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號,歷史,建州興起,後金立國,天聰新政,改號大清,疆域,政治,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制度,剃髮易服,滿漢同住,軍事,軍事組織,八旗制度,經濟,糧食,按丁編莊,遷徙漢民,民族,蒙古,漢族,文化,文字,宗教,髮式,建築,帝王世系,
國號
努爾哈赤建立的政權正式稱呼是
大金,皇太極下令國中之人皆稱
滿洲原名,禁止稱
諸申。
歷史
建州興起
女真人一直居住在東北地區,後分為三部,其中一部最為強大,該部明代時稱為建州女真。明朝後期,建州女真族在長白山西麓,松花江和遼河流域一帶興盛起來。明太祖時,明為包抄和壓抑北元殘餘勢力,在滿洲一帶設立遠東指揮使司,開始著手控制女真部的各個部落。明政府先後將建州女真分成三個衛,總稱“建州三衛”,其首領大多為女真部族的領袖。
建州女真
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時為明朝建州衛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兀狄哈勢力強大,南下壓迫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兒被殺,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終定居於
興京,併入建州衛。南移後,
建州女真部與明朝政府交往密切,建州部社會生產力得到提高。
1570年(明隆慶四年),建州右衛
王杲沿邊作亂,被擊斬後,兒子
阿台繼續和明軍對抗。遼東總兵
李成梁又發動攻擊,嚮導
覺昌安和兒子
塔克世在混戰中死亡。這場戰爭使“建州三衛”瓦解,部落零散,各自為政。而此時正是塔克世之子
努爾哈赤任明朝建州部首領。
1586年(明萬曆十四年)努爾哈赤被明政府襲封為指揮使,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併海西女真部,征服東海女真部,統一了分散在滿洲各地的女真各部。
八旗制度亦在此期間建立,成為後金的一種社會和軍事組織
形式。至1605年(明萬曆三十三年)時,已對內稱
建州等處地方國王。此後,努爾哈赤的內外聯繫更為頻繁。內外發布政令、布告,記錄各項公務事宜等,都是借用
蒙古文或漢文來完成。女真人雖有自己的語言,但女真文字早已失傳,故給日常交流帶來諸多不便,而且由於缺乏懂蒙古文的人使得上下難於溝通。因此,
努爾哈赤決心創製自己的文字--
滿文來書寫滿語。
1599年(明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努爾哈赤下令借用蒙古文字編制滿文。
後金立國
明朝末年內憂外患,邊防也越來越鬆弛。1603年努爾哈赤遷都到赫圖阿拉。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清天命元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
覆育列國英明汗”,國號“
大金”(史稱後金),成為後金大汗。此時的努爾哈赤已經統一了大部分女真部落。
1618年(明萬曆四十六年,清天命三年),因為努爾哈赤認為明朝朝廷偏袒女真
葉赫部而心生不忿的緣故,憤然頒布“
七大恨”,起兵反明。
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清天命四年),後金與明的第一場關鍵戰役——
薩爾滸之戰爆發。
明神宗任命
楊鎬率領四路明軍合擊後金軍,準備直搗後金大本營赫圖阿拉。四路軍的主帥分別為
山海關總兵
杜松、遼東總兵
李如柏、
開原總兵
馬林和遼陽總兵
劉鋌。然而,明軍情報卻泄露給後金軍,使後金軍早有準備。結果努爾哈赤採取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方法,即“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就是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努爾哈赤以少勝多大敗明軍,從而改變了遼東的戰略格局,使得雙方力量對比發生了根本性的轉折。此後金採取主動出擊的方針,而明朝相對於後金處於被動局面。
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清天命四年),努爾哈赤稱大金國皇帝。
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努爾哈赤於三月十三日率重兵圍攻瀋陽。瀋陽城很堅固,而且埋伏火炮,故易守難攻。但由於城中降兵叛變以及金軍不斷加強兵力,金軍終攻克瀋陽城。同年,後金軍還成功攻取
遼陽,並下令遷都遼陽。
1625年(明天啟五年,清天命十年),後金又決定遷都瀋陽,並改瀋陽為
盛京。
1626年(明天啟六年,清天命十一年),努爾哈赤於攻打
寧遠,是為
寧遠戰役。然而寧遠在明軍將領
袁崇煥的防守下久攻不克,後袁崇煥採用
紅夷大炮,擊退金軍進攻,努爾哈赤身患毒疽,不久逝世。皇八子
皇太極在一場權力鬥爭獲勝後繼位。
天聰新政
皇太極在既繼承父皇的基業後,看到國家的弊政,從而固本維新,進行改革。皇太極的固本維新,採取了政治、軍事、經濟、民族、
八旗、外事等多方面的措施。皇太極對後金的政權架構,仿效明制,設立
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
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兩衙門(
都察院、
理藩院),形成所謂“三院六部二衙門”的政府架構,基本完善了政府組織的體制和架構。皇太極提出“治國之要,莫先安民”,強調滿洲、蒙古、
漢人之間的關係“譬諸五味,調劑貴得其宜”。他決定:漢人壯丁,分屯別居;漢族降人,編為民戶;攻陷城池,不殺降民;善待逃人,放寬懲治“民皆大悅,逃者皆止”。漢官漢民原從屬滿洲大臣,自己的馬不能騎、畜不能用、田不能耕;官員病故,妻子要給
貝勒家為奴。皇太極優禮漢官,以此作為籠絡漢族上層人物的一項重要政策。對歸降的漢官給予田地,分配馬匹,進行賞賜,委任官職。漢軍皇太極逐步設立八旗漢軍,創建重(zhònɡ)軍。寧遠之戰、
寧錦之戰失敗後,皇太極明白了一個道理:戰敗的重要原因是沒有最新式武器——
紅夷大炮。此炮為西洋人製造,滿洲忌諱“夷”字而諧音為“衣”,稱作“
紅衣大炮”。
1631年(明崇禎四年,清天聰五年)正月,後金仿製的第一批紅衣大炮在瀋陽造成,定名為“
天佑助威大將軍”。這是八旗兵器史上劃時代的大事件,也是八旗軍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皇太極在八旗軍設定新營“重軍”,就是以火炮等火器裝備的新兵種。從此,明軍有的紅夷大炮清軍也開始擁有。
改號大清
皇太極即位不到十年,他統一整個東北,並南下朝鮮,西征蒙古,屢挫大明官兵。由於東邊的
李氏朝鮮親明,而且明朝作戰時常有朝鮮兵參戰,皇太極遂以此為藉口下令攻打朝鮮,使得後者降伏。這場戰爭在朝鮮歷史上被稱為“丁卯虜亂”。此時
山海關外,明政府只剩下
錦州、
寧遠、
松山三個據地,其他已成為後金的領土。明軍將領
袁崇煥因“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及至城下,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罪名被處以碟刑。從此後金基本控制了關外。不過,由於
朝鮮王朝之後仍然奉行親明政策,皇太極於十年後再次下令進攻朝鮮,最終迫使朝鮮屈服並成為其
屬國。這場戰爭在朝鮮歷史上被稱為“
丙子虜亂”。迫國王
李倧遣使請盟。
努爾哈赤創建後金之後,並逐漸向內蒙古草原進行擴張。蒙古察哈爾林丹汗(虎敦兔汗)雄踞一方,也有重新統一蒙古的雄心。位於後金和察哈爾部之間的科爾沁六部和喀爾喀五部,成為雙方爭奪的重要對象。後金即與
漠南蒙古(即今內蒙古)察哈爾部發生一些小規模軍事衝突。不過直到此時,由於之前後金的羽翼實力尚未豐滿,努爾哈赤不敢同時與明朝和漠南蒙古進行兩線作戰。
薩爾滸戰役大獲全勝後,金軍繼續攻擊明朝駐守的
鐵嶺,大傷元氣的明朝此時不得不向末代蒙古大汗
林丹汗求援,並給予蒙古以經濟方面的好處。於是林丹汗急派內
喀爾喀五部、
科爾沁部率軍萬餘人馳援明軍,當蒙古援軍抵達鐵嶺時,努爾哈赤已攻陷鐵嶺,在數量占優且士氣高漲的後金軍的攻擊下,蒙古軍戰敗。鐵嶺、瀋陽之戰的失利使林丹汗的勢力退回到
漠南蒙古境內。科爾沁部部長明安和喀爾喀部的錫伯、卦勒察兩部曾參加反建州的九部聯軍,失敗後科爾沁部嗣部長
奧巴首先服於大金。林丹汗率部逾
興安嶺攻奧巴,被後金軍敗於
趙城(今內蒙古
克什克騰旗境內)。喀爾喀五部中的錫伯、卦勒察兩部也先後為後金和
林丹汗攻滅,其餘巴林、
翁牛特、
扎魯特三部亦相繼臣服於後金。後金還誘使作為察哈爾東部前鋒的土默特、敖漢、奈曼、喀喇沁四部離林丹汗而附已,林丹汗勢力日削。
皇太極即位後,決定在南下入關之前解決蒙古這個後背隱患,以避免重蹈金朝的覆轍。為消弱林丹汗的勢力,皇太極對蒙古各部採取聯姻、勸誘、征討一系列軟硬兼施的策略。而且由於林丹汗後期在西藏
紅教喇嘛沙爾巴
呼圖克圖的影響下皈依紅教,引起信奉
黃教的蒙古蒙古眾多部的不滿,使得這些部落開始疏遠林丹汗。同時,在後金軍的優勢武力打擊下,漠南蒙古各部逐漸瓦解。林丹汗雖組織力量抵抗,但其下屬已逐漸離心離德,紛紛向後金投降。三月,皇太極決定親自對林丹汗進行最後一次決定性的征討戰。在後金軍壓境之下,林丹汗撤退到
漠北蒙古喀爾喀部,然而喀爾喀部不願接納他。在皇太極的追擊之下,林丹汗只得西逃,在此期間部下不斷為皇太極的追兵所收攏。
1628年(明崇禎元年,清天聰二年),後金兵大破林丹汗於錫爾哈、錫伯圖、英湯圖一帶(今內蒙古林西至克什克騰旗一線),林丹汗勢力被逐出西
遼河流域。
1632年(明崇禎五年,清天聰六年),後金皇帝皇太極會同歸附的蒙古各部大舉進攻林丹汗。後金軍冒雨西進,越興安嶺至
達勒鄂漠(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來若爾)。林丹汗不意敵軍突至,渡上都河西奔,部眾沿途散走十之七八。林丹汗逃至喀喇莽乃(今內蒙古商都),聞追軍將至,倉猝走
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又西渡
黃河而南。後金軍在追擊中飛騎散發布告,瓦解察哈爾部眾。皇太極進歸化城後,兵騎四出,俘獲甚眾,
土默特餘部亦降於金。
1634年(明崇禎七年,清天聰八年),林丹汗逃至大草灘(今甘肅境內)一帶安營紮寨,但在此因病去世。林丹汗去世後,其勢力加速走向崩潰。
1635年(明崇禎八年,清天聰九年),林丹汗之子
額哲歸降皇太極,並獻上據說是當年
元順帝離開
中原時帶走的
傳國玉璽。漠南蒙古遂被併入後金版圖。
皇太極於1636年(明崇禎九年,清崇德元年)在瀋陽上尊號“
寬溫仁聖皇帝”,改國號為大清、改族名為“滿洲”,改元
崇德。
疆域
努爾哈赤先後攻取或招撫了渾河流域和佟家江流域的棟鄂部、渾河上游的哲陳部、哈達河上游的完顏部、鴨綠江部、長白山北麓的珠舍里部和訥殷部。到1593年(明萬曆二十一年),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女真各部。接著,努爾哈赤開始進攻海西女真的扈倫四部,1598年(明萬曆二十六年)征服安楚拉庫路,開始經營東海諸部。
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清天命元年),努爾哈赤在
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東)稱汗,建金國,史稱後金。不久又征服了葉赫河流域的葉赫部,於是扈倫四部全部歸屬後金。
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清天命四年),努爾哈赤正式稱大金國皇帝,以後後金不僅不斷攻占明朝在山海關外的據點,還多次越過長城,威脅北京,最南曾攻至徐州附近。
1624年(明天啟四年,清天命九年),蒙古科爾沁部投降後金。1635年(明崇禎八年,清天聰九年),後金出兵滅蒙古察哈爾餘部。
1636年(明崇禎九年,清崇德元年),皇太極改國號為清。接著又征服了索倫諸部,並完全吞併了東海諸部。到1643年(明崇禎十六年,清崇德八年),清朝的疆域已經擴大到明長城以北,包括今內蒙古、東北三省和俄羅斯北至
外興安嶺以北、西起
貝加爾湖、東至
薩哈林島(庫頁島)間。
政治
議政王大臣會議
議政王大臣會議,是“議政王”與“議政大臣”集議諸事的一種議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當長的時間裡,為皇帝指揮下議處軍國大政的最高權力機構。這種特殊的治理國政制度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首先是與八旗制度及八
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密切相聯的。
由於各旗主貝勒的強大權勢及其激烈爭奪皇位,努爾哈赤於1622年(天命七年)三月初三日向八旗貝勒宣布,今後要實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新皇帝由八貝勒商議後“任置”,軍國大政由八貝勒議處。1626年(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病故,經大貝勒代善提議,諸貝勒“任置”皇太極為新皇帝,以皇帝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為主,輔以諸貝勒,議處全國軍政要務。
皇太極對這種“共治國政”制十分反感,利用各種條件和機會,極力壓抑旗主貝勒權勢,提高皇帝的權力。1632年(天聰四年),他借二貝勒阿敏放棄永平之事,將其定為欺君誤國十六大罪,幽禁終生,以忠順於己的
濟爾哈朗繼任鑲藍旗旗主。天聰九年底,又追定已故三貝勒莽古爾泰及其親弟
德格類謀叛大罪,將正藍旗並為己有,獨掌正黃、鑲黃、正藍三旗,並藉故訓斥大貝勒代善。這樣一來,旗主貝勒的權勢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度難以延續下去了,因而議政王大臣會議應運而生。
1636年(明崇禎九年,清崇德元年)四月,大貝勒代善等八旗貝勒大臣尊天聰皇帝皇太極為“
寬溫仁聖皇帝”,改國號為清,改元崇德。皇太極分封代善、濟爾哈朗、多爾袞、多鐸、
岳託、
豪格為
和碩親王,
阿濟格為
多羅郡王,杜度、阿巴泰為
多羅貝勒。1637(明崇禎十年,清崇德二年)四月,皇帝又命
貝子尼堪、
羅托、
博洛等與議國政,各旗又各設議政大臣三員。此時的親王、郡王皆是
議政王,杜度、岳託、阿巴泰等在天命年間就是“議政貝勒”,此時繼續與議國政,八
固山額真原來便系在議政處,“與諸貝勒偕坐共議”,加上各旗專設議政大員三員,及幾位被皇帝指定議政的貝勒,這就是“議政王大臣會議”或“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的全部成員,約有四、五十人。
1636年(明崇禎十年,崇德元年)起,清朝正式進入在皇帝指揮之下,由議政王大臣會議議處軍國大政的新時期。崇德年間(1636—1643),議政王大臣會議的職掌不算廣泛,各旗內部事務由該旗旗主貝勒處理,特殊者交六部,一般事務,如舉行科舉,僉撥差役,分配人畜財帛,興建殿、堡、山陵工程,等等有關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政務,由各管理部務之王貝勒督責本部官員,分別處理,只是當各部事務“有不能決斷者”,才由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議決。此時議政王大臣會議之職掌主要有二,一是軍務,“凡遇出師,必先議定而行”,二是審理滿洲王公大臣刑案。
內閣制度
清入關前沒有內閣的名稱。但是皇太極統治下的後金已初具內閣性質的
內三院。1636年(明崇禎十年,清崇德元年)三月,皇太極改文館為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從
文館到
內三院,雖任職者均為大學士、學士,但分工更明確了,有的負責編考歷史,有的起草敕諭及注釋古今政事得失,還有的向皇帝進講。崇德以後
內三院的大學士、學士們對皇太極的決策有了更大的影響。
剃髮易服
女真族與廣大漢族在髮式上有很明顯的差別,漢族蓄滿發,女真族留
辮髮。努爾哈赤把漢族改變髮式、剃去頭髮作為其歸降後金的標誌,因此,他每攻占一個漢族聚居的地方,就下令漢族“
剃髮”,即剃去前半部頭髮,後半部依照女真族(滿族)的習俗削髮垂辮。
1618年(明萬曆四十六年,清天命三年),努爾哈赤襲破
撫順,不僅
李永芳剃髮投降,而且“撫順被虜軍丁八百餘人,又盡髡為夷……” 後金軍攻占遼陽以後,大肆推行剃髮的命令,努爾哈赤“遣三騎持赤幟傳令,自髡者貰(赦免——不殺”)。在他的強制剃髮的命令下,致使“河東之民,無留髫(假頭髮)矣”。 努爾哈赤在遼河以東推行
剃髮令所取得的成果,使他確信,他可以兵不血刃地把剃髮令推行到尚在明朝控制下的敵占區去。關於黃衣的活動,《
明實錄》記載:“遼陽先是有原任通判黃衣者,廣寧人,
袁應泰委視倉借,城陷白髡降奴,奴衣以紅蟒與贏一頭,復人
廣寧,為奴遊說。巡撫薛國用執而戮之,具疏以聞。” 據《
滿文老檔·太祖》記載,1623年(明天啟三年,清天命八年)三月初四日,努爾哈赤派到廣寧去的黃通判被殺,努爾哈赤可能是考慮到他為後金丟掉了性命,便任命他的兒子黃延增為守堡,派到武靖營為額真。
滿漢同住
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三月,金軍接連攻克瀋陽和遼陽以後,為了鞏固對遼瀋一帶的統治,金當局急需把建州地區的女真民戶遷入遼瀋地區,為此努爾哈赤下令女真民戶大規模地向西遷移。從十一月到十二月,建州的女真民戶遷進了遼瀋地區。為了妥善安置這些後遷進的女真民戶,努爾哈赤採取女真與漢人合住同食共耕的辦法。
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努爾哈赤下諭,規定了女真與漢人合住同食共耕的具體辦法,說:“前曾諭令諸申人(女真人)、漢人同居一屯,糧則共食,共以草料餵養牲畜。諸申人不得欺壓漢人,勿得掠奪漢人諸物。倘如搶奪侵害,漢人來訴,則治罪。漢人爾等亦勿得無中生有捏造浮言。倘捏造浮言,經雙方事主當面對質,確係偽造,則從重治罪也。……諸申漢人不得糜費或買賣糧谷,倘知有買賣者等,則必治罪。開糧窖時,諸申、漢人合開。漢人、諸申每月每口給糧漢斗四升。”
軍事
軍事組織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過程中,把女真人編為八個旗,旗既是一個行政單位,又是軍事組織。每旗下面有許多牛錄,一個牛錄三百人,平時耕田打獵,戰時打仗。這樣既推動了生產,又加強了戰鬥力。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的直接來源是“
牛錄額真”,本為女真人出獵開圍之際臨時設立的“十人之總領”。1584年,出身
建州左衛世家的
努爾哈赤興起,牛錄額真成為了
建州治下的正式官名,且統轄規模擴大至300人。隨著建州勢力的進一步擴大,牛錄的數目也不斷增多。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於每個牛錄設牛錄額真1員,5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員;5
甲喇為1
固山,設固山額真1員,創建黃、紅、藍、白四固山(四旗),是為後來八旗制度的主要基礎。
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建州已經吞併除
葉赫之外的所有女真部落,而且蒙古、漢人也多有歸附。麾下牛錄已有百倍於起兵之初的規模。因此,努爾哈赤於該年又增設四旗,將原來的旗幟周圍鑲上其它顏色。黃、白、藍旗鑲紅邊,稱作鑲黃、鑲白、鑲藍旗;紅旗則鑲白邊,稱作鑲紅旗。它們與原本的純色的正四旗合稱“八旗”,此後旗色再未有變化。當時各旗尚由大汗與各旗主貝勒分別掌控。
在八旗成立之初,旗的名目上並無民族屬性之分。在清太宗
皇太極即位後的1629年(明朝崇禎二年,清天聰三年),開始有蒙古二旗的記載。
1635年(明崇禎八年,清天聰九年),後金在征服
察哈爾部後,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重新整編,大部分蒙古人丁從滿洲旗中撥出,正式組建
蒙古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相同。漢軍本為後金進入遼瀋地區所獲之漢人軍民,在天命後期被以奴僕的形式分撥給諸貝勒、大臣等。皇太極即位後,以編組漢人牛錄、開科取士等手段,提高他們的待遇,使他們脫離奴僕身份,成為擁有單獨戶口的旗籍之人。漢軍單獨編旗始於1631年(明崇禎四年,清天聰五年),1637年(明崇禎十年,清崇德二年)分為二旗,旗色玄青,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清崇德四年)再分為四旗。四旗為正青色旗和黃、白、紅鑲青邊。1642年(明崇禎十五年,清崇德七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制與滿蒙相同。滿洲、蒙古、漢軍均由同一旗主管轄。因為有了這三個部分,一些史料又將八旗稱作“二十四旗”。
雖然整體上,八旗有此三部份之分,但具體而論,八旗中的族屬成分仍較之複雜。它主要以滿洲為主幹,輔以漢、蒙古、朝鮮(高麗)、
索倫、錫伯、回和
阿爾巴津人等族群,甚至還曾一度有
越南人加入。族源為漢人者主要隸屬於漢軍八旗,一部分隸屬於
內務府旗鼓佐領下的包衣組織,另有一部分為滿洲旗份下的正身旗人;族源為蒙古者主要隸屬於
蒙古八旗,少部分隸籍於
滿洲八旗,還有極少部分曾在明朝為官者隸屬於漢軍;族源為朝鮮者主要隸屬於滿洲八旗旗分佐領下,其餘大部分隸屬於內務府高麗佐領下的包衣組織;索倫、錫伯等主要為
天聰、
崇德年間以及清朝入關後被編入八旗的新滿洲;族源為回人者主要為
乾隆年間來京居住的和卓及其部屬;阿爾巴津人則源自順治、康熙年間歸附清朝的俄羅斯人,清廷將其收編在滿洲
鑲黃旗第四參領第十七佐領。
從內部階層上來說,八旗制度中大體有外八旗人、包衣和旗下家奴之分。外八旗即八旗中的旗份佐領,主要源於清朝入關前的自由民階層,也是整個制度的骨幹成員。上至
天潢貴胄、豪門世家,下至普通的
八旗子弟,中間雖然存在著許多爵職等級,但都同屬於這個階層。包衣則是服侍皇室、王公的家內奴僕和莊園壯丁。旗下家奴是官僚和一部分富裕旗人的家僕。他們沒有獨立戶籍,隸屬於主家名下,所以又被稱作“戶下人”或“八旗戶下家人”。
經濟
糧食
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聖諭規定:“漢人、諸申每月每口給糧漢斗四升。” 為了解決迫在眉睫的糧食問題,努爾哈赤於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十二月初一,又命令漢人如實報告存儲的糧食的數量,並且實行按人口定量配給糧食的辦法,具體的配給數量為:“按
諸申的人口計算,一個月每人給四升糧。” 四升糧約合十六市斤。即使這樣壓縮消費,仍然解決不了
燃眉之急,1624年(明天啟四年,清天命九年)正月初五日,努爾哈赤命令大規模清查糧食,清查的範圍為“金國轄區的大部分地方”。 努爾哈赤命令,清查過後,無糧之人皆收捕之,並將其男丁數、人口數,造冊奏皇上,以聽聖諭。漢人的糧食皆稱量之,並將石數造冊,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諸申(女真)看守糧食。 同年三月二十日,關於清查糧食還修改了劃分有糧無糧的標準,努爾哈赤下達的上諭規定:“一口有五斗糧者,即列有糧人之數內;一口有四斗糧者,若有牛驢,則列入有糧人之數內,若無牛驢,則為無糧之人。” 、“要把(無糧)戶帶來,作為
阿哈。”
按丁編莊
後金的按丁編莊是
農奴制的
田莊,莊丁是
農奴,備御以上的各級官員是農奴主。這裡必須指出的是,莊丁除了受備御以上官員的壓迫和剝削外,還要多受莊頭的一層剝削。·後金的農奴主通過莊頭對莊丁的管轄來實現農奴主對農奴的剝削。莊丁對後金貴族和
莊頭提供勞役地租,後金貴族通過莊頭則對
莊丁實行超經濟的強制。毫無疑義,後金的按丁編莊對於遼東地區原來的封建
租佃關係是一種明顯的倒退。金通過莊頭對莊丁的監督把莊丁牢牢地固定在封建的土地之上。
遷徙漢民
努爾哈赤占據
遼河東西廣大漢民居住區域後,大批量地遷徙遼民。其中規模較大的有兩次,小規模零星遷移,則始終不斷。
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努爾哈赤命令“和碩
阿敏貝勒率兵五千去
鎮江”,執行強制搬遷令,命令
鳳凰城的游擊,把鎮江、湯山、
寬甸、鎮東堡、鎮西堡等地屬下的小村的堡民,都強制遷移到
薩爾滸。為了強使人民搬遷,努爾哈赤還命令以孤山為邊界,把在那以南的房屋全部放火燒掉。 這次強制遷徙顯然是針對同年七、八月鎮江人民的武裝暴動而採取的殘酷報復措施。
1622年(明天啟二年,清天命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努爾哈赤率軍進駐廣寧,他在占領廣寧不過十天之後,在二月初四下達給都堂的文書中,又讓遼河以西的廣寧九衛的百姓遷遼河以東,規定:錦州二衛遷到遼東(遼陽),右屯衛遷到
金州、
復州,義州的一衛遷到
蓋州,
義州的另一衛遷到
威寧營,廣寧的一衛遷到奉集堡,廣寧的其他三衛遷到瀋陽。
1621年(明天啟元年,清天命六年)三月,後金軍攻占了遼陽之後,又把屠殺和掠奪帶到了遼陽。他們的殘暴行徑終於激起民變:“有諸生父子六人,知必死,持刀突而出,斃其帥,諸子持梃(棍棒)共擊殺二十餘人。倉卒出不意,百姓乘亂走出,五六百人結隊南行,建州不之追。” 金國不僅在遼陽草菅人命,而且大肆搶奪搜刮民財,“奴酋據遼陽,封貯府庫,民間金銀繒綺搜取一空”。 在正式放搶之前,努爾哈赤下令,規定大家富戶只許留下衣服九件,中等人家準許留下衣服五件,下等人家準許留下衣服三件,其他的財物一律交出,這一命令使遼陽漢人家家破產,室室皆空。後金當局把以這種方式強搶的衣服聚集在遼陽的教軍場上,供給女真和蒙古的貴族們取拾享用。
1623年(明天啟三年,清天命八年)六月初九日,努爾哈赤為復州人民再次暴動的激烈反抗所激怒,派大貝勒
代善會同宰桑古台吉(舒爾哈齊的第五子)、多鐸台吉(努爾哈赤的皇十五子)、碩托台吉、
阿濟格阿哥率領每牛錄十五人,計二萬人再去鎮壓。
民族
蒙古
努爾哈赤害怕一盤散沙的蒙古重新統一,出現一個強大的蒙古汗國,因此他千方百計分化離間蒙古各部,採取分而治之的手段,逐步吞併。天啟元年在征伐
宰賽途中,適逢天上降雨,努爾哈赤對眾貝勒講“蒙古之國猶此雲也,雲合則致雨,蒙古部合則成兵,其散,猶如雲收而雨止也。俟其散時,吾當亟而取之”,道出了他的不傳之秘。後金興起後,對蒙古採取了既不同於中原漢族皇帝、也不同於金代女真皇帝的做法。他用編旗、聯姻、會盟、封賞、圍獵、賑濟、朝覲、重教等政策,加強對蒙古上層人物及部民的聯繫與轄治。後漠南蒙古編入八旗,成為其軍政的重要支柱;喀爾喀蒙古實行旗盟制;厄魯特蒙古實行外扎薩克制。後康熙帝說:“昔秦興土石之工,修築長城。我朝施恩於喀爾喀,使之防備朔方,較長城更為堅固。”清朝對蒙古的撫民固邊政策,其經始者就是努爾哈赤。
漢族
努爾哈赤開始占據遼東的時候,對漢人實行“拒敵者殺之,不與敵者勿妄殺”的政策,他優待“尼勘”,給予了歸降的漢人以民的地位,從他們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看,其身分接近於後金國人,亦即牛錄屬員。考慮到這些漢民與滿洲的文化傳統迥異,努爾哈赤也沒把他們編入八旗。而對即對據城不降、不服從命令的漢人則實施鎮壓、屠殺。
努爾哈赤曾直言不諱地對俘獲的漢人說:即使殺了你們,奪取的財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暫時的,有限的。如果收養,你們的手可以出任何東西。用出的東西做生意,生產的好果實、好東西,那是永久的利益。
努爾哈赤晚年對漢族政策的急轉直下,進占遼瀋地區後,獲得大片土地。他實行屯田制,頒布“計丁授田令”,屬民平時自耕自產,戰時為兵。與此同時,後金進入遼瀋,戰勝後搶掠財產、多次毀城,遼民被殺者數以萬計;被俘的漢人則按照以往,強迫
剃髮易服,且多被編入女真人家為僕役、或編入農莊為農奴,許多漢人不堪奴役,起而反抗導致了天命晚期後金社會的不穩定。
皇太極繼位後,內部滿、漢、蒙幾十萬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人都聚集在遼河東、西。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滿族統治者內部等等各種矛盾都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後來,又數次入關擄掠了上百萬人畜,遼東漢人一下子幾倍於滿人。如何穩定漢族人的民心幾乎成為後金勝敗存亡的關鍵。面對“邦家未固”的局面,皇太極意識到“治國之要,莫先安民”。因此,他即位之初,就強調“滿漢人民,均屬一體”,特別注重消彌和緩和遼東滿漢民族間的矛盾。
此後,皇太極屢下諭旨,主要政策有:
強調寬待遼東漢人,“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慾潛逃,及今奸細往來者,事屬以往,雖舉首,概置不論”;
強調滿漢一體,“凡審擬罪犯,差徭公務,毋致異同”;
下令禁擾漢人,“有擅取莊民(指漢人)牛、羊、雞、豚者,罪之”;
明確規定“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一改努爾哈赤屠戮漢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養”。皇太極屢次諭其臣下,對於“凡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把故意擾害漢人的行為視為“隳壞基業”。並規定“管轄漢民各官,以撫養之善否”作為“分別優劣”的考核標準。再三申諭“今後來降之人,若諸貝勒明知而殺者,罰民十戶;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殺者抵死,妻子為奴。”
1629年(明崇禎二年,清天聰二年)十月興師伐明,皇太極再三申諭“歸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貝勒大臣有掠歸降地方財物者,殺無赦,擅殺降民者抵罪。”
皇太極“恩養”遼東漢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當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爭取遼東漢人民心的作用。
但由於民族的、階級的局限,在處理民族關係上也是袒護滿族,欺壓漢族。首先,他在極力淡化
漢族人民民族意識的同時,又極力強化滿人的民族意識。皇太極時期,數次入關擄掠上百萬人畜,統治地區日漸擴大,人口劇增,再加上先進的漢族文化以銳不可擋之勢衝擊整個滿族社會,這一切引起皇太極的高度警覺。他先是規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在語言方面,皇太極針對民族同居、滿人學習漢語的情況,強調漢官、漢民必須學習滿語。當時,不會滿語就會受歧視。不少漢官,“祗因未諳滿語,嘗被訕笑,或致凌辱,致使傷心落淚者有之”。同時,還規定官名及有關城邑名俱改為滿文。本來,努爾哈赤時期曾於1620年(明萬曆四十八年,清天命五年),仿明官制“序列武爵,分總兵官品級為三等,其副將、參將、游擊亦如之。眾牛錄下設千總四員”。皇太極則規定,“先照漢人稱呼的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備御,今後再不許叫”,另稱固山額真、牛錄額真等滿語官名。還將一些漢語城邑名稱改為滿語,“其瀋陽城,稱曰天眷盛京;赫圖阿拉城曰天眷興京”。此外,在服飾方面,皇太極時期規定,“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滿洲式樣”。皇太極還一再告誡滿族子弟要保持騎射的習俗。力圖通過這一系列措施來強化滿族人民的民族意識。
文化
文字
女真人在金朝時期曾依照
契丹字創建女真字,但因金國亡於元朝之後中原女真人高度漢化,而東北女真又受到蒙古影響,導致女真文在明朝中後期徹底失傳,以至於明末女真人“凡屬書翰,用蒙古字以代言者十之六七,用漢字以代言者十之三四”。所以後來努爾哈赤崛起,深感與明朝、朝鮮往來文書需要反覆譯寫多有不便,於是指示大臣
噶蓋和學者
額爾德尼二人創製文字來解決這一問題。
起初二者以女真人早已習慣書寫蒙古文為由表示不便製造新文字,努爾哈赤則以“如何以我國之語制字為難,反以習他國之語為易耶”給以反駁,並提出借用蒙古字母拼寫女真語。後來,二人根據努爾哈赤之意創製而成並頒行,被後世稱為“無圈點滿文”(老滿文),此後再經
達海於
天聰年間徹底完善,為“有圈點滿文”(新滿文)。
努爾哈赤主持創製和頒行滿文使其治下部民相互交流、書寫公文、記載政事、翻譯漢籍等方面更為便利。翻譯而成的大量漢籍也使努爾哈赤本人及其後世統治者在中原歷代王朝的歷史中吸取了大量經驗。
宗教
滿族曾信仰薩滿教。“薩滿”是通古斯語,意為“瘋狂的人”。漢譯為巫師。滿族的薩滿教兼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和偶像崇拜四重含意,故崇拜的神祇既多又雜。祭記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有宮廷與民間之別,富者與貧者之別及地區之別、家族之別。清王朝初期,皇宮裡的薩滿多由熟悉愛新覺羅氏族方言而又聰明伶俐的女人擔任,稱薩滿太太,專管皇帝舉行各種神典,口誦滿語祭神,與民間為人治病的薩滿不同。直到新中國成立前,在東北的寧古塔和愛輝等地,滿族仍然保有薩滿教。民間薩滿分兩種,一種是跳神的薩滿,為人治病、問卜、求神驅鬼,另一種是管理祭祀的家薩滿,負責祭祀祖先神。過去滿族的農民“信巫不信醫”,有病先請薩滿跳神,無效才請醫生診治。薩滿祈禱跳神時,頭戴尖帽,綴五色紙條,下垂蔽面,外懸小鏡,身穿長布裙,腰系銅鈴,擊鼓而舞,口中念念有詞。而家薩滿在各姓氏中都有一名。在祭祀祖先時跳神唱滿語神歌,歌頌一年的豐收,或讚頌祖先的功德。
清代,滿族也有崇信佛教和關羽的,但祭祀儀式仍襲用薩滿祭祀而有別於其他民族。駐防旗人後裔有家中掛祖宗袋的,袋中所裝,為從關外帶來的家鄉的泥土。廣州滿族祭“落廣祖”,所祭為第一代到廣州落戶的祖先。
髮式
滿族的髮式和頭飾也很有特點。滿族的男子都要留長辮子。入關以後,要求漢人男子也要留髮,一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為止。
滿族婦女與男孩一樣,成年後才蓄髮,或綰或髻。髻的樣式和名稱有好幾種,如兩把頭、架子頭、大盤頭等。其中以兩把頭最為普遍,是滿族婦女的一種典型髮式。兩把頭就是將長發梳理整齊以後,束在頭頂上,然後分成兩綹,並梳成一個橫的髻,將其餘的頭髮梳成一個呈燕尾形的扁髻,壓在脖頸的後面。因此,滿族婦女行走時,脖子是不能隨意轉動的,顯得很莊重。滿族婦女不僅很講究髮式,也很注意頭飾。在眾多頭飾中,大扁方頭飾最為普遍。這是一根長約30厘米,寬約2、3厘米的銀簪子,橫於髮髻之中。在清朝滿族婦女的上層中,不僅要帶旗頭(一種用青絨、青緞做成的扇形頭冠),而且要插上各種各樣的銀飾,如花針、壓鬢針、大、小耳挖子等。滿族婦女的耳環也與眾不同,他們在耳朵上要扎三個耳眼,戴三隻耳環,這種古老的習俗,一直延續至今。
建築
瀋陽故宮按照建築布局和建造先後,可以分為3個部分:
東路——為努爾哈赤時期建造的
大政殿與
十王亭。於一六二五年開始創建,是皇帝舉行“大典”和八旗大臣辦公的地方。大政殿為八角重檐鑽尖式建築,殿頂滿鋪黃琉璃瓦且鑲綠色剪邊,十六道五彩琉璃脊,大木架結構,榫卯相接,飛檐斗拱,彩畫、琉璃以及龍盤柱等,是漢族的傳統建築形式;但殿頂的相輪寶珠與八個力士,又具有宗教色彩。大政殿內的梵文天花,又具有少數民族的建築特點。在建築布局上與十大王亭組成一組完整的建築群,這是清朝八旗制度在宮殿建築上的具體反映。
中路——
大清門、
崇政殿、
鳳凰樓、
清寧宮等,於一六二七年至一六三五年建成,是皇帝進行政治活動和后妃居住的地方。鳳凰樓於1627年—1635年建成,是皇帝進行政治活動和舉行宴會的地方。清寧宮修在三點八米的高台商,是五間硬山前後廊式建築,在東次間開門,寢宮和宗教祭祀連在一起,西屋內三面火炕和火地,窗從外關,煙筒設在後面,這是滿族的建築特點。這些宮殿鑲嵌的龍紋五彩琉璃,栩栩如生,雕刻彩畫精緻生動。中路為清太宗時期續建的大中闕,包括
大清門、崇政殿、
鳳凰樓以及清寧宮、
關雎宮、衍慶宮、
永福宮等。
西路——戲台、
嘉蔭堂、
文溯閣和仰熙齋等,於一七八二年建成,是清朝皇帝“東巡”
盛京(瀋陽)時,讀書看戲和存放《四庫全書》的場所。整個建築設計和布局,反映了皇帝的所謂“尊嚴”和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
清代入關前,其皇宮設在瀋陽,遷都北京後,這座皇宮被稱作“陪都宮殿”、“留都宮殿”。後來就稱之為瀋陽故宮。
瀋陽故宮是中國僅存的兩大宮殿建築群之一,占地面積6萬多平方米,它的規模比占地72萬平方米的北京故宮要小得多,但是它在建築上有自己的特色。瀋陽故宮是清朝第一代皇帝努爾哈赤開始修築。努爾哈赤駕崩後,第二代皇帝皇太極繼續修建成功。
帝王世系
廟號 | 諡號 | 名 | 在世時間 | 年號 | 在位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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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祖 (順治帝福臨追尊) | 原皇帝 (順治帝福臨追謚) | 孟特穆 | 1370年-1433年 | - | - |
興祖 (順治帝福臨追尊) | 直皇帝 (順治帝福臨追謚) | 福滿 | ? | - | - |
景祖 (順治帝福臨追尊) | 翼皇帝 (順治帝福臨追謚) | | 1526年-1583年 | - | - |
顯祖 (順治帝福臨追尊) | 宣皇帝 (順治帝福臨追謚) | | 1543年-1583年 | - | - |
太祖 | 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武皇帝 | | 1559年-1626年 | 天命 | 1616年(1619年正式稱帝)-1626年 |
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 |
太宗 | 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 | | 1592年-1643年 | | 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