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王朝

封建王朝

封建王朝(Dynasty)是指實行封建主義制度的王朝。中國秦滅六國後的王朝都是封建王朝。歐洲主要有卡洛林王朝卡佩王朝波旁王朝哈布斯堡王朝斯圖亞特王朝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封建王朝
  • 外文名:Dynasty
  • 歷史階段:秦統一至清
  • 起始年份:前221年
  • 結束年份:1912年宣統帝退位
  • 起始朝代:秦
  • 結束朝代:清
  • 制度:封建主義制度
秦朝的建立,土地制度,特點,土地國有,政權體系,思想文化,政權更迭,中西方差異,

秦朝的建立

在歷經2000多年的奴隸制社會之後,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封建王朝——秦朝誕生了。
秦朝秦朝
秦的誕生對於中國歷史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公元前255年至公元前222年,是中國歷史上的戰國時期,也是中國奴隸制社會的末期。當時存在著許多獨立的小國,它們之間互相兼併,到後來只剩下比較大的七個國家,稱為“七雄”,即秦、齊、楚、魏、燕、韓、趙,七國之中,地處中國西北的秦國因為較早實行軍事及農業改革,國力迅速增強。公元前247年,年僅13歲的嬴政繼位為秦王,22歲親政,並開始實施吞併六國、統一天下的雄偉戰略。他廣泛搜羅人才,只要有能力的人都能得到任用。比如他曾經重用韓國間諜鄭國興修“鄭國渠”,使秦國4萬多頃的鹽鹼地變成旱澇保收的肥沃良田,為秦統一中國提供了足夠的物質條件。從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不到10年的時間內,嬴政相繼消滅了韓 、趙、魏、燕、楚、齊六國,完成了統一大業。中國歷史結束了割據局面,出現了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秦王朝。秦王嬴政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故稱始皇帝。

土地制度

封建王朝的土地制度國家所有制,即王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經營制度是土地私有制,由王裂土封疆,土地由領主占有,實行勞役賦稅制度。它是歷來朝廷制定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根據和法理基礎。春秋時期,諸侯突起,分封制破產,當時天子已經不能控制天下的土地,由天子國所有制變為諸侯國所有制。戰國時期,各國競相改革變法,相繼都取消了裂土封侯,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土地經營權為私人占有。秦始皇創建郡縣制,並不再裂土侯,真正實現了國家土地所有;老百姓向政府據實登記占有的土地,按畝納稅,使土地經營權私人占有法律化。 此後的歷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制度,大體承襲秦王朝的制度和政策。土地經營制度為地主私人占有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隋年間的土地制度實行的是均田制,國家將閒置的國有土地授予無地的農民來經營,數量按家室的丁男授受。分為永業與口分田,永業田可以繼承,口分田70歲後由國家收回。明清時期的永佃制,是在我國封建社會後期農業經濟相對發展的產物,是土地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的體現。明代的“一條鞭法”和清朝的“地丁合一”、“攤丁入畝”制度而在農村形成了國家、地主、佃主及佃農的三個層次間的土地關係。這三個層次的經濟主體分別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地的經營權、土地的使用權及勞動權。永佃制中佃戶在交納租金的前提下,對土地擁有長久使用權,這是土地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相互分離的表現。

特點

土地國有

就是通常說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土地經營權為私人占有。農民可以占有少量土地的經營權,但終身依附土地,沒有遷徙等人身自由

政權體系

自秦以後,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時間是中央集權或君主專制
官員的產生方式是由皇帝(最高領導人)從中央到地方進行選拔。

思想文化

通常以“皇權獨大”為骨架,輔以有利於統治階級的思想來維持“君君臣臣”的等級特權,再就是“麻醉”貧民的愚民方法。
通常都是以“官學”的方式進行灌輸,不得有危害皇權和特權階層的言論。對危害皇權和特權階層的言論,通常的做法都是大興“文字獄”,以殺人來滅口.這種文字獄盛行於清代.

政權更迭

封建統治政權每次被摧毀多是農民起義,少數情況是宮廷政變

中西方差異

眾所周知,在西方社會也曾經歷過封建王朝,卻只有短短几百年歷史就壽終正寢,分析其原因最根本的有三:其一、就是分封制度,歐洲的封建社會長期處於分裂割據的狀態,封建的王權長期處於軟弱的境地,封建主長期處於混戰之中,封建統治階級的力量受到了削弱.其二、就是嚴格的貴族制度,貴族世襲,平民也永遠是平民,世代不能改變被剝削的命運。整個社會中占人口不到2%的貴族奴役著占人口98%的平民,階級矛盾十分對立而不可調和。第三、重商主義的經濟政策又造就了一個足以同封建階級對抗的平民階層(也就是資產階級).很多時候平民掌握了大量的財富但是卻改變不了自己的身份,處處受到貴族的欺壓,因為反抗的程度也十分激烈。
與西方短命封建統治相比較,中國的長達數千年的封建統治也是有其存活下來的理由的,同樣原因有三:其一、中國的封建王朝並不是一直都是分封制的,或者說絕大部分朝代都不是實行分封制的,公元前221年,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封建王朝秦誕生,但實行的卻是加強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秦朝把天下劃分為三十六個郡,由皇帝派遣郡守直接管理。至漢代仍承襲這個制度,自此成為日後各朝地方行政區劃的基礎。從宋朝之後,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的加強,除了鎮守邊疆採用武將,涉及到地方管理的官職更多的啟用文官,削弱武將的權利(重文輕武也是那時候宋朝開始)這樣就保證了地方和中央的高度統一,其二、就是我們不得不說的科舉制度,在西方貴族和平民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可是在東方科舉制度就成了調和的絕佳途徑,平民可以通過科舉登堂入室,改變自己的身份,這就把平民階級對統治階級的不滿、憤恨轉化成了讀書、科考的動力,只要通過科考就能改變身份,魚躍龍門。以至於從平民到達官都相信“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科舉貫通了平民和達官,縱觀宋後的歷史,多少良臣宰相不是出自寒門,寇準司馬光.....本應該對統治階級痛恨、反抗的平民精英卻升華為加強封建統治的主力軍。科舉,不得不說是中國人管理學上的一個里程碑。其三、中國封建社會一直實行的是重農主義的政策,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階級與統治階級對立情緒相對較輕,更多時候平民憤怒的對象是個別的貪官污吏,而不會上升到對整個封建制度的對抗,所以即使發生了暴動,其結果也只是改朝換代,從一個封建王朝走向另一個封建王朝,而不會出現飛躍,例如進入資本主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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