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福州清真寺記

重建福州清真寺記,中國伊斯蘭教漢文碑銘。賜進士第朝列大夫湖廣布政使司左參議艮齋米榮撰並書篆。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立石。在福州清真寺內。內容為:建寺目的(“崇天方國之教”、“範圍斯教之基”)、清真含義、《古蘭經》概況和主要義旨(“祛惡攝善、忠君孝親”);福州清真寺創建、重建經過及寺之盛況。其中關於寺重建後之結構、職能、人員設定和稱謂的敘述,及對伊斯蘭教理“道”的闡發,具有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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