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少年時代,聰穎好學,有文采,為時人稱頌。1900年中秀才。1905年就讀
日本法政大學預備部,加入中國同盟會。1907年在東京參與組織共進會,並親手制訂章程。同年秋入
日本大學本科習法律。
民主革命
1908年赴新加坡助田桐主持《
中興日報》,與保皇黨《
南洋總匯報》論戰。後往緬甸仰光,主持《光華日報》 ,並組織中國同盟會支部。1910年與宋教仁等籌設中部同盟會,謀劃在長江流域發動起義。1911年初來武漢與黨人聯繫,策動起義。參與籌組湖北軍政府和制定《都督府暫行組織條例》。7月任中部同盟會湖北分會負責人。1912年南京臨時國民政府成立後,任內政部次長,參與《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工作。
1913年“二次革命”率少數隨從配合部分傾向革命的軍隊堅守吳凇炮台數日,失敗後逃亡日本。1914年在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任黨務部部長兼《
民國》雜誌總理,成為孫中山的得力幹將。1915年回國參加護國運動,任中華革命軍東北軍總司令,率部與北洋軍鏖戰膠東、三打濟南,是一位出色的軍事指揮家。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以總理身份批令委任為國民黨總務主任。
大革命時期
1924年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任司法院院長。組織國民黨元老“西山會議派”,反共反蘇。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1929年因反對蔣介石而被囚禁兩年。1931再次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
1932年起復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兼任最高法院院長,同時兼任中華民國法學會理事長。是蔣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堅決執行者。
抗日戰爭時期
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之一,主持國民黨武漢辦事處的工作,為使廢除外國在華的治外法權作出了努力。還兼任慰勞總會會長一職,親率慰勞團赴滇、黔、桂、湘、粵、鄂、贛等前線,慰問將士,鼓舞士氣。
解放戰爭時期
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1947年國民黨開始進入憲政時期,遂卸任司法院院長職務(連續擔任司法院院長前後近17年之久)。同年雙十節時,作《齊天樂》詩6首,追記武昌首義。1948年參加總統競選失敗。1949年當選為國民黨非常委員會委員。國民黨兵敗後,同年11月去台灣。
解放後時期
國民黨敗退台灣後,居正任國民黨監察院監察委員、國民黨評議員。生活儉樸,每逢外出,都以三輪車或公共汽車代步。晚年熱心教育,任淡江英語專科學校董事長。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晚年潛心於佛經的研究。文采頗高,擅做詩寫文,平時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都作文哭之。
1951年11月23日寫作至晚11時,照例洗足就寢,於洗足時
坐化,終年75歲。
經歷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46年11月-1947年)
參議會議員
中華革命黨黨務部部長
民國雜誌經理
中華革命軍東北軍總司令(1916年5月-)
中國國民黨本部總務部主任(1919年1月-)
國民政府委員(1927年9月17日-1947年)
(國民政府)內務部部長(1922年5月-)
(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長(1934年10月20日-1934年12月22日)
(國民政府)內務部次長(1911年1月-)
(國民政府)司法院(代理)院長(1932年1月7日-1932年5月10日)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長(1932年1月-1935年7月22日)
(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1932年5月10日-1948年7月1日)
(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
(國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長(1931年12月28日-1932年1月)
(國民政府)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32年5月3日-1933年1月7日)
(國民政府)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委員(1933年9月25日-1946年7月9日)
(國民政府)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委員(1946年7月9日-1948年)
(國民政府)稽勛委員會委員(1941年)
(國民政府)西京籌備委員會委員(1932年)
人物著作
著有《辛亥親歷記》、《梅川日記》、《為什麼要重建中國法系》、《辛亥禮記》、《居覺先生全集》、《張振武死義事》、《梅川譜偈》、《清黨實錄》等,遺著編為《居覺生先生全集》。
親屬成員
其子為淡江大學的前校長
居浩然,女兒居瀛玖小時送給日本人做養女,後來嫁給台灣籍的張驚聲當繼室。1951年居正和女婿張驚聲聯手創辦淡江英專,後來居正、張驚聲相繼去世,居瀛玖接任董事長、居浩然任校長。後淡大校長一職再由外孫張建邦、外曾孫女張家宜接任之。孫女居蜜現任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學術研究主任、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
人物事跡
居正是西山會議派的骨幹分子,反共清共是其一貫主張。1924年1月,國民黨在廣州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居正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並由第一次全體中央會議推為常務委員。但居正卻逆孫中山之意,堅辭不就。原來雖積極配合廖仲愷等人主持的國民黨改組工作,卻堅決反對孫中山提出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認為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滲透在國民黨中,是要篡奪革命領導權。居正自忖留在廣州,已無多大作為,乃請命赴哈爾濱,發展東北地區的革命力量。但中間發生誤會,赴哈之行告吹。居正甚感遺憾,乃離開廣州,隱居在上海附近的寶山縣揚行鄉,以養蜂自娛,拒見一切訪客,也拒不出席國民黨第一屆第二次全體中央委員會議。孫中山逝世後,居正兼程至北京,在靈前致哀痛之誠。居正順便參加了北京的國民黨中央委員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但因意見不合,中途退出,隨宋慶齡南下上海。其時,留在北京辦理孫中山喪事的右派中央委員鄒魯、林森、謝持等計畫召開第四次中央委員會議,遂電邀居正出席。當時上海方面也分為兩派:許崇智力勸居正參加,而張靜江則不贊成,甚至對居正說:“如你北行,我即前往廣東,與你作對!”居正也不示弱,氣憤地說:“我本無成見,但是你老要作對,我定去北京!”恰在這時,鄧家彥自北京函居正:“西山會議,內容複雜,可不必來。”至此,遂決定回揚行閒居,暫時避開糾紛。但許崇智卻力促居正北上,並代購船票,代定艙位,居正不好駁許的面子,只好乘船北上。
西山會議派內部意見相左,各派相持不下,甚至發生了戴季陶被毆事件。居正抵京後協調各方,促使會議按預定的程式繼續進行。1924年11月23日西山會議派召開了第一次會議。這次會議通過了3個重大決議案:開除國民黨內共產黨員的黨籍;解除俄國顧問鮑羅廷的職務;彈劾汪精衛。在這次會議中居正被派為上海執行部委員。1926年月西山會議派在上海成立中央黨部,與廣東的中央黨部相對抗,居正為中央常務委員之一。以汪精衛為首的廣東中央黨部即召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出席西山會議的中央委員不足法定人數,全部予以否認,對參加西山會議的中央委員,一律予以黨紀處分。居正既出席西山會議,又被推為常務委員與上海執行部委員,且為上海中央黨部的主要負責人之一,當然受到嚴厲的處分。1931年11月12日,即孫中山誕辰日,國民黨在南京舉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居正以第一屆中央委員的資格,出席會議,並被選為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在隨後的全體中央委員會議上,居正被推為常務委員,並被選為司法院副院長。司法院院長伍朝樞辭不就職,居正乃代理其職務,仍兼任最高法院院長,“一.二八”事件後,國民黨於3月初在洛陽舉行四屆第二次全體中央委員會議,決定準許伍朝樞辭職,由居正繼任。自此居正一直擔任司法院長,前後近17年之久。反共清共,是居正一貫最堅決的主張。在國共10年內戰和抗戰期間,居正是蔣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堅決執行者之一。
居正 於1948年被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連署提名為第一屆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另一位總統候選人蔣介石以得票數2430票擊敗居正的269票。
居正創辦淡江大學的前身淡江英專,並以居正的女婿張驚聲為校長。淡江大學一直到今日,即以居正的生日11月8日為校慶。
浠水人徐復觀先生在廣濟籍的居正逝世後寫道:“楚人任俠敢任,而常有守孤抱以輕天下之情,故歷史上秉大義以發天下之大難者多為楚人。發大難而不計其功,有其功而亦不以其自拘自滯,自矜自恃者,亦多為楚人。蓋楚人有性情之真,而少功名之念,此楚人之所以失,亦楚人之所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