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中會

興中會

興中會是中國國民黨最早的前身,是孫中山與贊同其主張的進步華僑於1894年11月24日在美國檀香山創建的中國近代第一個民主革命團體創立的中國最早的民主革命團體。宗旨是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

1894年,孫中山前往美國檀香山在華僑中宣傳革命,創建了中國第一個民主革命團體興中會,孫中山起草的《興中會章程》也獲通過。這裡,第一次提出了推翻滿清封建君主專制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國的革命綱領。興中會成立後,積極策劃在廣州起義,後來,起義計畫泄露,陸皓東被捕犧牲,孫中山流亡國外。1899年興中會在香港創辦《中國日報》宣傳革命。1900年孫中山派鄭士良在惠州發動起義,史堅如在廣州策應。興中會還在國外設有許多分會,在華僑中發展組織。

1905年,興中會與華興會等合併成立為中國同盟會。中國同盟會成立前,興中會是中國民主革命運動最主要的領導者和組織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中會
  • 創建者:孫中山
  • 創建時間:1894年11月24日
  • 宗旨:驅除韃虜、恢復中國
組織歷史,團體成立,籌划起義,併入同盟會,團體章程,

組織歷史

團體成立

1894年(光緒二十年)夏,孫中山上書李鴻章要求改革被拒絕後,於秋間出國,前往他早年曾求學的檀香山。這時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已三月余,中國的海陸軍連遭敗績,日軍已侵入中國東北。懷抱“改良祖國”大志卻痛感報國無門的孫中山愈益憂憤,遂在華僑中揭露清王朝的腐朽殘暴,倡議集結團體,共謀救國大計。
興中會成立宣言興中會成立宣言
11月24日,二十多個贊同孫中山主張的進步華僑,在檀香山聚議成立興中會,通過了孫中山草擬的《興中會章程》,標誌興中會成立。會議選舉劉祥、何寬為正副主席(然不久,劉祥便退出興中會),黃華恢為管庫,程蔚南、許直臣為正副文案,鄧蔭南等為值理。入會者填寫盟書,以“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為誓詞。興中會已完全不同於反清的舊式會黨,而是一個以在中國開展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為職志的政治集團。
歲杪,孫中山離檀香山返國,1895年1月下旬,孫中山抵達香港,與趣相投的舊友楊衢雲陳少白陸皓東鄭士良等積極籌措在港、穗建革命組織。2月21日,孫中山等與香港輔仁文社楊衢雲、謝纘泰達成聯合協定,興中會總部在香港中環士丹頓街13號宣告成立,用“乾亨行”名義作掩護。通過了修訂的《興中會章程》。《章程》斥責清王朝昏庸誤國,招致嚴重的民族危機,申述該會以“振興中華,挽救中局”為宗旨。這個章程更加猛烈的抨擊了滿清政府的腐朽反動統治,深刻指出滿清政府“政治不修,綱維敗壞,朝廷則鬻爵賣官,公行賄賂,官府則剝民刮地,暴過虎狼。盜賊橫行,饑饉交集,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的中國社會現狀,從而更加明確的把鬥爭矛頭指向清政府,公開揭示了興中會的反清宗旨。
興中會興中會

籌划起義

10月10日總會決定在廣州舉行起義(因泄密失敗),為籌划起義,孫中山、陸皓東、鄭士良等多次往返港、穗間,在廣州建立興中會廣州分會,對外稱農學會;並相繼建立秘密據點數十處;在防營、水師和廣州附近會黨、游勇、綠林里,進行策反及聯絡活動。同年秋,諸事大體就緒。總會幾次集會,先後議決:定九月初九重陽節(10月26日)舉義;推楊衢云為會長,約定起義者臂纏紅帶。以“除暴安良”為口號。同時,加緊製備青天白日旗,草擬《討滿檄文》、《安民告示》等。重九前夕,清兩廣總督譚仲麟得英國當局電報,又有知情者告密,獲悉興中會起事訊息,於是出動軍隊、差弁搜查起義據點,四處緝捕,重九至十一日(26~28日),先後捕去七十餘人。陸皓東和會黨首領朱貴全、丘四於旬日後被慘殺。事泄後次日晚,孫中山逃離廣州,偕陳少白鄭士良東渡日本,創立興中會橫濱分會。
不久,孫取道檀香山去美國。1896年,楊衢雲創立興中會南非分會。1897年,陳少白創立台灣分會。1899年,他又在香港籌辦《中國日報》,年底創刊。是為最早宣傳反清革命的報紙。1900年1月,楊衢雲辭去興中會會長職務。興中會和三合會、哥老會代表在香港開會,共推孫中山為總會長。別名為“興漢會”。到1905年與華興會光復會合併為同盟會之前已經多次發動起義,均以失敗告終。
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梁啓超為首的改良派流亡海外。孫中山主動建議兩派合作救國。但康有為固執成見,拒而不納。只有梁啓超等少部分康門弟子出面周旋,表示願意合作。1899年冬,原屬改良派的唐才常、林圭從日本回國,孫中山、陳少白、梁啓超等同席為唐、林餞行,談論合作事,頗為融洽。孫並介紹在漢口的興中會員容星橋協助唐才常舉事。梁則實際含有攘奪興中會實力的意圖。後因雙方分歧較大,合作之議遂寢。 1900年,義和團運動迅猛高漲。6月,孫中山、楊衢雲鄭士良一行從橫濱乘輪南下,船抵香港,在一艘舢板上召開會議,決定鄭士良率黃福等赴惠州,發動會黨舉事;史堅如鄧蔭南入廣州謀策應;楊衢雲陳少白留港協濟餉械。當時,英香港總督卜力陰謀支使兩廣總督李鴻章據華南“自主”,以利於英帝國主義參與分割中國,爭霸亞洲。故授意何啟慫恿孫中山率興中會員眾協助李鴻章組織“獨立”政府。孫中山雖有所疑慮,但也認為不妨一試。李鴻章則虛與委蛇,還打算以商洽合作為釣餌,誘捕孫中山。六月下旬,李鴻章奉清廷電召北上,所謂“合作”也就煙消雲散。
8月底,唐才常組編的自立軍被鎮壓。興中會聯絡的湘、鄂一帶會黨勢力因被捲入自立軍起事而全部散失。10月,鄭士良起義於惠州三洲田,轉戰半月余,因援絕械缺而敗散。11月,史堅如在廣州謀炸兩廣總督德壽,不成,被捕死難。年底,楊衢雲被清政府所派刺客殺害。次年夏,鄭士良暴病去世。興中會領導骨幹損傷過半,海外各處機構也漸次渙散。因此,孫中山自惠州一役失敗後,即有另行組織大的革命聯盟的意念。此後,興中會新建立的組織還有1902年的河內分會和1904年的舊金山分會。

併入同盟會

1896年10月,孫中山在英國倫敦曾被清公使館誘捕,經英國友人康德黎等營救脫險。此後,孫中山詳細考察歐美各國的經濟、政治狀況,研究了多種流派的政治學說,並與歐美各國進步人士接觸,三民主義思想由此初步形成。此後,孫中山不僅積極組織武裝起義,還領導革命派與保皇派論戰。
1905年,興中會與華興會、光復會等革命團體合組中國同盟會,孫中山被推舉為總理,並系統提出三民主義思想體系,開啟了中國革命的新進程。

團體章程

孫中山(一八九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中國積弱,至今極矣!上則因循苟且,粉飾虛張;下則矇昧無知,鮮能遠慮。堂堂華國,不齒於列邦;濟濟衣冠,被輕於異族。有志之士能不痛心!夫以四百兆人民之眾,數萬里土地之饒,本可發奮為雄,無敵於天下。乃以政治不修,綱維敗壞,朝廷則鬻爵賣官,公行賄賂;官府則剝民刮地,暴過虎狼。盜賊橫行,饑饉交集,哀鴻遍野,民不聊生,嗚呼慘哉!方今強鄰環列,虎視鷹瞵,久垂涎我中華五金之富,物產之多。蠶食鯨吞,已見效於踵接;瓜分豆剖,實堪慮於目前。
嗚呼危哉!有心者不禁大聲疾呼,亟拯斯民於水火,切扶大廈之將傾,庶我子子孫孫,或免奴隸於他族。用特集志士以興中,協賢豪而共濟,仰諸同志,盍自勉旃。謹訂章程,臚列如:一、會名宜正也本會名曰“興中會”,總會設在中國,分會散設各地。
興中會在廣州興中會在廣州
二、本旨宜明也本會之設,專為聯絡中外有志華人,講求富強之學,以振興中華,維持團體起見。蓋中國今日,政治日非,綱維日壞,強鄰輕侮百姓。其原因皆由眾心不一,只圖之私,不顧長久大局。不思中國一旦為人分裂,則子子孫孫世為奴隸,身家性命,且不保乎!急莫急於此,私莫私於此;而舉國憒憒,無人悟之,無人挽之,此禍豈能倖免。倘不及早維持,乘時發奮,則數千年聲名文物之邦,累世代冠裳禮義之族,從以淪亡,由茲泯滅,是誰之咎?識時賢者,能無責乎?故特聯絡四方賢才志士,切實講求當今富國強兵之學,化民成俗之經,力為推廣,曉諭愚蒙,務使舉國之人皆能通曉。聯智愚為一心,合遐邇為一德,群策群力,投大遺艱,則中國雖危,庶可挽救。所謂“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也。
三、志向宜定也本會擬辦之事,務須利國益民者方能行之。如設報館以開風氣,立學校以育人材,興大利以厚民生,除積弊以培國脈等事,皆當惟力是視,逐漸舉行,以期上匡國家以臻隆治,下維黎庶以絕苛殘,必使吾中國400兆生民各得其所,方為滿志。倘有藉端舞弊,結黨行私,或畛域互分,彼此歧視,皆非本會志向,宜痛絕之,以昭大公而杜流弊。 四、人員宜得也本會按年公舉辦理員一次,務擇品學兼優,才能通達者。推1人為總辦,1人為幫辦,1人為管庫,1人為華文文案,1人為洋文文案,10人為董事,以司會中事務。凡舉辦一事,必齊集會員5人,董事10人,公議妥善,然後施行。
五、交友宜擇也本會收接會友,務要由舊會員2人薦引,經董事察其心地光明,確具忠義,有心愛戴中國,肯為其父母邦竭力,維持中國以臻強盛之地,然後由董事帶之入會,必要當眾自承其甘願入會,一心一德,矢信矢忠,共挽中國危局;親填名冊,並即繳會底銀五元,由總會發給懲照持執,以昭信守,是為會友。若各處支會,則由該處會員暫發收條,俟將會底銀繳報總會。取到恁照,然後交換。
六、支會宜廣也四方有志之士,皆可仿照章程,隨處自行立會。惟不能在一處地方分立兩會,無論會友多至幾何,皆須合而為一。又凡每處新立一會,至少須有會友15人方算成會。其成會之初,所有繳底領照各事,必須託附老會,代為轉達總會,待總會給照認妥,然後該支會方能與總會互通訊息。
七、人才宜集也本會需才孔亟,會友散處四方,自當隨時隨地,物色賢材。無論中外各國人士,倘有心益世,肯為中國盡力,皆得收入會中,待將來用人,各會可修書薦至總會,以資臂助。故今日廣為蒐集,乃為各會之職司也。
八、款項宜籌也本會所理各事,事體重大,需款浩繁。故特設銀會以集巨資,用濟公家之急,兼為股友生財捷徑,一舉兩得,誠善舉也。各會友好義急公,自能惟力是視,集腋
成裘,以助一臂。茲將辦法節略於後:每股科銀10元,認一股至萬股,皆隨各便。所科股銀,由各處總辦管庫代收,發給收條為據,將銀暫存銀行,待總會收股時,即匯寄至總會收入,給發收銀會股票,由各處總辦換交各友收存。開會之日,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此於公私皆有裨益。各友鹹具愛國之誠,當踴躍從事,比之捐頂子,買翎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英大焉,機不可失也。九、公所宜設也各處支會,當設一公所,為會員辦公之處,及便各友時到敘談,講求興中良法,討論當今時事,考究各國政治,各抒己見,互勉進益。不得在此博弈遊戲,暨行一切無益之事。其經費由會友按數捐支。
興中會的成員興中會的成員
十、變通宜善也以上各款為本會開辦之大綱,各處支會自當仿照辦理。至於詳細節目,各有所宜,各處支會可隨地變通,別立規條,務臻妥善。(原載《孫中山選集》,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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