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變遷
晉代
西晉開始出現郡王之稱,即親王別稱,如
司馬伷封東莞郡王,
司馬亮封扶風郡王。
唐代
宋元
宋代,通常皇子會先封為國公,隨後進封郡王、親王。宋太祖為安撫諸鎮
節度使,曾加封郡王。南宋,因酬
韓世忠等大將之軍功,也曾封為郡王。元代賜爵位頗盛,郡王者泛濫。
明代
明代,
親王以世子襲封王位,其餘兒子封為郡王。郡王的封號一般為兩個字,以古郡縣名為多見,如渭南王(秦王系)、項城王(周王系)等。
郡王配偶稱郡王妃。
郡王的承襲者稱王長子,其餘兒子封
鎮國將軍,但也有個別因為是濫妾所出降二等封為
輔國將軍。郡王女兒封縣主,俸祿為每年600石。
長子的嫡長子稱長孫,正妻分別稱長子夫人、長孫夫人。長子和鎮國將軍、長孫和輔國將軍在子孫爵位的封號上沒有區別。
明朝也會封功臣為郡王,多為追封;其中
南明時期有直接授予的。如
延平王鄭森等。
從
嘉靖年間開始,由於俸祿壓力增大,不允許旁支繼承的親王(如親王無子,其弟繼位)的兒子封郡王之位,而是根據親王原有的封號,降等襲封。
郡王的
俸祿為每年2000石,自長子承襲爵位(即二代郡王)後一律折半為1000石;但因所在的
親王府而異,也有初封即1000石或500石的,繼承時不折半。
靖江王比較特殊,兒子封
輔國將軍,女兒封縣君。
清代
清代,有
多羅郡王一爵,簡稱為郡王,專用於加封
皇族宗室、滿洲貴戚以及蒙古、新疆、西藏少數民族之勛貴,為宗室內外藩封爵之第二等。第一等為和碩親王。朝服、蟒袍、朝珠規制與親王世子同。
滿語“多羅”,其義為禮、道、理。將其放在爵位前面,有“禮的、道的”意思。所以,多羅郡王,也簡稱禮郡王或理郡王。
衣飾
朝冠,頂金龍二層,飾東珠八,上銜紅寶石。夏朝冠前綴舍林,飾東珠四。後綴金花,飾東珠三。吉服冠、端罩皆與親王世子同。
補服,用石青色,繡五爪行龍四團,兩肩前後各一。朝服、蟒袍、朝珠皆與親王世子同。
朝帶,色用金黃,金銜玉方版四,每具飾東珠二,貓睛石一。佩絛如帶色。吉服帶與親王世子同。
崇德元年,定郡王冠頂三層,上銜紅寶石,中嵌東珠七。前舍林,嵌東珠三。後金花,嵌東珠二。帶用金鑲玉版四片,嵌綠松石四。順治九年,定冠頂共嵌東珠八,舍林、金花各增嵌東珠一。帶四片,每片嵌東珠二。服與親王同。
郡王明轎一,暖轎一。紅蓋,紅幨,紅幃。餘同親王世子。初制,郡王以下、貝勒以上,俱坐明轎,八人舁之,如親王儀。輔國公以上,亦坐明轎,四人舁之。原乘馬者聽。
郡王福晉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八,上銜紅寶石。朱緯。上周綴金孔雀五,飾東珠各五。後金孔雀一,垂珠三行二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金黃絛二,末亦綴珊瑚。青緞為帶。吉服冠與世子福晉同。
金約,鏤金雲八,飾
東珠各一,間以
青金石。後系金銜青金石結,垂珠三行三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二,末綴珊瑚。
吉服褂,繡五爪行龍四團,前後兩肩各一。餘皆與世子福晉同。崇德元年,定郡王嫡妃冠頂嵌東珠七,側妃嵌東珠六。順治九年,定
嫡妃冠服與世子
側妃同。其側妃冠頂嵌東珠七。服用蟒緞、妝緞,各色花、表緞。
郡王福晉暖轎及朱輪車,皁幨。餘如親王
世子福晉。輿用銀頂。初制,郡王妃轎、車蓋、幃與親王世子側妃同。其側妃轎、車,紅蓋,紅幃,蓋角藍緣,藍垂幨。
郡王長子
郡王長子明轎一,暖轎一。自貝勒以上,用輿夫八人。紅蓋,紅幨,紅幃。餘如郡王。
郡王長子福晉暖轎及朱輪車,四角藍緣,藍幨。餘如郡王福晉。初制,郡王長子妃轎、車蓋、幃與郡王側妃同。其側妃轎、車,紅蓋,四角青緣,青幃,紅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