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藥品名稱,成份,性狀,主要特點,適應症,規格,作用機制,公益基金,所獲榮譽,用法用量,推薦劑量,特殊人群,給藥方法,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用藥,哺乳期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臨床試驗,藥理毒理,藥理作用,毒理作用,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市場信息,
發展歷程 2024年2月22日,信達生物製藥集團宣布,創新藥物PD-1抑制劑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正式獲得中國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批准上市。
藥品名稱 英文名稱: Sintilimab Injection
成份 活性成份:信迪利單抗(重組全人源抗程式性死亡受體1單克隆抗體)。
性狀 主要特點 達伯舒具有高親和力、持久穩定、靶點占位率高的特點,採用該藥
免疫治療 復發難治性霍奇金淋巴瘤的客觀
緩解率 和疾病控制率均不亞於國際同類
創新藥物 。
適應症 3、
達伯舒 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
聯合化療 套用於晚期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
4、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聯合
達攸同 ®(
貝伐珠單抗注射液 )用於既往未接受過系統治療的不可切除或轉移性肝細胞癌的一線治療。
5、達伯舒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批准,聯合含氟尿嘧啶類和鉑類藥物化療,用於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復發或轉移性胃及胃食管交界處腺癌的一線治療。
6、達伯舒在原醫保基礎上,納入了一線胃腺癌和一線食管鱗癌兩項新適應症。
7、達伯舒聯合貝伐珠單抗、培美曲塞和順鉑,用於經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酪氨酸激酶抑制劑(EGFR-TKI)治療失敗的EGFR基因突變陽性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療。
規格 10ml:100mg
作用機制 信迪利單抗注射液為信達生物自主研發的重組全人源
免疫球蛋白G (IgG4)型抗程式性
死亡受體 -1(Programmed Cell Death 1,PD-1)單克隆抗體,通過結合PD-1並阻斷PD-1與PD-L1和PD-L2的結合,解除免疫
抑制效應 ,激活T細胞功能,增強T細胞對腫瘤的免疫監視能力和殺傷能力,產生腫瘤免疫應答。PD1藥物通過激活人體自身的
免疫系統 ,發現並攻擊
癌細胞 ,是繼化療、放療之後的抗癌
治療方式 ,屬於廣譜性藥物,一個藥物可治療多種
癌症 。
公益基金 2019年8月24日,由
中國癌症基金會 發起,信達
生物製藥 支持的“達伯舒衛生扶貧公益項目”在
蘇州 正式啟動。項目將為全國低保和建檔立卡的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免費提供2年的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藥品援助,幫助患者治療疾病、減輕經濟負擔,助力衛生健康
扶貧工作 。所捐贈的藥品價值累計數億元,超過15萬名腫瘤患者免費用藥近兩年。
所獲榮譽 信達生物PD-1抗體專利榮獲中國專利金獎
重大新藥創製專項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已受理中國自主研發創新生物藥達伯舒的新藥上市申請(BLA),並進入正式審評階段。
達伯舒將海外市場成功轉讓給世界500強藥企,是我國生物醫藥歷史上最大的海外授權合作之一
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治療淋巴癌關鍵研究結果榮登《柳葉刀》子刊血液病學封面
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聯合達攸同 (貝伐珠單抗注射液)用於晚期肝癌一線治療的隨機、對照、開放多中心II/III期關鍵臨床研究(ORIENT-32)結果刊登在國際知名期刊《柳葉刀·腫瘤學》上。
信迪利單抗注射液一線治療胃癌達研究終點,總計5項適應症註冊研究獲陽性結果。
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 本品採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靜脈輸注的推薦劑量為200mg,每3周給藥一次,直至出現疾病進展或產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反應(例如最初幾個月內腫瘤暫時增大或出現新的病灶,隨後腫瘤縮小)。如果患者臨床症狀穩定或持續減輕,即使有疾病進展的
初步證據 ,基於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套用本品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
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
耐受性 ,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永久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有關暫停給藥和永久停藥的指南,請見表1所述。有關免疫
相關性 不良反應管理的詳細指南,請參見【注意事項】。
推薦的信迪利單抗治療調整方案
推薦的信迪利單抗治療調整方案
特殊人群 本品尚無針對中重度
肝功能不全 患者的研究數據,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使用。輕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本品尚無針對中重度
腎功能不全 患者的研究數據,中度或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使用。輕度腎功能不全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兒童人群
尚無本品在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 數據。
老年人群
本品在>65歲的老年患者中套用數據有限,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慎用,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給藥方法 本品靜脈輸注時間應在30~60分鐘內。本品不得通過
靜脈推注 或單次快速
靜脈注射 給藥。
給藥前藥品的稀釋指導如下:
溶液製備和輸液
請勿搖晃藥瓶。
使用前將藥瓶恢復至室溫(25°C或以下)。
藥瓶從冰櫃取出後,稀釋前可在室溫下(25°C或以下)最長放置24小時。
給藥前應目測注射用藥是否存在懸浮顆粒和變色的情況。本品是一種澄明至微乳光、無色至淡黃色液體,無異物。如觀察到可見顆粒,應丟棄藥瓶。
抽取2瓶本品注射液(200mg),轉移到含有9mg/ml(0.9%)氯化鈉溶液的靜脈輸液袋中,製備終濃度範圍為1.5~5.0mg/ml。將稀釋液輕輕翻轉混勻。
從微生物學的角度,本品一經稀釋必須立即使用,不得冷凍。本品穩定性研究表明,2~8ºC避光可保存24小時,該24小時包括20~25°C室內光照下最多保存6小時(6小時包括給藥時間)。冷藏後,藥瓶和/或靜脈輸液袋必須在使用前恢復至室溫。輸注時所採用的輸液管必須配有一個無菌、無熱源、低蛋白結合的輸液管過濾器(孔徑0.2μm)。輸液時間在30~60分鐘內。
請勿使用同一輸液管與其他藥物同時給藥。
本品僅供一次性使用。必須丟棄藥瓶中剩餘的任何未使用藥物。
不良反應 本說明書描述了在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判斷為可能與信迪利單抗相關的不良反應的近似發生率。由於臨床試驗是在不同患者人群和各種不同條件下進行的,不同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的發生率不能直接比較,也可能不能反映
臨床實踐 中的實際發生率。
安全性特徵總結
信迪利單抗的安全性總結數據來自於540例接受信迪利單抗單藥或聯合化療治療的患者,包括的臨床研究有:CIBI308A101(N=213)、CIBI308B201(ORIENT-1,N=96)、CIBI308A201(ORIENT-2,N=94)、CIBI308C301(ORIENT-3,N=109)、CIBI308D201(N=28)。腫瘤類型包括:非小細胞肺癌(N=186)、
食管癌 (N=107)、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N=96)、
NK/T細胞淋巴瘤 (N=28)、
神經內分泌腫瘤 (N=24)、
黑色素瘤 (N=22)、
肝癌 (N=19)、
腸癌 (N=16)、
胃癌 (N=16)、
膽管癌 (N=13)、
胰腺癌 (N=6)、壺
腹部腫瘤 (N=3),以及
Li-Fraumeni綜合症 、
宮頸癌 、
食管肉瘤 、腎上腺神經母細胞瘤各1例。上述研究中531例接受了200mg每3周1次的信迪利單抗治療,各有3例分別接受1mg/kg、3mg/kg、10mg/kg每2周1次的信迪利單抗治療。接受信迪利單抗單藥治療的占89.8%,接受信迪利單抗聯合化療治療的占10.2%。信迪利單抗中位給藥時間為4.0個月(範圍:0.5~21.8月),34.3%的患者接受信迪利單抗治療≥6個月,14.3%的患者接受信迪利單抗治療≥12個月。
臨床研究中的不良反應
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ORIENT-1(NCT03114683)研究為一項在至少經過二線系統化療的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開展的開放、多中心、單臂、
II期臨床試驗 ,評估信迪利單抗單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總計96例患者入組,接受信迪利單抗200mg每3周一次靜脈給藥。中位用藥時間為13.8月(範圍:0.7~17.9月)。91.7%的患者接受信迪利單抗治療時間超過6個月,74.0%的患者接受信迪利單抗治療時間超過12個月。
本研究中,所有級別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99%,發生率≥10%的不良反應為發熱、
甲狀腺功能減退 症、體重增加、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 、
皮疹 、貧血、
咳嗽 。其中3級及以上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33.3%,發生率≥2%的包括:體重增加、貧血、發熱、
輸液反應 、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感染性肺炎、肺炎。與藥物相關的
嚴重不良事件 (
SAE )發生率21.9%,發生超過1例患者的與藥物相關的SAE包括:肺炎、肺部感染、感染性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和輸液反應。
6例(6.3%)患者因不良反應永久終止信迪利單抗治療,分別為肺炎1例(2級)、
肝功能異常 1例(4級)、肺炎(3級)合併血小板計數降低(4級)1例、雙側
股骨頭壞死 1例(1級)、大皰性
皮炎 1例(4級)、
免疫性 心肌炎 1例(3級)。30例(31.3%)患者因不良反應暫停信迪利單抗治療,發生率≥2%導致治療暫停的不良反應包括:肺炎、肺部感染、血小板計數降低、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血
膽紅素升高 、感染性肺炎、
流行性感冒 。
該研究中,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不良反應(發生率≥5%)匯總見表2,
實驗室檢查 異常(發生率≥10%)見表3。
表2. ORIENT-1研究中發生率≥5%的不良反應*
ORIENT-1研究中發生率≥5%的不良反應*
*本說明書中的不良反應定義為:研究者判斷為與研究藥物相關、可能相關、可能無關或無法判斷的
不良事件 ,僅除外研究者判斷肯定無關的不良事件。數據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16日。
‡不良反應嚴重程度依據NCI-CTCAE v4.03。
以下術語代表描述某種病症的一組相關事件,而不是單一事件。
a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病毒感染。
b 肺部感染:包括肺部感染、感染性肺炎。
表3. ORIENT -1研究中發生率 研究中發生率 ≥10 %的實驗室檢查異常 *
ORIENT -1研究中發生率 研究中發生率 ≥10 %的實
特定不良反應描述
本品的特定不良反應來自於上述的五項臨床研究共540例受試者的安全性信息。以下信息匯總了本品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數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管理指南詳見【注意事項】。
免疫相關性肺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37例(6.9%)發生免疫相關性肺炎,其中1級為5例(0.9%),2級為13例(2.4%),3級為14例(2.6%),4級為1例(0.2%),5級為4例(0.7%)。
至免疫相關性肺炎發生的中位時間為2.2個月(範圍:0.3~14.7月),中位持續時間為0.9個月(範圍:0.03~7.4月)。有13例(2.4%)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有18例(3.3%)患者暫停本品治療。37例中22例(59.5%)患者接受高劑量
皮質類固醇 治療(至少40mg/天
強的松 等效劑量),中位起始劑量為50mg/天(範圍:10~150mg/天),中位給藥持續時間為1.1個月(範圍:0.03~15.9月)。37例中21例(56.8%)患者肺炎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0個月(範圍:0.2~7.4月)。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發生1例(0.2%)3級免疫相關性腹瀉,無結腸炎發生。該患者的發生時間為9.1個月,未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持續時間為0.7個月,病情緩解。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9例(3.5%)發生免疫相關性
肝功能異常 ,其中2級為2例(0.4%),3級為15例(2.8%),4級為2例(0.4%)。
至免疫相關性肝炎發生的中位時間為1.0個月(範圍:0.6~8.4月),中位持續時間為1.9個月(範圍:0.1~17.1月)。3例(0.6%)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6例(1.1%)患者暫停本品治療。19例中6例(31.6%)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中位起始劑量為41.7mg/天(範圍:10.0~133.3mg),中位給藥持續時間為1.6個月(範圍:0.03~13.0月)。19例中8例(42.1%)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9個月(範圍:0.4~4.7月),9例(47.4%)患者症狀持續。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2例(0.4%)發生免疫相關性腎炎。1例(0.2%)為1級,至發生時間為0.7個月,該患者暫停本品治療,未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症狀持續。1例(0.2%)為3級,至發生時間為4.7個月,持續時間為1.8個月,該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接受了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55mg/天,至緩解時間為1.3個月。
甲狀腺功能減退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46例(8.5%)發生
甲狀腺功能減退 ,其中1級為27例(5.0%),2級為18例(3.3%),3級為1例(0.2%)。至發生的中位時間為2.8個月(範圍:0.7~8.4月),中位持續時間為2.1個月(範圍:0.5~13.1月)。1例(0.2%)患者暫停本品治療。46例中24例(52.2%)患者使用甲狀腺
激素替代治療 ,22例(47.8%)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2個月(範圍:0.7~13.1月)。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23例(4.3%)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其中1級為19例(3.5%),2級為4例(0.7%)。至發生的中位時間為1.4個月(範圍:0.6~7.7月),中位持續時間為0.8個月(範圍:0.1~7.8月)。1例(0.2%)患者暫停本品治療,2例(0.4%)患者使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23例中16例(69.6%)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1.1個月(範圍:0.3~3.5月),7例(30.4%)患者尚未緩解。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1例(2.0%)發生其他甲狀腺疾病,其中包括:
甲狀腺炎 8例(1.5%),1級為7例(1.3%),2級為1例(0.2%),其中4例伴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
腫塊 3例(0.6%),均為1級,其中1例同時合併1級甲狀腺炎;
甲狀腺腫 1級1例(0.2%),伴甲狀腺功能亢進。
垂體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2例(0.4%)發生
垂體 炎,1級和2級各有1例(0.2%)。至發生時間分別為1.4個月和6.9個月,2例患者均尚未緩解。
腎上腺功能不全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發生腎上腺功能不全1例(0.2%),為2級,至發生時間為7.1個月,尚未緩解。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2例(2.2%)發生高血糖症或
血葡萄糖 升高,1級為9例(1.7%),2級為3例(0.6%)。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2例(0.4%)發生
1型糖尿病 ,均為3級。1例(0.2%)1型糖尿病的發生時間為7.6個月,使用
胰島素 間斷治療,已緩解,至緩解時間1.6個月。1例(0.2%)患者同時發生1型糖尿病和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至發生時間為10.3個月,需要暫停本品治療,使用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物治療,已緩解,至緩解時間為0.3個月。
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9例(3.5%)發生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其中1級為8例(1.5%),2級為6例(1.1%),3級為4例(0.7%),4級為1例(0.2%)。
至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發生的中位時間為0.8個月(範圍:0.1~16.5月)。中位持續時間為1.1個月(範圍:0.1~15.1月)。1例(0.2%)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例(0.2%)患者暫停本品治療。19例中17例(89.5%)患者接受了外用皮質類固醇藥物,3例(15.8%)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分別為33.3mg/天、66.7mg/天和10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時間分別為0.3個月、0.2個月和0.4個月。19例中10例(52.6%)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5個月(範圍:0.1~4.6月)。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7例(3.1%)發生免疫相關性胰腺炎/
澱粉酶 升高/脂肪酶升高,其中3級為11例(2.0%),4級為6例(1.1%)。無症狀性澱粉酶升高或脂肪酶升高為16例(3.0%),其中4級5例(0.9%)。
至發生的中位時間為1.4個月(範圍:0.7~10.8月),中位持續時間2.3個月(範圍:0.1~8.6月)。各有5例(1.0%)患者永久停止或暫停使用本品治療。沒有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17例中12例(70.6%)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7個月(範圍:0.1~6.7月)。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8例(1.5%)發生血小板計數降低,其中3級為6例(1.1%),4級為2例(0.4%)。至發生的中位時間1.9個月(範圍:0.7~10.9月),中位持續時間為0.6個月(範圍:0.1~2.3月)。1例(0.2%)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6例(1.1%)患者暫停本品治療。8例中1例(12.5%)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133.3mg/天,給藥持續時間為3天。8例中6例(75.0%)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4個月(範圍:0.1~2.2月)。
免疫相關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3例(0.6%)發生免疫相關性心肌炎,3例均永久停藥。1例(0.2%)2級病例至發生時間為0.7個月,該患者接受了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75mg/天,給藥持續時間為1.1個月,治療後緩解。1例(0.2%)3級病例至發生時間為12.1個月,持續時間為1.0個月,該患者接受了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200mg/天,給藥持續時間為0.7個月,治療後症狀緩解。1例(0.2%)5級病例至發生時間為0.7個月,該患者接受了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267mg/天,給藥持續時間為0.1個月,最終死亡。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3例(0.6%)發生外周神經毒性,均為2級。至發生時間分別為0.7個月、1.6個月和3.0個月,持續時間分別為15.2個月、1.0個月和11.2個月。2例(0.4%)患者暫停本品治療。2例(0.4%)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分別為10mg/天和50mg/天,給藥持續時間分別為1.2個月和5.6個月。1例患者緩解,至緩解時間為1.0個月。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1例(0.2%)患者發生5級
重症肌無力 。自發生3級重症肌無力至死亡的時間為8天。該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起始劑量為33.3mg/天,給藥持續時間為6天,最終死亡。
其他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1例(0.2%)患者同時發生了
關節痛 和肢體疼痛,均為2級。
其他抗PD-1/PD-L1抗體報導的(≤1%)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輸液反應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共16例(3.0%)患者出現輸液反應,其中1級8例(1.5%)、2級4例(0.7%)、3級3例(0.6%)和4級1例(0.2%)。均給予觀察或對症處理,1例(0.2%)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例(0.2%)患者予以暫停給藥。患者症狀均痊癒。
所有治療用
蛋白質 均有發生免疫原性的可能。抗藥物抗體(ADA)發生率的高低和檢測方法的
靈敏性 及
特異性 密切相關,並且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分析方法、樣本的
處理方法 、樣本的收集時間、合併用藥,以及患者的其他
基礎疾病 等。因此比較不同產品的ADA發生率時應慎重。
在接受本品200mg每3周1次或1mg/kg、3mg/kg、10mg/kg每2周1次的381例可評價患者中,採用電
化學發光法 (ECL),測得2例患者(0.5%)治療期抗藥抗體(ADA)陽性。對這2例ADA陽性患者的血清進一步採用了基於
競爭性 配體結合 的ECL方法進行
中和抗體 (Nab)檢測,其中1例(0.26%)為陽性。基於現有數據,尚不能判斷ADA產生對本品藥代、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響。
禁忌 對本說明書【成份】項下的活性成份或輔料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免疫相關不良反應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可發生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包括嚴重和致死病例。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可發生在本品治療期間及停藥以後,可能累及任何
組織器官 。
對於疑似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數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是可逆的,並且可通過中斷本品治療、皮質類固醇治療和/或支持治療來處理。整體而言,對於大部分2級以及某些特定的3級和4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需暫停給藥。對於4級及某些特定的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需永久停藥(參見【
用法用量 】)。對於3級和4級及某些特定的2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根據臨床指征,給予1~2mg/k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及其他治療,直至改善到≤1級。皮質類固醇需至少一個月的時間逐漸減量直至停藥,快速減量可能引起不良反應惡化或復發。如果不良反應在皮質類固醇治療後繼續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增加非皮質類固醇類別的
免疫抑制劑 治療。
本品給藥後任何復發性3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末次給藥後12周內2級或3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未改善到0~1級(除外內分泌疾病),以及末次給藥後12周內皮質類固醇未能降至≤1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應永久停藥。
免疫相關性肺炎
已經在本品治療中觀察到了免疫相關性肺炎,包括致死病例(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肺炎症狀和體徵,如
呼吸困難 、缺氧表現、咳嗽、
胸痛 等,以及
放射學 改變(例如局部
毛玻璃 樣混濁、斑塊樣浸潤)。疑似免疫相關性肺炎的病例應採用影像學、
肺功能 、
動脈血壓 飽和度等檢查進行評估和確認,並排除感染、疾病相關等其他病因。對於2級免疫相關性肺炎的患者,應暫停本品治療,出現3級或4級或復發性2級免疫相關性肺炎的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腹瀉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免疫相關性結腸炎相關症狀和體徵,如
腹痛 、腹瀉、
粘液便 或血樣便,並排除感染和疾病相關性病因。2級或3級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的患者,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或復發性3級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應考慮
腸穿孔 的潛在風險,必要時行影像學和/或
內鏡檢查 以確認。
免疫相關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肝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每個月)監測患者肝功能的變化及肝炎相應的症狀和體徵,並排除感染及與基礎疾病相關的病因。如發生免疫相關性肝炎,應增加
肝功能檢測 頻率。2級免疫相關性肝炎,應暫停本品治療。3級或4級免疫相關性肝炎,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腎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腎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每個月)監測患者腎功能的變化及腎炎相應的症狀和體徵。如發生免疫相關性腎炎,應增加
腎功能檢測 頻率。多數出現
血清肌酐 升高的患者無臨床症狀。應排除腎功能損傷的其他病因。2級或3級
血肌酐 升高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血肌酐升高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內分泌疾病
甲狀腺及甲狀旁腺疾病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甲狀腺、
甲狀旁腺 功能紊亂 的報告,包括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炎、甲狀腺腫塊、甲狀腺腫、
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和
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症 (參見【不良反應】)。應密切監測患者甲狀腺功能的變化及相應的臨床症狀和體徵。對於症狀性2級或3級甲狀腺功能減退,應暫停本品治療,並根據需要開始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對於症狀性2級或3級
甲狀腺亢進 ,應暫停本品治療,並根據需要給予
抗甲狀腺藥物 。如果懷疑有甲狀腺
急性炎症 ,可考慮暫停本品治療並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當甲狀腺功能減退或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症狀改善及
甲狀腺功能檢查 恢復,可根據臨床需要重新開始本品治療。對於4級甲狀腺功能亢進或甲狀腺功能減退,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監測甲狀腺功能,確保恰當的
激素替代治療 。發生其他甲狀腺疾病時應對患者甲狀腺功能的變化進行監測。發生
甲狀旁腺疾病 時,應監測甲狀旁腺功能和
血鈣 水平。發生症狀性2級或3級甲狀旁腺功能異常時,應暫停本品治療,發生4級甲狀旁腺功能異常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垂體炎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報告了垂體炎(參見【不良反應】)。應對垂體炎患者的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包括
垂體功能減退 和
繼發性 腎上腺 功能不全),並排除其他病因。監測和評估垂體相關的激素水平,必要時行功能試驗,考慮垂體
MRI 檢查和自身免疫性抗體檢查。發生症狀性2級或3級垂體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並根據臨床需要給予激素替代治療。如果懷疑急性垂體炎,可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發生4級垂體炎時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監測垂體功能、腎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根據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和其他
激素替代療法 (參見【用法用量】)。
腎上腺功能不全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報告了腎上腺功能不全(參見【不良反應】)。應對腎上腺功能不全患者的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並排除其他病因。監測和評估腎上腺功能相關的激素水平,必要時行功能試驗。發生症狀性2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時應暫停本品治療,並根據臨床需要給予皮質類固醇
替代治療 。發生3~4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時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根據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療法(參見【用法用量】)。
高血糖症及1型糖尿病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報告了
高血糖 症和1型
糖尿病 (參見【不良反應】)。應對患者的高血糖或其他糖尿病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根據臨床需要給予胰島素替代治療。3級高血糖症或1型糖尿病患者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高血糖症或1型糖尿病患者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監測血糖水平,確保適當的胰島素替代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報告(參見【不良反應】)。對1級或2級皮疹,可繼續本品治療,並對症治療或進行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發生3級皮疹時應暫停本品治療,並對症治療或進行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發生4級皮疹、確診SJS或TEN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胰腺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胰腺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對
血澱粉酶 和脂肪酶(治療開始時、治療期間定期以及基於臨床評估具有指征時)及胰腺炎相關的臨床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發生3級或4級血澱粉酶升高或脂肪酶升高、2級或3級胰腺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發生4級胰腺炎或任何級別復發的胰腺炎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性相關血小板減少症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
血小板減少症 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密切監測患者
血小板 水平及有無
出血傾向 的症狀和體徵,如
牙齦出血 、
瘀斑 、
血尿 等症狀,並排除其他病因及合併用藥因素。發生3級
血小板減少 時,應該暫停用藥,給予對症支持治療,直至改善至0~1級,根據
臨床判斷 是否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及是否可重新開始本品治療。發生4級血小板減少時,永久停藥並積極對症處理,必要時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心肌炎報告,包括致死病例(參見【不良反應】)。應對心肌炎的臨床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對於疑似免疫相關性心肌炎,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並進行
心肌酶譜 等相關檢查。發生2級心肌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並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心肌炎恢復至0-1級後能否重新開始本品治療的安全性尚不明確。發生3級或4級心肌炎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並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應密切監測心肌酶譜、心功能等(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神經系統不良反應
外周神經毒性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外周神經毒性報告(參見【不良反應】)。發生2級外周神經毒性應暫停本品治療,3級或4級外周神經毒性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重症肌無力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重症肌無力致死
病例報告 (參見【不良反應】)。發生2級重症肌無力應暫停本品治療,給予口服
吡啶斯的明 治療,可根據症狀增加劑量,並考慮開始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3級或4級重症肌無力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監測症狀、肺功能和神經系統評估,根據臨床指征可給予
血漿置換 或靜脈用
丙種球蛋白 等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其他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在不同劑量和腫瘤類型的本品臨床試驗中,還有小於1%的患者報告了關節痛和肢體疼痛(參見【不良反應】)。其他抗PD-1/PD-L1抗體也報告了未曾在本品治療中觀察到的其他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參見【不良反應】)。
對於其他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首次發生2級或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暫停本品治療。對於任何復發性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除外內分泌疾病)和任何4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根據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在同類抗PD-1抗體產品中,在治療開始前或終止後進行異體
造血幹細胞移植 (HSCT),均有致命和嚴重併發症報導。移植相關併發症包括超急性
移植物抗宿主病 (GVHD)、急性GVHD、慢性GVHD、降低強度預處理後發生的
肝靜脈 閉塞
性疾病 (VOD)和需要皮質類固醇治療的發熱綜合徵。需要密切監測患者的移植相關併發症,並及時進行干預。需要評估
同種異體 HSCT之前或之後使用抗PD-1抗體治療的獲益與風險。
輸液反應
已經在本品臨床試驗中觀察到3級和4級輸液反應(參見【不良反應】)。出現2級輸液反應時,應降低滴速或暫停給藥,當症狀緩解後可考慮恢復用藥並密切觀察。如果出現3級或4級輸液反應,必須停止輸液並永久停止本品治療,給予適當的
藥物治療 (參見【用法用量】)。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基於本品可能出現乏力等不良反應(參見【不良反應】),因此,建議患者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期間慎用本品,直至確定本品不會對其產生不良影響。
在沒有進行
配伍性 研究的情況下,本品不得與其他
醫藥產品 混合。本品不應與其它醫藥產品經相同的靜脈通道合併輸注。
孕婦用藥 尚無妊娠女性使用本品治療的數據。動物研究已顯示PD-1阻斷性抗體具有胚胎胎兒毒性(參見【藥理毒理】)。已知人IgG4會穿過
胎盤屏障 ,作為一種IgG4,本品可能會經母體傳輸給發育中的胎兒。除非臨床獲益大於潛在風險,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治療。
哺乳期用藥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會經人乳分泌。以及本品對
母乳 餵養的嬰幼兒及母乳產量的影響。由於人
IgG 會分泌到母乳中,本品對
母乳餵養 的嬰幼兒可能存在潛在的風險,故建議
哺乳期婦女 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及末次給藥後至少5個月內停止哺乳。
避孕
老年用藥 本品臨床試驗中>65歲
老年患者 占所有患者數的16.7%,老年患者與非老年患者所有級別的藥物
不良反應 發生率 分別為86.9%和82.2%、3級及以上的
藥物不良反應 發生率分別為38.9%和28.9%、導致暫停
給藥 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30.0%和20.9%、導致永久停藥的不良反應為13.3%和9.1%,
臨床研究 中沒有對老年患者進行特殊
劑量調整 。由於臨床試驗中老年患者人數有限,建議老年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慎用,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藥物相互作用 因可能幹擾本品
藥效學 活性,應避免在開始本品治療前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劑。但是如果為了治療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可在開始本品治療後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劑(參見【注意事項】)。
臨床試驗 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ORIENT-1(NCT03114683)研究為一項在既往接受過至少二線系統治療的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開展的
開放性 、
多中心 、單臂、
II期臨床試驗 ,評估信迪利單抗單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入組 既往至少接受過二線治療的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至少有一個
可測量 病灶(病灶長徑大於15 mm或者病灶長徑在11mm~15mm但
短徑 >10mm,FDG-PET掃描上病灶有攝取),所有患者需經中心病理確診為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本研究排除了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體能狀態(ECOG PS)
評分 >2、
中樞神經系統淋巴瘤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間質性肺疾病 、肝轉氨酶>2.5×正常上限(ULN)、首劑研究治療之前4周之內曾接受過全身性
免疫抑制劑 治療、首劑研究治療之前90天內接受過
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ASCT)、首劑研究治療之前3周之內接受最後一次
放療 或最後一劑抗腫瘤治療(化療、
靶向治療 或腫瘤
栓塞術 等)的患者。
患者接受信迪利單抗200mg靜脈輸注,每3周1次。最長
治療時間 為24個月,研究治療持續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
毒性反應 。腫瘤
影像學 採用增強
CT 和
PET-CT 。增強
CT檢查 時間為基線期、第6/15/24周、24周后每12周和48周后每16周;
PET-CT檢查 時間為基線期、第15周、提前終止研究藥物治療時或由研究者決定。
本研究共入組96例患者,全分析人群(FAS)定義為:基線有可測量病灶,經中心病理確診且至少使用過一次研究藥物的
受試者 人群,挽救化療後接受
自體幹細胞移植 之後復發或進展;對於未接受自體幹細胞移植的受試者,則要求第
一線化療 須為全身多藥聯合化療,後續化療要求至少有一線化療為全身多藥聯合化療。1)對於難治患者,指療程≥2周期未達到PR,或者療程≥4周期未達CR,如最佳療效或治療結束原因為PD,則療程數不作要求;2)對於復發患者,復發前近期內至少接受過
二線化療 。符合上述FAS定義的患者共75例。
FAS人群中,受試者既往接受中位化療方案個數為3個(範圍:2~8),既往化療方案個數≥3個的占56.0%,21.3%接受過
自體移植 ,54.7%接受過放療,6.7%接受過維布妥昔治療。
中位年齡 為33.3歲(範圍:18.1~68.6歲),男性占58.3%,ECOG PS評分為0分、1分和2分的患者分別占45.8%、53.1%和1.0%。最常見的病理亞型為結節硬化型56.3%,
臨床分期 以III、IV期為主,占78.1%。基線合併B症狀的受試者占21.9%,最常見的疾病相關症狀為
發熱 13.5%,50例患者存在肺部或縱隔病灶,6例患者存在基線淋巴瘤骨髓浸潤。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終點為客觀緩解率(ORR),定義為最佳療效為
完全緩解 和部分緩解的患者
百分率 ,由
獨立影像 評估 委員會(IRRC)評價根據統一的Lugano 2014 PET-
CT標準 和以及方案定義的IWG 2007標準進行評價。次要有效性終點包括至緩解出現時間(TTR)、緩解持續時間(DOR)和無進展生存期(
PFS )。
75例患者中位隨訪時間為14個月,最後1例入組受試者至少隨訪12個月。其關鍵有效性結果總結見表4。
表4. ORIENT-1研究由IRRC評估的關鍵有效性結果
ORIENT-1研究由IRRC評估的關鍵有效性結果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毒理作用 文獻資料顯示,PD-1/PD-L1通路的一個主要功能是維持妊娠母體對胎兒的
免疫耐受 。在妊娠小鼠模型中,阻斷PD-L1
信號通路 會破壞母體對胎鼠的耐受性,增加胎鼠流產。兔胚胎-胎仔發育
毒性試驗 中,信迪利單抗在給藥劑量為200mg/kg(AUC約為臨床推薦劑量下人體
暴露量 350倍)時出現
胚胎毒性 ,引起吸收胎增加,
妊娠率 降低,未見
致畸作用 ,對胚胎-胎仔毒性的
NOAEL 為40mg/kg( AUC約為臨床推薦劑量下人體暴露量的65倍)。妊娠期間給予信迪利單抗有潛在的風險,包括流產或死胎的比例增加。基於信迪利單抗的作用機制,胎仔暴露於信迪利單抗可增加發生免疫介導紊亂或改變正常
免疫應答 的風險,在PD-1
基因敲除小鼠 中已有免疫介導紊亂的報導。
尚未開展信迪利單抗
生育力 試驗。
食蟹猴 4周和26周重複給藥毒性試驗中,信迪利單抗對雄性和雌性
生殖器 官未見明顯影響,對
形態學 上
性成熟 的雄性動物睪丸的正常精子生成、正常
曲細精管 相關細胞、精子生成各階段的比例均未見明顯影響。但研究中的部分動物尚未性成熟。
其他毒性
文獻資料顯示,在
動物模型 中抑制PD-1信號通路,可增加一些感染的嚴重程度和增強
炎症反應 。與野生型小鼠相比,感染
結核分枝桿菌 的PD-1基因敲除小鼠
存活率 明顯降低,這與PD-1基因敲除小鼠體內細菌增殖和炎症反應增加有關。PD-1基因敲除小鼠感染
腦膜炎 病毒 後存活率同樣降低。
藥代動力學 本品的
藥代動力學 數據來自於2項臨床研究,包括CIBI308A101研究和CIBI308B201研究。CIBI308A101研究評估了中國晚期
惡性腫瘤 患者使用4個劑量水平的信迪利單抗(1mg/kg、3mg/kg、10mg/kg每2周一次,200mg/次每3周一次,每個劑量N=3)的藥代動力學,結果顯示單次給予本品後,在1~10mg/kg的劑量範圍內體內暴露(Cmax、AUC0-672h、AUC0-inf)隨劑量增加而增加。CIBI308B201研究評估了中國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使用信迪利單抗(200 mg/次,每3周一次,N=13)的藥代動力學,結果顯示連續給藥4周期後信迪利單抗的
幾何平均 蓄積比為1.97倍。
吸收
本品採用靜脈輸注給藥方式,血清濃度自輸注開始逐漸上升,輸注結束後達峰,之後緩慢降低。
分布
信迪利單抗在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穩態
分布容積 (Vss)的幾何均值(
變異係數 )為4.71 L(31.4%)。
消除
單次給藥後,信迪利單抗在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
清除率 的幾何均值(變異係數)為9.98mL/h(50.1%)。
消除半衰期 的幾何均值(變異係數)為13.7天(45.3%)。連續4周期給藥後,信迪利單抗在復發或難治性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消除半衰期的幾何均值(變異係數)為19.6天(23.7%)。
貯藏 將藥瓶於2~8℃的冷藏環境下保存在原包裝中,避光、避免冷凍、避免震盪。
包裝 1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S20180016
市場信息 據
藥融雲 數據顯示,PD-1單抗達伯舒(信迪利單抗注射液)
2020年全年銷售收入超過22億元人民幣,第四季度超過7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