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方式,招考條件相對比較嚴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應屆、歷屆畢業生,部分職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和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國家公務員,即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2023年10月14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招考公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即將開始,總計劃招錄3.96萬人。考生可於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公共科目筆試將於11月26日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較大的城市同時舉行。

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將於2023年10月15日開始,計畫招錄3.96萬人。2023年11月26日,2024年國考公共科目筆試正式開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 外文名: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for central and state organs
  • 考試時間:每年11月第四個星期日
  • 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概念辨析,報考程式,報考條件,考試內容,筆試,面試,考試大綱,報考政策規定,報考注意事項,考務安排,調劑公告,調劑條件,歷年國考,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4年,報考現狀,合格分數線,錄用規定,

概念辨析

一、從概念來說
中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程式一樣。
三、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2013年大部分省份也對戶口的限制進行放寬,這就需要考生報名時認真閱讀招考簡章。
四、從考試科目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而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黑龍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複習。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五、從考試時間來說
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固定下來: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試時間則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日。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此外,政府還會組織一些選調幹部到基層的考試,有些部門還會單獨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試,各個城市也會有一些零散的考試,如村官考試。時間都很靈活。需要考試需注意關注各地的招考信息。
報考各類公務員考試不受什麼次數限制,只要時間上不衝突,你可以參加多次公務員考試: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學校所在地的公務員考試、生源地的公務員考試,還有一些對生源沒有限制的省份、城市的公務員考試,只要是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參加,所以,考公務員這條路還是很寬的。
六、就戶口限制來說
公務員招考相對於戶口的限制越來越小,2012年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已基本上不再要求戶口限制,人才不限地域,這是人事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地方國家公務員也基本上在逐漸取消這一限制,很多地方公務員招考都是面向全國,包括人民警察的招考。

報考程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諮詢電話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有關報考政策規定、報名網路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招考簡章》《報考指南》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有關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需要諮詢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考主要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於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名並提交報考申請,每次只能選報1個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錄機關於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間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2年11月3日18:00以後,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 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於2022年11月7日8:00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時需提供該序號,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於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名確認並繳費。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並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手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的諮詢電話將於2022年11月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於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列印准考證。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解決。

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間出生),對於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
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可以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對於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地、州、盟)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市(地、州、盟)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考試內容

筆試

1. 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3類,分別適用於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外交部網站查詢。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網站查詢。
2. 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2022年12月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2年12月4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2022年12月3日下午 14:00—16:00
筆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較大城市設定考點。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為減少跨省流動、利於順利參考,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須將考點選擇為本人工作地或者學習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並攜帶准考證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等參加考試。
3. 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後,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將予以適當傾斜。
報考者可於2023年1月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中,8個非通用語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面試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布。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比例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將面向社會進行調劑。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指報考者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布。
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實施,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招錄機關在本部門網站和考錄專題網站上發布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列印。
部分招錄機關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設定情況和測試內容、分值比重等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面試結束後,招錄機關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其中,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占50%的比例合成。

考試大綱

為便於報考者充分了解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特制定本大綱。
一、筆試內容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主要測查從事公務員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質,特別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公共科目筆試全部採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80分鐘,滿分100分。
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係、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
(一)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進行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
例題: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下列與之有關的說法,正確的有幾項?
①創新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動力問題
②協調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
綠色發展注重的是解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問題
④開放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內外聯動問題
⑤共享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
A.1 B.2
C.3 D.4
(答案:C。創新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動力問題;協調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綠色發展注重的是解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問題;開放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內外聯動問題;共享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對比可知,語句②和語句⑤錯誤。因此,正確答案為C。)
(二)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
例題1:環境保護主義是一種信念,是一種重建人與自然關係的強烈願望。要實現這一願望,就必須樹立一種自然共同體的意識,即將人類在共同體中的征服者角色,變為這一共同體中的普通一員。它暗含著對每個成員的尊敬,也包括對這個共同體本身的尊敬。只有樹立了這樣的一種道德意識,人們才有可能在運用其在這一共同體中的權利時,感到所負有的對這個共同體的義務。這不僅依賴對自然本質的科學理解,也依賴在了解基礎上建立起的對自然的感情。
文段最後一句話中的“這”指的是:
A.自然共同體意識的樹立
B.對自然共同體的義務
C.熱愛自然的感情
D.重建人與自然關係的願望
(答案:A。首句指出環境保護主義“是一種重建人與自然關係的強烈願望”,次句說明“要實現這一願望,就必須樹立一種自然共同體的意識”,第三句說明“只有樹立了這樣的一種道德意識”的重要意義,最後歸結到“這不僅依賴……,也依賴……”,即實現這種意識的條件。因此,可知“這”指的是“自然共同體意識的樹立”,正確答案為A。)
(三)數量關係。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用題型有數字推理和數學運算兩種。
數字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個數列,但其中缺少一項,要求報考者仔細觀察這個數列各數字之間的關係,找出其中的排列規律,然後從四個供選擇的答案中選出最合適、最合理的一個來填補空缺項,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律。
例題:1 2 4 8 16 ( )
A.16 B.24 C.32 D.36
(答案:C。原數列是一個等比數列,後一項是前一項的2倍,故正確答案為C。)
數學運算:每道題給出一個算術式子或者表達數量關係的一段文字,要求報考者熟練運用加、減、乘、除等基本運算法則,並利用其他基本數學知識計算或推出結果。
例題:某單位的會議室有5排共40個座位,每排座位數相同。小張和小李隨機入座,則他們坐在同一排的機率:
A.不高於15% B.高於15%但低於20%
C.正好為20% D.高於20%
(答案:B。根據題意可知,小張隨機選一個位置就坐,那么小李可以選擇的位置為39個,因此總情況數=40×39。要讓他們恰好坐在同一排,應先從5排中選一排,再從這一排中選2個座位,符合條件的情況數=5×8×7,機率約為7/39=17.9%。因此,正確答案為B。)
(四)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用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四種。
圖形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套或兩套圖形,要求報考者通過觀察分析找出圖形排列的規律,選出符合規律的一項。
定義判斷:每道題先對相關概念進行定義,然後分別列出四種情況,要求報考者嚴格依據定義選出一個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該定義的答案。
例題:按調查範圍來看,可將調查分為全面調查非全面調查。全面調查指的是一定範圍內的情況普查;非全面調查是指從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對象進行情況調查,又可分為:根據隨機原則選擇樣本的抽樣調查和有意識選取若干樣本進行的典型調查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對某市幼稚園所有兒童進行口腔衛生檢查,這屬於非全面調查
B.對全國招生規模較大的前30所醫學院校進行學生就業情況調查,這屬於典型調查
C.對省內1~3年級的全體學生進行體育活動時間的調查,這屬於非全面調查
D.對某市中考數學成績最好的幾所學校進行調查,總結相關經驗,這屬於抽樣調查
(答案:B。根據題乾,“全面調查”的定義要點是:一定範圍內的普查;“非全面調查”的定義要點是:在總體中抽取部分對象;根據選擇樣本的方式又分為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A選項體現了一定範圍內的普查,屬於全面調查,敘述錯誤;B選項符合典型調查,敘述正確;C選項體現了一定範圍內的普查,屬於全面調查,敘述錯誤;D選項是典型調查,敘述錯誤。因此,正確答案為B。)
類比推理:給出一組相關的詞,要求通過觀察分析,在備選答案中找出一組與之在邏輯關係上最為貼近或相似的詞。
例題:設計︰發放︰問卷
A.複製︰修改︰文字 B.預習︰複習︰考試
C.播放︰快進︰磁帶 D.制定︰執行︰政策
(答案:D。“設計”和“發放”是問卷實施過程中必然經歷的兩個步驟,順序是先設計,後發放。D選項,“制定”“執行”是政策實行過程中必然經歷的兩個步驟,並且制定在前,執行在後,與題乾邏輯關係一致,A、B、C選項中的詞語不具備題乾中的邏輯關係。因此,正確答案為D。)
邏輯判斷:每道題給出一段陳述,這段陳述被假設是正確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報考者根據這段陳述,運用一定的邏輯推論,選擇一個最恰當的答案。
例題:一切生命有機體都需要新陳代謝,否則生命就會停止。文明也是一樣,如果長期自我封閉,必將走向衰落。交流互鑒是文明發展的本質要求。只有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鑒、取長補短,才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由此可以推出:
A.一種文明如果沒有長期自我封閉,就不會走向衰落
B.一種文明如果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鑒、取長補短,就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C.一種文明如果沒有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鑒,就不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D.一種文明如果沒有保持旺盛生命活力,它就沒有同其他文明取長補短
(答案:C。A選項將題乾中的條件前後件均加否定,不能推出;B選項將題乾中的“只有…才…”轉換為“如果…就…”,不能推出;C選項是對題乾最後一句話的同義表述,可以推出;D選項將題乾最後一句話的前後件對調,不能推出。因此,正確答案為C。)
(五)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文字、數字、圖表等統計性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
例題
2020年H省秋糧平均生產成本及同比增速
單位:元/畝(成本)、%(增速)

秋糧

玉米
稻穀
成本
增速
成本
增速
成本
增速
生產成本
440.6
-2.1
430.5
-1.9
525.7
-4.0
其中:物質費用
203.9
-0.3
205.4
-0.3
210.6
0.4
其中:種子
51.3
0.4
48.5
-0.1
68.4
1.8
化肥
125.3
-2.2
131.0
-2.6
107.7
-0.3
農藥
26.9
8.6
25.6
14.0
34.3
-1.2
生產服務支出
130.3
-3.5
120.7
-5.8
194.4
4.3
其中:機耕
22.1
0.3
15.4
-3.1
61.8
3.0
機播
21.7
-1.1
21.2
-6.4
24.0
37.4
機收
62.3
-2.0
61.0
-1.2
78.4
-0.7
排灌
24.3
-12.0
23.1
-17.2
30.2
0.7
人工成本
106.5
-3.5
104.4
-0.4
120.7
-20.3
2020年,H省秋糧玉米和稻穀的市場平均交易價格分別為2.34元/公斤和2.74元/公斤,分別比上年上漲28.6%和8.7%。按此價格測算,2020年全省農戶種植玉米、稻穀扣除成本前的產值分別為957.1元/畝、1520.7元/畝,分別比上年增長33.4%、8.9%。
(1)2019年,H省秋糧稻穀的平均生產成本約為多少元/畝?
A.548 B.533
C.439 D.450
(答案:A。)
(2)將2020年H省秋糧機耕、機播、機收、排灌成本按同比增量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以下正確的是:
A.機耕、機播、機收、排灌
B.機收、排灌、機耕、機播
C.機耕、機播、排灌、機收
D.機收、排灌、機播、機耕
(答案:A。)
(3)2020年,H省秋糧玉米和稻穀的畝產與上年相比:
A.僅稻穀畝產高於上年水平
B.僅玉米畝產高於上年水平
C.兩者畝產均低於上年水平
D.兩者畝產均高於上年水平
(答案:D。)
(4)如種植收益=產值?生產成本,則2020年H省秋糧稻穀平均每畝的種植收益約是玉米的多少倍?
A.0.5 B.0.7
C.1.6 D.1.9
(答案:D。)
(5)2020年,H省農民老王在承包地中種植秋糧玉米,按全省平均生產成本估算,他在種子和農藥上需要花費2000元。如亦按全省平均生產成本估算,他需要花費的人工成本在以下哪個範圍內?
A.不到2000元 B.2000~2500元之間
C.2500~3000元之間 D.超過3000元
(答案:C。)
三、申論
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分別命制試題。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相關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並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準確理解把握給定資料所反映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範、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係,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的解釋。
貫徹執行能力——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對給定資料所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解決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行政執法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依法辦事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準確理解歸納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對所涉及的觀點和事實進行恰當的解釋,並作出合理的推斷。
依法辦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綜合運用恰當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務、解決問題、實現目標。
公共服務能力——能夠全面準確了解公眾需求和願望,靈活運用各種措施和辦法為公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文字表達能力——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塗准考證號,並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二)申論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塗准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一律無效。

報考政策規定

一、關於報考條件
1、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是否能以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4、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僅允許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5、應屆高校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如果符合有關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可以報考相應職位。
6、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採取了哪些傾斜措施?
答: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機關設在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可以單獨或者綜合採取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從中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當地戶籍或者在當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對於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地、州、盟)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市(地、州、盟)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
7、《招考簡章》中提出的學歷要求應當如何理解?
答:對於2023屆高校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對於其他人員,均應以其已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比如,《招考簡章》中僅允許本科學歷人員報考的職位,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8、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定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契約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9、哪些情形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答: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0、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關工作(學習)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答: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和就讀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1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否能以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答: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可以報考僅允許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12、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答: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職位計畫。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當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複印件,並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3、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答: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間出生),對於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以後出生)。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即1991年10月以後出生),對於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報考法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以後出生)。
公安特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為25周歲以下(1996年10月以後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幹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1991年10月以後出生),對於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報考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0月以後出生)。
14、報考者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備案人選。
15、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多少?
答:除2023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10月。
二、關於報名
16、什麼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報考者每次只能報考1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2年11月3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17、《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答: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紙質《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18、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答:社會在職人員一般不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個別招錄機關有專門要求的,從其要求。
三、關於資格審查
19、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答: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一般應當在報考者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0、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招錄機關根據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3種情形。
21、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諮詢?
答: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通過《招考簡章》和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四、關於筆試
22、筆試考務費用是多少?哪些人員可以減免?
答:筆試考務費用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依據,具體情況請向承擔筆試考務工作的當地考試機構諮詢,考試機構的諮詢電話可於2022年11月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23、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2年12月3日下午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後參加12月4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銀保監財經類職位、銀保監綜合類職位、銀保監法律類職位、銀保監財會類職位、銀保監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2年12月3日下午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後參加12月4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證監財金類職位、證監會計類職位、證監法律類職位、證監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2年12月3日下午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後參加12月4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2年12月3日下午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後參加12月4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如何選擇考試地點?
答:筆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較大城市設定考點。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為減少跨省流動、利於順利參考,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須將考點選擇為本人工作地或者學習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對於8個非通用語職位、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將統一安排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參加考試。
28、如何劃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
答: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確定合格分數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合格分數線分別劃定。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在劃定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五、關於面試
29、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是如何確定的?
答:筆試成績公布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
30、什麼時間進行面試?
答: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23年3月底前進行。面試內容和方式結合招考職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工作特點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報考者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者招錄機關網站查詢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諮詢。
31、是否所有職位都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答: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分值比重及有關要求等由招錄機關確定,詳情可查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32、為何有些職位需要組織調劑?
答:個別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比例達不到《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員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可以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調劑結束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相關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六、關於體檢和考察
33、體檢應當在哪些機構進行?
答: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應當在市(地)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3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答: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儘快安排復檢。報考者對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當日、當場安排復檢。
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5、哪些部門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答: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者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6、考察時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複審嗎?
答:考察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認定核實的重要環節,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複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迴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37、哪些機關實行差額考察?
答: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計畫錄用人數的比例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於2:1。省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實行等額考察,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錄用標準的,不得錄用,如有需要,招錄機關可以順延遞補後續考生進行考察。
38、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答: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39、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嗎?
答: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需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七、關於違規違紀人員處理
40、報考者在招考報名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報名環節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式;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等行為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並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41、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4)未按規定填寫(填塗)、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註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5)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7)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42、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情節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
(2)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
(3)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4)攜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範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式、工具,以及專門用於作弊的程式、工具(以下簡稱作弊器材)的;
(5)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6)違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
(7)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43、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情節特別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4)使用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試信息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
(6)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44、對答卷雷同的報考者,將如何處理?
答: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式終止。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視具體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或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45、報考者在體檢、考察、體能測評等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體檢、考察、體能測評等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情節較輕的,將終止錄用程式;情節嚴重的,將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46、刑法對於考試作弊有哪些規定?
答: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了具體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報考者和其他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47、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答:報考者在招考過程中有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八、其他
48、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49、報考者應當如何備考?
答:公務員錄用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這些能力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考試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並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進行準備。
50、《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答:《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公務員招考。

報考注意事項

一、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請考生使用電腦進行網上報名,推薦使用谷歌、IE、360、火狐瀏覽器訪問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如使用IE瀏覽器,請選擇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瀏覽器,請選擇極速模式瀏覽。
2、請考生儘量在網速較快的環境報名;儘早報名,儘量避免後期集中報名。
3、《招考公告》公布的網站中,下載的檔案類型有:*.rar、*.zip、*.doc、*.xls、*.xlsx。*.rar檔案用WinRAR打開;*.zip檔案用WinZIP打開;*.doc檔案用Word打開;*.xls、*.xlsx檔案用Excel打開。(注:“*”代表檔案名稱稱)
如在考錄專題網站下載的招考簡章出現無法打開的情況,請將瀏覽器更換為谷歌或360極速模式後再次下載。如出現下載的招考簡章檔案名稱為亂碼的情況,請檔案名稱中的亂碼修改為英文字母,“zip”前面的“_”修改為“.”,即可正常解壓檔案打開。
4.、考生登錄網站,必須完成“考生註冊”“完善個人信息”“職位填報”等操作並點擊“職位提交”按鈕後,才能將信息提交至招錄機關審核。
5、為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加快報名速度,建議考生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記事本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貼上到表中即可。
6、報名截止後,考生將不能進行註冊,無法補充、修改或刪除任何個人信息(含考試地點),也無法進行職位填報和修改(含改報、職位恢復和退訂)操作。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請在報名截止前,按招錄機關要求修改或補充完所需信息後,再進行一次職位提交操作,否則招錄機關將無法看到考生信息。
7、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考生註冊或登錄完畢後,必須退出系統並關閉瀏覽器。
二、考生註冊
1、如何註冊新用戶?
通過首頁的“個人中心”或“考生報名入口”註冊新用戶。註冊前,請仔細閱讀“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點擊“我同意”後進行註冊。考生填寫完註冊信息後,點擊“註冊”,彈出註冊成功提示,完成註冊。
2、註冊時如何填寫姓名?
姓名必須填寫真實姓名,並且與身份證件一致。
3、註冊時如何設定密碼?
密碼為8—30位的組合,必須包括大寫字母小寫字母、數字和特殊字元
4、忘記密碼怎么辦?
可以憑藉註冊信箱和賬戶安全問題找回,請確保註冊信箱準確有效;或者請撥打技術諮詢電話。
5、保存註冊信息時,沒有彈出註冊成功提示,怎么辦?
有可能考生所在地區網速比較慢,建議考生避開報名尖峰時段再次進行報名。
6、保存註冊信息時,提示註冊信息有誤,怎么辦?
對不符合填寫要求的信息,如電話號碼、密碼、信箱等未按要求填寫,會有紅框標註提示。出現註冊信息有誤的提示後,請考生查找紅框標註的信息,按照紅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保存”按鈕。
7、註冊後不能登錄怎么辦?
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錄時沒有點“退出”按鈕正常退出,請考生先打開瀏覽器清除快取,關閉瀏覽器重新打開網站登錄;也有可能是網速慢或密碼輸入錯誤,請考生重新登錄。
8、往年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的的註冊信息(如賬號、密碼等)今年能否使用?
不能用。
9、出現“該證件號已經註冊過”的提示怎么辦?
一個身份證只能註冊一次,不能重複註冊。如果在註冊中出現“該證件號已經註冊過”的提示,請在諮詢時間內撥打技術諮詢電話。
三、個人信息填寫
1、如何填寫個人信息?
註冊完成首次登錄後,頁面彈出完善個人信息對話框,點擊“完善個人信息”,進入“考生基本信息”頁面,填寫個人信息;也可以在“報考職位”頁面中,點擊“完善個人信息”按鈕,填寫個人信息。個人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保存”按鈕,彈出是否進入個人中心頁面,確認頁面信息填寫無誤,點擊“進入個人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頁面中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考生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能超過限定的字元數,考試地點是考生選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
2、如何填寫備註?
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請在此處說明;如沒有,請填無,不能不填寫內容。
四、職位填報
1、如何進行職位填報?
建議考生提前在首頁的“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招考簡章》,查看所有職位。
職位填報過程包括“我要報考”和“職位提交”兩步:
(1)點擊“個人中心”的“職位查詢”按鈕,按篩選條件進行職位選擇後,點擊職位列表最後的“職位說明”按鈕,進入職位詳細信息頁面,認真查看後點擊“我要報考”按鈕。
(2)在“個人中心”的“報考職位”頁面,點擊“職位提交”按鈕,完成職位填報。
2、報名信息提交後,網頁顯示的報名信息沒有更新怎么辦?
(1)請點瀏覽器上方選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2)在“常規”頁“瀏覽歷史記錄”欄中點[設定];
(3)在“檢查網頁的較新版本”欄中選“每次訪問網頁時”選項;
(4)點[確定]-[確定]。
3、如何使用職位收藏功能?
進入“個人中心”頁面點擊“職位查詢”或“報考職位”中的“職位填報”後,點擊所選職位的“職位說明”,點擊“職位收藏”按鈕,此後可在“職位收藏”頁面中快速找到該職位,按照職位填報流程完成報名。
五、資格審查狀態查看
1、如何查看資格審查狀態?
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入“個人中心”的“報考職位”頁面,查看資格審查狀態。
2、如何修改資格審查狀態?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請考生向招錄機關諮詢。
3、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怎么辦?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請考生向招錄機關諮詢。在此之前請不要進行退訂職位或改報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
4、資格審查狀態為什麼一直顯示“待審核”?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需要一個過程,請考生向招錄機關諮詢。
5、為什麼“報考職位”頁面中有職位信息,但沒有資格審查狀態?
未按要求進行“職位提交”操作,重點檢查是否點擊“職位提交”按鈕。
6、如何查看某職位待審查人數和審核通過人數?
待審查人數和審核通過人數定時更新,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1)通過“職位收藏”頁面查看。進入“個人中心”頁面點擊“職位查詢”後,點擊需查看職位的“職位說明”,點擊下方“收藏職位”按鈕,點擊確定後,即可在“個人中心”的“職位收藏”頁面中查看所選職位的待審查人數和審核通過人數。
(2)通過“報考職位”頁面查看。若已報考職位,可點擊“進入個人中心”,在個人中心的 “報考職位”頁面中查看所選職位的待審查人數和審核通過人數。
六、信息修改
1、如何退訂職位?
職位未提交前,進入“個人中心”頁面點擊“報考職位”後,點擊“退訂該職位”按鈕,點擊“確定”按鈕,彈出退訂職位成功提示,完成職位退訂。
職位提交後,進入“個人中心”頁面點擊“報考職位”後,點擊“撤回修改”按鈕,點擊“退訂該職位”按鈕,點擊“確定”按鈕,彈出退訂職位成功提示,完成職位退訂。
需要注意的是,資格審查狀態為“審核通過”後,無法退訂職位。
2、如何修改個人信息?
職位未提交前,點擊“個人中心”左上角“修改個人信息”按鈕後可進行修改。
職位提交後,資格審查狀態為“待審核”的,需先點擊“報考職位”頁面的“撤回修改”,再點擊“修改個人信息”,修改後重新提交;資格審查狀態為“退回補充資料”的,直接點擊“補充資料”按鈕即可修改個人信息,修改後重新提交;資格審查狀態為“審核不通過”的,需先退訂該職位才可修改個人信息,但不可再次報考審核不通過的職位;資格審查狀態為“審核通過”的,不可修改個人信息。
3、如何改報職位?
職位未提交前,需退訂職位再進行職位改報。
職位提交後,資格審查狀態為“待審核”的,需先點擊“撤回修改”,再點擊“退訂該職位”,之後進行職位改報,並提交;資格審查狀態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如需報考原職位點擊“報考職位”頁面的“重新提交”按鈕,如需改報其他職位先點擊“退訂該職位”再進行職位改報並提交;資格審查狀態為“審核不通過”的,需先點擊“退訂該職位”再進行職位改報,並提交,但不可再次報考審核不通過的職位;資格審查狀態為“審核通過”的,不可改報職位。
七、信息安全注意事項
1、為防止信息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訪問考錄專題網站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1)點擊瀏覽器選單中[工具]-[Internet選項];
(2)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3)在“自動完成設定”視窗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4)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5)請在登錄完成相關操作後,點擊“退出”按鈕並關閉瀏覽器。
2、每台電腦不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同時進行報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電腦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電腦報名,建議每位考生報名完畢點擊“退出”按鈕並關閉瀏覽器(或關機重啟電腦)後,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開瀏覽器開始報名。
3、每次訪問專題網站時,請直接輸入進入,避免通過其他網站跳轉的方式進入報名網站,防止進入假的“釣魚”網站,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影響正常報名。
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10-12370
諮詢時間: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每日8:00—18:00

考務安排

一、什麼是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上網列印准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在2022年11月7日8:00後憑本人身份證號和註冊密碼登錄考錄專題網站考生報名入口查詢自己的報名序號。
二、什麼是“照片處理工具”?
“照片處理工具”是對報考人員所需上傳照片進行標準化處理的專用照片處理軟體。照片上傳之前均須通過“照片處理工具”進行處理、保存,否則無法完成照片上傳和後續相關操作。源照片要求:報考人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或白底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寬度不低於295像素,高度不低於413像素)。
“照片處理工具”可於2022年11月5日後下載使用。請報考人員提前下載“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下載使用方法: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考生考務入口”(或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網址)->進入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登錄頁面->點擊“點擊下載” ->按要求處理照片並保存。
三、報名確認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是怎樣的?
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均需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一般採取網上確認的形式。網上確認時間為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在此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考生考務入口”(或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網址)進入,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進行報名確認。
各地考試機構的諮詢電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無法辦理網上確認的報考人員,需到考試機構現場確認。
四、如何辦理報名確認?
1、報名確認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確認流程為:“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閱讀報名確認須知”->“上傳照片”->“選擇考點城市”->“確認信息”->“繳費”
(1)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
報考人員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考生考務入口”(或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網址),進入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登錄頁面,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即可登錄。
(2)閱讀報名確認須知
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後,仔細閱讀《報名確認須知》,熟悉考場規則、相關考試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的規定,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查看《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頁面,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查看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確認注意事項》頁面,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點擊“下一步”按鈕,進行下一步操作。
(3)上傳照片
閱讀報名確認須知完成後,跳轉至“上傳照片”頁面。仔細閱讀“照片要求”及“有關說明”內容。選擇“照片處理工具”處理後的照片,輸入驗證碼,點擊“上傳照片”,審查通過後進行下一步操作。
(4)選擇考點城市
照片上傳成功後,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選擇考點城市”頁面,只有一個考點城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系統會自動選中,點擊“下一步”即可完成考點城市的選擇。多個考點城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人員選擇考點城市後,需點擊“保存”按鈕方可完成考點城市的選擇;如果選擇的考點城市顯示“該考點城市已滿,請選擇其他考點城市參加考試”,請報考人員選擇其他考點城市。
(5)確認信息
考點城市選擇完成後,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確認信息頁面。報考人員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下一步”按鈕,完成信息確認操作。
(6)繳費
報考人員確認信息後,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繳費頁面。報考人員確認繳費信息無誤後,點擊“網上支付”按鈕,彈出提示信息框,點擊“是,我要繳費”按鈕,生成訂單,並跳轉至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後,自動跳轉回報名確認平台。完成網上報名確認。
以下報考人員還需要按當地考試機構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①符合減免考試費用要求且申請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人員;
②其他經當地考試機構確認需現場辦理的人員。
這些報考人員應關注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或撥打諮詢電話,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註: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的頁面左下方點擊“常見問題”,查看有關政策問題、考務問題、技術問題解答。
2、網上報名確認應注意哪些事項?
(1)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前,須仔細閱讀首頁《重要提示》相關內容,並下載“照片處理工具”,對個人電子照片進行處理。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確認須知,熟悉考場規則、相關考試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的規定,並做出誠信考試的承諾。
(3)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確認時間截止前,需按要求進行上傳照片、選擇考點城市、確認信息、繳費操作。網上報名確認截止後,未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未確認,無法參加考試。
(4)為便於順利完成報名確認,請報考人員儘量避開開通首日及結束日等尖峰時段
(5)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報考人員登錄操作完畢後,必須退出系統並關閉瀏覽器。
3、網上報名確認流程的狀態標識
(1)未完成狀態
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灰色”,表示該步驟還未完成。
(2)正在進行狀態
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紅色”,表示該步驟為正在進行狀態。
(3)已完成狀態
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表示該步驟為已完成。
(4)不可修改狀態
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且標有紅色“—”符號,表示該步驟已完成且不可修改。
4、常見問題
(1)報考人員照片已經上傳成功,能否修改?
在報名確認時間段內,未繳費報考人員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繳費報考人員不可修改。
(2)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出現“檔案流丟失”,如何解決?
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若出現“檔案流丟失”的提示信息,請檢查使用的瀏覽器是否為推薦的瀏覽器類型和版本,使用推薦的瀏覽器類型及版本即可解決。
(3)網上支付成功,但系統顯示還未完成繳費,如何解決?
該問題是由於網路或其他因素導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無法返回報名確認系統。若銀行卡確實扣款,請記錄支付訂單號,聯繫當地考試機構進行支付記錄核對,無需重複繳費。
(4)使用支付寶時,點擊“支付”進入支付寶系統出現“錯誤代碼 ILLEGAL_EXTERFACE”,無法進行支付,如何解決?
該問題是電腦安裝軟體環境造成的,報考人員可更換其他電腦登錄系統進行支付。
(5)點擊“支付”按鈕,無法跳轉至支付平台,如何解決?
首先檢查電腦是否安裝並開啟360安全衛士360防毒騰訊電腦管家金山毒霸防毒軟體,如已開啟,請臨時退出,重試支付操作。
如還未解決,該情況可能是由於IE瀏覽器安全設定造成的,請按以下步驟操作:IE瀏覽器選單欄->工具選項下“Internet選項”->隱私選項卡中將倒數第二個複選框“啟用彈出視窗阻止程式”取消勾選,最後點擊“確定”。
(6)推薦瀏覽器使用版本。
推薦在1280*1024解析度下使用360(極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瀏覽器訪問系統。
五、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辦理減免手續的方式和時間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確定。
六、如何列印准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後,報考人員應在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考生考務入口”(或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網址)進入,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仔細閱讀《准考證列印須知》,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准考證列印注意事項》,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點擊“下一步”按鈕,顯示報考人員的准考證信息,點擊“列印”按鈕,即可完成准考證列印。列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解決。
七、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嚴格遵守考試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當地考試機構及相關部門做好考試疫情防控工作。
2、必須帶齊准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請認真核對考點、考場和座位號,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
3、監考人員將在考前20分鐘左右宣讀有關的考試注意事項,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場。
4、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答題卡印製在試卷封底內頁,考生答題前請沿裁切線先行撕下,並在配套答題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將影響考試成績。
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6、嚴禁將手機、計算器、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藍牙耳機等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否則將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7、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8、不能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能損毀試卷、答題卡。
9、不能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不能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
10、必須遵守考場規則,報考人員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對雙方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式終止。
11、若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請報考人員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
八、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
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九、如何查詢筆試成績?
2023年1月,報考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自己的筆試成績。
十、如何獲得筆試成績單?
本次考試不下發考試成績單。報考人員確實需要的,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當地省級考試機構申請,由當地省級考試機構負責出具成績證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諮詢電話:2022年11月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諮詢時間:2022年11月9日至12月4日,工作日8:30—17:00
報考人員也可通過點擊報名確認及准考證列印系統首頁的“線上諮詢”圖示諮詢相關考務或技術問題。

調劑公告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公布,部分職位筆試合格人數與擬錄用人數之比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調劑條件

除具備《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外,參加調劑的報考者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擬調劑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同時達到擬調劑職位和原報考職位的合格分數線,且考試類別相同。擬調劑職位設定了專業科目筆試條件的,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還須同時達到合格分數線。
(三)未進入原報考職位面試人員名單。
參加調劑的報考者只能申請1個調劑職位。進入調劑職位面試的,不得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歷年國考

2013年

2012年10月15日,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工作開始,招考20839人,創歷年最高。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2013國考招錄情況
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沒有工作年限限制的職位共9658個,占74.9%,主要集中在地市以下;而沒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招考人數共16538人,占總招考人數的79.4%,應屆生選擇空間較大。省級以上崗位100%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1417個職位可供大學生村官選擇,約占總數的11%,省級以上黨政機關拿出12%左右的錄用計畫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畫、西部志願者特崗計畫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較2012年增加兩個百分點,地市以下崗位也拿出10%左右的計畫專門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截止到24日早8時,共有1131098人通過審核,國考報名平均競爭比例達到54.2:1,仍有208個職位無人報考。
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5日8:00—10月24日18:00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2012年10月24日早8時各系統報名人數統計表
報名網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2012年10月15日—10月26日
查詢報名序號2012年10月28日8:00後
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2012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列印准考證2012年11月19日10:00—11月24日12:00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考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3年1月7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和銀監會、證監會特殊專業職位考試成績也同時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布。
 歷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
年份
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
2013
2012年11月25日
2012年10月15日—24日
2012
2011年11月27日
2011年10月15日—24日
2011
2010年12月5日
2010年10月15日—24日
2010
2009年11月29日
2009年10月15日—24日
2009
2008年11月30日
2008年10月15日—24日

2014年

2014年度“國考”職位表2013年10月15日發布,招考總計11729個職位,人數達19538人,均比2013年減少1000多個。10月15日起至24日,考生可開始網路報名。
2013年10月24日網上報名結束,根據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有37個招錄職位的報名比例超過1000:1,最熱門職位“七千選一”,同時有106個職位無人報考或無人通過資格審查。
2013年11月24日,公共科目筆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同時舉行。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7:00進行申論考試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
報考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市)市(地)級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區)級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中央機關和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8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
特殊專業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銀監會、證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不低於50分。
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首批面試名單下載地址:)

2015年

國考降溫
2014年10月14日以後,報考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入口網站、國家公務員局入口網站及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招錄部門、招錄職位信息、招錄政策、諮詢電話以及招錄公告等情況。
據介紹,本次招錄共有120多箇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加,計畫招錄2.2萬餘人。考生報名主要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筆試定於2014年11月30日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的城市同時舉行。
2015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已開始。
2014年11月30日,2015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舉行。全國共有140餘萬人通過此次國考報名資格審查,雖然招考人數刷新歷史新高,但是本次國考的報名人數和平均競爭比都創下近年新低。
招錄人數的增加並沒有抬高近年來的“國考熱”。10月26日結束的報名資格審查顯示,共有140.9萬人通過資格審查,比去年少11.5萬人。這意味著本次國考的競爭比例大約為64∶1,低於去年的77∶1,無論是報名人數,還是招考的平均競爭比,都創下五年來最低。
2015年度國考主要特點:
1、傾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人員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省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以下職位以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為主,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報考。中央直屬機構市(地)級以下職位,原則上要安排10%左右的計畫專門用於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重點招錄大學生村官。
2、艱苦邊遠地區降低門檻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突出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人難”問題,對艱苦邊遠地區縣(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採取放寬專業限制、調整報考年齡、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為緩解艱苦邊遠地區“留人難”問題,各直屬機構根據工作實際和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3、海關稅務自主命制面試題
探索分級分類考試,對省級以上機關和市地級以下機關職位分別命制公共科目筆試試題,部分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等結合本系統特點自主命制面試試題,對專業性較強的單位(如銀監會、證監會)和非通用語職位,繼續實行“2+X”模式,即除進行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外,報考人員還需統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或外語水平測試,以體現不同層級不同行業對能力素質的不同要求,增強考試的針對性,滿足招錄機關對人才的需求。
4、嚴重違紀人員或終身禁考
在與公安、工信、工商、稅務等部門共同開展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合作,加大防作弊技術和手段套用力度;嚴肅考風考紀,繼續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認定和查處的力度,對惡意註冊、抄襲或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且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警示教育,強化責任意識,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切實防治公務員考錄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積極倡導誠信報考,踐行誠信承諾,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14日,中組部、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發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職位。據統計,2015年總計招考職位13474個,招考人數22248人,招考職位較2014年度增加了1745個,人數增加了2710人,招考人數增加了13.87%。
2015年“最吃香”的10個部門
一、國稅:招錄10011人
國稅部門是當之無愧的國考“巨星”,因其設定機構眾多、招考規模大很容易被考生關注。
二、海關:招錄2073人
海關跟國稅的情況比較相似,海關總局下設機構遍布全國,影響力和吸引力都比較大,堅守海洋“國門”責無旁貸。
三、證監會:招錄74人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與證監會聯繫最緊密的是廣大股民。
四、銀監會:招錄1050人
銀監會經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
五、地震局:招錄66人
自汶川地震發生以來,地震這樣的自然災害就時常觸動民眾的敏感神經,成為社會上熱度持續走高的熱點事件,因此,地震局這個機構也被公眾時刻關注,也給地震局職能的履行帶來嚴峻考驗。
六、發改委:招錄19人
發改委作為國務院的職能機構,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布局的責任,在國民經濟生產和生活中起著高屋建瓴的作用。
七、國家統計局:招錄883人
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畫等,在全國各地方設立垂直管理機構。
八、公安:招錄3376人
公安機關承擔著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等職能,各地均有下設機構,而且隨處可見,基本上是考生熟悉度最高的部門,有這方面志向的考生選擇報考也就不在話下了。
九、民用航空局:招錄7人
民用航空局承擔民航飛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監管責任,通俗地講就是“管飛機”的部門,有著衝上雲霄、展翅高飛夢想的考生們對該部門一定心馳神往。
十、商務部:招錄150人
商務部負責擬訂國內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組織產業損害調查;促進現貨倉單市場向規範、有序方向發展等。(記者趙璐)
國考時間表
1、閱讀簡章查詢崗位時間:2014年10月14日以後
2、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3、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
4、查詢報名序號時間:2014年10月28日8:00以後
5、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6、列印准考證時間: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7、筆試時間:外語水平測試2014年11月29日14:00—16:00特殊專業職位考試時間:2014年11月29日14:00—16:00公共科目筆試:2014年11月30日行政職業能力測試:9:00—11:00申論:14:00—17:00
8、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5年1月10日
9、面試時間:2015年1月以後

2017年

2017年"國考"補錄4127人,11省份國稅局職位空缺超百。
2017年4月28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公告,啟動今年“國考”補錄調劑工作,涉及2377個空缺職位,補錄4127人,為近三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補錄。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公告》提到,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經進入公示和備案階段。經過面試、體檢和考察,有部分職位出現空缺,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人選。
國家公務員局同時發布此次“國考”補錄調劑的職位表,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114個職位需補錄136人,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省級及以下)補錄3991人。
涉及到的中央黨群機關和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共19個,包括中宣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人社部、國家體育總局、工信部等單位,需補錄98人。這98個職務全為各單位司局室的普通職務。
此次“國考”補錄,縣(區)級及以下職位有2222個,招錄3912人,占總數的94.79%。這表明,縣(區)以下職務空缺數量最大,需要補錄的人數也最大。

2018年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訊息,根據工作安排,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公務員招考報名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2月10日。

2019年

2018年12月2日,2019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筆試開考。本次國考計畫招錄1.45萬人,共有137.93萬人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平均競爭比達到95:1,最熱崗位的競爭超過4000:1。

2020年

2019年10月14日,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了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在2019年11月24日舉行,報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
這是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實施後第一次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計畫招錄2.4萬人,涉及中央和國家機關86個單位、23個直屬機構。
2019年10月26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2020年國考報名最終數據。數據顯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公務員招考共有143.7萬人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錄用計畫數之比約為60:1。
2020年1月28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關於推遲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面試時間的公告》。公告稱,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有關要求,經研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面試時間推遲,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耐心等待。

2021年

2021年11月28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公務員招考筆試舉行,具體考試時間為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4:00—17:00(申論)。
2021年共有212.3萬人通過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約68個人競爭1個崗位。
2021年11月29日,國家公務員局公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昨天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7個城市、59424個考場同時舉行,共174.2萬考生考前進行了確認繳費、142.2萬人實際參加考試,參考率約為81.6%,參加考試人數與錄用計畫數之比約為46∶1,有16.1萬名監考、巡考和考務工作人員為考生提供考試服務。

2022年

2022年9月30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招考公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筆試時間預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將於10月25日開始報名,12月3日至4日舉行筆試。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分別於2022年11月3日18:00和11月5日18:00結束,共有259.77萬人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錄用計畫數之比約為70:1。

2024年

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將於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進行網上報名,公共科目筆試將於11月26日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較大的城市同時舉行。計畫招錄3.96萬人。
2023年11月26日,2024年國考公共科目筆試正式開考。筆試時間為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考試,下午14:00—17:00進行申論科目考試。 本次國考報名人數首次突破300萬,平均約77人競爭一個崗位。

報考現狀

2024年國考報名人數首次突破300萬人,平均約77人競爭一崗位,報錄比有所增長。

合格分數線

年份
職位(總分數/行測分數)
2023
中央機關和省級(含副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
中央機關和省級(含副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
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市(地)級、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職位,非通用語職位,以及特殊專業職位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統一組織了專業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不低於45分
2013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
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0/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85/45分
2012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
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45分
2010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50分
2011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
100/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95/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50分
2010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50分
2009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50分
2008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0/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縣(區)級直屬機構
90/50分
2007
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05/55分
省級直屬機構
105/55分
市(地)級以下直屬
95/50分
2006
中央、國家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115/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統
105/55分
專利審查員105/60分
2005
中央國家機關
120/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統
115/60分
只考一科65/60分
2004
中央A類135/65分
中央垂直系統A類130/65分
中央B類65分
中央垂直系統B類65分

錄用規定

(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制定 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 2019年11月26日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務員錄用工作,保證新錄用公務員的基本素質,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第三條 公務員錄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的組織路線幹部工作方針政策,突出政治標準,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幹部;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四)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五)依法依規辦事。
第四條 錄用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錄用政策和考試內容應當體現分類分級管理要求。
第五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六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發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體檢;
(五)考察;
(六)公示;
(七)審批或者備案。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式進行調整。
第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八條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報考者報名和參加考試。有殘疾人參加考試時,根據需要予以協助。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擬定公務員錄用法規;
(二)制定公務員錄用的規章、政策;
(三)指導和監督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工作;
(四)負責組織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
第十條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貫徹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公務員法和本規定,制定本轄區內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
(三)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
(四)指導和監督設區的市級以下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工作;
(五)承辦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委託的公務員錄用有關工作。
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公務員的錄用。
第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負責本轄區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負責本機關及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 公務員錄用有關專業性、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可以授權或者委託考試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承擔。
第三章 錄用計畫與招考公告
第十四條 招錄機關根據隊伍建設需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畫。
第十五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畫,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畫,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設區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畫的申報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授權組織本轄區公務員錄用,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七條 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發布。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須知事項。
第四章 報名與資格審查
第十八條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定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條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十一條 報考者應當向招錄機關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第五章 考 試
第二十二條 公務員錄用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定,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十三條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專業科目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定。
第二十四條 招錄機關按照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的內容和方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面試應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由具有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組成。面試考官資格的認定與管理,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簡化程式或者採用其他測評辦法:
(一)不宜公開招考的;
(二)需要專門測查有關專業技能水平的;
(三)專業人才緊缺難以形成競爭的;
(四)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的適用範圍和實施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六章 體 檢
第二十六條 招錄機關按照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報考者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並進行體檢。
第二十七條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八條 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並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第二十九條 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必要時,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重新體檢。
第三十條 招錄機關根據職位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一條 招錄機關根據職位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第七章 考 察
第三十二條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等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和考察。
第三十三條 報考資格複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第三十五條 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或者相關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
第八章 公示、審批或者備案
第三十六條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第三十七條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或者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三十八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應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應當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章 試 用
第三十九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核,並按照規定進行初任培訓
第四十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
第四十一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試用期間發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情形的,不得取消錄用。
第四十二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的人員名單,應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用的時間,從作出取消錄用決定之日起計算。取消錄用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停發工資、轉遞檔案以及轉接社會保險關係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紀律與監督
第四十四條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行迴避。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一)不按照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位要求進行錄用的;
(二)不按照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和程式錄用的;
(三)未經授權,擅自出台、變更錄用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錄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五)發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
第四十六條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一)泄露試題和其他錄用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錄用工作有關資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協助報考者考試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職,導致錄用工作重新進行的;
(五)違反錄用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七條 報考者有違反報考規則和管理規定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別採取糾正、批評教育、答卷不予評閱、當科考試成績為零分、終止錄用程式等方式進行現場處置或者事後處置。報考者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情節較輕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 公務員錄用工作接受監督。報考者可以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建議;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據有關規定進行信訪、申訴、控告或者檢舉;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進行陳述和申辯、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考試機構和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程式和許可權處理。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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