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48年,蔣介石召開第一屆國民大會,當選“中華民國總統”。1949年1月21日,被迫發表《引退謀和文告》,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 1949年敗退台灣後,蔣介石擔任歷七任“總統”與國民黨總裁。1975年4月5日於台北去世。
相關總統
臨時大總統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1912年1月至1913年10月中國國家元首的稱呼。首任臨時大總統是
孫文,由1911年12月29日(農曆宣統三年十一月初十)召開的17省代表臨時大總統選舉會上選出。首次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於1912年1月1日在
南京總統府(清朝
兩江總督署)舉行,臨時大總統的就職也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成立。
臨時大總統之權責由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提出的
內閣仿照美國政府制,不設總理,分作九部,由總統提出各部總長、次長,內閣名單如下:
1912年1月22日,
孫文發表聲明表示,倘若清朝
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能宣布贊成共和體制,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位,並且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
孫文就職誓詞: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1912年2月12日,
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
溥儀遜位,清朝正式終結,孫文於是宣布辭去臨時大總統職。1912年2月15日,
南京臨時參議院選出
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並於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職。
袁世凱就職誓詞: 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盪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志願,率履弗渝。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謹掬誠悃,誓告同胞。 大中華民國元年三月初十日
任次 | 姓名 | 政黨或派系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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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文 | 中國同盟會 | 1912年1月1日 | 1912年4月1日 |
2 | 袁世凱 | 北洋軍閥 | 1912年3月10日 | 1913年10月10日 |
大總統
中華民國大總統,任期五年,第一任大總統是
袁世凱,於1913年選出。袁世凱猝逝後,
北洋軍閥成為北京政府的實際把持者,大總統不過是傀儡,大多沒有實權,實權都在北洋軍閥手上。
1924年
曹錕辭職後,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國務總理或代總理代行其權,之後由段祺瑞任
臨時執政,段下野後交由國務院攝行,從顏惠慶復職後的幾任
內閣再度攝行大總統職權,直到1928年
張作霖成立軍政府任
陸海軍大元帥,中華民國大總統名稱正式消失。
任次 | 姓名 | 政黨或派系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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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913年10月10日 | 1915年12月12日 | 1915年12月12日稱帝,改國號為 中華帝國,年號 洪憲。 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復稱大總統。 |
1916年3月22日 | 1916年6月6日 |
繼任 | | | 1916年6月7日 | 1917年7月1日 | 1917年7月1日張勛發動政變,宣布清朝復辟。7月12日此政權遭 段祺瑞的“ 討逆軍”推翻。 |
代理 | | | 1917年7月6日 | 1918年10月10日 | 7月6日以副總統代理大總統職 |
2 | | | 1918年10月10日 | 1922年6月2日 | |
國務總理署任 | | 交通系 | 1922年6月2日 | 1922年6月11日 | 國務總理兼教育總長,攝行大總統職 |
復任(1) | | 研究系 | 1922年6月11日 | 1923年6月13日 | |
代總理署任 | | 無黨派 | 1923年6月14日 | 1923年10月10日 | 國務院內務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 |
3 | 曹錕 | 直系軍閥 | 1923年10月10日 | 1924年11月2日 | |
代總理署任 | | 無黨派 | 1924年11月2日 | 1924年11月24日 | 國務院教育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 |
臨時執政 | 段祺瑞 | 皖系軍閥 | 1924年11月24日 | 1926年4月20日 | 1926年4月20日馮玉祥發動驅段兵變,將曹錕釋放。5月1日曹錕通電下野,自此以後大總統改為虛位,由國務總理攝行。 |
代總理署任 | | 無黨派 | 1926年4月20日 | 1926年5月13日 | 國務院外交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臨時執政職權 |
國務總理署任 | | 無黨派 | 1926年5月13日 | 1926年6月23日 | 1926年5月13日宣布攝行大總統 |
代總理署任 | | 直系軍閥 | 1926年6月23日 | 1926年10月1日 | 國務院海軍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 |
代總理署任 | 顧維鈞 | 無黨派 | 1926年10月1日 | 1927年1月12日 | 國務院外交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10月1日至12日兼財務總長職) |
國務總理署任 | 顧維鈞 | 無黨派 | 1927年1月12日 | 1927年6月16日 | 國務總理兼國務院外交總長,攝行大總統職權 |
代總理署任 | 胡惟德 | 無黨派 | 1927年6月16日 | 1927年6月18日 | 國務院內務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 |
陸海軍大元帥 | 張作霖 | 奉系軍閥 | 1927年6月18日 | 1928年6月3日 | |
非常大總統
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是孫文在廣州於1921年5月5日至1923年3月2日第二次護法時的職任名稱。
1921年4月,非常國會開會,取消軍政府,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選孫文為非常大總統。但軍政權掌握在
陳炯明身上。
任次 | 姓名 | 政黨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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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文 | 中國國民黨 | 1921年5月5日 | 1923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