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背景,資歷和任用,期限和名額,公府複試,
背景
孝廉,即孝子廉吏。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孝廉一科,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為官吏晉升的正途,漢武帝以後,迄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資歷和任用
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期限和名額
察舉孝廉,為歲舉,即郡國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薦人才,並有人數的限定。
漢武帝以後,察舉一途成為入仕的正途,舉孝廉亦成為一種政治待遇和權力。但鑒於各郡國人口多少不同而名額相同造成的不公平,故至東漢和帝永元之際,又改以人口為標準,人口滿二十萬每年舉孝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舉孝廉兩人,以此推之;人口不滿二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人口不滿十萬,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公府複試
兩漢的察舉與考試是相輔而行、相互為用的。察舉加考試,是漢代選官制度中的兩個重要步驟。察舉之後,是否選得其人,還要經過考試,而後才能量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