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翱,字九皋,鹽山人,永樂進士。宣德元年,以楊士奇薦,擢御史,時官吏有罪,不問重輕,許贖罪還職。翱請犯贓吏但許贖罪,不得復官,以懲貪黷。帝從之。
公為吏部尚書,忠清,為英皇所信任。仲孫以蔭入監,將應秋試,以有司印卷白公。公曰:“汝才可登第,吾豈忍蔽之哉!若汝因之中選,則妨一寒士矣。且汝有階得仕,何必強所不能,以幸冀非分邪?”列卷火之。
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
朝房,旬乃還第。
婿竟不調。
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東。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後公改兩廣,太監泣別,贈大珠四枚。公固辭。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後還朝,求太監後,得二從子。公勞之曰:“若
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皆曰:“然。”公曰:“如有營,予佐爾賈。”二子心計,公無從辦,特示故人意耳。皆陽應曰:“諾。”公屢促之,必如約。乃偽為屋券,列賈五百金,告公。公拆襖,出珠授之,封識宛然。
解題
本文原題為《
記王忠肅公翱三事》,節錄後兩事,選自《
洹詞》卷五。因作者家鄉安陽有洹水(又名
安陽河),故取為書名。《洹詞》主要收集了作者所寫的序、記、
墓志銘、書信、雜感、短論等。
王忠肅公翱(áo),即
王翱(1384—1467),明代前期大臣,字九皋,
鹽山(今河北省
鹽山縣)人。永樂進士。歷官御史,
右都御史、提督遼東軍務、總督兩廣軍務、吏部尚書、
太子少保、
太子太保等。在懲貪、辨誣、守土等方面,都頗有政績,為人“剛正廉直,
憂國奉公,忘情恩怨”,故死後諡號“忠肅”。公,對尊長或平輩男子的敬稱。
單句
嫁為畿()輔某官某妻。畿輔:京都周圍附近的地區。畿,古代王都所在處的千里地面,後多指京城管轄的地區。輔,亦指京城附近的地方,如漢朝京城之外有
京兆尹、
左馮翊、
右扶風三政區,稱
三輔。某官某:作什麼官的某人。某,前一個代官職,後一個代其人姓名。《明史·王翱傳》云:“婿賈傑官
近畿”。○
從公女啟筆。公只有“一女”,暗示其身嬌;點出婿為畿輔之官,則為其圖謀遷京一事伏筆。
公夫人甚愛女,○“甚愛”,因“一女”之故,更見女嬌,公夫人必千方百計滿足其要求,為下文“迎女”、“
白公”伏筆,亦為其婿積極設謀徇私要挾
張本。
每迎女,婿固不遣,固:副詞,堅決,堅持。不遣:不讓回娘家。遣,打發走。
恚(huì)而語(yù)女曰:恚:怨怒。語:告訴。○“迎女”因“甚愛”所致。“迎”而“
不遣”,故意留難,抓住“甚愛”心理,乘機進行要挾。“每”字,見其時期之長,次數之多,從無例外,矛盾由來已久,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固”、“恚”二字,更見其情緒對立,怒氣衝天,要挾之甚,頑固且又惡劣的態度。“語女”,言其不敢面公直言,而利用其妻疏通關節,藏而不露,可謂乖巧甚!
“而翁長(zhǎng)銓(quán),意謂你父親為吏部長官。而:你,代詞。翁:父。長:長官。這裡用為動詞,做……長官。銓:
銓選,唐宋至清選用官吏的制度,由
吏部按照規定任免、考核、選拔官吏。
故吏部亦稱“
銓部”,其長官稱
尚書。○先言“
而翁”官大,頗有徇私弄權之便。
遷我京職,把我調任京城的官職。遷:古代調動官職叫“遷”,一般指升職。
則汝朝夕侍母;則:連詞,那么。汝:你。朝夕:天天,時時。○次言徇私之利:“我”可遷京,汝可侍母,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且遷我如振落葉耳,且:連詞,況且。表示意思上的更進一層。振落葉: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振,搖動。耳:而已,罷了。○“且”字意進一層,以形象生動的比喻與前語“而翁長銓”相應,極言“遷我京職”之易。滿嘴巧言,以動女心。
而固吝(脅)者何?”而:可是。固吝者何:為什麼硬要這么吝惜力氣呢。固,堅持。○“而”字一轉,以怨尤之言激怒其女。遷京極便而“固吝”,見其“恚”、“
不遣”之原因,煞句用一“何”字反詰,見不滿情緒之強烈,使其目無法紀,只圖
徇私舞弊,
咄咄逼人的情態,躍然紙上;亦反襯出
王翱奉公守法,耿直方正的高貴品德。
女寄言於母。寄言:寄語,托人帶話。○心為巧言所動,求助於母。“寄”字與上文“固不遣”呼應。
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白:稟告。○由婿“語女”,由女“寄言於母,”再由母“
白公”,關節一路通來,背面敷粉,恣意鋪敘,為公之出場,蓄足氣勢。文章用一“白”字,將愛女之情,遷京之利,弄權之易,徇私之請,盡蔽其中,文筆簡練,惜墨如金。一“置”一“跪”,
鄭重其事,見其愛女之深,求情之切,及因
不情之請,自知理虧,心虛惴惴之狀。以恭敬之行動寫其用心之良苦,刻畫栩栩如生。亦反襯出王公的剛正不阿。
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案:幾桌,此指餐桌。一說,古時進食用的短足木盤。
出,駕而宿於朝房駕:坐車。朝房:官吏上朝前停留休息的房舍。
旬乃還第。旬:十天。乃:才。第:府第,王公大臣的住宅。○筆回事轉,風雲突變,一觸即發,掀起軒然大波。一“擊”一“出”,疾惡如仇,盛怒難制,摹形繪神,纖微畢現。文章以墨飽情酣之筆,極寫王公之廉直奉公而
約己,與其女婿等所作所為,恰成鮮明對照。
婿竟不調。竟:終於。不調:沒有調職。○秉公執法,邪不侵正,婿之如意算盤,終成泡影。以此結局,托出深旨。寫
王翱斷然拒絕女婿調遷京師之事,表現了他不弄權謀私的剛正品格。
公為都御史,都御史:
都察院的長官。都,總。御史,明清是監察官吏的官,屬都察院。
與太監某守遼東。太監:自唐以後,為宦官之通稱,專為在宮廷內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明代中葉以後,太監的權力擴大,擁有出使、監軍、鎮守、偵察臣民等大權。遼東:明朝在今遼寧省內設遼東都指揮司,防守邊境。○交代職務、有關人物及地點,從遠處涉筆,追溯其源。
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甚相得:相處得很好。相得,互相投合。○奉公守法,是其友誼甚篤的基礎。文章特意點明某之守法,宛如綠葉扶紅花,映襯出王公行事為人之廉潔,亦暗示下文贈珠之非賄。
後公改兩廣,改:改任,改換官職或另任某官。兩廣:廣東和廣西兩省。
王翱調任總督兩廣軍務時在
代宗景泰三年(1452),時年六十九歲。
太監泣(qì)別,泣:小聲地哭。
贈大珠四枚(méi)。枚:本義為樹幹,引申為計量單位,猶“個”、“顆”等。○知己遠別,見面之期難卜,故依依不捨而贈珠,反襯出王公對太監的深厚情誼。
公固辭。為了避嫌,纖芥不苟,見其秉公守廉,重情義而輕財貨的品德。
太監泣日:“是非賄(hùi)得之。是:
指示代詞,這,指大珠。賄得:通過受賄得到。賄,賄賂,這裡指接受賄賂,用作“得”的狀語。○言珠之清白,非不義之財。
昔先皇頒(bān)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先皇:先朝皇帝。先,對已去世者的尊稱。此處指明
成祖或明宣宗。頒:賞賜。僧保:人名,不詳。貨:買。西洋:泛指
南洋群島、印度、斯里蘭卡、
阿拉伯半島、東非等地。
明成祖時,曾命
鄭和等七次下西洋。於:給。侍臣:皇帝左右的近臣,包括太監。
某得八焉,某:自稱之詞,指代“我”。焉:語氣助詞。○言珠之來路,光明磊落,益見太監情切誼摯,愈襯出王公清廉。
今以半別公,別:贈別。
公固知某不貪也。”固:副詞,本來。○處處言太監“不貪”,無不為襯寫王公之廉潔。亦為後文“若
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伏筆。
公受珠,內(nà)所著(zhuó)披襖中,內:同“納”,放入。著:“著”的本字,穿。披襖:穿在外面的上衣,大多是夾的或棉的。
紉之。意謂把珠縫在披襖中。紉:縫。○盛情難卻,只得受之;然僅為其保管,故藏珠極為認真,見準備日後物還原主之決心。
後還朝,○敘時間,情節之推移。與上文“公改兩廣”呼應。
求太監後,後:後代,此處指太監的繼承人,過繼之子或養子。
得二從子。從子:兄或弟的兒子、侄子。○求其“後”,則見故人已不在世,與上文“
泣別”呼應。“求”字,見其尋找之主動、急切,終不改
還珠之初衷。
若輩得無苦貧乎?”得無:猶言“莫非”、“恐怕”,表示對事實的測度。苦貧:苦於貧窮,為貧窮所困。○深知太監生前廉潔,死後家境必然蕭條,其後代一定受窮,故求問苦。與上文“公固知某不貪也”句呼應。
皆曰:“然。”然:表應對的副詞,常單獨成句,可譯作“是的”,“對”。果如所料。
公曰:“如有營,營:經營,置辦,指做生意或買房產等。
予佐爾賈(jià)。”予:我,代詞。佐:輔助,幫助。賈:同“價”,錢。○由問苦而佐賈,誠心相助,欲
還珠而不明言,用心良苦。
二子心計,心計:心裡盤算。
公無從辦,無從辦:無法辦到。
特示故人意耳。特:副詞,只,不過。故人:舊友,老朋友。○二子亦深知王公雖身居高位,卻兩袖清風,無力資助;同時飽嘗人間炎涼,故以為其“佐賈”之允,不過是
作作姿態,
虛與委蛇。
皆陽應曰:陽:通“佯”,假裝。
“諾(nuò)”。諾:答應的聲音,表示同意、順從。猶“是”,“好吧”。○以“陽應”與“佐賈”對比,進一步反襯出王公的清白廉潔與誠心相助。
公屢促之,必如約。如約。按照約定的辦。如,依照。○更見相助之誠,
還珠之切。
乃偽為屋券(quàn),乃:於是,就。副詞。偽為屋券:假造一張買房子的契約。為,動詞。券,契據。古代的券常分為兩半,各執其一作為憑證,如今之契約。
列賈(jià)五百金,列賈:開列的價錢。賈:通“價”,價格。五百金:五百兩銀子。金,古代計算貨幣的單位。先秦以黃金二十兩為一鎰(yì),一鎰稱
一金;漢代以黃金一斤為一金;後來以銀子為貨幣,銀一兩稱一金。告公。○“偽為”,又一“陽應”手段,只是因“屢促”所致,由此更反襯出王公的高風亮節。
公拆(chāi)襖,出珠授之,授:給予,交給。
封識(zhì)宛然。意謂原來封好的記號仍然是那樣,即仍是原來包裹的樣子。識,同“志”,標誌,記號。宛然,依然。○
完璧歸趙,珠還原主,清廉自守,
信而有徵。與前文“公受之……紉之”遙相呼應,韻悠意遠。寫
王翱將某太監之贈珠歸還其後代之事,表現了他廉潔自持的品德。
譯文
王翱,字九皋,河北鹽山人,是明朝永樂年間的進士。明宣宗宣德元年,通過楊士奇舉薦,被提拔為御史,當時官吏們犯罪,不論罪行輕重,都允許贖罪官復原職。王翱奏請朝廷,犯貪贓罪的官吏,只許贖罪,不能再復職,以此來懲戒貪污腐敗。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王翱擔任吏部尚書,忠誠清廉被皇帝(明英宗朱祁鎮)所深信。第二個孫子憑著上代的餘蔭而取得監生資格,即將參加秋試,拿有秋試主管官加印的卷子稟告王翱,王翱說:“你憑才學可以考上(的話),我怎么能忍心埋沒你?如果你因為事前拿到考題而考中,則妨礙了一名苦讀學子的前程,況且你有以監生資格做官的機會,何必強求自己所不能做到的事情,來妄求達到非分的奢望呢?”撕裂考卷燒了。
王公有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做什麼官的某人為妻。王公的夫人十分疼愛女兒,每當接女兒回娘家,女婿堅決不讓走,他怨怒地對妻子說:“你父親做吏部的長官,把我調任京城的官職,那么你就可以時時侍奉母親;況且調動我就像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罷了,可是你父親硬要這樣吝惜力氣,是何道理?”女兒托人帶話給母親。夫人一天晚上擺上酒,跪著稟告王公。王公十分生氣,拿起桌上的器物打傷了夫人,走出門外,坐車到
朝房里住宿去了,十天后,才回到自己的府第。女婿終於沒有調進京城。
王公做都御史時,同太監某人鎮守遼東。這個太監也奉公守法,同
王公相處得很好。後來王公改調兩廣任職,太監哭著送別,贈給大寶珠四枚。王公堅決辭謝不受。太監哭著說:“這大寶珠不是受賄得到的東西。以前先皇把僧保所買來的西洋珠賞賜給左右近臣,我得到八枚,今天拿一半給您贈別,您本來就知道我並不是貪財的人啊。”王公接了寶珠,放進自己所穿的披襖,把它縫在裡面。後來回到朝廷,尋找太監的後代,找到了他的兩個侄子。王公安慰
他們說:“你們的老人很廉潔,你們恐怕為貧窮所困吧?”二人都說:“是的。”王公說:“如果你們要有所經營,我幫你們出錢。”太監的兩個侄子心裡盤算,王公無法辦到,只不過是表表老朋友的心意罷了。都假裝答應說:“是”。王公幾次催促他們,一定要按照說定的辦。於是他們就假造了一張買房子的契約,開列的價錢是五百兩銀子,告訴王公。王公拆開披襖,取出寶珠交給他們,那包裹的記號,仍然是原來的樣子。
簡析
本篇所節選的“拒婿調遷”和“珠還原主”兩則故事,表現了
王翱公正無私、廉潔自持的性格品德。這在弊端如山,貪官污吏橫行,賄賂成風的腐朽的封建社會裡,是難能可貴的,即使是在今天,對那些以權謀私,行賄受賄,貪污腐化,搞不正之風的人來說,也還有一定的現實的教育意義。
本文不是“正史”,而是一篇筆記文學一類的短文,它的特點,正如
呂叔湘先生所說:“筆記作者不刻意為文,只是遇有可寫,隨筆寫去,是‘質勝’之文,風格較為樸質而自然”(引自《筆記文選讀·序》)因此它不象“正史”那樣,在詳細介紹人物生平的基礎上,選取重大題材去記載人物在政治、軍事等重大方面的事跡,而只是從王翱的日常生活瑣事中選取最能表現人物思想性格的“拒婿調遷”、“珠還原主”兩個典型事例,從人際關係上不徇私,生活上不貪財兩個不同的側面集中地表現了
王翱奉公守法、清白廉潔的思想品格。同時文筆
質樸無華,清順流暢,毫無雕飾之感。它以平實簡潔的語言記事言情,隨筆所之,行所當行,止所當止,隨手拈成而情節說得宛轉,意思說得真切,作者的褒揚和崇敬之情溢於言表。描寫人物,亦不事渲染,只疏疏幾筆,輕輕濡墨,略加勾勒,即形象突兀,性格鮮明。如“拒婿調遷”一節,寫王翱對夫人求情的反映,文章連用了“怒”、“取”“擊”、“駕”、“宿”等動詞,將王翱對女婿和夫人徇情營私的極大義憤表現得淋漓盡致,使人
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真不愧為一篇“質勝”之文。
註解
券
券(quàn),
形聲字,從刀,卷(juàn)、聲。《
說文》:“券,契也。”券是契據,古代的券用竹木做成,常分為兩半,雙方各執其一作為憑證,如同如今的契約。券紙用刀刻齒,以便合齒驗證,所以用“刀”作
形旁表意。到了後來,用紙寫上文字的契約,也稱為券,本文中“乃偽為屋券”的“券”,就是指用紙寫的契約。後詞義擴大,又泛指各種
票據及憑證,如:公債券、國庫券、入場券等。這個字的讀音和
聲旁的讀音不完全相同。用“關”作聲旁的字,讀音有兩種情況:一種聲、韻都和“關”相同,如卷、眷(juàn),一種是韻同而聲不同,如券、拳(quán)。
無從
“無從”是動詞與介詞結合而成的副詞性結構,用法與“無由”相近,一般用作狀語,表示行為動作的發生沒有依據,可譯為。不可能”、“沒有辦法”等。“公無從辦”一句,意思是
王忠肅公沒法辦到,“無從”是“辦”的狀語。
得無
“得無”是副詞性結構,常同“乎”、“耶”等語氣詞相配合,組成測度旬,表示對提出的問題有某種估計,但還沒有把握,希望對方加以證實。它兼有詢問和測度的語氣。如果詢問的語氣偏重一些,可譯為“是不是”、“該不會”等。如果測度的語氣偏重一些,可譯為“恐怕”、“也許”等。本文中“若
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一句,測度語氣較重,當譯為:你們的老人很廉潔,你們恐怕為貧窮所苦吧?
爾翁長銓
這句話譯出來是:你
老子做吏部長官。讀這個句子,要注意“長”的用法。長,讀
zhǎng,本是名詞,長官的意思,在句中活用為動詞,作“做長官”講,“銓”(指吏部)是它的賓語。文言裡有些表示職官一類意思的名詞,常活用為動詞,表示擔任這種官職。除本文這個例子外,我們學過的還有《
岳陽樓記》“
滕子京謫守巴陵郡”句中的“守”,“守”也是名詞,太守,句中活用動詞,是“做太守”的意思。要注意的是:在
現代漢語里,“傲長官”,“做太守”都不是一個動詞,而是動賓詞組,它們後邊不能再帶賓語,所以“長銓”不能譯成“做長官吏部”,而只能譯成“做吏部長官”,把原文的賓語作為“長官”的定語譯出。同樣,“守
巴陵郡”應譯為“做巴陵郡太守”。
這個句子由兩個分旬組成。理解前一分句,關鍵在於弄清楚“振落葉”的意思。它不是“把樹葉搖下來”的意思,“落”不是“振”的補語。“如振落葉”,是用比喻說明“遷我”一事輕而易舉。而一般的樹葉不是一搖就會落下來的,因此如把“振落葉”理解為“把樹葉搖下來”,這個比喻的
喻體和本體之間就缺乏相似之點,比喻就不能成立了。從句子的節奏看,讀成如·振落——葉,也是不順暢的。正確的讀法應是:如·振——落葉,“落”是“葉”的定語,“落葉”意思是正在凋落的樹葉,如深秋時節已經枯槁的樹葉。這個分句譯出來是:況且調動我就象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一樣。
理解後一分句,要注意掌握它的語法結構。這一分句的
主語是“吝”,“者”是語氣助詞,用在主語後表
提頓,謂語是“何”。“固”是副詞,修飾“吝”。主語怎么能受副詞修飾呢?因為“固吝”是“
而翁固吝”的省略,“而翁固吝”是
主謂短語,“吝”是這個短語的謂語,所以前邊可以有副詞作狀語。這個分句譯出來是:可是(
你老子)一定要這么吝惜,是何道理?如果譯成“可是你老子為什麼一定要這么吝惜”,把謂語“何”作為“吝惜”的狀語譯出,表達的意思也差不多,但逼問的語氣就沒有原文那么強烈了,所以還是前一種
譯法為好。
作者
崔銑(xiǎn)(1478—1541),明代中葉著名學者,作家。字子鐘,一字仲鳧,號後渠,又號少石,也號洹(huán)野。安陽(今河南省
安陽縣)人。孝宗
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選庶吉士,授官
編修,參與修撰《孝宗實錄》。因剛正不阿,不畏權勢,敢於直言,得罪宦宮
劉瑾,不被重用,出任南京
吏部主事。劉瑾敗後,召復故官,充
經筵講官,
進侍讀。不久稱疾歸故里,築後渠書屋,讀書講學其間,自號後渠先生。世宗即位,又起用為南京
國子監祭酒,後官至南京
禮部右侍郎。死後贈禮部尚書,諡號
文敏。他一生為官日少,治學日多,著作頗豐,有《章德府志》、《後渠庸言》、《松窗寤語》、《晦庵文鈔續集》、《讀易余言》、《
洹詞》等20餘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