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哈薩克汗國(1456-1847年)極盛時期占有較大領土,他們居住地區名為
欽察草原,分
大玉茲、
中玉茲、小玉茲。又稱大帳、中帳、小帳。中帳在哈薩克中部高地,小帳在
烏拉爾河至
裏海,大帳在
巴爾喀什湖以西至
突厥斯坦。小帳也吸收不少
諾蓋人。東至
額爾齊斯河、北至伊施姆河、
圖爾蓋州、
鄂木斯克,西至
裏海,南及
錫爾河。
哈斯木汗時代人口百多萬,兵力三十萬。
賈尼別克汗死後,哈斯木
蘇丹(1511-1523)即位。國勢大盛,占領
塔什乾,他打退了
昔班尼的進攻。他也在
突厥斯坦接待了
葉爾羌汗國的
賽德汗。他的冬牧地在哈拉塔爾河谷。這時期也是哈薩克汗國大舉擴張的時期。1525年,哈薩克汗國的勢力和吉利吉斯在
蒙兀兒斯坦交匯,並且聯合打敗
察合台汗國葉爾羌的軍隊。哈斯木汗他死後哈薩克汗國弱化。1568年,哈薩克汗國在恩巴河濱打敗
諾蓋人,勢力延至
阿斯特拉罕。1583-1598.
塔武凱勒汗行使可汗權力.哈薩克汗國的軍力與政治影響力達到高峰。1598年,他親自帶軍占領薩馬熱罕城,並包圍了
布哈拉和希瓦,當年 秋季布哈拉與突厥斯坦議和.雙方簽訂布哈拉—哈薩克條約。布哈爾-哈薩克條約規定,全部南
哈薩克斯坦和
塔什乾地區,薩馬熱汗包括全費爾噶納地區由布哈拉併入哈薩克汗國。由於受到
達延汗重組以後的
東蒙古擠壓,
瓦剌逐漸西遷,並且在1524年開始和哈薩克發生衝突。.1525年左右,
衛拉特-哈薩克"兩百年戰爭"開始了 。1615年到1652年哈薩克汗國打敗衛拉特的攻擊,並占領準噶爾汗國的西部地區。17世紀中期,
準噶爾人反擊的哈薩克汗國,並占領東南部大玉孜小汗的大部分和
察合台後裔的
葉爾羌汗國,基本上控制了
蒙兀兒斯坦,1682年之後哈薩克汗國一直處於劣勢。1748年,哈薩克汗國的大王位上台阿布萊汗,阿布萊時代哈薩克汗國重盛了,也反擊
準噶爾人,回收了
塔什乾、七流河等東南地區。在哈薩克汗國的西部跟
俄羅斯沙皇簽定協定保持和平狀態,1752-1753年阿布萊帶領哈薩克軍隊攻進
準噶爾的中心地區
伊犁河博熱塔拉,並成功占領了
準噶爾汗國的首都,後來
準噶爾汗國的殘餘軍隊和平民都被清軍滅絕了。1757年,
清朝滅絕
準噶爾人之後,與哈薩克汗國交火幾次,雙方都沒有得到明顯的勝利,後來簽定和平協定,初定了21世紀中哈邊界線。
歷史沿革
分裂
建國
16世紀初,哈薩克汗國在
賈尼別克汗之子哈斯木時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
哈斯木汗聯合東
察哈台汗國統治者,與
昔班尼汗進行了長期戰爭。對內統一哈薩克諸部,其領地南部包括
錫爾河流域及其城市,東南包括七河流域,東北達
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西部至
雅克河流域。首府從錫晏那克城遷至土耳克斯坦城。
發展
1513年,與
東察合台汗國賽德汗締結反對
布哈拉汗國的聯盟,和鄰近地區特別是
中亞農業區及城市的商業貿易甚為頻繁,並採取措施促進哈薩克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使汗國人口增至100餘萬,兵額達30萬。
哈薩克人早期一直使用草原法,同時草原民族的各種
習慣法也廣為流行。
哈斯木汗時期,為了穩定社會秩序、鞏固自己的統治,結合當時社會情況,哈斯木汗在自古相傳的習慣法基礎上進行整理,於著名的比會議上,制定通過了哈薩克汗國第一部法典,即《哈斯木汗國名鑒》,世稱《哈斯木汗法典》或《明顯法律》。其中包括財產法:關於解決牲畜、牧場、土地訴訟的規定;刑事法:關於殺人、搶掠人口和牲畜、盜竊等刑事犯罪的判刑規定;兵役法:有關組建軍隊、兵役義務規定;使臣法:挑選使臣的條件,指出使臣必須具有豐富的知識,熟悉各國情況,能言善辯,精通外交禮節等;民事法:有關婚喪等禮俗和節日慶典等具體規定。
內亂
1523年,哈斯木汗卒,汗國內發生爭奪
汗位的鬥爭。
哈斯木汗之子馬瑪什繼位不久被殺,哈斯木汗堂弟
塔赫爾即汗位。他對內暴虐無道、倒行逆施,對外則不分敵友,四處出擊,使汗國走向衰落。至布達什時(1533—1538年在位),汗國處於分裂狀態,諸部落自立可汗,各據一方。
1538年,哈斯木汗之子哈克那札爾為可汗後,在長達42年中,平定內亂,恢復與鄰國之友好關係,加強哈薩克、
吉爾吉斯同盟,為汗國中興時期。後經契戛依、塔吾勒汗,至1598年(明萬曆二十六年),額什木即汗位後,與
布哈拉及
撒馬爾罕統治者簽訂和約,規定
塔什乾城及其周圍地區在240年內歸哈薩克汗國管轄。並與
中亞各國建立貿易關係,還用武力討平
塔什乾統治者吐爾遜·穆罕默德的叛離,使哈薩克汗國重歸統一。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處理汗國內各種事務和刑事犯罪案件,他對《哈斯木汗法典》進行了補充,形成《額什木汗習慣法》,也稱《古用法律》。其補充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可汗有權制定適合他自己汗國的法律;比應當有專門的辦事機構;
巴圖爾應師出有名並戰必取勝;尊敬有學問的人。
1628年,額斯木汗卒後,子
楊吉兒(江格爾)汗繼位。其東部
準噶爾強盛起來,常攻打哈薩克汗國。楊吉兒與
布哈拉汗及
葉爾羌汗聯合,共同反擊
準噶爾貴族的進攻。
1652年,
楊吉兒汗在與
準噶爾戰爭中陣亡後,哈薩克汗國內部統治集團間爭權奪利,較有勢力的
蘇丹自立為汗,各霸一方。
法典
1680年,額斯木汗之子頭克汗(泰吾坎汗)繼位後,即著手消除汗國內的分裂狀態,加強汗權和地位,維護各部間的團結,採取各種措施控制三個
玉茲,限制各
兀魯思的獨立活動。經常召集大、中、小玉茲的汗和比在
塔什乾開會,商討國內外重大事務,使哈薩克汗國又出現安定統一的局面。但在其統治時期,由於
楚河、塔拉斯河一帶成為
準噶爾汗國的土地,
哈薩克人擁有的牧場大為縮小,內部爭奪牧場的糾紛時有發生,人命案件日益增多。因此,頭克汗審時度勢,將土地法從財產法中分離出來,從刑事法中析出償命法,並對
寡婦轉房作了具體規定,以法律形式來解決當時遇到的新問題。即將《哈斯木汗法典》的五項條款修改並補充為七項,增添了土地法和償命法,稱之為《七項法典》,或稱《頭克汗法典》。
防禦
1718年,頭克汗逝世後,哈薩克汗國逐漸衰落,各
玉茲的小汗不服從大可汗的管轄,各自為政。
18世紀中葉起,
沙俄勢力加緊侵入
哈薩克草原和原屬清
伊犁將軍管轄的
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地區。為了加強對
西伯利亞及其以南土著諸部落的統治,當時
西伯利亞總督斯佩蘭斯秉承
沙皇的旨意,蒐集哈薩克的習慣法、判例,並根據
沙俄統治者的需要,作了某些補充,於1822年制定了《西西伯利亞吉爾吉斯(此指哈薩克)人法規》,並於1824年付諸實施。
行政區劃
沙俄根據《法規》,將
中玉茲領地分為8個區,歸西
西伯利亞所屬的
鄂木斯克州管轄。小玉茲則被分成西、中、東3個區,並強迫小玉茲5萬
哈薩克人遷至
烏拉爾和
伏爾加河下游一帶居住。規定由50至70帳(戶)組成一個阿吾勒,由10至12阿吾勒聯合成一個伏勒斯特(小區),由15至20伏勒斯特構成一個奧克魯克(大區)。由長者治理阿吾勒,
蘇丹管轄伏勒斯特。治理奧克魯克的則是公職人員,由大蘇丹和4個助手(兩位
俄國人、兩位
哈薩克人)組成。
哈薩克人每年必須向
沙俄交納賦稅和服各種勞役。哈薩克汗國至此徹底解體。此後,
沙俄以訛詐和軍事威脅手段,迫使清政府簽訂一系列
不平等條約,按照條約中“人隨地歸”的規定,侵占了原屬中國的
哈薩克族及其居住地區。
哈薩克族紛紛東遷,如1864年,遊牧於
齋桑湖一帶的
哈薩克族12個
克烈部落,因不堪
沙俄的統治和壓迫,離開原牧地,移居於
阿勒泰以南的薩塢爾山一帶遊牧。
衰落
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當時在西域占統治地位的
準噶爾蒙古在向南疆、
青海擴展的同時,向西發動對
哈薩克人的進攻,征服
阿拉套山和
托克馬克地區的兩個哈薩克部落。18世紀20年代,
準噶爾統治者率軍進入
錫爾河流域,攻占哈薩克汗國首府及其所屬城市,燒殺擄掠,使
哈薩克人遭受深重的災難,迫使他們離開原牧地,四處逃散。1745年,
噶爾丹策零去世,其子策妄多濟那穆扎勒即位,稱為阿占汗,他
年少又荒唐不理政務,並且囚禁了替自己管理國家的姐姐鄂蘭
巴雅爾,致使姐夫薩英博落克秘密擁立阿占汗的異母兄喇嘛達爾扎,殺死了阿占汗,汗國長年陷於內亂。準噶爾蒙古的這些內戰,不僅是
衛拉特蒙古各部人民蒙受巨大損失,生活遭受極大困難,同時也不斷削弱了為
衛拉特力量,使其再無力反對哈薩克汗國,相反要藉助哈薩克汗國的力量來維護其搖搖欲墜的封建政權了。
達瓦齊的登位除了等到哈薩克汗國
阿布賚的支持外,還得到
輝特酋
阿睦爾撒納的大力支持。原先
達瓦齊和
阿睦爾撒納的牧地毗連,都在
塔爾巴哈台地區,從這裡逃向以
葉西爾河為政治中心的阿布賚汗處最為近便。開始兩人由於共同反對喇嘛達爾扎而形成同盟,可是
達瓦齊登位後,暴虐混淫,倒行逆施。由於
達瓦齊沒有滿足
阿睦爾撒納所要求分給他的領地,兩人大動干戈,掀起戰爭。
阿睦爾撒納戰敗,投向
清朝。於是
清朝籌集大軍裕1755年春分南北兩路進攻
達瓦齊。
達瓦齊軍在清軍和
阿布賚軍的東西夾擊下,很快就潰逃瓦解,
達瓦齊也被霍集斯伯克擒獲送交
清朝。
準噶爾封建政權由此滅亡18世紀50年代,解除
哈薩克人來自
準噶爾的威脅。
外交
與奧斯曼帝國
信中,蘇丹阿赫梅特三世向卡伊普汗致以問候,並強調了蘇丹對可汗的尊重和雙方的友誼。書信中還提及蘇丹賞賜了可汗的使者賽伊特庫勒·巴哈德爾。
信件中寫道:"向正義與崇高精神的化身、友誼和和平旗幟的旗手、伊斯蘭世界邊境的守護者--哈薩克可汗穆哈梅特汗致以誠摯的問候。您的書信,已由您優秀的使者賽伊特庫勒·巴哈德爾親自交付至我的手中,我在信件中感受到了您誠摯的友誼。正如《聖訓》所言,‘情感如同陣列中的勇士,隨著相互之間的溝通而變得愈加親密和穩固',我們之間需要更多的更多的交往、精神溝通和宗教互動。您的信件是這些活動得以順利開展的基礎。帶著誠意而來的您的使者,順利的完成了他的任務。我已經允許使者返回您的身邊,並為他披上了一件長袍。這封信件也將由使者轉交至您的手中。"
在
哈薩克人的傳統中,為客人披上長袍意味著表示高度的尊重。
"信件是使用奧斯曼文字書寫的,翻譯十分繁瑣。在另外一封來自哈薩克汗國的信件中,哈方寫道‘準備反擊卡爾梅克人的軍隊已經準備完畢,我們希望您(註:奧斯曼蘇丹)知曉這一訊息,並派出軍隊同時發動進攻'。我們計畫在近期將這些檔案全部翻譯為現代文字。
歷代可汗
1456~1473 賈尼別克汗
1473~1480 克列汗
1480~1511
布魯杜克汗 Burundoq Khan
1511 ~1518
哈斯木汗 Khasim Khan
1518~1523 謨麻什汗 Momush Khan
1523~1533
塔伊爾汗 Tayir Khan
1533~1537 托格穆汗 Togim Khan
1560~1580 哈克.納咱爾汗 Hakh Nazzar Khan
1643~1652 撒勒哈穆.江格爾汗
1680~1715 頭克汗
1715~1728 凱普汗 khayip Khan
~1781 阿不賚汗
1841~1847 克涅薩熱汗
習俗
如誰家遭到
風雪災害,人有病,
牲畜有了損失,附近的
牧民都會送穿、送錢、送牲畜等。被援助者若不接受幫助,便被視為是破壞
禮俗的人。同樣,不幫助別人的人,也就失掉了被人幫助的權利。
另外,哈薩克族流行著一種
饋贈制,凡一同
放牧、
帳篷搭在一起的牧民,第一次做出的食品要互相饋贈,請發家分享;新鄰居首次相見,每家要送他一壺茶,一個
饢,以示歡迎,這就是他們的禮俗,叫做“
伊肉力克”。
軍隊
兵力
哈薩克斯坦作為當代中亞五國中的頭號強國,一直以廣袤的領土、豐富的自然資源、充足的人口而令鄰國羨慕。歷史上的哈薩克汗國同樣如此。自西向東的三個玉茲——小中大玉茲(玉茲可以理解為文化單位或地理單位,也可以是行政單位)構成了一個國家同一段歷史。根據19世紀早期俄國總督對當地進行的人口普查,三個玉茲總共有120-150萬之間的人口,考慮到16、17世紀哈薩克汗國邊界要比19世紀向南拓展許多(哈薩克人曾經是撒馬爾罕和整個費爾乾納地區的主人),在生產力沒有改變的情況下,1513年-1720年的人口數量應該為130萬-180萬之間。
按照蒙古人遺留的傳統,哈薩克汗國徵兵是按照“五口一兵或三口一兵”從定居居民和遊牧民招募的,所以有部分哈薩克學者和俄國學者認為這一時期哈薩克汗國的兵力高達30多萬人。不過理論兵力終究是理論兵力,哈薩克汗國在對抗烏茲別克人或準噶爾人的重大戰役中從未抽調出超過10萬人的兵力。姑且,我們可以推斷這一時期的汗國的軍隊數量應為5萬以上10萬以下。
哈薩克汗國軍隊的組織形式和蒙古人頗為相似,即由十人、百人、千人、萬人的部隊組成。萬人是最大的作戰單位類似於當代的“師”,千人是次級作戰單位類似於當代的“團”,百人和十人的單位類似當代的“連”和“班”。萬人隊由一位埃米爾(突厥語,即“首領”)指揮,他要么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酋長要么就是汗的大舅子。軍隊中的其他指揮官也由各級顯貴擔當。不過這一組織形式並不是蒙古人傳授的獨門秘笈,在當地可以追溯到公元8世紀以前,據說和那什麼斯基泰人或者白匈奴有那么一點點的關係。
盔甲
作為一個有濃重部落公社色彩的封建國家,回響汗王徵召的戰士們需要自備包括坐騎、武器、盔甲、糧食在內等的傢伙什爬山涉水到預定的集結點,在那裡汗王會親自或命人檢閱他們的人數和裝備,然後再頒發給他們旗幟,最後才從開拔奔赴前線。
在自帶裝備的原則下,哈薩克戰士的裝備和個人家庭的財產成正比,所以顯得有些五花八門。貴族穿板鏈甲戴有瓔珞的奇恰克頭盔,中產者穿鎖子甲罩衣戴鍋蓋鎖甲盔,小有資產者穿銅釘綿甲戴毛皮半盔,貧困者穿爛皮衣和破氈帽。
騎兵武器
哈薩克戰士的武器之眼花繚亂比他們的護具過之而無不及。我們結合上圖,可以將他們的傳統武器劃分成兩大類:投射類和近戰類。
投射類:弓為主,標槍為輔。哈薩克所使用的複合弓射程為300多碼,可以擊穿100碼處的實木靶子。以哈薩克斯坦國內出土的文物來看,他們過去所使用的箭頭多達好幾十種,分別有用於殺傷的鏟形箭頭、破甲用的棱形箭頭和錐形箭頭、通用的扇形箭頭,等等。火器傳入中亞後,很多哈薩克騎士也會選擇在保留弓箭外多攜帶一把帶有槍叉的火繩槍。
近戰類:
A·馬刀。縱然斯基泰風格的雙刃直劍從未退出中亞草原,但是這一時期哈薩克騎兵主要使用的還是歐亞大陸盛行的單刃彎刀,單刃彎刀一般被認為比雙刃直劍更適合在馬上劈砍,而這種單刃彎刀呈現出濃烈的波斯風格。刀柄上的皮繩在戰鬥時會系在手腕上,防止武器脫落。實際上,這些刀具不是產自中亞的武器製造中心塔什乾,就是草原匠人的低劣仿製品。
B·長矛。扇形矛和柳葉矛為主。
C·骨朵和戰斧。骨朵和戰斧是非常實用的武器,他們除了是劈開“鐵罐頭”的必備良器外,還擁有很多種用途。骨朵作為鈍器,可以擊昏或打傷敵人獲得俘虜賣錢。戰斧嘛,可以在下馬攻堅作戰時破壞敵方的柵欄等工事。言而總之,用途多多。
步兵武器
哈薩克素來不以步兵見長,符合中國網民“遊牧民族不擅長步戰和攻堅戰”的觀點。但哈薩克汗國在早期對南方的費爾乾納等地區擴張時,面多眾多防禦堅固的城鎮,哈薩克騎士老爺還是離不開步兵的支援。
16世紀初早期哈薩克步兵的來源是一般是從城市和農村徵發來的定居居民,或者直接讓部分牧民下馬步戰。他們裝備普遍很差,是用填平壕溝的貨色。他們使用的武器有弓、矛、斧、圓木盾牌等等。
17世紀晚期,當哈薩克人見識到使用火繩槍或燧發槍的俄國步兵展現出來的強大戰鬥力後,他們才開始小規模訓練自己的火槍手部隊。有趣的是,他們所使用的火繩槍和同時期中國清朝所使用的火繩槍有一個類似的地方——那就是槍身都有叉子的設計。這種設計據說最早起源於印度的尼泊爾地區,便於槍手臥射和坐射,受到廣大第三世界火槍手的歡迎。
戰術
哈薩克汗國的戰士具有一以貫之的靈活機動的特點,擅長伏擊、消耗戰,包圍戰,不擅長正面硬槓。
在野外,他們的軍隊通常編排成兩種陣型。一種陣型是外凸半月形陣,即將戰鬥最差的士兵布置在中央的凸出部,兩翼末端是精銳士兵,同時還有預備隊在後方可以隨時提供支援,當莽撞的敵人突破炮灰的陣型並繼續深入時,他們就變成鑽進口袋的老鼠三面受敵,從兩翼末端變成前端的精銳戰士會迅速封住口袋的出口,對其展開殲滅戰。這種戰術對準噶爾蒙古人很有效,對擅長側翼突擊的烏茲別克人就沒多大效果。
第二種常見陣型是十字架陣,將軍隊分成六部分:前衛、中衛、後衛、左翼、右翼、遊走衛。前衛是先鋒隊,攻擊敵人時他們是第一個上的,被攻擊時他們往往也是最先受到打擊的。中衛一般由軍隊最高指揮官直接指揮,帳下的士兵都是軍中驕子。左翼和右翼是騎兵,他們的作用是保護己方中衛不受到對方側翼部隊的攻擊,並準備隨時對敵軍進行機動迂迴作戰。後衛士兵的任務是保護己方輜重。遊走衛也就是偵察部隊,他們數量最少,指責是偵察敵情、巡邏放哨、襲擾劫掠。
在防禦戰時,他們會使用車營。即將許多兩輪馬車首尾相連起來,搭建一座臨時“堡壘”來對抗敵人。這種車營戰術的優點是簡單快捷,缺點是難以對抗有更強大火力的敵人——比如俄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