科,一定要考。
商法、政治學、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通商約章等五種為附科,應試者自擇其一。同年袁世凱斷然拒絕承認英國企圖分裂西藏的
麥克馬洪線,維護了西藏的領土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