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共科目
- 所屬考試:公務員考試
- 制定方:國家公務員局
- 特點:題量大,時間緊
科目特點
行測
申論
考試類別
考試科目
地方考試
省份 | 報名時間 | 筆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甘肅省 | 2010/11/10-11/18 | 2010/12/18-2010/12/19 |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法院、檢察院、監獄勞教系統的加試《法律基礎知識》,報考地稅系統的加試《稅收基礎知識》,報考公安系統的加試《公安基礎知識》。 |
河北省 | 2010/10/24-10/31 | 2010/11/20 | 行測與申論 |
四川省 | 2010/10/04-10/11 | 2010/11/06 | 行測與申論 |
西藏區 | 第二批2010/09/05-09/08 第一批2010/01/25-01/29 | 第二批2010/09/18 第一批2010/03/06 | 行測與申論 |
內蒙古 | 下半年2010/08/28-09/02 上半年2010/03/20-03/25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 考試科目為行測與申論。 |
寧夏區 | 下半年2010/08/26-08/31 上半年2010/03/21-03/27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 考試科目為行測,申論。 |
重慶市 | 下半年2010/08/23-08/28 上半年2010/03/26-03/31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分為4個類別,1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A【指考試大綱中的“申論A”】,2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B【指考試大綱中的“申論B”,下同】,3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B和《監獄專業知識》,4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B和《勞教專業知識》。各職位的考試類別詳見附屬檔案1。 |
青海省 | 下半年2010/09/01-09/04 上半年2010/01/19—01/26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3/13—03/14 | 申論(占筆試成績的4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筆試成績的40%)、計算機套用(占筆試成績的2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
福建省 | 春季2010/01/09-01/18 秋季2010/08/19-08/28 | 春季2010/02/06 秋季2010/09/18 | 報考A類職位的報考者,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B類職位的報考者,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職位將標明A或B類。報考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或法警職位,以及報考公安類職位的,還必須進行相應的專業科目筆試。 |
北京市 | 下半年2010/08/16-08/20 上半年2010/01/19-01/21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3/07 | 行測與申論 |
遼寧省 | 下半年2010/08/17-08/24 上半年招警2010/03/23-03/30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 考試科目為行測,申論,公安基礎知識。 |
海南省 | 下半年2010/08/16-08/20 上半年2010/03/15-03/20 | 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 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科目考試。 |
河南省 | 網路報名2010/08/10-08/15 現場報名2010年8月12日至8月15日每天9:00至16:00 | 2010/09/18 |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
江西省 | 招警考試2010/06/25-07/01 法檢招考2010/06/21-06/23 2009/11/20-11/29 | 招警考試2010/07/31 法檢招考2010/07/03 2009/12/27 |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 |
河北省 | 2010/06/15-06/21 | 2010/07/04 |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部分職位有專業考試。 |
山西省 | 2010/06/18-06/27 | 2010/09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
湖北省 | 2010/06/04-06/13 | 2010/07/10 |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筆試單獨命題,單獨設定考場。 |
新疆區 | 其他單位2010/05/30-06/05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考2010/05/14-05/20 | 其他單位2010/07/10,11 兵團招考2010/06/13 |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均為漢語試卷。其中,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檢法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獄人民警察、勞動教養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監獄基礎知識》。 |
貴州省 | 2010/05/05-05/11 | 2010/06/13 | A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申論》(150分); B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C 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專業知識》(150分)。 |
安徽省 | 2010/05/04-05/09 | 2010/05/30 | 1、報考計算機、法律、財會、稅收、公安、外語等專業性較強工作職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兩科,報考其它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其中,省、市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職位的《申論》考試科目為A卷;縣(市、區)、鄉鎮機關職位的《申論》考試科目為B卷。 2、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系統專項用於招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 |
西藏區 | 2010/04/12-04/16 | 2010/04/25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
天津市 | 2010/04/06-04/12 | 2010/04/25 |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市級機關和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考生,如沒有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也沒有通過大學外語四級考試,需加試外語(英、日、俄語任選一種)。外語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合格標準。面試為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專業考試。 |
陝西省 | 2010/04/01-04/05 | 2010/04/25 | 考試科目為行測,申論。 |
山東省 | 2010/03/27-03/31 | 2010/04/25 | 考試科目為行測與申論。全省統一考試。 |
湖南省 | 2010/03/14-03/23 | 2010/04/25 | 綜合管理類(A類)、專業技術類(B類)、行政執法類(C類)公共科目筆試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範圍以《湖南省2010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準。 |
江蘇省 | 2010/03/10-03/16 | 2010/04/25 |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C)兩科。 |
廣東省 | 2015/02/09-02/15 | 2015/03/22 |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未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法律業務職位的,加考《法律基礎知識》。 |
雲南省 | 2010/3/1-3/11 | 2010/4/24-4/25 | 2010年我省普通公務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及《申論》,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崗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考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滿分200分,其餘科目的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120元;報考非公安人民警察的其他崗位的人員,報名費用為80元(監獄、勞教人民警察不屬公安人民警察,只需繳納80元的報名費)。 |
吉林省 | 2010/02/26-03/07 | 2010/03/27 |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 |
上海市 | 2010/02/03-02/09 | 2010/03/27 |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等六大類。 |
上海市 | 春季招警2010/01/04-01/08 | 春季招警2010/01/30-01/31 | 春季招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法律基礎》和《英語》。 |
廣西區 | 2009/12/3-12/13 | 2010/1/16 | 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申論》 下午15∶00-17∶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0年1月17日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地點由負責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部門確定。 |
浙江省 | 2009/11/28-12/4 | 2010/1/16 | 1.全省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不含提前組織錄用的職位、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和鄉鎮(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論》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16:10--17:00 《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人員) 2.提前組織錄用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16:10--17:00 《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監獄系統人民警察的人員)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及鄉鎮(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招考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
黑龍江 | 2009/9/6-9/16 | 原定於10月24日舉行的2010年度全省公務員招考筆試工作延期舉行,具體准考證列印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009/12/26筆試 |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一般職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200分,總分400分。公安、司法、檢察、法院部門部分職位加試科目分別為《公安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基礎知識》、《檢察基礎知識》、《審判基礎知識》,統一納入公共科目筆試考試,每科獨立成卷,滿分均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