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唐至五代
據寺內明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重建
清真寺記》碑記載,該寺初創於唐貞觀二年(628年),但此說不可信。據考證,該寺址原為五代
閩國閩康宗王繼鵬(
王昶)的太平宮,閩永和元年(936年)王繼鵬即皇位後將宮殿舍為佛教寺廟萬壽院,元代時成為清真寺的地產。
元朝
元代至正年間,原寺因年久失修導致殿堂傾倒,後來由時任福建廉訪使司僉事的張孝思捐獻自己的俸祿銀重新修葺,寺址在福州城南侯邑官賢坊之界,東側為官衢,西側是邑庠,南邊靠民房,北邊依萬壽巷,全寺縱橫為三十多丈,約100多米。
明朝
到了明朝初年,又按中國傳統寺廟建築形式結合伊斯蘭教要求重修,福州薩氏家族的薩琦也有捐資。16世紀嘉靖年間,金陵後學蘭敬一號召集資,購置福州南門兜洗馬橋的鋪面作為清真寺產業,以店面租金用來供給清真寺活動。明朝嘉靖二十年(1541年),原清真寺遭大火焚毀,1541年冬季,在穆斯林張洪的倡議集資下,由身為古里國使臣葛卜滿後裔的文明主持重建清真寺,到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夏季才建成,並立有《重建清真寺》碑。明代時該清真寺主要是給福州的色目人做禮拜用的,重建後的清真寺華麗輝煌,禮拜儀式也非常隆重。
清至民國
清代福州伊斯蘭教較為衰落,清代中前期的福州清真寺主要是由外省來福州任職的穆斯林官員出資修繕、供養並維持伊斯蘭宗教教育。1921年,廈門海關監督唐柯三等人又集資修繕福州清真寺。到了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福州穆斯林多遷往外地甚至海外,福州清真寺衰敗嚴重。
新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福州的穆斯林多是由外省遷來的,政府也於1955年出資對該清真寺進行改建,但由於經費有限,僅將原來“回”字形的平面布局修為“工”字形平面,這也引發了福州穆斯林的不滿。文化大革命時期,福州清真寺大殿中的《古蘭經》木刻、匾額、碑石、古鼎等文物都遭到嚴重破壞,直到1979年才在福州市宗教處協助下對該寺進行修繕。因為清真寺位於福州市中心的繁華地段,到了20世紀,寺門已經被沿街的商店所遮擋,不可看見。
1989年,在福州市穆斯林的要求下,清真寺前的商鋪被拆除並改建為帶圓形穹頂、三層磚石結構的
邦克樓。
福州清真寺是福州唯一的穆斯林禮拜場所,清真寺與各界同仁聯名呼籲擴修清真寺,於2009年4月20日市政府決定,歸還清真寺歷史上流失的部分房產,結合城市改造,全面規劃
重修清真寺。
2013年6月福州市民族宗教局正式啟動清真寺修建工程,於2015年12月竣工。
福州
清真寺重建後,曾多次整修。本寺歷史悠久,文物眾多。現存的有寺二門的一條阿文清真言石刻門楣;一尊有阿文《古蘭經》經文的銅鑄三足鼎等,
清真寺被列為市文物保護單位. 大寺建寺以來,名人輩出,多有記載,如薩琦、趙榮、馬文慶等,對修專皆有重大貢獻。
規模建制
福州清真寺占地約3.5畝,總建築面積1800平方米,大殿面積400平方米。1983年該寺被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教民有回、維吾爾、烏茲別克等族。
建築特點
建築特點
現建築多為明代所建,維持了明代福州四合院式建築的原貌
主要建築
明朝嘉靖時期建築
明朝嘉靖年間重修後的福州清真寺採用明代福州傳統的建築形式,禮拜堂居中,左側為茶廳,右側是房廊廚舍,殿前樹立有華表,內部裝幀華麗輝煌。寺旁的房產屬於清真寺,被出租給商戶,其收入用於補貼清真寺。
現建築
現建築多為明代所建,維持了明代福州四合院式建築的原貌,一共三進院落,占地約2200平方米,三進皆有封火牆隔開,中辟石框門。臨街為1989年修建的三層圓形穹頂磚石結構的邦克樓,一樓走廊直通第二進的牆門,門額題“尋源”兩個篆字,第三進門額上則嵌有輝綠岩陰刻阿拉伯文,其漢語意思為“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題字皆為民國時所書。
禮拜堂在第三進天井後,為穿斗式木構架,單檐五脊頂,八架椽,左右兩側加雨披,面闊七間,進深七柱,平面呈正方形,外有木欄迴廊,廳前是二十二扇花格屏門。殿正面牆壁及柱子上原有的泥金阿拉伯文《古蘭經》木刻大部分被毀,僅留有殘片。殿正中木製禮拜壇頂懸掛有木匾,上面是浮雕阿拉伯文,漢語意為“你們平平安安地進入樂園吧!”匾下是一個有門框無門洞的盲門。禮拜堂旁邊是誦經台。
堂前有進深5米的寬闊石鋪走廊,正中陳列有一座鼎爐,走廊上還有二方明朝石碑、四方清朝石碑、一方民國石碑.外護的石欄桿為宋代萬壽院的遺物,有石柱六根,又內嵌有石屏四幅,為明代文物,屏面上是浮雕花鳥,柱頂雕飾為花座朝上瓣朝下的蓮花。天井兩側有木構廊廡,現為茶廳及阿訇居室,茶廳面闊、進深皆為10米,主要是為做禮拜的穆斯林提供休憩場所。殿堂後還有住宅和廚房。
歷史人文
寺院碑刻
福州清真寺內現有明朝到民國時期一共7方碑刻,分別是:明永樂皇帝敕諭碑,高115厘米,寬65厘米,主旨為敕諭保護伊斯蘭教;明嘉靖二十八年《重建清真寺記》碑刻;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修寺碑記;嘉慶十七年(1812年)《公置產業碑記》;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十月初十《奉憲給示勒石》;民國十一年(1922年)《修清真寺碑記》。
寺內保存著明永樂五年(1407)《敕諭》碑,以及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嘉慶十七年(1812年)、道光二十三年(1843)福州
穆斯林集資重修寺時所立的碑。1979年
福州市人民政府曾撥款重修該寺。殿外廡廊豎有明代石碑兩方,其一為明永樂五年(1407年)保護
伊斯蘭教的聖諭;其二為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重建
清真寺記》。
寺院管理
元朝、明朝時期,福州清真寺按“三道制”由伊瑪目、海退布、穆安津組成教務組織對清真寺進行管理。從1930年代起,福州清真寺由董事會進行管理。1990年4月又成立了福州市清真寺事務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清真寺的教務、資產、宗教活動、聘請阿訇等事宜。
地理交通
現在的福州清真寺在鼓樓區八一七北路西側,安泰橋與道山路之間,坐西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