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監簡介
九寺的長官稱“卿”,五監的長官多數稱“監”。秘書、殿中、內侍三省的官署雖然也稱省,但其長官則稱“監”。所以把這些機構合稱為“卿監
百司”。
在《
冊府元龜》中,有“
台省部”與“卿監部”之別。前者講三省和
御史台事,後者記載
九卿五監及
殿中省、秘書省事(
內侍省另立“宮臣部”)。之所以要分部,是因為它們的地位有明顯差別,“台省”是中央的政務機關和監察機關,位在百官之上;而“卿監”則掌具體事務,接受台省的指令而辦理各種專門事務,這就是所謂“總群官而聽曰省,公務而專治曰寺”。這些卿監,從其職司,分五個系統介紹如下:
卿監系統
宗正寺、殿中省、內侍省
都是掌管皇族及宮廷事務。它們的分工是:
宗正寺,據《百官表》說,“掌天子族親屬籍,以別
昭穆”。就是說管理皇帝的
宗族家譜以及世系的區分。太廟陵園,本來是
太常寺分管,開元二十四年(
公元736年),濮陽
王徹為宗正卿時,建議改隸宗正寺(後曾幾度重歸
太常,但終隸
宗正)。宗正寺設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從4品上,為卿之助。丞2人,
從六品上。下領陵台、崇玄二署。陵台署管理守衛宗廟山陵,
崇玄署掌京都諸觀名數與道士女冠(女道士)戶籍及
齋醮諸事。道士女冠在隋及唐初隸
鴻臚寺,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改隸宗正寺。
殿中省,隋置
殿內省(因避
楊忠諱),
唐高祖武德元年(
公元618年)改名。監掌
天子服御之事,設監1人,從三品,
少監2人,
從四品上,為監之助。下統
尚食、尚藥、尚衣、尚乘、尚舍、尚輦六局,分掌皇帝膳食、醫藥、冕服、宮廷祭祀張設、湯沐、燈燭、灑掃以及馬匹、
輿輦等事務。殿中省所掌皆皇帝緊要差事,故多由親信、貴幸者任之。如唐太宗時,以外戚
竇誕為
殿中監,玄宗即位之初,以姜皎為
殿中少監,出入臥室,陪燕私。
李令問是玄宗在
藩邸時的舊臣,後任殿中監知尚食事。
內侍省,高祖
武德四年(
公元621年)改隋之長秋監為內
侍監,
龍朔二年(
公元662年)改為內侍省,武后垂拱元年(
公元685年),改稱
司宮台。內侍省的官員是在
內廷為皇家服務的,是純粹宦官機構,下統
掖庭、宮闈、
奚官、內仆、內府、
內坊六局。掖庭局掌宮人戶籍及女工
雜役;
宮闈局,管理宮闈出入管鑰。其中凡是無官品的,稱為內給使,管諸宮門進入物資之記錄;內閽使,負責諸門的傳達及出入管鑰;內掌扇,專司宮中繖扇。奚官司,管理奚隸、工役及宮官的品級,凡宮人有病,則供給醫藥,死則依其品級發給衣服。內仆局,掌中宮車乘,
皇后出,則內仆令居左,丞居右。
內府局,掌宮內寶藏和給納之數,凡燈燭、湯沐、張設諸事皆主之。內坊局,初隸東宮,開元二十七年(
公元739年),改隸
內侍省,掌東宮閤內及宮人糧稟。唐初規定內侍省無三品官,不許宦官參預政事。唐中宗時,內侍省人數增至千餘人,大宦官開始干政。開元末,宦官人數達三千餘名,其中五品以上有千餘人。唐玄宗天寶十三載(
公元754年),始置內
侍監2人,
從三品,以
高力士、袁思藝任之。
楊思勖多次奉命出征南方少數民族,加
驃騎大將軍(
從一品),封
虢國公,打破了唐初以來宦官不得登三品的慣例。高力士親侍皇帝,更受寵信,開元末年,凡大臣奏疏,均須經他過目,朝中小事,皆由高力士處理,只有大事才奏請玄宗。
李林甫、
安祿山、
高仙芝等人取得將相地位,都是經高力士的引拔。所有宦官都聽高力士的指揮。高力士就是
唐玄宗權力的化身,太子稱他為“二兄”,諸王公主稱他為“阿翁”,駙馬呼他為“阿爺”。安史之亂後,宦官
李輔國輔
肅宗即帝位。肅宗登基後,更加寵信宦官,使宦官權勢進一步擴大。當九節度使討伐
安慶緒時,朝廷不設統帥,而以宦官
魚朝恩為
觀軍容使,九節度使受他節制,結果打了大敗仗。李輔國內掌玉璽符命,外管禁軍,朝廷所有制敕,須經他押署,然後實行。宰相和各部尚書陳請,要先告知李輔國,然後才能上報皇帝,
李峴、
李揆當宰相時,見到李輔國時行弟子禮。李峴彈劾輔國專權亂政,肅宗半信半疑,只下令
制敕歸
中書省管,李峴就因為得罪了輔國,只當了一個月宰相,就被誣陷,貶為蜀州
刺史。
李輔國不但廢立宰相,還逼死皇帝,殺戮皇后。
寶應元年(
公元762年)
肅宗病重,張皇后和越王系密謀除掉宦官,李輔國先發制人,逮捕了太子和越王系,皇后聞變跑到肅宗寢室避難,李輔國竟帶領從人,闖進皇帝寢室,拖皇后出門,同時逮捕皇后的親信數十人,肅宗死後,他們勒死張皇后,殺越王系,立代宗。李輔國狂妄自大,忘乎所以,後擔任
中書令,加司空銜,大權獨攬。唐中期,宦官除了掌領宮廷侍奉外,還代天子出宣敕令,一出宮門便稱為中使、敕使、詔使、制使。白居易在《
賣炭翁》中說他們“手把文書口稱敕”,就揭露了宦官依仗權勢趾高氣揚的醜惡形象。他們在地方上作威作福,不可一世,給人民帶來了很大的災難。
唐代宮內的女官,沿隋舊制,在皇后之下有貴妃、淑妃、
德妃、
賢妃各1人,稱為夫人,
正一品。如楊貴妃三姐妹均稱為夫人(
虢國、秦國、韓國);又有昭儀、
昭容、
昭媛、脩儀、脩容、脩媛、
充儀、
充容、
充媛各1人,為
九嬪,
正二品;有
婕妤九人,
正三品;美人4人,
正四品;才人5人,
正五品。武則天十四歲時入宮,就是太宗的才人,後來再次入宮,當過高宗的昭儀;又有寶林27人,
正六品,御女27人,
正七品,采女27人,
正八品。此外還有宮官,為眾宮女之首,有
六尚,正三品;
二十四司,正四品,二十四典,正六品。又有
淑儀、德儀、
賢儀、
順儀、婉儀、
芳儀各1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屬以贊皇后。總之,如果說宦官是皇帝的家奴,那么宮官(宮女)則是皇帝的婢女,而
內官則是皇帝的妻妾了。
皇帝的子女們也設有官屬。太子內官有良娣2人,
正三品;良媛6人,
正四品;
承徽10人,正五品;
昭訓16人,正七品;
奉儀24人,
正九品。其他兒子封親王及女兒封公主者也皆有官屬。分別稱為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太子東宮官屬有三太(太師、
太傅、
太保)、三少(少師、
少傅、
少保)、左右
春坊、
家令寺、
率更寺、
仆寺和
十率府等名目。東宮官一般比較閒散,沒有什麼職權,至於新君即位,在宮官中擢拔輔佐,也往往有之,此為特例。
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國子監、秘書省
等掌朝廷禮樂,典儀、文化教育諸方面事務。
尚書省的
禮部,本是掌管全國禮儀,但禮部只掌政令的頒行、禮儀原則的制訂,對於禮制的具體細節,則很少過問,這一應事務則歸“卿監
百司”。其中
太常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有卿1人,
正三品,是卿監百司之首(其他卿監均為
從三品以下)。少卿2人,
正四品上,為卿之助。下統
郊社、太樂、鼓吹、太醫、
太卜、廩犧、
汾祠以及諸祠廟等八署。有
太常博士4人,
從七品上,掌辨別朝廷
五禮,議定
三公以及三品以上官員功過善惡的諡號,號稱法官,多由博通文士擔任。他們在太常禮院議論禮儀,可以不通過太常卿或少卿。郊社署,兩京皆設,有令1人,
從八品上,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太樂署,令2人,從七品下,掌調鐘律,以供祭饗。鼓吹署,令2人,從七品下,掌鼓吹之節。
太醫署,令2人,從七品下,掌醫療之法,其屬官有醫師、
針師、按摩師、
咒禁師,皆經考試選用。太卜署,令1人,從七品下,掌卜筮之法。廩犧署,令1人,從八品下,掌犧牲粢盛之事,
汾祠署,令1人,
從七品下,掌享祭灑掃之制。此外,三皇五帝諸祠廟,均設令1人,
從六品下,掌祠廟開關、灑掃、釋奠諸禮儀。所有這些都是直接或間接地與封建禮樂事務有關,所以太常卿又名“
樂卿”。
光祿寺,設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
從四品上,為卿之助,掌朝會、祭祀等典儀、酒醴、
膳羞之政。下統太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其中
太官署設令2人,從七品下,掌供祠宴朝會膳食;
珍羞署設令1人,
正八品下,掌供祭祀、朝會、賓客之菜餚;良醞署設令2人,正八品下,掌供酒醴;掌醢(hai音海)署設令1人,正八品下,掌供醬醋之物。本寺所供多是宮廷日常生活必需之副食,故配備專業技術工人特多,如酒匠、主醢、醬匠、酢匠、鼓匠、葅醯匠等。
鴻臚寺,設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
從四品,是卿的助手。掌賓客及凶儀之事,凡
四夷君長或外國使者來朝,本寺負責登記,區分其等位並安排朝見事儀。朝廷高級官員或外州都督、
刺史卒於京師者,本寺負責其凶禮喪葬之具。下統
典客、司儀二署,分掌本寺事務。
國子監,唐
武德初稱為
國子學,隸於
太常寺,貞觀二年(
公元628年)改稱監,為中央文化教育機關,是培養封建統治人才的幹部學校。設
祭酒1人為長,從三品,次官有司業2人,從四品下。下統國子、
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等七學。其中國子學,有博士5人,
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
從二品以上曾孫。韓愈就曾任過國子博士,他的著名《
進學解》就是任博士時所作。又有助教5人,
從六品上,為博士之助,分經教授。直講4人,為博士、助教之助,具體講授
經術;太學,有博士6人,
正六品上,助教6人,
從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縣公的子孫,
從三品曾孫,分五經講授,
廣文館,唐玄宗天寶九載(
公元750年)設定有博士4人,助教2人,掌領國子學生以
進士科為業者;
四門館,有博士6人,
正七品上,助教6人,
從八品上,直講4人,負責教育七品以上,侯、伯、子、男之子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員;律學,隋時隸
大理寺,有博士8人,唐
武德初改隸
國子監,有博士3人,從八品下,助教1人,
從九品下,掌教
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員者,以律令為專業,兼習格式法例;書學,有博士2人,從九品下,助教1人,負責教育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員者,以石經、《
說文》、《
字林》為專業,兼習其他書法;算學有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1人,負責教育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員,以《九章》、《海島》、《孫子》、《五曹》、《
張丘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算》、《輟學》、《緝古》等書為其專業,兼習《記遺》、《三等數》等書。
司農寺、太府寺、將作監、少府監、都水監
分掌全國農田水利,官營手工業以及金谷貯藏之事。
唐代關於農、林、漁、工諸業,基本上都是隸屬於所在州縣管理,但在中央機構中則設有專門官署,分別管理各業之行政事務。其中
司農寺,置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
從四品上,掌倉儲委積之事。凡京都
百司官吏祿廩、朝會、祭祀所需錢物,均由司農寺負責供給。下統上林、太倉、
鉤盾、■官四署。
上林署,有令2人,
從七品下,掌
苑囿園池,種植果蔬,以供朝會、祭祀以及
尚食諸司日常所需貨物。
太倉署,有令3人,從七品下,掌國家糧食儲藏;鉤盾署,有令2人,
正八品上,掌供應祭祀、朝會饗燕賓客所需之薪炭、鵝鴨、蒲藺、阤池藪澤之物。■官署,有令2人,正八品下,掌精細米麥之供應。此外,還統有諸倉、諸湯、諸屯、兩京宮苑養殖以及專管竹葦種植的司竹等監。
太府寺,高宗
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
公元684年)改稱司府寺。中宗即位,復稱太府寺。有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
從四品上,掌財貨、糧食貯藏與貿易諸事。凡四方貢獻、百官俸秩皆歸其出納。下統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其中兩京諸
市署,有令1人,
從六品上,丞2人,
正八品上。掌財貨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偽輕重;
左藏署,有令3人,
從七品下;丞5人,
從八品下,掌錢帛;
雜彩右藏署,有令2人,正八品上;丞3人,
正九品上,掌金玉、珠寶、銅鐵、骨角、齒毛、彩畫;常平署,高宗
顯慶三年(
公元658年)置,有令1人,從七品上;丞2人,從八品下,掌平糴、倉儲、出納之事。武則天時,東都也置常平署。
唐代
司農寺的太倉是國家的糧庫,
太府寺的
左藏是國家的金庫。這兩個機構分別擔負了國家金谷貯藏的具體事權,所以《
冊府元龜》卷620《卿監部·選任》記載
楊崇禮為
太府少卿時,“丈尺間躬自審閱,時議以為稱職”。這與尚書的戶部,掌財經政務但舉大綱不涉事務是大不相同的。
將作監與
少府監,是根據
尚書省工部所制定之政令而具體掌管官府手工業製作。將作監設監1人為長,
從三品,
少監2人為助,
從四品下,掌土木工匠及陶器製作諸事。下統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其中
左校署,有令2人,
從八品下,丞1人,
正九品下,掌
梓匠之事。負責供應樂縣、簨簴、兵械、喪葬
儀物等。右校署,有令2人,
正八品下;丞3人,正九品下。掌版築、塗泥、丹堊、匽廁之事。
中校署,有令1人,從八品下;丞3人,正九品下。掌供舟車、兵械、
雜器。
甄官署,有令1人,從八品下,丞2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負責供給
石磬、人、獸、碑、柱、碾、磑、瓶、缶之器。
少府監,
武德初廢,以諸署隸
太府寺。貞觀元年(
公元627年)復置,高宗
龍朔二年(
公元662年)改稱內府監,武后垂拱元年(
公元685年)又改稱尚方監。後復稱少府監,有監1人為長官,
從三品,
少監2人為次官,掌百工技巧之政。負責供給天子器御、后妃服飾及郊廟圭玉、百官
儀物等。下統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
五署以及諸冶、鑄錢、互市等監。其中中尚署,有令1人,
從七品下;丞2人,
從八品下,掌供郊祀
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飾雕文錯彩之制;左尚署,有令1人,從七品下;丞5人,從八品下,掌供翟扇、■繖、五路、五副、七輦、十二車,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后妃、內外命婦、王公之車路,凡畫素刻鏤與宮中蠟炬
雜作之供應皆歸
所司;右尚署,有令2人,從七品下;丞4人,從八品下,負責供應十二閒馬之轡,每歲取於
京兆、河南府,加飾乃進織染署,有令1人,
正八品上;丞2人,
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組綬及織絍、色染諸事。掌冶署,有令1人,正八品上;丞2人,正九品上,掌管熔鑄金銀銅鐵及塗飾
琉璃玉作等事。諸冶監,監各1人,
正七品下;丞各1人,
從八品上,掌鑄兵農之器,以供給軍士、屯田、居民之器用。諸鑄錢監,監各1人,以所在都督、
刺史兼任,掌鑄錢幣。
互市監,監各1人,
從六品下,丞1人,從八品下,掌
蕃國交易之事。
大理寺
為唐中央的法務部門。
大理卿之職,掌邦國折獄詳刑之事,以五聽察其情,一曰氣聽,二曰色聽,三曰視聽,四曰聲聽,五曰詞聽。以三慮盡其理,一曰明慎,以讞疑獄,二曰哀矜,以雪冤獄,三曰公平,以鞠庶獄。
凡諸百司所送案犯,罪至流、死,皆上刑部,覆於中書、門下。有
大理丞6人,
從六品上,掌
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
大理正2人,從五品下,根據刑法
科條參議用刑之輕重,若大理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此外,又有
主簿2人,從七品上,掌
大理寺之印章,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籍。獄丞2人,
從九品下,
掌率獄史,管理囚徒。大理
司直6人,從六品上;大理評事8人,
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按。他們若是承制推訊,到地方去便具有欽差大臣的高貴地位。唐代還以大理寺、
御史台、刑部組成
三司,作為審理重大案件的臨時
司法機關。這三個機關的長、貳兩官聯席審訊,稱為大三司,也謂之“
三堂會審”,若由大理司直或評事、御史、刑部
郎官聯席會審,則稱為
小三司。封建帝王都很重視司法機關的職能和人選,據《唐會要·大理寺》的記載,唐太宗曾對臣屬說:“大理之職,人命所懸,此官極須妙選”。同書《京城諸軍》也記載,
唐文宗在開成年間曾有敕文說:“刑法之官,人命所系,頃頻有詔旨,令擇才能”。
衛尉寺,有卿1人,
從三品;少卿2人,
從四品上。《大唐六典·衛尉寺》說:
衛尉卿之職,掌邦國器械文物之政令……凡天下兵器,入京師者,皆籍其名數而藏之,凡大祭祀,
大朝會,則供其羽儀、
節鉞、金鼓、
帷帟、茵席之屬。
本寺所統有武庫、武器、守宮三署。其中兩京
武庫署,令各2人,
從六品下,
掌藏兵械。若朝廷有赦令,則建金雞、置鼓於宮城門之右,待
大理寺及府縣囚徒至,則擊之;
武器署,令1人,
正八品下,掌出征將士之兵器;
守宮署,令1人,正八品下,掌供帳帟。若祭祀、巡幸時,則設王公百官之位。
吏部、兵部、禮部試貢舉人時,則供帷幕。
太僕寺,高宗
龍朔二年(
公元662年)改為司馭寺,
鹹亨中復舊稱,武后光宅元年(
公元684年)又改為司仆寺,神龍元年(
公元705年)又復舊稱。有卿1人,
從三品上;少卿2人,
從四品上。掌廄牧、
輦輿之政。下統乘黃、典廄、典牧、
車府四署及諸監牧。其中
乘黃署,有令1人,
從七品下;丞1人,
從八品下,掌供給車路並擔負馬匹的馴馭之法。
典廄署,有令2人,從七品下;丞4人,從八品下,掌飼養馬牛,給養雜畜。典牧署,有令3人,
正八品上;丞6人,
從九品上,掌諸牧雜畜給納以及酥酪脯臘之事。車府署,有令1人,正八品下,丞1人,
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之車路以及馴馭之法。諸
牧監有上、中、下三等之分,凡馬五千為上牧監,設監1人為長,
從五品下;馬三千為中牧監,設監1人,
正六品下;馬不及三千為下牧監,設監1人,
從六品下。各監掌牛馬之生育及牧養。騎兵在古代戰爭中處於重要地位,唐太宗任命
太僕少卿張萬歲掌管馬政,設八坊四十八監,大力繁殖軍馬。貞觀初,官府牧場僅養有幾千匹馬,到高宗麟德間,四十年內,畜養的馬匹遽增至七十萬六千匹,是唐代官府養馬最盛的時期。這對加強唐代軍隊的作戰能力提供了重要的物質保證。另外,唐代還特設東宮九牧監,僅設丞2人,
正八品上,掌牧養馬牛,供皇太子之用。武后時設定了
閒廄使、
飛龍使,漸奪其馬政之權。中唐以後,宦官權重,廄牧之政幾乎為宦官任命的飛龍使所掌握。
以上
寺監都是秉承
尚書省下達的命令行事,共有官吏一萬餘人。
翰林學士
唐代官制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
翰林學士一職。唐初于禁中置
翰林院,為
內廷供奉之所。但唐初翰林院中,除文詞、經學之士外,還有卜、醫、棋、術等各種專門伎藝人員。他們定期入值當班,
待詔於院中,以備皇帝召見,陪伴
天子下棋、作畫、寫字並為其占卜、治病。總之,他們各以其專長為皇帝游居宴樂服務。此外,皇帝還往往召集一批作為私人參謀的文士,以備顧問,如《唐會要·翰林院》載,唐太宗曾以虞世南等才彥之士為
弘文館學士,“會于禁中”,
參決謀議。《新唐書·劉禕之傳》載,高宗時,召
劉禕之、
元萬頃等入禁中,“密與參決時政,以分宰相之權,時謂‘
北門學士’。”至唐玄宗時,始置翰林學士,《新唐書·百官志一》說:
玄宗初,置“翰林
待詔”,以
張說、
陸堅、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
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誥書敕。開元二十六年(
公元738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
學士院,專掌內命。凡
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
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
翰林學士出現之後,便正式分割了
中書舍人制詔之權,於是皇帝的命令被分為內制與外製。翰林學士所撰,乃直接從禁中發出,故稱“內制”,用白麻紙寫;而中書舍人所撰,為外朝所擬,故稱“外製”,用
黃麻紙寫。內制主要是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立皇后,定太子等重要詔書,而外
制則只是一般詔書。例如白居易就曾擔任過中書舍人,也做過翰林學士,他的文集中就收有“中書制誥”和“翰林制誥”兩種,從中可以看出內制與外製的輕重之別。
翰林學士是一般行政系統以外的差遣,不計
官階品秩,也無官署。據說原定額為六員,但《唐會要·翰林院》則說,實“出於所命,蓋無定數”,自
六部尚書至
校書郎皆得與選。安史之亂以後,由於天下用兵頻繁,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出自
翰林院。因此
翰林學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許多軍國要事,甚至不與
中書省商議。據《
舊唐書·陸贄傳》記載,
德宗時,
涇原兵變,
天子出奔,翰林學士
陸贄“行止輒隨從”,“雖有宰臣,而
謀猷參決,多出於贄,故當時目為‘
內相’。”
憲宗時,又於諸學士中選資高望重者一人為承旨學士,參謀禁密,權任獨重,
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云:“大凡大詔令、大廢置,丞相之密畫,內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專對,他人無得而參”。這種
翰林學士承旨的職權,實際上已經不只是起草文書
詔制了,還直接出謀劃策於
內廷,分割外朝宰相議政之權,可謂名副其實之“內相”了。
臣伏見本院舊例,學士入院,除
中書舍人即不試,余官皆先試麻制(冊封、
赦文及任命之類詔書)、答蕃(對少數民族或域外的文書)、批答(對臣下章表的處理批覆)各一道,詩、賦各一道,號曰五題。所試並於當日內了,便具呈納。從前雖有召試之名,而無
考校之實,每遇召試新學士日,或有援者,皆預出五題,潛令宿構、無援者即日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繫於梯媒,得失盡歸於偏黨。今後凡本院
召試新學士,欲請權停試詩賦,只試麻制答,共三道,仍請
內廷賜題目,兼定字數,付本院召試。
劉昫這裡所說的“本院舊例”,當指後唐初年的事。至於在學士中選拔誰當承旨學士,則完全由皇帝決定。《五代會要·翰林院》記載,
天成三年(
公元928年)明宗敕曰:“承旨一員。出自朕意,不計官資先後,在學士之上,仍編入《
翰林志》。”
唐代翰林學士入院後,必須見習一年,遷“
知制誥”以後,才有握筆草詔的資格。若是被提拔為承旨學士,一般短期內便可正式拜
中書舍人,然後入相。
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說,從
憲宗到
穆宗時的十七年中,承旨學士“十一人而九參大政”。長慶以後各朝由翰林出身的宰相一般占二分之一到五分之四左右,開了後世
拜相必由翰林之先河。
翰林學士具有皇帝機要秘書的身份,被
天子視為“私人”,因此,在唐後期宦官勢力膨脹的情況下,皇帝時常依靠他們來對付宦官。如順宗時委任翰林學士
王叔文主持“
永貞革新”,謀奪宦官兵權,大閹
俱文珍扼殺這次革新的第一個措施便是削去王叔文學士之職,使王叔文無由“入內商量公事”。文宗時,翰林學士
李訓,在皇帝支持下策劃欲盡誅宦官。由此可見,翰林學士在唐後期各派政治勢力的鬥爭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所以最為仕途中人所羨慕。明清時期的翰林雖已不直接預聞政事,而習慣上總以翰林為清貴之選,不由翰林出身不拜相,也還是從唐宋沿襲下來的風氣。
唐代在京有行政系統以外的差遣官
翰林學士,在外的臨時差遣則有掌財計的
度支、戶部、鹽鐵轉運
三司。它們是三個各自獨立的部門,各以使臣蒞其事,到五代時才並為一職,稱為“
三司使”。三司中以“執天下利權”的鹽鐵
轉運使最為重要。轉運使與
鹽鐵使本是兩個職務,轉運使掌
漕運轉輸,鹽鐵使掌食鹽買賣,兼及銅鐵礦冶。《新唐書·食貨志三》記載,開元二十一年(
公元733年),
裴耀卿為
京兆尹,因京師雨水,糧食無法轉運,谷踴貴,耀卿提出了漕運辦法,解決了關中缺糧問題,玄宗拜耀卿為
黃門侍郎,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
江淮都轉運使。他在任三年,漕運糧食700萬石,省陸運佣錢30萬緡。又《食貨志四》記載,天寶、至德間,鹽每斗10錢。
乾元元年(
公元758年)鹽鐵、
鑄錢使第五琦首先提出了食鹽的管理辦法,在產鹽區設立監院,天下食鹽實行專賣,每斗時價加100錢即由10錢上漲到110錢,至
德宗貞元四年(公元
788年)以後,每斗時價甚至高達370錢。官府藉此牟取暴利。順宗時,單
鹽利茶稅每年收入達665萬緡。這筆巨額的贏利必須轉運到關中,而轉運工作主要是靠鹽利收入,鹽利與轉運兩者是結合在一起的。所以第五琦為
鹽鐵使時,同時也掛上
轉運使的職務。後來,鹽鐵轉運使便合成一個職務了。
鹽鐵專賣事業也得到空前發展,成為
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項目,所以《舊唐書·食貨志下》說:“大曆末,通天下之財,而計其所入,總一千二百萬貫,而鹽利過半”。當時每歲收入基本上是依靠東西八道四十九州。可見鹽鐵轉運使的地位是相當重要的。
度支和戶部
本來都是
尚書省戶部下的司,
度支掌統籌財政出納,中唐以後,由於戰爭頻繁,軍事費用很大,度支的事務早已超越本司的範圍,所以常以他官兼判之。據《唐會要·別官判度支》記載,
開元二十二年(
公元734年)以太府少卿蕭炅(ji%ng音窘)知度支事,以後便成為制度,或稱制度支事,或稱知度支事,或稱
度支使。
德宗貞元以前,以他官判者多;貞元以後,多以本部尚書、
侍郎主之,並加“判”、“知”之類名號。尚書、侍郎若不加“判”、“知”本司的頭銜,也不能實任其職。這樣,正規的度支職官反而成了無事權的虛銜了。
戶部掌戶口
賦役,因為財政出納與鹽鐵稅源分別由度支和鹽鐵
轉運使所分擔,所以它在
三司中最為清簡。元和時,宦官憎惡
李絳,即把他從
翰林學士中擠出去,派他判戶部事,就是因為戶部無甚事權的緣故。
三司在唐代已有互兼的現象,如
劉晏曾任鹽鐵轉運使兼度支使,元琇曾於
戶部侍郎判
度支之外,加兼諸道鹽鐵轉運使。唐末
黃巢起義以後天下興兵,三司的組織系統隨之癱瘓,於是隨處置
租庸使以主調發,兵罷則停。至五代
後梁時,乃沿其制,置租庸使以掌天下錢貨,三司之職因被廢除。此後,凡賦稅征斂,倉儲蓄積,軍費供應,財貨轉輸盡由租庸使掌之。後唐恢復度支、戶部、鹽鐵三司,以
張延朗為
三司使,至此,三司使方並為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