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拒胥調遷
- 外文名:Son-in-law refused to relocate
- 作者:崔銑
- 選自:《記王忠肅公翱事》
原文簡介,作者,翻譯,選自,
原文簡介
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作者
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入翰林,任編修。因得罪大宦官劉瑾,於正德四年(1509)被外放為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翌年,劉瑾伏誅,召還北京翰林院史館。正德十二年(1517),引疾告歸。世宗即位後,於嘉靖元年(1522)被召入京。次年,擢升為南京國子監祭酒。三年,因議"大禮"冒犯了世宗,罷職返鄉,潛心於研治學問。十八年,重被起用,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後又升任南京禮部右侍郎。不久,因病乞歸。卒謚"文敏"。著有《洹詞》和《彰德府志》。
翻譯
王公有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做什麼官的某人為妻。王公的夫人十分疼愛女兒,每當接女兒回娘家,女婿堅決不讓走,他怨怒地對妻子說:“你父親做吏部的長官,把我調任京城的官職,那么你就可以時時侍奉母親;況且調動我就象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罷了,可是你父親硬要這樣吝惜力氣,是何道理?”女兒托人帶話給母親。夫人一天晚上擺上酒,跪著稟告王公。王公十分生氣,拿起桌上的器物打傷了夫人,走出門外,坐車到朝房裡住宿去了,十天后,才回到自己的府第。女婿終於沒有調進京城。
選自
選自《記王忠肅公翱事》,《記王忠肅公翱事》為《洹詞》卷五《記王忠肅公翱三事》中節選“拒婿調遷”和“珠還原主”兩則故事,表現了王翱公正無私、廉潔自持的性格品德。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