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唐王朝建業後,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統治,不僅改郡為州,對地方行政區划進行了調整,還逐步確立了府制。唐朝的府制,依其形式和地位,分為三種類型:府、都督府、都護府。
隋制從周,唐初沿襲隋制,亦稱總管。在唐初統一戰爭進行中,為加強對地方的管理,遂於各要地設總管府。
武德七年,恢復舊制,改總管府為都督府。
都護府是唐朝在邊疆民族地里設定的特別行政機構。分為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大都護從二品,上都護 從三品。都護的職責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它的出現是唐初邊疆地區民族關係發展的客觀需要。
舊唐書職官志三: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敷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年,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
新唐書百官四下: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
新唐書地理一:唐興,高祖改郡為州、太守為刺史,又置都督府以治之。
新唐書百官四下: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從二品;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從三品: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親王典州,則歲以上佐巡縣。
大唐六典卷30三府、都、護、州、縣官吏:京兆,河南,太原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教諭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觀風俗,問百姓,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
唐代,都督一般兼任治所州的刺史,出現了都督、刺史兩個長官合一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都督府與治所州政府之間的關係存在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都督府與治所州政府之間是合署辦公的關係。兩套僚屬機構合併;另一種形式則是都督府與治所州存在著都督府官員與州級官員兩套僚佐系統,這兩套系統雖擁有一個長官,但並不是合署辦公,而是相對獨立,互不統屬。都督府與其屬州是上下級的統屬關係,具體表現在上下級行政關係、對屬州的
監察職能以及軍事管理職能等三個方面。
歷史沿革
貞觀十四年(640年)唐朝平定高昌以後,
唐太宗設安西都護府,治所在西州交河(今新疆吐魯番西交河古城址),統轄高昌故地。天山以南,原為
西突厥役屬的各國先後歸附唐朝,唐以其地設定龜茲(今新疆庫車)、疏勒(今新疆喀什)、于闐(在今新疆和田)、焉耆(在今新疆焉耆)四軍鎮,隸屬安西都護府。顯慶二年(657年)平賀魯,在西突厥故地設定羈縻
蒙池都護府和
昆陵都護府,各領都督府州若干;次年,
安西都護府升為大都護府,治所移到龜茲,並在天山以北設庭州(今新疆吉木薩爾)。為管理天山以北的
西突厥故地,唐朝在顯慶年間設定
金山都護府,治所設在庭州,管轄天山以北、
巴爾喀什湖以南、金山以西、兩河流域以東的廣大地區,隸屬於安西都護府。龍朔元年(661年),于闐以西、波斯以東原為西突厥役屬的西域16國也全部設定都護府,管理80州、110縣、120個軍府,並由安西都護府
統領。不相當於。——府兵制是中國西魏時開始出現的一種
兵役制度,隋、唐時繼續沿用。直至
唐玄宗時取消,改而實行
募兵制。
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寓兵於農,兵農合一。
府兵的戶籍由軍府
統領和管轄。
都督府,以其首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雖貢賦版籍,多不上戶部,然聲教所暨,皆邊州都督、都護所領,著於令式。
景雲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制。敕天下分置都督府二十四。令都督糾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惡。
汴州。管宋。蔡。曹。滑。許。陳。潁等七州。
齊州。管青。淄。濟。濮。登。萊等六州。
兗州。管徐。亳。沂。密。海。泗。鄆等七州。
魏州。管衛。相。洺。德。貝。博。豫等七州。
冀州。管恆。邢。趙。定。滄。瀛。鄚。易等八州。
并州。管澤。潞。汾。儀。嵐。忻。代。朔。蔚等九州。
鄜州。管坊。延。綏。丹。銀等五州。
涇州。管隴。寧。慶。鹽。原。會等六州。
秦州。管成。武。河。渭。岷。蘭。洮。扶。文。宕。疊等十一州。
益州。管彭。蜀。漢。簡。眉。邛。嘉。雅。陵等九州。
綿州。管梓。隆。始。果。龍等五州。
遂州。管資。榮。普。渝。合等五州。
荊州。管硤。郢。澧。朗。岳。鄂等六州。
夔州。管忠。萬。歸。涪。黔。施等六州。
通州。管開。渠。巴。蓬。壁等五州。
梁州。管利。興。鳳。洋。集等五州。
襄州。管鄧。金。商。均。唐。房等六州。
揚州。管舒。和。滁。廬。楚。壽等六州。
安州。管沔。復。隨。黃。申。蘄。光等七州。
潤州。管蘇。常。宣。歙。湖等五州。
越州。管杭。婺。衢。溫。處。台等六州。
洪州。管袁。吉。虔。撫。饒。江等六州。
潭州。管柳。衡。道。永。邵。連等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