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官票和大清寶鈔是迄今存世較多的清政府發行的紙幣。它雖流通不到十年(鹹豐三年到同治元年),但對我國紙幣的發行和影響卻很深遠。
一、戶部官票發行的過程
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太平天國軍起義,政府財政支出浩大,戰爭又失利,為了解救危機,清廷大臣紛紛提出發行紙幣的動議。
鹹豐元年九月十九日,陝西道監察御史王茂蔭奏請發行可兌現的紙幣,認為可救一時之需,且可一勞永逸。但鹹豐帝並沒有採納,只將奏摺批交戶部等商議。二年九月左都御史花沙納也奏請行鈔,並列造鈔,行鈔及換鈔條目32條,列使用鈔便利14條。鹹豐帝亦只諭示“花沙納奏請行鈔法一折著前派會議籌備軍餉之王大臣等一併會同戶部評議具奏”。評議結果亦只是維持現狀。但終因軍需河餉開支迫切,於三年正月十九日大學士管理戶部祁雋藻等奏擬請試行鈔法。當天鹹豐帝不得不下旨“戶部奏請派員會籌試行鈔法一折,,著派左都御史花沙納、陝西道監察御史王茂蔭同戶部堂官速議章程奏明辦理”。二月二十七日花沙納、王茂蔭等繪製官票樣式進呈,並訂立18條章程。鹹豐帝即頒發諭旨允許行鈔。旨稱“茲據花沙納等公同酌議具奏,並繪具官票式樣進呈。朕詳加披覽,所擬章程各條尚屬周密,著照所請定為官票名目,先於京師行用,俟流通漸廣,再頒發各省一律遵辦。官票之行與銀錢並重,部庫出入,收放相均。其民間行用銀錢私票仍聽其便,商賈交易亦不致稍有抑勒,詢為裕國良法,總期上下相信,歷久無弊,即使國內充裕。官票照舊通行”,並要求戶部刻印告示“並著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出示曉諭遵行。”
官票發行後,因不能兌現,受到多方抵制,當權者沒有認識到這是違背了當時的客觀經濟規律,而說成是銀票數額太大,不便交易。因而在鹹豐三年九月十八日召開會議研究銀票必須輔以錢鈔以利通行,得到鹹豐帝的旨批,並在十一月十七日擬定了寶鈔章程,十二月初二印製成一批大清寶鈔。在鹹豐四年搭放寶鈔,更加引起市場混亂和官票、寶鈔流通阻塞。政府雖設“四乾五宇官號錢鋪”即乾恆、乾豫、乾豐、乾益官號和宇升、宇恆、宇豐、宇泰、宇謙錢鋪,在駐軍處設廣益、廣通、廣亨、廣盛四官號承辦兌換事宜,但這些官號本身也發行錢票,當持官票要求兌現時,也只給這些官號發的錢票,而拿不到現錢。因此持票者紛紛折價行用,剛發行的寶鈔一千文只值七、八百文制錢。這已不再是靠諭旨或法律所能控制,官票、寶鈔信譽降低,各種弄虛作假,貪污枉法現象產生。鹹豐四年三月初五王茂蔭雖再次上奏提出官票和寶鈔實現兌現的修正辦法,但鹹豐帝反說他的意見是有利商而不利國,不知大體而不可行。票鈔價值繼續下跌,鹹豐四年五月一千錢鈔在京城只值四、五百文,到九年貶值了75%,十年更貶值到了90%以上,每兩銀票只能相當200文制錢(一兩應合2000文)。這樣不得不在鹹豐十年二月初九決定停發鈔票,但仍能在市面上流通。鹹豐十一年一千寶鈔只值十幾文,實際上已成為廢紙。到鹹豐帝駕崩也沒有下達廢止票鈔的諭旨。只是到了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才正式下旨由同治二年開始各省應徵地丁、旗租及各關稅課一律停收“鈔”、“票”。同治七年(1868年)三月,完全停止回收銀票,流通近十年的官票、寶鈔壽終正寢。
二、戶部官票的幾個特徵
戶部官票因發行時很慎重,因此與以前元代、明代寶鈔相比較,有以下幾點發展。
1.紙幣上不但有年號,並填寫有制鈔年月日,這在元代至元、至正寶鈔、明代大明寶鈔上都是沒有的。
2.紙幣上開始有編號和冠字。
3.無論制鈔年月日或編號、冠字均逐張填寫,並且字型非常工整。
4.初期戶部官票在右上角加蓋有付庫日期,左上角蓋有“正郎×”“副郎×”驗訖騎縫印,表明其發行有嚴格的制度。
5.背面空白,可填寫流通記錄。
6.印鈔紙張上已加上細的纖維絲,加強其防偽性。
三、戶部官票的票幅和圖式
戶部官票1、3、5兩票幅25 X15cm,10、50兩票幅32×19cm。用高麗苔紙、靛藍色印製。圖式見附圖1、2。通過大量實物觀察,在具體圖式上不像現代紙幣那樣統一,其中“鹹豐”和面值等在字型上大體有粗細之分,字型上也有大小之別。通常所見鹹豐叄和肆年版字型細小,而肆年以後字型則粗大。叄年早期版在左上角無“每兩比庫平少陸分”字樣,以後叄、肆年版可見用黑墨加蓋上列字樣,到肆年以後就用靛藍色把該字樣直接印在票上。在四周雲龍紋的細節上,不同版別還可找到龍有五爪或六爪的差別等。由於印刷時刷藍用色太濃,造成某些票面字跡、花紋的模糊。
四、官票的年號
戶部官票從鹹豐叄年(1853年)開始製造,一直用到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明令廢止。實際流通不到十年。現見官票上的年號,只有叄、肆、伍、陸、柒年。所見實物的年號大部為手寫,因此有“四”、“肆”,“五”、“伍”字型的差別。各年號均有部分的年和月數,用黑色木戳加蓋上去,木戳也有大小之別。
雖然官票年號最晚只見到柒年,但發行並未停止,這從官票加蓋的印章上可看出來,如蓋有“拾年夏季頒發××”“十一年春季改發江北”等。
在鹹豐叄年早期官票上,右上角還加蓋有×月×日付庫”字樣。如研究官票年號的填寫日期和付庫日期的間隔,則很有意思。我們見到的一兩官票在五月初六填寫,付庫為五月廿一日,相隔15天,五月十九日填寫,付庫為元月初二,相隔13天,六月十二日填寫,付庫為六月廿一日,相隔9天,八月初六填寫,付庫為八月十一日,相隔5天。日期間隔逐步縮短,表明填寫趕不上發行。由於發行量的增加,以後發行的官票上就取消了付庫日期的記錄。
五、官票的冠字和編號
官票的編號,對早期鹹豐叄年的官票,當時有明確的文字證明。第一批官票一兩冠字為“天”,、五兩為“地”,十兩為“宇”,五十兩為“宙”。以後七月初三戶部折又批添造三兩官票,冠字為“日”。據最初擬定試行官票章程十八條①,初次造票十二萬兩,發行比例是每一萬兩發一兩票500張、五兩票400張、十兩票250張、五十兩票100張,所以十二萬兩中應有一兩票6000張、五兩票4800張,十兩票3000張、五十兩票1200張,因此天、地、宇、宙四種票冠字的最大號碼相應的是“陸仟”、“肆仟捌佰”、“叄仟”、和“壹仟貳佰”。但是實際上有的號碼超過此數,如10兩票宇字已見有4151號,表明當時的發行量已超過原規定的12萬兩。
第一批官票在京城發出後,太平天國北伐軍已跨過黃河天險,戶部顧不得觀察官票試行的後果,在鹹豐叄年七月廿一日經鹹豐帝旨批官票向全國推行。加緊印刷200萬兩,共18萬張官票。其中頒發糧台25萬兩,各省藩庫175萬兩。一、三、五、十及五十兩冠字分別為仁、義、禮、智、信和宮、殿、盤、郁、樓。
根據鹹豐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奏準推行的官票章程六條②,其配發比例,每一百兩有一兩票2張、三兩票1張、五兩票1張、十兩票4張、五十兩票1張計算,則各冠字應有的最大票號為,仁字5000號,義字2500號、禮字2500號、智字10000號、信字2500號、宮字35000號、殿字17500號,盤字17500號,郁字70000號,樓字17500號。但是據實物觀察,頒發糧台的除叄年以外,以後肆、伍、陸、柒年對仁、義、禮、智、信等冠字還繼續填發,如肆年1月27日有禮字10122號,伍年6月12日有禮字25091號,柒年4月3日有禮字42713號。
這些冠字除“天”“地”“宇”“宙”“日”字為手寫外,均用黑色木戳加蓋。據實物觀察各年份所採用的冠字,按發向京城、各省藩庫和糧台而有所區別,詳見下表。這些冠字均按千字文排列,但其中跳越過幾個忌諱的字如“元”、“黃”、“洪”、“荒”、“禽”、“獸”等。同一冠字除頒發糧台外均沒有見跨年的。鹹豐叄年以后冠字的編號數沒有記載,但大部分均有幾萬號,其中已發現實物的最大編號為鹹豐肆年拾兩,編號為寫字十萬另肆乾捌佰伍拾玖號。結合前述各面值官票發行比例,拾兩票應是發行張數最多的。
六、官票的流通地域
自京城推行官票以來,發行流通就受到各種阻力。發行時只規定可在市場上換成銀和錢,但並沒有規定可在官銀錢號中兌現,因此官票實際上是不兌現的紙幣。政府發出時是按銀八票二,後改為銀票各五。但實際上連制錢都很難換到。拿到官票的人,只好低價換出。一些有權勢的官吏,用低價買進,作為付賦稅等之用,從中漁利。只有京城及福建、河南、陝西、甘肅等省推行官票比較積極。官票實物最常見的是加蓋紅色直隸、南河印章。另一則是加蓋糧台作為軍餉。這些加蓋均可在跨省範圍流通。
七、官票的票根和再編號
官票的票根很少見有實物證據。但官票的兩側均見有騎縫章。不但正面有,有的背面也有騎縫章。說明是發行前加蓋的。現見有一張保存在大英博物館的一兩官票照片(圖3),右側帶有票根,寬約7. 5cm,除標有同樣編號外,還有主政徐的簽字和準二兩平足色銀壹兩及騎縫漢滿文“戶部堂印”章,證明右側票根是發到某部門後,由該部門留存作為憑據,左側應是戶部發出官票後留的存根,但迄今未見該存根的實物。
官票發付到藩庫、糧台等部門後,有的還進行再編號,現見二張五十兩官票實物,在畫字壹萬玖佰柒拾陸號的官票上,正面蓋有庚字陸乾壹佰伍拾玖號。另一張畫字壹於壹佰陸拾壹號官票,再編號為庚字叄千柒佰肆拾壹號,反而比原票編號大,二張票的再編號字型相同,是同一時間加蓋的,但並不是按次序地編號。另見一張五兩官票,為鹹豐五年彩字貳萬捌千陸佰貳拾五號,加蓋有續歲字第伍千陸佰貳拾叄號”,均證明是發行到當地後編的號。還有直接蓋有未編號印記的紙幣,這種編號的冠字和時間、地區均值得研究。
八、官票的製造速度
官票在印好後,由記號員填寫日期和編號,如果研究填寫日期和編號的關係,就可以得知每天編寫了多少個號碼。根據實物資料。第一批天字號壹兩票,在五月初六的同一天有177號和443號,表明這一天至少編了326個號碼,現列出一兩票天字號實物的日期和編號(表二),可看出如從較長時間統計,則在一個月內至少填寫4475個號碼,平均每天148個號碼。
鹹豐肆年以後填寫的速度加快,以肆年七月初八填寫的兩張一兩列字34527和3964號來看,兩張相差5113號,說明當天至少填寫了5113個號碼。更有甚者鹹豐陸年正月二十一日填的三張冠字為“甲”的官票,號碼為8922、9855和19829,最大和最小差10907號,表示同一天至少填寫了10907個號碼。
九、官票的流通記錄
官票背面為空白,供流通時記錄之用。從實物背面記錄來看,其中有研究價值的圖章和文字如“藩庫戳記查驗鮮明”,表明該官票是真品,“鹹豐四年十月廿日易州收藩庫發出鈔票”,既有年號又有收發單位和地點。“房錢庫”表示發出部門。還有如“鹹豐四年五月廿四日驗訖”、“戶部乾豐官號…‘節慎庫發”、“正鎮右營七年六月內由藩司領回”等等。更有意思的在一張叄年十兩官票上蓋有“豐×賑務官票遵照部行已由徐州道每兩收錢壹千陸佰文此票只準持赴各處報捐上兌”。限定了該票的使用範圍,並標明已貶值的額。
戶部官票因有許多文字記錄,給我們對它進行研究提供了極好的材料。
注釋
①②參見毛景安《宋元明清四朝紙幣史略》,《香港錢幣會會刊》第一期(198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