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識

古代文化常識

古代文化常識是指古代稱謂習慣、曆法、節氣、職官定位、地理、禮儀、古代音律、科舉制度、宗法等文化內容的統稱。

如曆法中細分為紀年法、紀月法、紀日法、紀時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代文化常識
  • 類別:中國古代文化
稱謂,稱呼習慣,各年齡段稱呼,曆法,紀年法,紀月法,紀日法,紀時法,節氣,職官,地理,科舉,學校與錄取方式,發展變革,八股文與試帖詩,宗法,七出,七廟,禮俗,古代音律,

稱謂

稱呼習慣

稱呼
幾種情況
舉例
直稱姓名
自稱 厭稱或自作介紹
不幸呂師孟構惡於前,賈餘慶獻於後諂
稱對方的字 號 齋名 諡號 官名 籍貫 為官之地 有時或幾項兼稱。
表示對別人的禮貌和尊敬。
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 聞翰林天台陶先生言。
稱對方為“公”“君”“吾子”
專門表示尊敬或表示近親的稱謂。
吾子淹久於弊邑。
豎子(小人)鯫生(淺陋無知的人)黔首(賤稱百姓)
鄙視對方
唉!豎子不足與謀
稱對方為“卿”
早期古人對人的敬稱,後多用君主對臣下的稱呼
卿欲何往?
加“令”“仁”“賢”
表尊敬客氣
賢弟 仁兄 令堂
由人物身份,人物關係所確定的稱謂
1、謙稱—稱自己
人物身份
謙稱
舉例
國君
寡人 朕
子自稱日“朕” 寡人無疾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一般人
仆 不才 不佞 愚 鄙人 敝人
恢維宇宙,斯吾之鄙人願也
婦女
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
指自己家人
加“家”“舍”
家兄 舍弟
2、敬稱—稱別人
人物身份
敬稱
舉例
國君
陛下 皇上 大王
已死的皇帝(廟號)
漢高祖 宋太祖
老師
子 夫子 師 先生
墨子;夫子何哂由也
官或尊長
公 君 足下 丈 大人
願足下更慮之
公為我獻之
3、其他
人物關係
稱謂
舉例
稱平輩
爾; 汝
而安敢輕吾射
汝亦知射乎?
稱晚輩
小子 小生
小生乃欲相吏邪?
稱去世的長輩
加“先”字
老妣
表叔侄關係
加“從”字
求太監後,得二從子

各年齡段稱呼

序號
稱呼
年齡
序號
稱呼
年齡
1
襁褓
不滿周歲
10
弱冠
男子二十
2
黃口
十歲以下兒童
11
而立之年
三十歲
3
孩提
二三歲
12
不惑之年
四十歲
4
始齔
七八歲
13
知天命之年
五十歲
5
垂髫
幼年
14
耳順(花甲)
六十歲
6
總髻
總角
幼年 童年
15
古稀之年
七十歲
7
總發
束髮
童年 少年
16
八九十歲
8
豆蔻年華
女子十三四歲
17
期頤之年
百歲
9
及笄之年
十五歲(為成年)

曆法

紀年法

1、年號紀年法:我國最早的紀年法是用王公即位的年次表示。以“元,二,三……”為序數,至去世為止。如:魯僖公元年魯莊公十年。從西漢武帝建元起,以年號紀年,用“元,二,三……”為序,更換年號則重新開始。如:元嘉元年,漢末建安中,元和十年。新君即位,必須改變年號重新紀年,稱作“改元”。如:“是年夏王,改景炎”。
2、乾支紀年法乾支天干地支的合稱。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叫十乾,用以表序。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十二支,用以記時。用十乾和十二支循環花相搭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癸亥,然後用甲子重新相配正好為數六十,通常叫六十花甲子,循環使用,周而復始,從東漢起採用乾支紀年法。如“予猶記周公之被捕,在丁卯三月之望。”
3、年號,乾支結合紀年。如“順治二年乙酉四月,乾隆丁亥冬”。

紀月法

1、按序數表示:即一月二月三月……十二月。歲首的一月也叫正月。古人又有“月建”之法,即把十二支與十二月相配 ,表示月份,通常以冬至所在的夏曆十一月配子,稱建子之月,由此順推,十二月為建醜之月,正月為建寅之月……十一月為建亥之月。
2、按四季紀月:每季中的三個月,按孟仲季的順序排列,如孟春,仲夏等。

紀日法

1、乾支紀日如六月丁丑(即六月初九)夏四月辛巳(即十三日)。由於六十甲子夏曆的兩個月的天數(五十九天)並不等同,故每月的乾支名稱與日期並不完全對應。
2、按初一初二至三十的序數紀日。每月的初一十五月底這三天又有特定的稱呼,分別叫做“朔”“望”“晦”。

紀時法

古人紀時用地支表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小時。從23點(即夜十一點)起至夜一點 配子,依次順推,前一個時辰為初,後一個時辰為正,這樣也就等於將一晝夜十二個時辰分成二十四小時辰。搭配關係參見十二時辰與十二地支紀時關係表。
十二時辰
黃昏
人定
夜半
雞鳴
平旦
日出
朝食
隅中
日中
日仄
日夕
二十四時
19 -
21
21-
23
23-
1
1-3
3-5
5-7
7-9
9-
11
11-
13
13-
15
15-
17
17-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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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氣

1、元日:農曆正月初一,也叫元旦,今多 稱春節。
2、元夜:即上元之夜,農曆正月十五,又叫元宵,是賞燈節
3、寒食:清明前一或前兩天為寒食節。從這一天起禁火三日:寒食過後重新起火,叫新火,習俗有乞新火,踏青,插柳等。
4、端午:為紀念屈原投江,有吃粽子,賽龍舟等習俗。
5、七夕:七月初七為女兒節七夕節。傳說牛郎織女七夕相會,又有婦女“乞巧”的習俗。
6、重陽:農曆九月九日。九為陽數,日月皆逢九,故又叫重九,賞菊佳節。
7、社日:農家祭社土地神)祈年的日子。分春社,秋社,分別在春分秋分前後舉行。
8、伏日夏至三伏,伏日指進入初伏的那一天。
9、臘日:農曆十二月初八為臘日,是古人臘祭的日子,現俗稱“臘八”。
10、至日:是冬至和夏至的合稱,皆為二十四節氣之一。古人認為“冬至一陽生”是節氣的起點。如“淳熙丙申至日(此處指冬至)”。

職官

六部:隋代開始,中央政府尚書省下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首長為尚書,副職為侍郎;部下設司,司長稱郎中,副職為員外郎
州、郡、道、路、府、省:”州“為行政區劃,歷代數目不同,上古說九州,漢時十三州,三國十八州,唐三百多州。大洲又稱”府”。漢時,州設刺史,又改稱州牧,為軍政最高長官;宋代州的長官 為“知州”,都由朝臣擔任。“郡”,行政區域名,秦時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隋唐時改郡為州,郡長官為郡守,漢時稱太守,後來作為知府或刺史的別稱。”道“,唐代始設的行政單位,略相當於漢代的州;宋時改”道“為”路“,清回復為”道”,屬省管,比州,府大。唐代“府”隸屬於“道”,宋隸屬於“路”。省本事中央官署名,指中書省,後來成為行政區名 。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為“巡撫”。
參乘:古代乘車,站在車右擔任警衛的人。又叫車右、陪乘。
:古代官署內分科辦事的單位。
刺史:漢分全國為十三州,布置刺史一人,掌管郡守、縣令之權,與秦御史監郡相似,也稱州政牧後成為掌一州大權的長官。
國子監:官署名,掌管五品以上官僚子弟,或稱國學或稱太學,設祭酒一人,司業二人。
將軍:武官名。先秦以卿統率軍隊,故卿亦稱將軍。
郎:帝王侍衛官的通稱。執掌護衛配從,是皇帝的近臣。有議郎中郎、郎中、外郎、侍郎等各種名稱。
御史:先秦為在君主左右掌文書檔案,記錄等事的官。秦漢以後開始有彈劾糾察過失之權。
左右拾遺:唐武則天時置,負責進諫,薦舉。唐代門下省左省中書省右省,故屬於門下省者,稱左補闕左拾遺;屬於中書省者,稱右補闕,右拾遺。
樞密使: 官名。唐代宗時,以宦官掌樞密,其後握權之宦官多以樞密使的名義干涉朝政甚至廢立君主。
庖廚:師。夏代有庖正之官執掌王的膳食。
:古代高級官員與爵位之稱。有上卿,亞卿,少卿,九卿之名。
三老:秦時鄉一級的所置鄉官,掌管教化。
三閭大夫:楚官,掌王族中勢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屈原曾任此職。
司馬:治軍最高長官,一般稱大司馬
太常:九卿之一,秦代稱奉常,掌宗廟祭祀禮儀
太史:掌撰文修史及天文曆法,祭祀典籍管理的官。
太守:戰國各諸侯在邊地置郡,其長官稱守尊稱太守又稱二千石,隋朝稱刺史,宋改設知州,明清稱知府。
亭長:戰國時各諸侯國之間 鄰接地設亭,置亭長以防禦敵人。秦漢時為地方基層行政區劃,約十里一亭,設亭長,掌管緝拿盜賊並管旅宿及治理民事。
縣令:縣的行政長官,也稱縣長,知縣。其下設縣丞,協助縣令,掌辦事、文書、倉谷、監獄。

地理

赤縣、神州 代稱中國。上古時代,華夏族建國於黃河流域,以為居天下之中,故稱中國。中國又指春秋戰國時中原各諸侯國,後又泛指中原地區。“國”則是古代諸侯王的封域。
九州九土八荒五服九州九土是傳說中的我國古代中原的行政區劃,又可泛指中國。八荒即八方。五服之古代京畿外圍的地方,每五百里為一區劃,按距離的遠近分為五等地帶,叫“五服”。
山東、山西戰國秦漢時代,通稱崤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西為山西。
關內、關外古代在今陝西建都的王朝,通稱函谷關或潼關以西王畿附近為“關內”,相對者為“關外”。
三晉、三楚三秦戰國時晉分為三(趙魏韓),後人把原晉地稱為“三晉”。秦漢時分原楚地為西楚、東楚、南楚,即“三楚”。項羽滅秦後,把關中分為三區,分封給秦的三個降將,後泛稱關中地帶為“三秦”。
中原、塞外、江表狹義的中原指河南省及其附近的地區,廣義則指黃河中下游或全流域。長城以北地區為塞外,又稱塞北長江以南地區稱江表,長江南岸蘇南、浙江一帶,又稱“江東”,三國時為孫權統治。
都、鄙、邑周時四縣為都,夏制十為都;“都”也指京都。鄙是周代地方組織之一,五百家為鄙,也指小邑,又指邊遠地方。
兩都、三都兩京五京東漢洛陽為東都,稱西漢舊都長安為西都,合稱“兩都”;加上“南都”宛,合稱“三都”。東漢洛陽、長安又稱兩京;宋代則以開封、洛陽為兩京;明以後稱北京、南京為兩京。唐代有五京:東京、北京、南京、西京、中京。
六大古都今北京、南京、西安、洛陽、開封、杭州。北京古稱“薊”,又稱“燕京”。西安是我國歷史上建都朝代最多、時間最久的古都,明時始稱西安,古稱長安。洛陽為九朝名都。南京,秦漢時稱“秣陵”,孫吳時稱建業,晉稱建康南唐時稱金陵朱元璋改稱應天府,清代稱江寧府太平軍天京,另有“石頭城”“白下”之稱,為 六代古都。開封古稱大梁,汴梁汴京,宋稱東京。杭州古稱錢塘,又稱臨安
姑蘇、維揚、京口今蘇州別稱“姑蘇”;揚州別稱“維揚”“江都”;鎮江古稱“京口”。

科舉

學校與錄取方式

、序、庠、學、國子監
學校夏稱“校”,商稱“序”,周稱“庠”,都是民間辦學的性質。學,太學國子學,是國家的高等學府;隋朝改國子學為國子監,設國子、太學、四門、書學、算學等科,主管官稱祭酒,學官稱博士,入學者稱監生
貢舉察舉、制舉
古時官員向君王薦舉人員,泛稱貢舉,後來“分科”貢舉,也稱科舉。漢代由郡、國考察舉薦,經考核合格即授予官職,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秀才)等科,叫察舉。除貢舉外,皇帝親自殿試取材,稱為制舉,也叫制科
魏晉南北朝史的選官制度。各州郡設中正官負責品評當地人物,分為九品,依品授官。實際上以家世為重,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門閥制度

發展變革

隋朝以後各王朝設科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故稱科舉。到了明清,正式科舉分為四級詳見如下表。凡舉業的讀書人,未通過第一級考試前通稱“童生”。第一級考試叫院試,考取的入府、州、縣學,稱為生員、秀才,其中成績好的享受國家的廩膳補助,稱為廩生。第二級考試叫鄉試,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舉行,凡本省秀才和監生均可考試,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三級考試為會試,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在鄉試後一年的春天,各省舉人可以參加,考中的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第四級考試為殿試,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統稱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稱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科考名列第一為元。明清兩代凡在鄉試、會試、殿試中都得第一,連續考中解元、會元、狀元者稱連中三元
古代文化常識古代文化常識
考試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級別
主考官
及第者稱謂
說明
每年一次
縣 府 州
秀才
鄉試
三年一次
京城和各省
皇帝派遣考官
舉人
第一名稱“解元
鄉試後第二年春天
京城禮部
皇帝特派考官
貢生
第一名稱“會元
會試後同年四月
皇宮殿廷
皇帝
進士
狀元 榜眼
四級科舉考試

八股文與試帖詩

八股文是科舉時必須完成的文體。因題目取自四書,又稱四書文。內容以朱熹《四書集注》為依據,形式有死板的規定。試帖詩,是唐代以後科舉考試規定的一種必須完成的詩體,因題目常冠以“賦得”二字,又稱賦得體。其結構略同八股文,五言八韻,而以古人詩句或成語為題。

宗法

七出

古代社會丈夫休妻棄子的七種理由:一無子,二淫亂;三不事姑舅,四哆言,五盜竊,六妒忌;七有惡疾,有此七條之一者,丈夫便可將其離棄。

七廟

古代宗法制度,設七廟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廟居中,左右三昭三穆,共七廟。
布衣、百姓、考妣
布衣,是用麻或葛織成的布所做的衣服,為平民百姓代稱,後來也多指未做官的讀書人 。百姓,是戰國以前對貴族的總稱,因為那時只有貴族稱姓,戰國時漸成為平民的通稱。父母別稱考妣惡,後指死去的父母 。
有聲望的世家豪族為望族,寒素之族叫寒族,魏晉南北朝時不屬於士族的家族。
黎民、黔首
黎民,即平民、民眾。黔首,是戰國及秦代對國民的稱呼。
科舉順序
察舉
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徵辟
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征,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
【孝廉】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
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乾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
【童生試】
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裡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
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
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
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
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
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
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
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訊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
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作用。
金榜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
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
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ang】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
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國小兩種。太學、國小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國小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
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國子監jian】
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古代主管國子監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
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
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
學官名。是國子監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則是一個吝嗇鬼的典型。
諸生
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於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禮俗

從四德,三綱五常
封建社會強迫婦女遵守的道德標準為三從四德三從:未嫁從父,即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三綱五常是我國封建時代所提倡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規範。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指仁、義、禮、智、信。
封典、封禪
封典,封建時代帝王以爵位名號賜予臣下及其家屬的榮典。封禪是古代祭天地的典禮。一般由帝王親自到泰山上舉行,在泰山上築土為壇祭天,報天子之功,稱封;在泰山腳下的梁父山辟場祭地,報地之功,稱禪。
避名諱
指凡遇到君王、尊長的名字相同的字面,為避免直接說出,則改用同音字或缺筆的辦法來迴避。帝王、孔子之名,眾人共諱,稱作公諱。避家人父祖稱家諱。
北面、南面、東向
古代朝堂,君主南面而坐,臣子北面而拜,故君王稱南面,臣子稱北面。如“室坐則東向為尊,南向次之,北向為卑,西向最下”。
坐、跪、跽、箕
兩膝著地,臀部貼在腳跟上為坐;直身為跪,是有急事或表示謝罪、表示尊敬;跪起,準備起身,但雙膝尚未離地,是為跽,又叫長跪,是受驚而聳身欲起的樣子;臀部著地,兩腿伸直,形似畚箕,叫箕踞,表示傲慢的態度。
婚禮
女子出嫁叫“歸”,回家省親叫歸寧,而被夫家拋棄回歸母親家叫遣歸。古代婚姻要經過六道手續叫“六禮”。舉行婚禮時,夫婦在青布帳篷里交拜,這帳篷叫青廬
喪葬、祭禮
天子死叫“崩”,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士死叫“不祿”,庶人死叫“死”。古人喪葬有棺有槨(外面的套棺)。裝屍之棺叫“柩”,死人入棺待葬叫“殮”,停棺叫“殯”,埋棺如穴叫"葬".在喪禮中,根據親疏關係穿一定規制的喪服,有“斬衰”“齊哀”等五服之說 ,喪服又統稱“縗絰”。古代天子供奉七代祖先,祭品用三個太牢;諸侯五廟,用一個太牢;大夫三廟,用少牢。為人餞行要祭路神,叫“祖”;要灑酒於地,稱“酹”。
古人把拜分為九種。最重要的是“稽首”:跪於地,頭扣地多時,是臣事君之禮。頓首,以頭叩地,同時要面色失常、言語失聲,只在有急事求人時才用。“肅拜”最輕,拱手而已,類似現在的作揖。“再拜”是拜兩次,表示禮節隆重,有時用作敬辭。
古人定盟,雙方口含牲血或以血塗口旁,表示信誓,叫歃血。重要的器物如鐘、鼓製成,殺牲或殺人以祭,將其血塗在器物上表示誠敬,稱為“釁”。

古代音律

古樂調分為宮(C)、商(D)、角(E)、變徵(F)、徵(G)、羽(A)、變宮(B)七種。變徵相當於現代西洋樂的F調,聲調悲涼。羽聲相當於現代西洋樂中的A調,比變徵音高,能表現激憤或高昂的情緒。如《戰國策.燕策》:“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慷慨羽聲,士皆瞠目,發盡上指冠。”宮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do音。“宮”音為五音之主、五音之君,統帥眾音。《國語·周語下》曰:“夫宮,音之主也,第以及羽。”《禮記·樂記》曰:“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宋張炎《詞源·五音相生》亦曰:“宮屬土,君之象……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施始生,為四聲之綱》。”宮調(式)又為眾調(式)之“主”、之“君”,即就其今所謂之“調高”而言。《隋書·音樂志》云:“每宮應立五調”“牛弘遂因鄭譯之舊,又請依古‘五聲五律’旋相為宮:‘雅樂’每宮但一調,惟‘迎氣’奏五調,謂之‘五音’;‘縵樂’用七調……”此所謂“宮”,與“均”通。有以宮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唐段安節《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曰:“宮七調第一運正宮調,……第六運仙呂宮,第七運黃鐘宮。”張炎《詞源》亦曰:“十二律呂各有五音,演而為宮為調……黃鐘宮(均):黃鐘宮(調式)、黃鐘商(調式)、黃鐘角(調式)、黃鐘變(變徵調式)、黃鐘徵(調式)、黃鐘羽(調式)、黃鐘閏(閏宮調式)。”
【商】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re音。“商”音為五音第二級,居“宮”之次。古人認為,“商,屬金,臣之象”,“臣而和之”。有以商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入聲商七調”。
【角】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mi音。“角”為五音之第三級,居“商”之次。古人以為,“角屬木,民之象”。有以角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上聲角七調”。在古代的調(式)中,有以角音為調之角調,或有以閏宮為角之角調。
【徵】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sol音。“徵”為五音之第四級,居“角”之次。古人以為,“徵屬火,事之象”。有以徵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
【羽】五音之一。通常相當於今首調唱名中的la音。“羽”為五音之第五級,居“徵”之次。古人以為,“羽屬水,物之象”。有以羽音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如唐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別樂識五音輪二十八調圖》中的“平聲羽七調”。
變徵】古音階中的“二變”之一。角音與徵音之間的樂音。《史記·荊軻傳》曰:“高漸離擊築,荊軻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宋人亦有稱變為閏,曰閏徵。在十二律,通常指較徵音下一律之音(相當於#fa);也有較角音上一律之音(即清角,相當於fa),又《隋書·音樂志》引鄭譯蘇夔俱雲“今……‘清樂黃鐘宮(均)以小呂(仲呂)為變徵”。有以變徵為主音、結聲構成的調(式)名。《隋書·音樂志》記載,蘇夔曰:“每宮(均)應立五調(式),不聞更加變宮、變徵二調(式)為七調(式)。”鄭譯答之:“周有七音之律……今若不以‘二變’為調曲,則是冬夏聲闕,四時不備。是故每宮(均)須立七調(式)。”眾人從之。在宋張炎《詞源·八十四調》十二宮(均)下,皆有七調(式),列“變徵”之“調式”。
【變宮】古音階中的“二變”之一。羽音與宮音之間的樂音。宋人有稱其為“閏宮”者。在十二律,有指較宮音下一律之音(相當於si),如《後漢書·律曆志》云:“黃鐘為宮……應鐘變宮”;亦有較羽音上一律之音(相當於bsi),如《晉書·律曆志》雲“清角之調(音階)以姑洗為宮,……太簇為變宮”。有以變宮為主音為結聲構成的調(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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