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1912年1月-1913年10月中國國家元首的稱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 時限:1912年1月-1913年10月
  • 屬性:中國國家元首的稱呼。
  • 始於辛亥革命的勝利
簡介,政治背景,首任總統,當選,就職,誓詞,卸任,首任內閣,次任總統,背景,就任,

簡介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始於辛亥革命的勝利,終於1913年10月袁世凱被選舉為第一任大總統(注意:沒有臨時2字)。

政治背景

辛亥革命成功後,中國革命黨人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治國方案,遂按照美國憲法,美國政治體制,實行總統共和制。
儘管因為現實社會條件的限制和統治者們對約法的蔑視,例如孫文為約制袁世凱而隨意更改《民國約法》,袁世凱後來又因稱帝而中止了約法,民國初年民主共和體制並未真正貫徹實施,但這畢竟是中國首次試圖實行民主共和政體,推動了民主共和觀念在中國的傳播,使民主共和的價值觀得到了確立,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首任總統

首任臨時大總統孫文(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2月13日)。
孫文孫文

當選

辛亥革命後,1911年12月11日,上海和漢口兩地的17省代表來到南京,繼續商討建立中央政府。12月14日,各省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選舉總統,此時各代表分成支持在湖北首功的黎元洪以及黃興兩派,相持不下。12月15日,代表獲悉袁世凱贊成共和,決定暫緩選舉臨時總統,虛位以待袁世凱反正。12月25日,孫文從法國馬賽回國抵達上海。孫文由於有著比較高的威望,受到許多革命團體的支持,成為眾望所歸的總統人選。立憲派和舊勢力也認為孫文是在爭取袁世凱反正之前的總統人選。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直隸原未完成獨立,因系國都所在,而特設代表,享有投票權。)黃興得一票,孫文獲得十七張有效票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上午10時,孫文乘坐專車前往南京臨時大總統府。

就職

孫文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總統府(清朝兩江總督署)舉行,孫文就職臨時大總統也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成立。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璽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璽

誓詞

傾覆滿清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大總統誓詞大總統誓詞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璽現存台北國父紀念館

卸任

1912年1月22日,孫中山發表聲明表示,倘若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能宣布贊成共和體制,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位,並且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溥儀遜位,清朝正式終結,孫文於是宣布辭去臨時大總統。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出袁世凱為第二屆臨時大總統,並於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職。4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孫文正式解除臨時大總統職務。
孫文孫文

首任內閣

臨時大總統孫文提出內閣名單,仿照美國政府制,不設總理,分作九部,由總統提出各部總長、次長名單如下:
陸軍部總長兼參謀總長:黃興,次長:蔣作賓海軍部總長:黃鐘瑛,次長:湯薌銘法務部總長:伍廷芳,次長:呂志伊財政部總長:陳錦濤,次長:王鴻猷外交部總長:王寵惠,次長:魏宸組內務部總長:程德全,次長:居正教育部總長:蔡元培,次長:景耀月實業部總長:張謇,次長:馬君武交通部總長:湯壽潛,次長:于右任總統府秘書長:胡漢民
這是一張當時民國臨時政府大總統孫文簽署任命程德全為內務總長的委任狀(詳見圖片),內容為毛筆豎行書寫: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 任命程德全為內務總長 此令
臨時大總統孫文
中華民國元年元月五日
該委任狀為紙質,在臨時大總統“孫文” 簽名處及“五日”處各蓋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委任狀尺寸:68CM*58CM,印章尺寸:8.9CM*8.9CM;內容四邊印有紅框(尺寸51CM*51CM),紅框上首部印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八個紅字,所有文字皆為繁體。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次任總統

次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任期:1912年3月10日——1913年10月6日)。1914年頒布《中華民國約法》,1915年12月宣布自稱皇帝,改國號為中華帝國,建元洪憲,史稱“洪憲帝制”。此舉遭到各方反對,引發護國運動,袁世凱不得不在做了83天皇帝之後宣布取消帝制。1916年6月6日因尿毒症不治而亡,歸葬於河南安陽
袁世凱袁世凱

背景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辛亥革命爆發,南方各省紛紛宣布獨立。北洋新軍成為清室唯一可以抵抗革命的力量,於是再用袁世凱,先任其為湖廣總督,旋任其為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一面以武力壓迫南方革命,另一方面暗中與革命黨人談判。革命黨人也認為袁世凱是能領導中國的政治領袖。12月29日,南方十七省選出孫文擔任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布民國成立,孫文就任。當時革命黨節節敗退,武漢三鎮已被袁世凱北洋軍下兩鎮。1月16日,袁世凱回家路上,在東華門丁字街,遭到同盟會京津分會組織的炸彈暗殺,炸死袁衛隊長等十人,袁世凱幸免於難。

就任

1912年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依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改總統制內閣制,大大削減袁世凱的權力,但袁堅持於3月10日在自己的地盤北京就職。袁於3月10日於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袁就職之後,堅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同時積極與列強交涉。9月20日,袁世凱頒布《整飭倫常令》,下令“尊崇倫常”,他說:“中華立國,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為人道之大經。”力圖恢復已經中斷兩百多年的傳統漢文化。
1913年2月,舉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國會選舉。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身亡,全國大嘩。革命元勛孫文黃興等均指袁氏授意暗殺,袁世凱則予否認;7月,孫文組織中華革命黨,發動二次革命,武力討伐袁世凱,但遭到失敗。10月6日,國會選舉袁世凱為第一任大總統。同年,袁世凱政府制訂了《國會組織法》、《公務員獎懲條例》和《文官考試法》,建立了中國近代司法制度。其中規定文官高等考試,以國法學、刑法、民法、國際公法、行政法、經濟學和財政學七種為主科,一定要考。商法、政治學、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通商約章等五種為附科,應試者自擇其一。同年袁世凱斷然拒絕承認英國企圖分裂西藏的麥克馬洪線,維護了西藏的領土主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