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西漢時護衛宮殿者有
郎衛和兵衛。
光祿勛率
郎官為郎衛,衛尉率衛士為兵衛。西漢時衛尉所部稱南軍。宮內設廬舍以駐紮衛士,衛士晝夜巡警,檢察門籍。衛尉主宮門和宮內,與主宮外的
中尉(
執金吾)相為表里。西漢時皇帝居未央宮,守護未央宮是衛尉的職責,故有時也稱
未央衛尉。
東漢時無衛將軍,也不再每宮皆設衛尉。衛尉下設北宮、南宮
衛士令,以分管南北宮,省去
旅賁令。東漢初年,
漢光武帝劉秀任命他的親信
李通、
銚期為衛尉,後來外戚
馬廖、馬光、
竇固、梁淑等人都擔任過這個職務。 東漢末年,
馬騰也擔任過這個職務。
魏晉以後,衛尉職掌漸生變化。從隋代起,改掌
軍器、儀仗、帳幕之事,與漢制截然不同。南宋併入尚書省工部。元代一度恢復衛尉,旋罷。明、清不設。
建置沿革
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
衛尉寺,隋改為
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
鑾儀衛。 衛尉寺 卿 少卿 丞 主簿各一人。卿掌儀衛兵械、甲冑之政令,少卿為之貳,
丞參領之。凡內外作坊輸納兵器,則辨其名數、驗其良窳以歸於武庫,不如式者罰之。時其曝涼而封籍其數,若進御及頒給,則按籍而出之。每季委官檢視,歲終上計帳於兵部。掌凡
幄帟之事,大禮設
帷宮,張大次、小次,陳鹵簿儀仗。長貳晝夜巡徼,察其不如儀者,押仗官則前期稟差。凡仗衛,供羽儀、
節鉞、金鼓、
棨戟,朝宴亦如之。
宴享賓客,供幕帟、茵席,視其敝者移
少府、
軍器監修焉。舊制,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庫、武器歸內庫,守宮歸
儀鸞司,本寺無所掌。
元豐官制行,始歸本寺。分案四,置吏十。
元祐三年、詔長貳互置。所隸官司十有三:內弓箭庫、南外庫、
軍器弓槍庫、軍器弩劍箭庫,掌藏兵杖、器械、甲冑,以備軍國之用。儀鸞司,掌供幕帟供帳之事。軍器什物庫、宣德樓什物庫,掌收貯什物,給用則按籍而頒之。左右金吾街司、左右金吾仗司、
六軍儀仗司,掌清道、
徼巡、排列,
奉引儀仗以肅禁衛。凡
儀物以時修飭,
選募人兵而校其遷補之事。中興後,
衛尉寺廢,併入工部。
主要官員
衛尉寺一般設有: 卿一人,
從三品;少卿二人,
從四品上;丞二人,
從六品上。掌器械文物,總武庫、武器、守宮三署。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數。祭祀、朝會,則供羽儀、
節鉞、金鼓,
帷帟、茵席。凡供宮衛者,歲再閱,有敝則脩於
少府。
主簿二人,
從七品上。錄事一人。
龍朔二年,改曰
司衛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
掌固六人。 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納之數。大事承制敕,小事則聽於
尚書省。
管轄機構
△
兩京武庫署 令各二人,
從六品下;丞各二人,
從八品下。
掌藏兵械。有赦,建金雞,置鼓宮城門之右,大理及府縣囚徒至,則擊之。監事各一人,
正九品上。諸署監事,品同。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
掌固各五人。開元二十五年,東都亦置署。 △
武器署 令一人,
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外戎器。祭祀、巡幸,則納於武庫。給六品以上葬鹵簿、
棨戟。凡戟,廟、社、宮、殿之門二十有四,東宮之門一十八,一品之門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護之門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護、上州之門十二,下都督、下
都護、
中州、下州之門各十。衣幡壞者,五歲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還。監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
掌固四人。貞觀中,東都亦置署。 △
守宮署 令一人,
正八品下;丞二人,
正九品下。掌供帳帟。祭祀、巡幸,則設王公百官之位。
吏部、兵部、禮部試貢舉人,則供帷幕。王公婚禮,亦供帳具。京諸司長上官,以品給其床罽。供蕃客帷帟,則題歲月。席壽三年,氈壽五年,褥壽七年;不及期而壞,有罰。監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設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