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禮郎
- 拼音:li li lang
- 別稱:治禮郎 奉禮郎
- 屬性:唐代官名
簡介,官職產生,發展時期,各個官名,
簡介
所謂官職,是指在國家機構中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這裡面有職官的名稱、職權範圍和品級地位等方面的內容。科舉是以考試為主要方式的一種選官制度,與職官有著密切的聯繫。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是我國古代國家制度中的一項重大發明。
官職產生
中國古代職官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發展時期
第一個時期為夏、商兩代,前後大約一千年。(商)國君稱“後”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務的臣僕稱“臣”、“宰”、“尹”等。(殷紂王在位,昏庸無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辭職隱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諫,被罰作奴隸;紂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則因進諫被剖心致死。孔子說,“殷有三仁焉”。)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國君稱“天子”、“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東宮”。王妻稱“後”。(《詩_小雅_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國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曆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內史、御史、太卜、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定的輔導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太宰”、“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小臣”。地方政府設定大約與中央政府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稱“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一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上升的 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
各個官名
1、國君夏、商、周稱“後”、“王”、“天子”、“天王”。
戰國開始稱“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稱號,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開始稱“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結束。
2、宰相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
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內廷獨立出來,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尚書台的長官、副長官都是宰相之職。尚書台由內廷文書機關變為外廷的行政機構以後,為收發文書、起草和傳達詔令的需要,另設中書省為文書處理機關,其長官為中書監和中書令,中書監和中書令也是宰相之職。中書省因掌管機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書省更為重要,古時有“鳳凰池”和“鳳池”之稱。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宰相之職,分屬於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所以三省的長官並稱宰相。
明代廢除中書省及宰相等職,設立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格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後來這些入閣大學士成為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大學士稱“元輔”、“首輔”,職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
3、中央各部門長官
政府機構的劃分,大約是從西周開始的。
魏晉以後,尚書機構得到迅速發展。尚書台的總人數由秦時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以後尚書各曹逐漸變為部,到隋唐時確定為六部,唐代定名為吏、戶、禮、兵、刑、工,此後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後主要的政務部門。
①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勛封等事;
②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③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選用及軍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②光祿勛稱光祿寺卿;
③衛尉稱衛尉寺卿;
⑥宗正稱宗正寺卿;
⑦大鴻臚稱鴻臚寺卿;
⑧大司農稱司農寺卿;
⑨太府稱太府寺卿。
北魏、北齊設定的昭玄寺,以大統、統為長官,是我國第一個掌管佛教的專門機構。
①國子監是主管學校教育的機構;
②少府監是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的機構;
③將作監是掌宮室、宗廟、陵寢及其他土木營建的機構;
④軍器監是掌管軍器製造、保管、發放的機構;
⑤都水監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機構。
4、武官
西周軍政不分,統治者既管行政,也管軍事,作戰時軍隊分左中右三軍。春秋時分上中下三軍,三軍將領稱將上軍、將中軍(又稱元帥)、將下軍,此是武職設定之始。
秦漢以後,武官的設定可分為三個方面:
①警衛皇宮和京師的將領;
②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③領兵作戰的將帥。
太尉(漢武帝時稱大司馬)掌全國軍事行政。高級武官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魏晉以後,權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時往往加以“假黃鉞”的稱號,有代表皇帝親征之意;地方軍政長官加以“使持節”的稱號,給以誅殺中級以下官吏的權力。武職的幕僚稱參軍或參軍事。
清代的軍隊分為八旗與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綠營兵也稱綠旗兵,是清入關後招募漢人組成的。管轄綠營兵的稱九門提督。駐防各地將軍的職銜都冠以所駐地名,如盛京將軍、伊犁將軍等。清代為鎮壓農民起義而在地方臨時招募的兵卒稱為“勇”,其軍隊稱為“勇營”。曾國藩和李鴻章建立的湘軍和淮軍就是清政府鎮壓起義軍的主要武裝。
5、監官與諫官
監官最早設於戰國,當時由君主的秘書——御史兼任。
秦與西漢設立御史府,首長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為輔佐。在內廷保管檔案並督促百官的,稱侍御史;出外監察郡縣的稱監御史。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的,皇帝臨時派遣有誅殺之權的御史,稱為繡衣御史,或稱繡衣直指。西漢末年,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御史府改為御史台,御史中丞為長官,轉屬少府,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別稱憲台。從此之後,御史為監察官的專稱。
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
秘書是指在君主左右從事文字圖書等工作的官員。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的職務分化、發展出來的。戰國時期君主的秘書有御史、主書、掌書、御書、尚書等不同的稱呼;為備君主隨時諮詢的文學之士稱為學士、博士、博聞師等。
唐代的秘書省曾改稱蘭台、麟台。北齊始設史館,唐太宗以史館為宰相兼領職所,稱為監修國史。唐又在門下省設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館,掌四部書及其他圖籍。開元年間,又設集賢殿書院,以宰相一人為學士,掌刊輯經籍、撰集文章,繕寫御本等。弘文館、集賢殿書院的學士也受命參與機密,草擬詔旨。中唐以後,皇帝對學士的禮遇,常超過宰相。
宋代對學士尤為重視,學士院改稱翰林學士院,或稱翰苑、禁林,因地在宮禁,待遇優異,號稱玉署、玉堂。北宋沿唐制,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通名崇文院。後又在此中建秘閣,設龍圖閣、天章閣等十一閣,分藏太宗等皇帝的御書和御製文集。三館和諸閣,通稱館閣。館閣之選,皆天下俊傑,必試而後命,一經此職,遂為名流。
清初置文館,處文學侍從之臣,稱為文館大學士。後改文館為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內國史院掌記注皇帝起居、詔令,收藏御製文字;內秘書院掌撰擬對外文書及敕諭、祭文等;內弘文院掌注釋古今政事得失,為皇帝進講,為皇子侍講。
7、學官
學官又稱教官,是指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
西周的學校有大學、國小之分。天子的大學叫辟(b_)雍,諸侯的大學叫頖(泮p_n)宮,以師氏掌教武藝,以樂正掌教詩書禮樂,以司成為掌學之官。
秦及漢初有博士官。漢武帝採納公孫弘的建議,設五經博士,從此後博士專掌經學傳授,成為一種教職。西漢有博士僕射為其首領,東漢改稱博士祭酒。博士講學的地方稱太學,博士弟子稱太學生,博士就是當時的大學教師之稱。郡縣也普遍設立學校,郡國曰學,縣邑曰校,鄉曰庠,聚曰序。
北齊始立中央專門的教育機構,稱為國子寺,主官為祭酒。
8、宮廷事務官
9、地方長官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為諸侯與大夫兩級,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戰國時期,郡的長官稱守(或太守),縣的長官稱令。秦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
北齊縣分九等,長官都稱令。郡長官仍稱太守。州長官稱刺史。
唐初置十道,玄宗時增至十五道,為監察區,每道設觀察使(按察使、採訪使)。唐代的軍區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節稱節度使。節度使初設於邊鎮,後遍設於內地。節度使一身兼軍事、行政、督察三種職務,成為權力很大的地方軍政長官。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變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州的行政長官稱權知某州軍州事,簡稱知州。
遼代州的長官為節度使,或觀察使、或團練使、或防禦史、或刺史等。縣的長官為令。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體沿襲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級,正式以總督或巡撫為最高長官。總督、巡撫並稱封疆大吏,或稱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時,管轄府、州的高級行政長官通稱道員,別稱道台、觀察。清代在新開發地區又創設廳的建置,其長官為同知或通判。
10、佐官、屬官與胥吏
協助長官處理各種具體事務的官員為佐吏、屬吏或胥吏。
秦漢從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設定丞,為最重要的佐官。
明清地方官府衙門的吏役有所謂“三班六房”。三班指快、壯、皂,為雜役,快專管緝捕;六房指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辦理具體事務的書吏。從督、撫到州、縣,還要聘請若干有學識的人才,幫助自己處理各種事務,稱為幕僚,也稱為幕客、幕友、幕賓、師爺等。
11.試官、加官與贈官
漢代職官制度有規定:職官初任都要試用一年,稱守。以職位低的人暫代較高的職務稱行。一個人同時擔任兩種職務叫兼。以較高職務的人兼管較低職務的事叫領或平。在本官之外加特定官號和增加新的職務的叫加官。
唐代加官、加職、加銜等制度運用得更加普遍。唐代無固定的加官稱號,凡在正式官職之前加“檢校”二字的,一般都是加官。唐見習、試用之職稱里行使(或稱里行)。以官階低的人任較高職務的稱“守某官”,以官階高的人任較低職務的稱“行某官”。
宋代的職是指殿、閣大學士、學士、直學士、待制等榮銜,通稱為侍從官。官員以加學士等銜號為榮。如包拯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龍圖閣的學士等銜當時各有俗稱:學士稱老龍,直學士稱大龍,待制稱小龍,直龍圖閣為假龍。宋代的官場風氣與魏晉南北朝時期正相反:重文抑武。
12.爵、勛、品、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