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臣職掌紀略》:“皇 明 祖訓所載,設立內府衙門,職掌品級,立法垂後,亦盡善盡美……按內府十二監:曰司禮、曰御用、曰內官、曰御馬、曰司設、曰尚寶、曰神宮、曰尚膳、曰尚衣、曰印綬、曰直殿、曰都知。”參閱《明史·職官志三》。
十二監為宦官衙門。事實上只有在這些衙門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監。以司禮監最為重要,監內的提督太監主管宮內一切宦官禮儀刑名。而秉筆太監在宦官極端專權時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還設有四個司(惜薪、鐘鼓、寶鈔、混堂),八個局(兵仗、銀作、浣衣、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合為內官廿四衙門。宮女也有六個局(尚宮、尚儀、尚食、尚寢、尚功等),每個局下設四個司。
司禮監 (職權主要有三項,一是批答奏章,傳宣諭旨,這是司禮監最重要的職權;二是總管有關宦官事務,司禮監不僅在各宦官機構中處於“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實際上也居於總管、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地位;三是兼顧其他重要官職,當時宦官系統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職,如東廠提督、南京守備等,或專由司禮兼領,或為司禮外差,這也是司禮監職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內官監(主要掌管採辦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圍屏、床榻、桌櫃等)
神宮監 (掌管太廟及各廟的灑掃及香燈等)、尚膳監(掌管御膳、宮內食用和筵宴等)
尚寶監 (掌管寶璽、敕符、將軍印信)
直殿監 (掌管各殿及廊廡灑掃之事)
都知監 (起初負責各監行移、關知、勘合等事,後來專門跟隨皇帝,負責導引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