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發展,第一個時期,第二個時期,第三個時期,分類,古稱,術語,
發展
中國古代官職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
夏、商兩代,約1000年。夏朝君主稱“後”、商朝君主”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朝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務的臣僕稱“臣”、“宰”、“尹”等。[殷紂王在位,昏庸無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辭職隱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諫,被罰作奴隸;紂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則因進諫被剖心致死。孔子說,“殷有三仁焉”]
第二個時期
從西周到春秋,約600餘年。周朝君主稱“天子”或“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君主之妻稱“後”。(《詩.小雅.北山》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國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曆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內史、御史、太卜、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定的輔導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太宰”、“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小臣”。地方政府設定大約與中央政府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稱“卿士”。
第三個時期
從戰國至清末,時間長達2300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
分類
國君
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
宰相是從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韓非子_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宰相的官職起源要更早,楚國設定“令尹”,齊國、秦國設定“相”,宋國設定“大尹”,吳國設定“太宰”即是。輔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傑出的宰相。秦統一後,宰相之職稱作“丞相”,後設“三公”以分宰相之權。
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內廷獨立出來,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尚書台的長官、副長官都是宰相之職。尚書台由內廷文書機關變為外廷的行政機構以後,為收發文書、起草和傳達詔令的需要,另設中書省為文書處理機關,其長官為中書監和中書令,中書監和中書令也是宰相之職。中書省因掌管機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書省更為重要,古時有“鳳凰池”和“鳳池”之稱。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宰相之職,分屬於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所以三省的長官並稱宰相。
明代廢除中書省及宰相等職,設立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格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後來這些入閣大學士成為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大學士稱“元輔”、“首輔”,職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
在各種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君主既離不開宰相,又最擔心宰相權力過重,大權旁落,這是宰相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
3、中央各部門長官
政府機構的劃分,大約是從西周開始的。
②郎中令掌宮殿門戶的守衛,其屬下有大夫掌議論,有謁者掌引見傳達;
③衛尉掌宮門警衛;
⑤廷尉為全國最高司法官;
⑥典客掌接待少數民族事;
⑦宗正掌皇族事務;
⑨少府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
魏晉以後,尚書機構得到迅速發展。尚書台的總人數由秦時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以後尚書各曹逐漸變為部,到隋唐時確定為六部,唐代定名為吏、戶、禮、兵、刑、工,此後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後主要的政務部門。
①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勛封等事;
②戶部 掌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③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等事;
⑤刑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
⑥工部 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漢九卿的大部分職權,九卿名稱雖還存在,但內容有很大變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①太常稱太常寺卿;
②光祿勛稱光祿寺卿;
③衛尉稱衛尉寺卿;
④太僕稱太僕寺卿;
⑤廷尉稱大理寺卿;
⑥宗正稱宗正寺卿;
⑧大司農稱司農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個: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
北魏、北齊設定的昭玄寺,以大統、統為長官,是我國第一個掌管佛教的專門機構。
①國子監是主管學校教育的機構;
②少府監是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的機構;
③將作監是掌宮室、宗廟、陵寢及其他土木建設的機構;
④軍器監是掌管軍器製造、保管、發放的機構;
⑤都水監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機構。
武官
秦漢以後,武官的設定可分為三個方面:
①警衛皇宮和京師的將領;
②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③領兵作戰的將帥。
宋代正規軍都稱為禁兵,仁宗時達八十多萬人。禁兵由三衙統領,三衙長官分別稱為殿帥、馬帥、步帥,合稱三帥。教練武藝的軍官稱都教頭、教頭,單稱教頭的地位很低[如林沖]。禁兵的調動權在樞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樞密院是軍事行政機關,長官為樞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設兵馬總管或兵馬都監(簡稱都監),或提轄兵甲(簡稱提轄,如張都監、魯提轄)。
清代的軍隊分為八旗與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綠營兵也稱綠旗兵,是清入關後招募漢人組成的。管轄綠營兵的稱九門提督。駐防各地將軍的職銜都冠以所駐地名,如盛京將軍、伊犁將軍等。清代為鎮壓農民起義而在地方臨時招募的兵卒稱為“勇”,其軍隊稱為“勇營”。曾國藩和李鴻章建立的湘軍和淮軍就是清政府鎮壓起義軍的主要武裝。
監官與諫官
監官是代表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吏(耳目)。諫官是對君主的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監官和諫官,古代並稱台諫,也通稱言官。
監官最早設於戰國,當時由君主的秘書——御史兼任。
秦與西漢設立御史府,首長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為輔佐。在內廷保管檔案並督促百官的,稱侍御史;出外監察郡縣的稱監御史。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的,皇帝臨時派遣有誅殺之權的御史,稱為繡衣御史,或稱繡衣直指。西漢末年,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御史府改為御史台,御史中丞為長官,轉屬少府,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別稱憲台。從此之後,御史為監察官的專稱。
魏晉以後,御史台從少府獨立出來,成為全國性的監察機構。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長官。
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
6、君主的秘書與文學侍從
秘書是指在君主左右從事文字圖書等工作的官員。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的職務分化、發展出來的。戰國時期君主的秘書有御史、主書、掌書、御書、尚書等不同的稱呼;為備君主隨時諮詢的文學之士稱為學士、博士、博聞師等。
秦漢時的御史大夫為秘書之長,屬蘭台。蘭台是宮內收藏圖書和檔案的地方。
隋唐時以中書省之中書舍人掌制誥(撰擬詔旨)之職。中書舍人的職稱,有多次的改變,隋至唐初稱內史舍人、內書舍人,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
唐代的秘書省曾改稱蘭台、麟台。北齊始設史館,唐太宗以史館為宰相兼領職所,稱為監修國史。唐又在門下省設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館,掌四部書及其他圖籍。開元年間,又設集賢殿書院,以宰相一人為學士,掌刊輯經籍、撰集文章,繕寫御本等。弘文館、集賢殿書院的學士也受命參與機密,草擬詔旨。中唐以後,皇帝對學士的禮遇,常超過宰相。
宋代對學士尤為重視,學士院改稱翰林學士院,或稱翰苑、禁林,因地在宮禁,待遇優異,號稱玉署、玉堂。北宋沿唐制,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其官員並稱館職,為文臣清要之選。南宋初罷史館,置國史院與實錄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後並置。遼、金均置國史院。
元置翰林兼國史院,翰林學士兼修國史。
明代將制誥、著作、修史、圖籍等職都合併於翰林院,別稱詞林,從此翰林才成為文學之士的專稱,翰林院也正式成為外朝官署。
清初置文館,處文學侍從之臣,稱為文館大學士。後改文館為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內國史院掌記注皇帝起居、詔令,收藏御製文字;內秘書院掌撰擬對外文書及敕諭、祭文等;內弘文院掌注釋古今政事得失,為皇帝進講,為皇子侍講。
學官
學官又稱教官,是指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
傳說夏代就有學校。最早的學校叫庠(xiang)、序、校,以教武藝為主。
秦及漢初有博士官。漢武帝採納公孫弘的建議,設五經博士,從此後博士專掌經學傳授,成為一種教職。西漢有博士僕射為其首領,東漢改稱博士祭酒。博士講學的地方稱太學,博士弟子稱太學生,博士就是當時的大學教師之稱。郡縣也普遍設立學校,郡國曰學,縣邑曰校,鄉曰庠,聚曰序。
北齊始立中央專門的教育機構,稱為國子寺,主官為祭酒。
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館是指為君主及其家室服務的職官。這類職官起源於君主的家臣,夏商已有臣、尹、宰等家臣之稱。
地方長官
北齊縣分九等,長官都稱令。郡長官仍稱太守。州長官稱刺史。
唐初置十道,玄宗時增至十五道,為監察區,每道設觀察使(按察使、採訪使)。唐代的軍區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節稱節度使。節度使初設於邊鎮,後遍設於內地。節度使一身兼軍事、行政、督察三種職務,成為權力很大的地方軍政長官。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變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州的行政長官稱權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
遼代州的長官為節度使,或觀察使、或團練使、或防禦史、或刺史等。縣的長官為令。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體沿襲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級,正式以總督或巡撫為最高長官。總督、巡撫並稱封疆大吏,或稱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時,管轄府、州的高級行政長官通稱道員,別稱道台、觀察。清代在新開發地區又創設廳的建置,其長官為同知或通判。
10、佐官、屬官與胥吏
協助長官處理各種具體事務的官員為佐吏、屬吏或胥吏。
秦漢從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設定丞,為最重要的佐官。
明清地方官府衙門的吏役有所謂“三班六房”。三班指快、壯、皂,為雜役,快專管緝捕;六房指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辦理具體事務的書吏。從督、撫到州、縣,還要聘請若干有學識的人才,幫助自己處理各種事務,稱為幕僚,也稱為幕客、幕友、幕賓、師爺等。
11.試官、加官與贈官
12.爵、勛、品、階
爵、勛、品、階表示職官的等級。
爵
西周的爵位有諸侯、大夫、士三級。
戰國時期各國的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執圭是楚國特殊的爵稱。戰國時的爵稱大都與官職分開,有的只有爵稱而無官職。
漢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
勛
通稱勛官,是為獎賞有功人員而定的稱號。其制始於北周,本以獎勵作戰有功的戰士,後漸及朝官。到唐時定製,共有十二轉,轉多為貴,受勛者即稱勛官。
清代勛官合併於爵位。
品
是指官的等級。
魏晉開始,官分九品,以一品為高。
階
有些官稱並無實際職務,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舊臣或有一定勳勞的人,只作為領取俸祿和享受某種禮遇的依據,而不負實際責任,這樣的官叫做散官。
古稱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與宰相通稱,簡稱“相”。如《陳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廣《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沒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如《張衡傳》:“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再如大書法家顏真卿曾任吏部尚書,詩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書,,史可法曾任兵部尚書。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承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如《(指南錄)後序》“以資政殿學士行”,這是文天祥辭掉丞相後授予的官職;《譚嗣同》“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徐致靖當時任翰林院侍讀學士,這是專給帝王講學的官職。白居易、歐陽修、蘇軾、司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學士。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如漢高祖以韓信為大將軍,漢武帝以衛青為大將軍。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張衡傳》“大將軍鄧騭奇其才”,鄧騭當時為漢和帝的大將軍。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合稱“宰執”。宋代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訓儉示康》“參政魯公為諫官”,“魯公”指宋真宗時的魯宗道。《譚嗣同》“參預新政者,猶唐宋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清末漢人只有左宗棠、張之洞、袁世凱等短時間地任過軍機大臣。《譚嗣同》“時軍機大臣剛毅監斬”。
【御史】本為史官,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御史前書曰”,“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韓愈曾任監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如《記王忠肅公翱事》“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寧”,王翱當時任都察院長官。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宋歐陽修曾任樞密副使。《〈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文天祥當時掌管軍事要務。
術語
(2)謫:降職並遠調。
(3)拜:授給官職。
(4)授:授予官職。
(5)擢(zhuó):選拔,提拔。
(6)除:免去舊職而任新職。
(7)罷:罷免、停職。
(8)免:免除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