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重要提示,教育類別,學歷代碼,證書編號,認證總則,認證分類,認證流程,國外學歷學位,中外合作,港澳台,認證周期,國內學歷,認證事項,認證地點,教育部地址,各地驗證地址,取消收費,附則,
背景
為積極回響國家關於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的感召,發揮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作為海外留學人才與國內組織對接助手的作用,努力貫徹國家"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政策,滿足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及其他外國學位獲得者在我國升學、就業、申請科研基金等實際需求,從而幫助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開展一項學歷學位鑑定工作。
為規範留學人員學歷學的申請與辦理,了解國內用人單位對學歷要求的細緻化,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特擬定學歷學位認證體系,對志在國內工作的海外留學人員進行全面的學歷學位認證操作,對留學人員的學位證書進行全面評估、診斷和最終認定,旨在幫助促成一批留學人員順利在國內生活。現將具體事項一一告知,希望大家相互學習並告知。
重要提示
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學歷教育是國家教育部最為正規且用人單位最為認可的學歷教育,學歷代碼和學歷層次也是按照上述順序所編。國家網上辦理為學信網和啟征網,兩者為教育部下屬網站,因為學歷認證一個人一生可能就辦理一次,很多人在被告知要辦理學歷認證時,都不清楚情況,這裡為大家掃盲,謹防被騙。
教育類別
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學位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這五大類學歷教育是國家教育部最為正規且用人單位最為認可的學歷教育,學歷代碼也是按照上述學歷層次所編。
學歷代碼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博士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 、碩士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第二學士學位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代碼(II6OI7III5)、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代碼(II6OI7III5)
證書編號
註明: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的學歷證書前六位數字為各個大學的名稱代碼,第八位和第九位為(II6OI7III5),(II6OI7III5)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數字代表畢業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為學歷層次代碼,最後六位數字為學校畢業順序編號。
認證總則
1.1學歷學位認證簡要介紹
學歷學位認證是一個與國內學歷學位認證相對的概念,它適用於各類留學人員,重點是回國的海外留學人員。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面向全國開展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服務。
1.2學歷學位認證主要含義
學歷認證工作旨在落實中國政府的留學政策,促進教育國際交流,履行中國在有關國際公約和多邊協定中應承擔的義務;同時,也為了滿足國外學歷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中國升學、就業及參加各類專業資格考試等實際需求;並為中國境內用人和招生單位鑑別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提供依據和相關諮詢意見。實際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經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成為回國留學人員升學、工作、創業和移民的有力依據,顯現了它在社會工作中的有力作用。事實上,學歷學位認證屬於一種第三方的確認,也就是檢測留學生所獲得的文憑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實的憑據。
1.3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對象
學歷認證工作服務對象一般而言是針對全體在國外留學而有意向回國生活的人員,其中包括港澳留學生、回國進修研究人員等廣泛意義上的留學人員。此外,作為留學人員在國外繼續就讀或工作但又有意願對國外學歷進行認證通過內部權威部門給予認證也是可以的,其認證前提是相關證件須備齊且交往特定認證機構核定。
1.4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內容
(1)鑑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
(2)甄別國(境)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
(3) 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係提出認證諮詢意見;
(4) 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書面認證證明(簡稱“認證書”)。
認證分類
2.1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對在外國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學歷學位)的進行認定。
對在經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經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報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高等教育文憑(學歷學位)的進行認定。
2.3港澳台學歷學位認證
對在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學歷學位)的進行認定。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定。
2.4國內學歷認證
對在國內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及網路教育、軍校學歷、自考學歷進行認定
認證流程
國外學歷學位
3.1.1申請材料
本人護照;所獲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習成績單(需認證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複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出國前最後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所獲材料均應為原件及複印件。
3.1.2認證範圍
(1)在國外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大學專科以上(含大專)學歷、學位證書;
(2)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聯合辦學項目取得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
3.1.3受理國別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義大利、丹麥、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鮮、韓國、泰國以及俄羅斯、烏克蘭等33個獨立國協國家。
3.1.4申請辦法
(1)外埠申請者,可委託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將上述材料的複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複印件須經用人單位(縣、團級以上)或當地人事部門審核,註明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2)申請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或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
3.1.5認證內容
確認申請人是否曾在國外頒發證書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或研究;確認申請人就讀的學歷年限;確認申請人是否確實獲得該學歷或學位;確認申請人所獲學位證書、文憑類別和學歷層次;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為所在國政府或權威評估機構所認可;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開設有證書涉及的專業並授予相應的學位。
3.1.6認證流程
需要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個人準備相關材料→在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提交有關材料→工作人員送去當地教育中心初審→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寄回認證書→通知取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郵寄或親自發放給被代辦人→辦理成功。
中外合作
--學歷學位認證
3.2.1申請材料
(1)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驗看原件;
(3)本人護照(在合作辦學外方學校有實習經歷者提供),驗看原件;
(4)所獲合作辦學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複印件,驗看原件;
(5)合作辦學學習成績單複印件,驗看原件;
(6)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合作辦學學習情況說明複印件,驗看原件;
(7)入學前最後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複印件,驗看原件;
(8)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最後學歷為大專,須出具全部工作經歷證明;
(9)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須提供畢業論文題目、目錄及摘要。
註:外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學習成績單等均須由專業性涉外翻譯機構譯成中文,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提交一套複印件。
3.2.2認證說明
在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所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評估中,對於屬本科以上學歷範圍的,需確認辦學機構(項目)是否經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對於屬高等專科教育或非學歷高等教育範圍的,需確認辦學機構 (項目)是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已報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2.3證書類別
根據合作方及頒發文憑證書情況,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分為:《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中外合作辦學國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
3.2.4辦學分類須知
(1)學歷教育項目,必須通過統招考試,填報志願,畢業後分別獲得中外雙方學校頒發的文憑(如: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2)非學歷教育項目,無須填報志願,參加學校自己舉辦的入學考試即可。中方學校修得相應學分後,通過語言考試後再被合作學校錄取,畢業後獲得外方學校頒發的文憑(如:中國農業大學與荷蘭萬豪勞倫斯坦瓦格寧根大學(原荷蘭勞倫斯坦國際農學院)合作舉辦園藝專業非學歷項目)
註:就讀非學歷教育項目的,若該項目未能獲得教育部審核認證,即不能承認該項目所獲學歷。
3.2.5哪些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有學習經歷表述?
對舉辦外國學位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外學位經過評估所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學習經歷表述。《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照辦理。
3.2.6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學歷表述的目的是什麼?
由於我國高等教育機構採取的是雙證書制,而國際上很多國家高等教育機構採用的是單證書制度,為進行說明,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證書獲得者的學歷過程進行表述,表明相關外國(境外)學位獲得者是通過正規的學習過程獲得學位證書的。
3.2.7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以補辦並更換版本嗎?
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獲得者,可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式和標準(試行)》及其附則的規定,就其已獲相應學歷學位認證書內容自行提出複議申請或更換認證書版本申請(獲得認證書的期限已經超過六個月)。
港澳台
--學歷學位認證
申請材料
(1)二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
(2)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頒發的高等專科學位證書或高等專科文憑);已畢業但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學位的證明信原件及複印件。
(3)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學習期間所有正式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須含精確到月份的學習時間段、專業名稱、研究方向、學位名稱等信息)原件及複印件。
(4)如果申請認證的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成績單(研究證明)為外文,須提交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與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學位證書或成績單為中外文對照,則不需翻譯。
(5)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港、澳居民須提供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須提供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要複印)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或旅行證和本人在港澳地區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6)內地居民須提供:往來港澳通行證(含學習期間所有簽註記錄及出入境記錄),若通行證上交或丟失,請提供新通行證個人信息頁及就讀學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全日制學習經歷證明(須註明學習起/止年月、學習地點、專業名稱、學位名稱等信息)。
(7)內地居民須額外提供: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澳特區聯絡辦公室開具的學習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赴港澳高等學校學習之前所獲最高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複印件;如申請者赴港澳學習前在內地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8)如申請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讀並畢業,請提供派出單位開具的證明。
(9)如委託他人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受託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託書》及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此外,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複印件由認證中心留存。
認證周期
從申請到辦理成功,整個學歷學位認證過程一般需要2至3個月。特殊情況除外,這是無法控制的,但多數不會超過這個周期。
國內學歷
3.5.1 國內學歷認證提供申請材料(第三方認證機構)
(1).申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成人及網路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成人、網路及開放式教育等的“專升本”學歷,需同時認證“專科”學歷。
(3).申請軍校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身份證及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現役或退役、退伍證明複印件、個人檔案中的學籍或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件。其中屬於1992年起取得軍隊生長幹部學歷的,需補充提供士兵入學批准書;屬於1994年起參加普通高考進入學校取得學歷的,需補充提供“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准書”;如在校學習期間無軍籍身份請辦理時註明。
(4).申請自考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如證書系“函授、衛星電視教育、自學考試相溝通培訓高等師範的”自考學歷需同時提供證書持有人的教師資格證明。
(5).申請民辦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院校證明。
3.5.2 認證周期
從申請到辦理成功,一覽人才評鑑中心整個認證過程一般需要5-7個工作日左右。
認證事項
4.1 認證查詢
答:申請人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入註冊帳戶查詢認證進度。
4.2 認證費用
答: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每份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收費360元人民幣,這是要統一交往教育部服務中心。各地認證點會收取相應的翻譯費,代辦費,郵寄費等,且收費標準不一樣,一般情況下700元--1200元不等,具體辦理可聯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4.3 認證前提
答:在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中,有明確規定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此外,如申請者出國前在國內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還必須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 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4.4 結果領取
答:(1)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直接遞交申請材料的申請人,請按照遞交材料時選擇的領取方式領取認證結果。
①選擇“自取”的申請人,請於認證完成後持本人有效證件或繳費發票來我中心103房間領取認證結果。(如委託他人代取,代辦人需提供《代領認證結果委託書》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②選擇“快遞”的申請人,請於認證完成後注意查收快遞件。
(2)在外埠驗證點遞交申請材料的申請人,請與相關驗證點聯繫,確認認證結果寄達後再到驗證點領取認證結果。
4.5 沒有獲得國(境)外證書能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嗎?
答:可以。考慮到有些國家(地區)的高校在學生畢業後幾個月或一年後才能頒發學位(畢業)證書,為方便留學人員就業,申請者可請頒證院校有關部門簽發一份說明申請者已經通過考試並獲相應學位的書面證明。我中心經過認證評估出具認證結果,認證結果將是一份有效期為6個月的認證證明。申請者可在獲得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後來我中心換取正式認證書。
4.6 如果自己無法辦理,能否由人代辦?
答:可以。只要由代辦人出具委託書,並帶齊辦理學歷學位認證所需材料,就可以請服務機構代為辦理認證申請。在此,簡單介紹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竭誠為廣大留學生和海歸們提供優質的學歷學位認證幫助服務,你可信賴的朋友。作為一家專業協助回國留學生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請各位留學生及海歸們大可放心,並且承諾所辦理的學歷學位證書都是經教育部權威認證的,終身受益。
4.7 有哪些學歷學位認證是無法辦理的?
答:(1)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2) 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
(3)未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所頒發的國外學位證書;
(4) 未經省、直轄市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學士學位以下(不含學士)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取得的畢業文憑;
(5) 函授取得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6)非學術性國外榮譽稱號或學位證書。
4.8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丟失後能補辦嗎?
答:可以。登入認證系統或中國留學網下載補辦申請表,郵寄或直接遞交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即可,費用為50元一份。
4.9 收到認證通過的結果了,一張是黃色的教育部頒發有鋼印的原件,一張是教育部蓋過紅章的備份件,請問那張備份也算原件么?
答:兩張都算原件,因為那張備份是教育部蓋過紅色章的,就算備份的原件,請妥善保管。
4.10 請問我沒有認證通過該怎么辦?
答:這和你的學校有關,首先,如果學校不被國家教育部承認,認證是不能通過的。其次,也可能是因為缺少相關材料,請弄清情況,如果要補充材料就及時補上,或申請複議。
4.11 認證系統網上的狀態顯示為“認證完成”是說明我認證通過了嗎?
答:狀態為“認證完成”不代表認證通過,只表明狀態為完成,並沒有告知結果是否通過,看是否通過還要看到時候收到的認證結果,如果狀態有顯示“需要補充材料”,那就再看清材料清單,補充完整,缺一不可。
4.12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有否時間限制?
答:沒有。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認證。
4.13 哪些學歷學位認證可以加急辦理?
答:1. 2001年之前的畢業證書不能辦理加急認證。
2. 自考、軍校學歷不能辦理加急。
3. 北京地區以外學歷不能辦理加急。
4. 辦理英文認證報告或英文成績單認證,需先辦理中文認證報告或中文成績單認證。
5. 辦理成績單認證,需先辦理學歷證書認證。
6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不能加急。為甄別證書的真偽,學歷認證需進行比對或和頒證機構進行核查。頒證機構的回覆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4.14 有些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沒有在中國留學網上公布是否意味著該國學歷學位不能進行認證?
答:在中國留學網上已經推薦了33個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陸續還會繼續推薦其他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暫時沒有被推薦的某些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如經所在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或經所在國政府認可的專業機構評估承認也可以進行學歷學位認證申請。
4.15 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嗎?
答:可以。我駐外使(領)館不予開具《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申請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證明正本及其複印件。
4.16 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嗎?
答:這是可以的。申請程式同中國籍申請者,但申請者無需提交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包括護照、學位證書與成績單、學位證書與成績單的翻譯件、1張照片等。
4.17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是否為強制性要求?
答: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是申請者的自願行為,不具強制性。
4.1 8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用途是什麼?
答: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國內唯一一家從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專業性機構。其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因其權威性和準確性,已經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成為留學回國人員升學、就業和參加各類專業資格考試的有效證明。
認證地點
教育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 輝煌時代大廈6F-15F
各地驗證地址
網上驗證點:學信網,啟征網
上海市 | 上海市閘北區梅園路77號(上海人才大廈)4樓 |
天津市 | 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50號(教委院內三號樓) |
中國(天津)人力資源發展促進中心3樓D區(天津市河東區九經路25號) |
重慶市 | 重慶市江北區北濱一路369號 |
河北省 | 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河北省教育廳東配樓102室 |
河南省 | 鄭州市金水區順河路32號人事考試中心大樓903室 |
黑龍江省 | 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化街副24號 |
吉林省 |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建設街2650號吉林省人才大廈1214室 |
遼寧省 | 瀋陽市皇姑區嫩江街44號1門 |
大連市 | 大連市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 |
遼寧省 | 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房間620號) |
濟南 | 濟南市經十路22399號人才市場一樓大廳 |
青島 | 青島市嶗山區同安路189號201室(海爾路人才市場後樓) |
煙臺 | 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觀海路128-108號 |
江蘇省 | 南京市鼓樓區廣州路213號 |
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教育大廈108-E |
南京 | 南京市北京東路63號南京人才大廈一樓海外人才服務區 |
| 無錫市解放東路888號404室 |
| 江蘇省蘇州市干將西路288號 |
| 江蘇省常州市博愛路129號3號樓1樓 |
浙江省 | 杭州市古翠路50號省人力社保大樓一樓辦事大廳認證視窗 |
寧波市 | 寧波市江東區興寧東路228號寧波人力資源大廈2樓服務大廳61-63號視窗 |
福建省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六層 |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 |
安徽省 | 安徽省包河區馬鞍山路509號政務服務中心C2區 教育廳視窗 |
江西省 | 江西省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一樓辦事大廳 |
湖北省 |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路8號教育廳1412室 |
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4號發展大廈3樓湖北省人才市場國際合作部 |
長沙市 | 湖南長沙黃興中路88平和堂商務樓12A樓12A02室 |
湖南長沙市嶽麓區茶子山中路320號長沙市教育局 |
湖南省 | 湖南省長沙市晚報大道267號長沙晚報大廈2306室 |
廣東省 | 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 |
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七樓 |
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高教大廈二樓 |
|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廈東座二樓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
| 廣西南寧市竹溪大道69號 |
四川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草市街2號省政務服務中心5樓 成都市青羊區金盾路57號 |
山西省 | 山西省太原市東後小河12號北樓二層(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院內) |
陝西省 | 西安市藥王洞153號 陝西省教育廳東辦公樓二層 |
甘肅省 | 蘭州市皋蘭路305號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一樓辦公大廳 |
新疆 |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勝利路229號 |
雲南 | 雲南省昆明市學府路2號 雲南教育國際交流中心 |
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 |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USA |
香港 | 德輔道中272-284,興業商業中心1601-02 |
取消收費
2018年6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通知,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後,已在高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學歷學位原則上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
附則
由於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經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留學回國人員在升學、就業和報考各類專業資格考試時,學歷學位認證書已成為很多用人單位、相關院校和考試舉辦機構要求必須出具的材料之一,為此辦理學歷學位認證是一項雖非強制但也事關重大的工作,需引起注意,給予及早有效地辦理。
作為公司的管理層,見過各行各業的人。有光鮮的,有失意的。有位高權重的,也有令人尊敬的草根英雄。但所有人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證明自己的能力。這或許是為了自己,也或許是為了身邊的人。
我對個人能力評價的觀點是“英雄不問出處”。然而學歷在當今社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學歷可能是你的第一塊敲門磚。也是一些人取得更大成功的'軟肋'。明明生活在體制內,就不要整天幻想“獨善身”。學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力的部分體現,試想一個沒有學歷的人與一個有學歷的人在作一些複雜的工作時,他們的效率和結果可能會非常不一樣。有良好專業訓練的人應該比非專業的人在從事專業工作時能力要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