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知府
- 外文名:magistrate of district
- 拼音:zhī fǔ
- 類別:官名
釋義,發展歷程,知府衙門,歷代名知府,
釋義
基本解釋
詳細解釋
1.官名。 唐 制於京都及創業駐幸之地特置為府,至 宋 則潛藩之地皆升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權知府事,省稱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管轄州縣,為府一級的行政長官。 清 代因之。《水滸傳》第四六回:“知府隨即取了供詞,行下公文,委當方里甲,帶了仵作公人,押了鄰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來檢驗屍首,明白回報。” 清龔自珍《江南安慶府知府何公墓志銘》:“ 龔自珍 娶於山陰何氏 ,實知府 裕均 從女孫。”
發展歷程
從唐朝開始即有以其他官職兼“知府事”或“權知府事”的做法,但“知府事”還不是正式的官職名稱,而且管轄範圍與後來的州府可能有很大差別。
五代因循唐制不變,也有類似做法。
元朝廢府設路,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達魯花赤,只在散府設有“知府”的官職,是達魯花赤的屬官之一。
明朝大致恢復宋制,而且正式把官職名改為知府。
府的演變
在中國的許多朝代中,都設定了“知府”這一職位。
“知府”這一官職,是由“知”和“府”兩詞結合而來。府作為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它的演變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過程。
五代因循唐制不變,也有類似做法。
宋朝時,府的設定逐漸多了起來。府隸屬於路(路是介於中央與州之間的一級行政區劃)。在府、州、軍、監設立地方長官,府的地方長官為“知××府事”,簡稱“知府”。宋朝的知府事總領一個州府的軍政事務,具體權力因不同的州府而稍有差異。因為各地有特殊情形,知府一般還會兼領其他的官職,因而邊境州府的知府在軍事和政事上的權力可能大於一般州府。
元朝廢府設路,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總管,在散府、屬府均設有“府尹”的官職。
辯誤:在元朝,達魯花赤是監路、監府、監州、監縣的官,只管官,不管民,因此不算是行政長官。
明、清兩朝,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被稱作“府”。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長官仍然稱府尹外,一般的府長官,都稱做“知府”,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知府之下,設同知、通判等官員,輔佐知府處理公務,分掌糧稅、鹽稅、江海防務、水利等等。
在明初,按照繳納稅糧的多少,“府”被分成三等:京府府尹為正三品;納糧20萬石以上為上府,上府知府從三品;20萬石以下為中府,中府知府正四品;10萬石以下為下府,下府知府從四品。不過不久就將所有知府均改為正四品。當時,全國有150多個府。
明中期以後,巡撫逐漸取代布政使成為一省之行政長官,布政使品級由正二品降為從二品,進而知府也由正四品改為從四品。各府因自然條件的差異、交通通塞、事務繁閒、人口多寡、路程遠近、案件多少、民風順劣,定有“沖、繁、疲、難”四個字,省會或四個字都含有的為最要缺,含三個字的為要缺,含兩個字的為中缺,含一個字或四字全無的為簡缺。雖然都是正四品,但是簡缺和中缺一般給初次當任知府或當任知府時間不長的官員,尤其初次任職的,往往不是朝廷直接任命正式任職三年,而是由督撫奏請朝廷,署理知府職務一年;要缺和最要缺則給當任知府很有經驗的官員。
知府衙門
知府衙門為知府的辦事機構,亦稱府署,府衙。通常主要設有府堂、經歷司、照磨所和司獄司。府堂是知府衙門中一個綜合性的辦事機構,內有典史若干人。經歷司,是知府衙門內掌管出納文移諸事的機構,設經歷1人秩正八品,知事1人軼正九品。照磨所,是知府衙門掌勘磨卷宗等事的機構,設照磨1人,秩從九品。司獄司,是知府衙門掌察理獄囚諸事的機構,設司獄1人,秩從九品。
自明代始府州縣衙亦仿中央六部之制,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與中央六部相對應。清代康熙年間,六房之外又設鋪長房,承發房等。各房的職能是:
吏房:掌署內考勤,鄉紳、丁憂、起復,在外省做官各事。
戶房:掌戶口管理,徵稅納糧,災荒賑濟等事。
禮房:掌興學、科舉、教化、旌表、禮儀、祭祀、節慶等事。
刑房:掌破案偵緝、堂事筆錄、擬寫案牘,管理刑獄諸事。
工房:掌工程營造,修理倉庫,起蓋衙門等事。
鋪長房:掌郵傳及迎送官員之事。
承發房:應辦各種公文信札,皆由此房掛號,又分發各房轉辦。
清代官吏俸祿以歲俸為名,發給銀兩,自一品到九品至未入流,共分10個等級。一品最高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從九品及未入流只有31兩。
歷代名知府
清朝康熙年間的長沙知府陳鵬年。這位知府很體恤百姓,當時康熙南巡,總督阿山主張增加攤派用作南巡之資,陳鵬年堅決反對。為著這件事,陳鵬年得罪了阿山。後來,因為建講堂,陳鵬年讓阿山抓住了把柄,差點被整得殺頭。清末台北知府陳星聚,出身貧寒,母親守寡含辛茹苦供他上學,從小就受“好好學習,長大要做好官、清官”的啟蒙教育;在當官後遇災年,他“減糧減稅”助民眾度過災年。百姓稱他是好官;遇惡霸橫行鄉里,能嫉惡如仇,伸張正義,為民除害,百姓稱他為清官;在法軍侵略台北的危急時刻,又帶領人民抗擊侵略,帶頭拉石築城,動員全城10萬軍民築城守城;他不顧個人安危,隻身上山勸說對他有深仇大恨的山大王山妹下山共同保衛台北,民眾又稱他為“孤膽英雄”知府。他以身作則,愛民如子,嫉惡如仇,剛正不阿,一心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