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謂
稱呼習慣
稱呼
| 幾種情況
| 舉例
|
直稱姓名
| 自稱 厭稱或自作介紹
| 不幸呂師孟構惡於前,賈餘慶獻於後諂
|
稱對方的字 號 齋名 諡號 官名 籍貫 為官之地 有時或幾項兼稱。
| 表示對別人的禮貌和尊敬。
| 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 聞翰林天台陶先生言。
|
稱對方為“公”“君”“吾子”
| 專門表示尊敬或表示近親的稱謂。
| 吾子淹久於弊邑。
|
豎子(小人)鯫生(淺陋無知的人)黔首(賤稱百姓)
| 鄙視對方
| 唉!豎子不足與謀
|
稱對方為“卿”
| 早期古人對人的敬稱,後多用君主對臣下的稱呼
| 卿欲何往?
|
加“令”“仁”“賢”
| 表尊敬客氣
| 賢弟 仁兄 令堂
|
由人物身份,人物關係所確定的稱謂
1、謙稱—稱自己
人物身份
| 謙稱
| 舉例
|
國君
| 寡人 朕
| 子自稱日“朕” 寡人無疾
|
| 孤
|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
一般人
| 仆 不才 不佞 愚 鄙人 敝人
| 恢維宇宙,斯吾之鄙人願也
|
婦女
| 妾
| 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
|
指自己家人
| 加“家”“舍”
| 家兄 舍弟
|
人物身份
| 敬稱
| 舉例
|
國君
| 陛下 皇上 大王
| |
已死的皇帝(廟號)
| | |
老師
| 子 夫子 師 先生
| |
官或尊長
| 公 君 足下 丈 大人
| 願足下更慮之 公為我獻之
|
3、其他
人物關係
| 稱謂
| 舉例
|
稱平輩
| 爾; 汝
| 而安敢輕吾射 汝亦知射乎?
|
稱晚輩
| 小子 小生
| 小生乃欲相吏邪?
|
稱去世的長輩
| 加“先”字
| 老妣
|
表叔侄關係
| 加“從”字
| 求太監後,得二從子
|
各年齡段稱呼
序號
| 稱呼
| 年齡
| 序號
| 稱呼
| 年齡
|
1
| 襁褓
| 不滿周歲
| 10
| 弱冠
| 男子二十
|
2
| 黃口
| 十歲以下兒童
| 11
| 而立之年
| 三十歲
|
3
| 孩提
| 二三歲
| 12
| 不惑之年
| 四十歲
|
4
| 始齔
| 七八歲
| 13
| 知天命之年
| 五十歲
|
5
| 垂髫
| 幼年
| 14
| 耳順(花甲)
| 六十歲
|
6
| 總髻 總角
| 幼年 童年
| 15
| 古稀之年
| 七十歲
|
7
| 總發 束髮
| 童年 少年
| 16
| | 八九十歲
|
8
| 豆蔻年華
| 女子十三四歲
| 17
| 期頤之年
| 百歲
|
9
| 及笄之年
| 十五歲(為成年)
| | | |
曆法
紀年法
1、
年號紀年法:我國最早的紀年法是用王公即位的年次表示。以“元,二,三……”為序數,至去世為止。如:魯僖
公元年,
魯莊公十年。從西漢武帝
建元起,以年號紀年,用“元,二,三……”為序,更換年號則重新開始。如:
元嘉元年,漢末建安中,元和十年。新君即位,必須改變年號重新紀年,稱作“改元”。如:“是年夏王,改
景炎”。
2、
乾支紀年法:
乾支,
天干地支的合稱。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叫十乾,用以表序。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十二支,用以記時。用十乾和十二支循環花相搭配組成
甲子,乙丑,
丙寅……癸亥,然後用甲子重新相配正好為數六十,通常叫
六十花甲子,循環使用,周而復始,從東漢起採用乾支紀年法。如“予猶記
周公之被捕,在
丁卯三月之望。”
3、
年號,乾支結合紀年。如“
順治二年
乙酉四月,乾隆
丁亥冬”。
紀月法
1、
按序數表示:即一月二月三月……十二月。歲首的一月也叫正月。古人又有“月建”之法,即把十二支與十二月相配 ,表示月份,通常以冬至所在的
夏曆十一月配子,稱
建子之月,由此順推,十二月為
建醜之月,正月為
建寅之月……十月為
建亥之月。
2、按四季紀月:每季中的三個月,按孟仲季的順序排列,如孟春,仲夏等。
紀日法
1、
用乾支紀日:如六月
丁丑(即六月初九)夏四月
辛巳(即十三日)。由於
六十甲子和
夏曆的兩個月的天數(五十九天)並不等同,故每月的乾支名稱與日期並不完全對應。
2、按初一初二至三十的序數紀日。每月的初一十五月底這三天又有特定的稱呼,分別叫做“朔”“望”“晦”。
紀時法
古人紀時用地支表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小時。從23點(即夜十一點)起至夜一點 配子,依次順推,前一個時辰為初,後一個時辰為正,這樣也就等於將
一晝夜十二個時辰分成二十四小時辰。搭配關係參見
十二時辰與十二地支紀時關係表。
十二時辰
| 黃昏
| 人定
| 夜半
| 雞鳴
| 平旦
| 日出
| 朝食
| 隅中
| 日中
| 日仄
| | 日夕
|
| 戌
| 亥
| 子
| 醜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二十四時
| 19 - 21
| 21- 23
| 23- 1
| 1-3
| 3-5
| 5-7
| 7-9
| 9- 11
| 11- 13
| 13- 15
| 15- 17
| 17- 19
|
五更
| 一更
| 二更
| 三更
| 四更
| 五更
| | | | | | | |
節氣
2、元夜:即上元之夜,農曆正月十五,又叫元宵,是賞燈節
3、
寒食:清明前一或前兩天為
寒食節。從這一天起
禁火三日:寒食過後重新起火,叫
新火,習俗有乞新火,踏青,
插柳等。
4、端午:為紀念屈原投江,有吃粽子,
賽龍舟等習俗。
6、重陽:農曆九月九日。九為陽數,日月皆逢九,故又叫
重九,賞菊佳節。
9、臘日:農曆十二月初八為臘日,是古人
臘祭的日子,現俗稱“臘八”。
10、至日:是冬至和夏至的合稱,皆為
二十四節氣之一。古人認為“冬至
一陽生”是
節氣的起點。如“
淳熙丙申至日(此處指冬至)”。
職官
六部:隋代開始,中央政府
尚書省下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首長為
尚書,副職為侍郎;部下設司,司長稱郎中,副職為
員外郎。
州、郡、道、路、府、省:”州“為行政區劃,歷代數目不同,上古說九州,漢時
十三州,三國十八州,唐三百多州。大洲又稱”府”。漢時,州設
刺史,又改稱州牧,為軍政最高長官;宋代州的長官 為“知州”,都由朝臣擔任。“郡”,行政區域名,秦時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隋唐時改郡為州,郡長官為郡守,漢時稱
太守,後來作為知府或刺史的別稱。”道“,唐代始設的行政單位,略相當於漢代的州;宋時改”道“為”路“,清回復為”道”,屬省管,比州,府大。唐代“府”隸屬於“道”,宋隸屬於“路”。省本事中央官署名,指
中書省,後來成為行政區名 。省的最高
行政長官為“巡撫”。
參乘:古代乘車,站在
車右擔任警衛的人。又叫車右、陪乘。
曹:古代官署內分科辦事的單位。
刺史:漢分全國為
十三州,布置
刺史一人,掌管郡守、縣令之權,與秦御史監郡相似,也稱州政牧後成為掌一州大權的長官。
將軍:武官名。先秦以卿統率軍隊,故卿亦稱將軍。
郎:帝王侍衛官的通稱。執掌護衛配從,是皇帝的近臣。有
議郎、
中郎、郎中、
外郎、侍郎等各種名稱。
御史:先秦為在君主左右掌文書檔案,記錄等事的官。
秦漢以後開始有彈劾糾察過失之權。
樞密使: 官名。
唐代宗時,以宦官掌樞密,其後握權之宦官多以樞密使的名義干涉朝政甚至廢立君主。
卿:古代高級官員與爵位之稱。有
上卿,亞卿,少卿,
九卿之名。
三老:秦時鄉一級的所置鄉官,掌管教化。
太守:戰國各諸侯在邊地置郡,其長官稱守尊稱太守又稱
二千石,隋朝稱
刺史,宋改設知州,明清稱知府。
亭長:戰國時各諸侯國之間 鄰接地設亭,置亭長以防禦敵人。
秦漢時為地方基層行政區劃,約十里一亭,設亭長,掌管緝拿盜賊並管
旅宿及治理民事。
縣令:縣的
行政長官,也稱縣長,知縣。其下設
縣丞,協助縣令,掌辦事、文書、
倉谷、監獄。
地理
赤縣、神州 代稱中國。上古時代,華夏族建國於黃河流域,以為居天下之中,故稱中國。中國又指春秋戰國時中原各諸侯國,後又泛指中原地區。“國”則是古代諸侯王的封域。
九州、
九土、
八荒、
五服九州九土是傳說中的我國古代中原的行政區劃,又可泛指中國。八荒即八方。五服之古代京畿外圍的地方,每五百里為一區劃,按距離的遠近分為五等地帶,叫“五服”。
山東、山西戰國
秦漢時代,通稱崤山或
華山以東為山東,西為山西。
關內、關外古代在今陝西建都的王朝,通稱函谷關或
潼關以西
王畿附近為“關內”,相對者為“關外”。
三晉、三楚、
三秦戰國時晉分為三(
趙魏韓),後人把原晉地稱為“三晉”。秦漢時分原楚地為西楚、東楚、南楚,即“三楚”。
項羽滅秦後,把關中分為三區,分封給秦的三個降將,後泛稱關中地帶為“三秦”。
中原、塞外、江表狹義的中原指河南省及其附近的地區,廣義則指黃河中下游或全流域。長城以北地區為塞外,又稱
塞北。
長江以南地區稱江表,長江南岸
蘇南、浙江一帶,又稱“
江東”,三國時為
孫權統治。
都、鄙、邑周時四縣為都,夏制十為都;“都”也指京都。鄙是周代地方組織之一,五百家為鄙,也指小邑,又指邊遠地方。
兩都、三都、
兩京、
五京東漢洛陽為東都,稱西漢舊都長安為西都,合稱“兩都”;加上“南都”宛,合稱“三都”。東漢洛陽、長安又稱兩京;宋代則以開封、洛陽為兩京;明以後稱北京、南京為兩京。唐代有五京:東京、北京、南京、
西京、中京。
姑蘇、維揚、京口今蘇州別稱“姑蘇”;揚州別稱“維揚”“
江都”;
鎮江古稱“京口”。
科舉
學校與錄取方式
學校夏稱“校”,商稱“序”,周稱“庠”,都是民間辦學的性質。學,
太學,
國子學,是國家的高等學府;隋朝改國子學為國子監,設國子、太學、四門、書學、算學等科,主管官稱
祭酒,學官稱博士,入學者稱
監生。
古時官員向君王薦舉人員,泛稱貢舉,後來“分科”貢舉,也稱科舉。漢代由郡、國考察舉薦,經考核合格即授予官職,有孝廉、
賢良文學、
茂才(秀才)等科,叫察舉。除貢舉外,皇帝親自
殿試取材,稱為
制舉,也叫
制科。
魏晉南北朝史的選官制度。各州郡設中正官負責品評當地人物,分為九品,依品授官。實際上以家世為重,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
士族的
門閥制度。
發展變革
隋朝以後各王朝設科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故稱科舉。到了明清,正式科舉分為四級詳見如下表。凡舉業的讀書人,未通過第一級考試前通稱“
童生”。第一級考試叫
院試,考取的入府、州、
縣學,稱為生員、秀才,其中成績好的享受國家的
廩膳補助,稱為
廩生。第二級考試叫鄉試,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舉行,凡本省秀才和
監生均可考試,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稱
解元。第三級考試為
會試,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在鄉試後一年的春天,各省舉人可以參加,考中的稱
貢士,第一名稱
會元。第四級考試為
殿試,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統稱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稱狀元、
榜眼、探花,合稱
三鼎甲。科考名列第一為元。明清兩代凡在鄉試、會試、殿試中都得第一,連續考中解元、會元、狀元者稱
連中三元。
考試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級別
| 主考官
| 及第者稱謂
| 說明
|
| 每年一次
| 縣 府 州
| | 秀才
| |
鄉試
| 三年一次
| 京城和各省
| 皇帝派遣考官
| 舉人
| |
| 鄉試後第二年春天
| 京城禮部
| 皇帝特派考官
| 貢生
| |
| 會試後同年四月
| 皇宮殿廷
| 皇帝
| 進士
| 狀元 榜眼
|
八股文與試帖詩
八股文是科舉時必須完成的文體。因題目取自四書,又稱
四書文。內容以
朱熹《四書集注》為依據,形式有死板的規定。
試帖詩,是唐代以後
科舉考試規定的一種必須完成的詩體,因題目常冠以“賦得”二字,又稱賦得體。其結構略同八股文,五言八韻,而以古人詩句或成語為題。
宗法
七出
古代社會丈夫休妻棄子的七種理由:一無子,二淫亂;三不事姑舅,四哆言,五盜竊,六妒忌;七有惡疾,有此七條之一者,丈夫便可將其離棄。
七廟
古代
宗法制度,設七廟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廟居中,左右三昭三穆,共七廟。
布衣,是用麻或葛織成的布所做的衣服,為平民百姓代稱,後來也多指未做官的讀書人 。百姓,是戰國以前對貴族的總稱,因為那時只有貴族
稱姓,戰國時漸成為平民的通稱。父母別稱考妣惡,後指死去的父母 。
有聲望的世家豪族為望族,寒素之族叫寒族,
魏晉南北朝時不屬於
士族的家族。
黎民,即平民、民眾。黔首,是戰國及秦代對國民的稱呼。
科舉順序
漢代選拔
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
賢良文學、
茂才等。《
張衡傳》:“永元中,
舉孝廉不行。”《
陳情表》:“前
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
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
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征,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
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
【孝廉】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
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
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
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乾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
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
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
院試(即
童生試)、鄉試、
會試和
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
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
【童生試】
也叫“
童試”;明代由
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
縣試、
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
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裡就是指
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
左光斗錄取
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
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
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
貢士,第一名叫
會元。
是
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
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
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
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
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
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
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祭妹文》:“逾三年,予披
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
【狀元】
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
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
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
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參見“
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
貢士。
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
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
陳堯咨與其兄
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
指
殿試一甲三名:狀元、
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舉人】
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
范進中舉後,
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
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訊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
即秀才,參見“
童生試”條。通過
院試(
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
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
劉秀諱,而稱秀才為
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
制藝、
時藝、
四書文、
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
承題、
起講、入手、
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
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
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作用。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
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
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
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
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ang】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
孝悌之義。”
【序】
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國小兩種。
太學、國小教學內容都是“
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國小尤以書、數為主。
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
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
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
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
太學,或設
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
太學生、
國子生。《
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
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
善化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
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
東林書院”,曾培養了
楊漣、
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
東林黨”。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
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
秦漢時是掌管書籍
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
送東陽馬生序》:“有
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官名。“
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
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
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
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
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
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
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
嚴監生則是一個吝嗇鬼的典型。
禮俗
三從四德,三綱五常
封建社會強迫婦女遵守的道德標準為
三從四德。
三從:未嫁從父,即嫁從夫,夫死從子。
四德:婦德、
婦言、
婦容、
婦功。
三綱五常是我國封建時代所提倡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規範。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指仁、義、禮、智、信。
封典,封建時代帝王以爵位名號賜予臣下及其家屬的
榮典。封禪是古代祭天地的典禮。一般由帝王親自到
泰山上舉行,在泰山上築土為壇祭天,報天子之功,稱封;在泰山腳下的
梁父山辟場
祭地,報地之功,稱禪。
避名諱
指凡遇到君王、尊長的名字相同的字面,為避免直接說出,則改用同音字或缺筆的辦法來迴避。帝王、孔子之名,眾人共諱,稱作公諱。避家人父祖稱家諱。
北面、南面、東向
古代朝堂,君主南面而坐,臣子北面而拜,故君王稱南面,臣子稱北面。如“室坐則東向為尊,南向次之,北向為卑,西向最下”。
坐、跪、跽、箕
兩膝著地,臀部貼在腳跟上為坐;直身為跪,是有急事或表示謝罪、表示尊敬;跪起,準備起身,但雙膝尚未離地,是為跽,又叫長跪,是受驚而聳身欲起的樣子;臀部著地,兩腿伸直,形似畚箕,叫箕踞,表示傲慢的態度。
婚禮
女子出嫁叫“歸”,回家省親叫
歸寧,而被夫家拋棄回歸母親家叫遣歸。古代婚姻要經過六道手續叫“
六禮”。舉行婚禮時,夫婦在青布帳篷里
交拜,這帳篷叫
青廬。
天子死叫“崩”,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士死叫“
不祿”,
庶人死叫“死”。古人喪葬有棺有槨(外面的套棺)。裝屍之棺叫“柩”,死人入棺待葬叫“殮”,停棺叫“殯”,埋棺如穴叫"葬".在喪禮中,根據親疏關係穿一定規制的喪服,有“
斬衰”“齊哀”等五服之說 ,喪服又統稱“
縗絰”。古代天子供奉七代祖先,祭品用三個
太牢;諸侯五廟,用一個太牢;大夫三廟,用
少牢。為人餞行要祭路神,叫“祖”;要灑酒於地,稱“酹”。
拜
古人把拜分為九種。最重要的是“稽首”:跪於地,頭扣地多時,是
臣事君之禮。頓首,以頭叩地,同時要面色失常、言語失聲,只在有急事求人時才用。“
肅拜”最輕,拱手而已,類似現在的作揖。“再拜”是拜兩次,表示禮節隆重,有時用作敬辭。
古人定盟,雙方口含牲血或以血塗口旁,表示信誓,叫歃血。重要的器物如鐘、鼓製成,殺牲或殺人以祭,將其血塗在器物上表示誠敬,稱為“釁”。
古代音律
古樂調分為宮(C)、商(D)、角(E)、
變徵(F)、徵(G)、羽(A)、
變宮(B)七種。變徵相當於現代西洋樂的F調,聲調悲涼。羽聲相當於現代西洋樂中的A調,比變徵音高,能表現激憤或高昂的情緒。如《戰國策.燕策》:“
高漸離擊築,
荊軻和而歌,為
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慷慨羽聲,士皆瞠目,發盡上指冠。”宮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do音。“宮”音為五音之主、五音之君,統帥眾音。《國語·周語下》曰:“夫宮,音之主也,第以及羽。”《禮記·樂記》曰:“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宋張炎《詞源·五音相生》亦曰:“宮屬土,君之象……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施始生,為四聲之綱》。”宮調(式)又為眾調(式)之“主”、之“君”,即就其今所謂之“調高”而言。《隋書·音樂志》云:“每宮應立
五調”“
牛弘遂因
鄭譯之舊,又請依古‘五聲五律’旋相為宮:‘雅樂’每宮但一調,惟‘迎氣’奏五調,謂之‘五音’;‘
縵樂’用
七調……”此所謂“宮”,與“均”通。有以宮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唐段安節《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曰:“宮七調第一運
正宮調,……第六運
仙呂宮,第七運
黃鐘宮。”
張炎《詞源》亦曰:“十二律呂各有五音,演而為宮為調……黃鐘宮(均):黃鐘宮(調式)、黃鐘商(調式)、黃鐘角(調式)、黃鐘變(
變徵調式)、黃鐘徵(調式)、黃鐘羽(調式)、黃鐘閏(
閏宮調式)。”
【商】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re音。“商”音為五音第二級,居“宮”之次。古人認為,“商,屬金,臣之象”,“臣而和之”。有以
商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入聲商七調”。
【角】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mi音。“角”為五音之第三級,居“商”之次。古人以為,“角屬木,民之象”。有以
角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上聲角七調”。在古代的調(式)中,有以角音為調之角調,或有以閏宮為角之角調。
【徵】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sol音。“徵”為五音之第四級,居“角”之次。古人以為,“徵屬火,事之象”。有以徵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
【羽】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la音。“羽”為五音之第五級,居“徵”之次。古人以為,“羽屬水,物之象”。有以羽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平聲羽
七調”。
【
變徵】古音階中的“
二變”之一。
角音與徵音之間的樂音。《史記·荊軻傳》曰:“
高漸離擊築,荊軻和歌,為
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宋人亦有稱變為閏,曰閏徵。在
十二律,通常指較徵音下一律之音(相當於#fa);也有較角音上一律之音(即清角,相當於fa),又《隋書·音樂志》引
鄭譯與
蘇夔俱雲“今……‘
清樂’
黃鐘宮(均)以小呂(仲呂)為變徵”。有以變徵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隋書·音樂志》記載,蘇夔曰:“每宮(均)應立五調(式),不聞更加
變宮、變徵二調(式)為七調(式)。”鄭譯答之:“周有七音之律……今若不以‘
二變’為
調曲,則是冬夏聲闕,四時不備。是故每宮(均)須立
七調(式)。”眾人從之。在宋張炎《詞源·八十四調》十二宮(均)下,皆有七調(式),列“
變徵”之“調式”。
【變宮】古音階中的“二變”之一。羽音與宮音之間的樂音。宋人有稱其為“閏宮”者。在
十二律,有指較宮音下一律之音(相當於si),如《後漢書·律曆志》云:“黃鐘為宮……
應鐘為
變宮”;亦有較羽音上一律之音(相當於bsi),如《晉書·律曆志》雲“清角之調(音階)以
姑洗為宮,……
太簇為變宮”。有以變宮為主音為結聲構成的調(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