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

永徽

永徽(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一個年號。唐朝使用這個年號共六年。“永徽之治”指的是唐高宗李治統治時期的一段盛世。

基本介紹

紀年,大事記,永徽之治,

紀年

永徽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公元 650年 651年 652年 653年 654年 655年
乾支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大事記

永徽元年——大足石刻開始開鑿。
永徽二年——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大食使者到達中國。唐高宗永徽初年下詔,命由太尉長孫無忌司空李勣、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刑部尚書唐臨、大理卿段寶玄、刑部侍郎劉燕客、御史中丞賈敏行等人,根據舊制唐律重新編修。於永徽二年完成頒布,是為《永徽律》,分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斗訟、詐偽、雜律、捕亡和斷獄等十二篇,五百零二條,是中國現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永徽三年——孫思邈70歲,寫成《備急千金要方》。 始建西安大雁塔(全稱慈恩寺大雁塔),內藏玄奘從印度帶回的大量佛家經卷。李元嬰升遷蘇州刺史,調任為洪州都督契苾何力唐兵回紇兵西進,敗賀魯所屬的處月部。唐高宗頒布詔書,命令太尉長孫無忌等人著手進行編修註疏,詔曰:“律學未有定疏,每年所舉明法,遂無憑準。宜廣召解律人條義疏奏聞。仍使中書、門下監定。”
永徽四年——唐太宗之弟“滕王”、洪州都督李元嬰開始修建滕王閣。永徽四年完成註疏並將律文與註疏同時頒布, 是於由此《永徽律》與其註疏合稱《永徽律疏》,今稱《唐律疏議》,是中華法系完備的標誌。

永徽之治

唐高宗共在位三十四年(649---683),前六年號永徽。高宗在即位之初,繼續執行太宗制訂的各項政治經濟制度,與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共同輔政。他們君臣都牢記太宗的遺訓遺囑,奉行不渝。太宗訓令納諫、愛民,高宗即位時即對群臣宣布:「事有不便於百姓者,悉宜陳,不盡者更封奏。」 並日引刺史入閣,問以百姓疾苦;太宗訓令崇儉,高宗即召令:「自京官及外州有獻鷹隼及犬馬者罪之。」高宗君臣們蕭規曹隨,照太宗時法令執行,故永徽年間,邊陲安定(擊敗西突厥的進攻),百姓阜安(人口從貞觀年間的不滿三百萬戶,增加到380萬戶),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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