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
中國國家的產生,開始於
夏代,而
職官的設定是隨著國家的產生才出現的,所以講職官,也只能從夏代開始。我國古代的
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
第一個時期為
夏、
商兩代,前後大約一千年。(商)國君稱“後”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
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務的臣僕稱“臣”、“宰”、“尹”等。(殷紂王在位,昏庸無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辭職隱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諫,被罰作奴隸;紂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則因進諫被剖心致死。孔子說,“殷有三仁焉”。)
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
國君稱“天子”、“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東宮”。王妻稱“後”。(《詩_小雅_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國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
太師、
太傅、
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
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曆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
太史寮”。
卿士之下有
司徒、
司馬、
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
內史、御史、太卜、
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
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定的輔導
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
太宰”、“
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
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
小臣”。地方政府設定大約與中央政府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
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
正卿”,不能稱“
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一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
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
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
國君
夏、商、周稱“後”、“王”、“天子”、“天王”。
戰國開始稱“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稱號,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開始稱“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結束。
匈奴稱“單(ch_n)於”、單于妻稱“閼氏(yānzhī)”,烏孫稱“昆莫”,
高車稱“候婁訇(f_)勒”,鮮卑、柔然、
突厥、回紇(h_)、
契丹、
蒙古等稱“可汗(k_h_n)”,簡稱“汗”;
土蕃稱“贊普”。
宰相
宰相是從
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
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
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
《韓非子_顯學篇》:“故明主之吏,
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東漢末年,權臣
董卓、
曹操等回復丞相或
相國之職,但是他們自任此職,實權在皇帝之上。
隋唐兩代,
宰相名稱有所改變。
中書令隋代稱內史令、內書令,唐代稱
右相、鳳閣令、紫微令等。尚書令因
李世民為
秦王時曾任此職,後來不置,所以唐代
尚書省的長官只有左右僕射(y_)。
明代廢除
中書省及
宰相等職,設立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格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後來這些入閣大學士成為實際上的
宰相,號稱“輔臣”,首席大學士稱“元輔”、“首輔”,職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
在各種
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
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
君主既離不開
宰相,又最擔心宰相權力過重,大權旁落,這是宰相
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
中央部門長官
政府機構的劃分,大約是從西周開始的。
秦漢時期有“
九卿”之說,“九卿”是對中央各部門長官的一種尊敬的稱號。君主家事與國事不分,政治事務與宮廷事務混雜在一起,是秦漢
九卿的重要特點。
①
太常(
奉常)掌宗廟禮儀,其屬下有
太史令掌天象曆法,
太醫令掌醫療,博士掌經學傳授;②
郎中令掌宮殿門戶的守衛,其屬下有大夫掌議論,有謁者掌引見傳達;③
衛尉掌宮門警衛;④太僕掌皇帝車馬,兼管全國的
馬政;⑤廷尉為全國最高司法官;⑥
典客掌接待少數民族事;⑦宗正掌皇族事務;⑧
治粟內史掌租稅
錢穀鹽鐵和國家的財政收支;⑨
少府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
魏晉以後,尚書機構得到迅速發展。
尚書台的總人數由秦時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以後尚書各曹逐漸變為部,到隋唐時確定為六部,唐代定名為吏、戶、禮、兵、刑、工,此後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後主要的政務部門。
②
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漢
九卿的大部分職權,九卿名稱雖還存在,但內容有很大變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⑧大司農稱司農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個:即
大理寺、
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
北魏、北齊設定的昭玄寺,以
大統、統為長官,是我國第一個掌管佛教的專門機構。
隋唐開始設
五監。唐代的
五監是:國子監、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
都水監。
②
少府監是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的機構;
③
將作監是掌宮室、宗廟、陵寢及其他土木營建的機構;
五監到清代只剩下國子監,而另四監都先後歸併
工部。在明清時新設
欽天監,掌天文曆法。除此外,隋唐至清代還先後設立太醫院,
宗人府等。清代的中央行政部門可以歸結為六部、五寺、二監、二院、一府,共十六個機構。
武官
西周軍政不分,統治者既管行政,也管軍事,作戰時軍隊分左中右三軍。春秋時分上中下三軍,三軍將領稱將上軍、將中軍(又稱元帥)、將
下軍,此是武職設定之始。
秦漢以後,武官的設定可分為三個方面:
①警衛皇宮和京師的將領;
②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③領兵作戰的將帥。
宋代正規軍都稱為
禁兵,仁宗時達八十多萬人。
禁兵由
三衙統領,三衙長官分別稱為殿帥、馬帥、步帥,合稱三帥。教練武藝的軍官稱都教頭、教頭,單稱教頭的地位很低。(如林沖)
禁兵的調動權在
樞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
樞密院是軍事行政機關,長官為樞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設兵馬總管或兵馬都監(簡稱都監),或提轄兵甲(簡稱提轄)。(如張都監、魯
提轄)
元朝
成吉思汗時的衛隊叫“
怯薛”,首長稱怯薛長。
忽必烈時,成立左、右、中、前、後五衛親軍,作為拱衛京師的
常備軍,每衛設都指揮使統領。
明代軍隊實行衛所制。衛是基本的軍事編制,下設
千戶所和
百戶所。其長官,衛稱指揮使,所稱
千戶、百戶,旗下還有總旗、小旗。皇帝的親軍從
十二衛增至二十六衛,
錦衣衛就是其中之一。
監官與諫官
監官是代表
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吏(耳目)。諫官是對
君主的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監官和諫官,古代並稱台諫,也通稱言官。
秦與西漢設立御史府,首長是御史大夫,
御史中丞為輔佐。在內廷保管檔案並督促百官的,稱
侍御史;出外監察郡縣的稱
監御史。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的,皇帝臨時派遣有誅殺之權的御史,稱為繡衣御史,或稱
繡衣直指。西漢末年,御史大夫改為
大司空,御史府改為
御史台,御史中丞為長官,轉屬
少府,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
別稱憲台。從此之後,御史為監察官的專稱。
秘書發展歷程
秘書是指在君主左右從事文字圖書等工作的官員。君主的秘書是從
史官的職務分化、發展出來的。戰國時期君主的秘書有御史、
主書、
掌書、御書、尚書等不同的稱呼;為備君主隨時諮詢的文學之士稱為學士、博士、博聞師等。
西漢的
麒麟閣、
東漢的東觀(gu_n)都是禁中藏書之所,皇帝命別的官員入掌其事。東漢置秘書監,
太史令僅掌天文曆法,無修史之職。史書的修撰,由皇帝臨時指定文學之士在東觀進行,稱為著作東觀。漢宣帝召集名儒講經於石渠閣,漢章帝召集名儒講經於白虎觀,此時為侍講之始,有講郎之稱。記載皇帝的言行,(
修起居注)多由宮內
女史擔任,也有皇后親自撰寫。
翰林院之設,始於唐代,本為各種文藝技術內廷供奉之處,文學之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唐玄宗初置翰林待詔,又改為翰林供奉,後改為學士,置學士院,入院的稱翰林學士。
唐代的秘書省曾改稱
蘭台、
麟台。北齊始設
史館,
唐太宗以
史館為
宰相兼領職所,稱為監修國史。唐又在
門下省設
起居郎,掌
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館,掌四部書及其他圖籍。開元年間,又設集賢殿書院,以
宰相一人為學士,掌刊輯經籍、撰集文章,繕寫御本等。弘文館、集賢殿書院的學士也受命參與機密,草擬詔旨。中唐以後,皇帝對學士的禮遇,常超過
宰相。
宋代對學士尤為重視,學士院改稱
翰林學士院,或稱翰苑、禁林,因地在宮禁,待遇優異,號稱玉署、玉堂。北宋沿唐制,以史館、
昭文館、
集賢院為
三館,通名
崇文院。後又在此中建秘閣,設龍圖閣、天章閣等十一閣,分藏太宗等皇帝的御書和御製文集。
三館和諸閣,通稱館閣。館閣之選,皆天下俊傑,必試而後命,一經此職,遂為名流。
明代將制誥、著作、修史、圖籍等職都合併於
翰林院,
別稱詞林,從此翰林才成為文學之士的專稱,翰林院也正式成為
外朝官署。
清初置文館,處文學侍從之臣,稱為文館大學士。後改文館為
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
秘書院、內弘文院。內國史院掌記注皇帝起居、詔令,收藏御製文字;內
秘書院掌撰擬對外文書及敕諭、祭文等;內弘文院掌注釋古今政事得失,為皇帝進講,為皇子侍講。
學官
傳說
夏代就有學校。最早的學校叫
庠(xi_ng)、序、校,以教武藝為主。
西周的學校有大學、國小之分。天子的大學叫辟(b_)雍,諸侯的大學叫頖(泮p_n)宮,以師氏掌教武藝,以樂正掌教詩書禮樂,以司成為掌學之官。
秦及漢初有博士官。
漢武帝採納
公孫弘的建議,設
五經博士,從此後博士專掌經學傳授,成為一種教職。西漢有博士僕射為其首領,東漢改稱
博士祭酒。博士講學的地方稱太學,
博士弟子稱太學生,博士就是當時的大學教師之稱。
郡縣也普遍設立學校,郡國曰學,縣邑曰校,鄉曰庠,聚曰序。
北齊始立中央專門的教育機構,稱為國子寺,主官為祭酒。
藏書與講學相結合的書院,出現在
五代,興盛於宋代,創辦者或為私人,或為官府,受業者稱創辦者為
山長。
明國子監與國子學合一,清代國子監沿襲明制。光緒年間改設
學部,各省設
提督學政,簡稱學政,也稱督學使者,
別稱學台。學政為一省教育事業的最高長官。
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館是指為
君主及其家室服務的
職官。這類
職官起源於
君主的家臣,夏商已有臣、尹、宰等家臣之稱。
清代設
內務府為總管宮廷事務的機關。
內務府管轄的機構有七司三院。除七司三院外,還有江寧、蘇州、杭州三織造處、
織染局、御茶膳房、
御藥房、養心殿造辦等處。
地方長官
西周實行
分封制,地方長官為諸侯與大夫兩級,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戰國時期,郡的長官稱守(或太守),縣的長官稱令。秦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
北齊縣分九等,長官都稱令。郡長官仍稱太守。州長官稱刺史。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變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州的行政長官稱權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
遼代州的長官為節度使,或觀察使、或
團練使、或防禦史、或刺史等。縣的長官為令。
明代省的下一級政區為府,府的地位相當於漢代的郡、唐代的州。府的長官稱知府,京府則稱府尹。州有兩種:一種是
直隸州,與府同級;一種是
散州,與縣同級。州的長官稱知州,縣的長官稱知縣。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體沿襲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級,正式以總督或巡撫為最高長官。總督、巡撫並稱
封疆大吏,或稱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時,管轄府、州的高級行政長官通稱道員,別稱道台、觀察。清代在新開發地區又創設廳的建置,其長官為
同知或
通判。
佐官
協助長官處理各種具體事務的官員為佐吏、屬吏或胥吏。
秦漢從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設定丞,為最重要的佐官。
宋代在州、府衙門裡設定
通判,即共同處置政務之意。宋宮廷中有一種供奔走使令的吏役,稱為
快行,也叫快行家。在內外衙署,又有叫做
孔目、
押司的吏職。(如
宋江)
明清地方官府衙門的吏役有所謂“三班六房”。三班指快、壯、皂,為雜役,快專管緝捕;六房指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辦理具體事務的
書吏。從督、撫到州、縣,還要聘請若干有學識的人才,幫助自己處理各種事務,稱為
幕僚,也稱為幕客、
幕友、幕賓、師爺等。
加官與贈官
漢代
職官制度有規定:職官初任都要試用一年,稱守。以職位低的人暫代較高的職務稱行。一個人同時擔任兩種職務叫兼。以較高職務的人兼管較低職務的事叫領或平。在本官之外加特定官號和增加新的職務的叫加官。
魏晉南北朝時期,奉命征討的軍政長官,加“
假黃鉞”、“
使持節”、“持節”、“假節”等稱號的,權任更重。
駙馬都尉原是侍從官的一種,
魏晉以後,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稱號,簡稱駙馬。
唐代加官、加職、加銜等制度運用得更加普遍。唐代無固定的加官稱號,凡在正式
官職之前加“檢校”二字的,一般都是加官。唐見習、試用之職稱
里行使(或稱里行)。以
官階低的人任較高職務的稱“守某官”,以官階高的人任較低職務的稱“行某官”。
宋代的職是指殿、閣大學士、學士、直學士、待制等榮銜,通稱為
侍從官。官員以加學士等銜號為榮。如
包拯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龍圖閣的學士等銜當時各有俗稱:學士稱老龍,直學士稱大龍,待制稱小龍,直龍圖閣為
假龍。宋代的官場風氣與
魏晉南北朝時期正相反:
重文抑武。
12.爵、勛、品、階
爵一般稱
爵位,是表示社會地位和物質待遇的一種尊號,多根據血緣親疏或功勞大小來授給,長期不變,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世襲。
戰國時期各國的
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執圭是楚國特殊的爵稱。戰國時的爵稱大都與
官職分開,有的只有爵稱而無官職。
漢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
魏晉以後,歷代
宗室和功臣的封爵大多以王、公、侯、伯、子、男為號。王有
親王、
嗣王、郡王之分。
親王只分給皇子和皇帝的兄弟,
嗣王指親王嫡子繼承者,郡王次親王一等。
勛通稱
勛官,是為獎賞有功人員而定的稱號。其制始於北周,本以獎勵作戰有功的戰士,後漸及朝官。到唐時定製,共有十二轉,轉多為貴,受勛者即稱
勛官。
品是指官的等級。
西周時官有九命之別,九命最高,一命最低。
漢代以祿秩的多少來表示官的等級,如萬石、
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級別。每一種
官職都有固定的
俸祿級別,所以有時以俸祿級別指官職,如郡守俸祿為
二千石,二千石遂為郡守的通稱。
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稱為
流內,不入九品的稱為
流外。
流外也有品級,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則總稱為不入流。
有些官稱並無實際職務,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舊臣或有一定勳勞的人,只作為領取
俸祿和享受某種禮遇的依據,而不負實際責任,這樣的官叫做
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