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9日)辰時,王安石出生。他是
江南西路撫州
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上池裡陽村)人,而據清人
蔡上翔轉引《清江縣古蹟志》所言,因王安石之父
王益時任臨江軍判官,故“其子(王)安石生於此,後人因名其堂曰維崧”。
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遊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徵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赴開封參與
會試,考中
進士。據《
默記》記載,王安石本被考官列名第一,但因應試賦中有“孺子其朋”一句,惹得仁宗不悅,與第四名
楊寘互換,最終與狀元失之交臂。及第後,王安石被授為淮南
節度判官。任滿後,他放棄了京試入
館閣的機會,調為
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
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
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仁宗舉薦他,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王安石為
諫官,被他以祖母年高為由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
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
知州,得與
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
陳說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於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於效法古聖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構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並以晉武帝
司馬炎、唐玄宗
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仁宗並未採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後,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
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
集賢院、
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
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守喪。
宋英宗在位時期(1063年-1066年),屢次徵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
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知江寧,旋即召他入朝任
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
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為
參知政事,躋身
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
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
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
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布改革
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
春秋》,
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
三舍法”。
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新法頒布後,王安石擢拔呂惠卿、
章惇、
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
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御史中丞
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
呂公著代替其職。
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
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
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熙寧三年(1070年),
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參見詞條
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參見詞條
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後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複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
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兩度罷相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
免行錢的害處。據說神宗滿面愁容,想罷除“法度之不善者”。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在
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
鄭俠反對變法,繪製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並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
慈聖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
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
禮部侍郎超九轉而徑授
吏部尚書之銜。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神宗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
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
尚書左僕射兼
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知
陳州。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
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之職,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王安石退隱江寧後,選擇了城外一處叫白塘的地方,請人開渠泄水,培土造屋。因主宅距江寧城東門七里,距鐘山主峰也是七里,所謂半途之上,故將居室命名為
半山園。在園內,他結交了
米芾、
李公麟和
蘇軾等高逸之友。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場大病,神宗派醫生到江寧府給他治病。病好以後,他上書神宗請求以自己的住宅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
半山寺。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
宋哲宗即位,改元
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
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後,加拜王安石為
司空。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等到自己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
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四月初六(1086年5月21日),王安石郁然病逝於鐘山,享年六十六歲,獲贈
太傅,葬於半山園。
紹聖元年(1094年),宋哲宗親政,支持新政的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並獲得諡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
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
舒王,配享
孔廟。後至
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於
廟廷。
為政舉措
政治
王安石變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變北宋“
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禦,對內彈壓的能力,以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將近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國強兵”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
政府財政收入大幅增長。通過一系列理財新法的實行,國家增加了“青苗錢”、“免役寬剩錢”、“市易息錢”等新的財政收入項目,在發展生產、均平賦稅的基礎上,財政收入有了明顯的增加,國庫充裕,宋神宗年間國庫積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財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併勢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戶的高利貸,限制了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紳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市易法使大商人獨占的商業利潤中的一部分收歸國家,打擊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操縱和壟斷;免役法的推行使農戶所受的賦稅剝削有所減輕,大力興建農田水利工程,對農業生產的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社會經濟發展,人民負擔減輕,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軍事
改變“積貧積弱”的現象是王安石變法的總方針,富國強兵是變法的總目的。通過“強兵之法”的推行,積弱局面得以緩解,北宋國力有所增強。保甲法的推行,加強了農村的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農村的社會治安,建立了全國性的軍事儲備,並節省了大量訓練費用;裁兵法提高了 軍隊士兵素質;將兵法改變了兵將分離的局面,加強了軍隊戰鬥力;保馬法使馬匹的質量和數量大大提高,同時政府節省了大量養馬費用;軍器監法增加了武器的生產量,質量也有所改善。
變法的強兵措施扭轉了西北邊防長期以來屢戰屢敗的被動局面。北宋熙寧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揮下,
熙河路經略安撫使
王韶率軍進攻
青唐吐蕃,收復河、洮、岷等五州,拓地兩千餘里,受撫羌族三十萬帳。這是北宋軍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兩宋時期漢民族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作戰時,北宋朝廷開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獲全勝的唯一戰例。同時培養出了王韶、
章楶等傑出將領,並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對宋與西夏的戰爭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主要影響
綜述
從文學角度總觀王安石的作品,無論詩、文、詞都有傑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餘風作出了貢獻。但是,王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於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乾枯,但不失大家風範。
散文
王安石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繫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於為社會服務,強調文章的現實功能和社會效果,主張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貫徹了他的文學主張,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
王安石的
論說文,針對時政或社會問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長篇則橫鋪而不力單,短篇則紆折而不味薄,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結構謹嚴,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為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
王安石的短文,直陳己見,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獨特風貌,如史論《
讀孟嘗君傳》,全文不足百字,然而層次分明,議論周密,詞氣凌厲而貫注,勢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辯的邏輯力量。還有一部分山水遊記散文,簡潔明快而省力,亦記游,亦說理。
詩歌
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以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罷相為界分為兩個階段,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前期創作主要是“不平則鳴”,注重社會現實,反映下層人民的痛苦,傾向性十分鮮明,風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壇後,心情漸趨平淡,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
後期創作“窮而後工”,致力於追求詩歌藝術,重煉意和修辭,下字工、用事切、對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遠韻的風格在當時詩壇上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
張舜民評:“王介甫(詩)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尋繹,不可得矣。”南宋
敖陶孫稱其詩“如
鄧艾縋兵入蜀,要以險絕為功”。
詞
王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餘首,大致可分為抒寫情志和闡釋佛理兩類,“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其抒情詞作,寫物詠懷,多選空闊蒼茫、淡遠純樸的形象,營造出一個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
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豪縱沉鬱,同
范仲淹的《
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共開
豪放詞之先聲,給後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歷史評價
宋元
韓琦:“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唐介:“安石好學而
泥古,故論議
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
司馬光:“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朕式觀古初,灼見天命。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用能於期歲之間,靡然變天下之俗。具官王安石,少學孔孟,晚師瞿聃。罔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新斯人。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信任之篤,古今所無。方需功業之成,遽起山林之興。浮云何有,脫屣如遺。屢爭席於漁樵,不亂群於麋鹿。進退之美,雍容可觀。朕方臨御之初,哀疚罔極。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觀規摹,想見風采。豈謂告終之問,在予諒暗之中。胡不百年,為之一涕。於戲!死生用舍之際,孰能違天?贈賻哀榮之文,豈不在我!寵以師臣之位,蔚為儒者之光。庶幾有知,服我休命。
黃庭堅:“余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朱光庭:“昔王安石當國,惟以破壞祖宗法度為事,每於言路,多置私人,持寵養交,寖成大弊。”
楊時:“今日之禍
(金人圍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實安石有以啟之。”
崔鶠:“除異己之人,著《
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
朱熹:“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皇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奸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
陸九淵:“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為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於其心,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為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嚴有禧:“惟
王莽、王安石、
賈似道三人力任為必可行,而皆以擾民致亂。”
羅大經:“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袁桷:“儒以稽古,酌時斯正。用非所宜,秪益其病。在漢懿侯,治守清淨。惟爾荊公,行修於躬。耽精古籍,慨想遐風。懷寶陸沈,患莫已逢。激而翹之,以達天聰。高配五帝,羞視七制。廷議藉藉,斷以辯毅。復古之志,與帝俱銳。發政累名,公是喪朋。晚歸鐘陵,惘兮慎兢。蹇驢空山,悟彼愛憎。矯矯貞姿,涅而不緇。吾將疇,依為學是師。”
明清
楊慎認為王安石是奸臣,並說:“弘治中,餘杭有周德恭,評王安石為古今第一小人。又日:‘神宗之昏惑,合(周)赧、(胡)亥、(漢)桓、(漢)靈為一人者也。安石之奸邪,合(王)莽、曹(操)、(司馬)懿、(朱)溫為一人者。’此言最公最明矣。”
于慎行認為:荊公之法,大多傳於後世,至今不廢,“永為後世法則,其所行豈盡非哉?”
顧炎武指責王安石藏富於國,變易天下“好尚端方”的淳厚風俗,並認為後來進行
八股取士的責任在他。
王夫之較為全面、系統地否定王安石的人品和新法,認為王安石“為小人”是不容置疑的,還認為他執行的是“
苛政”,是“敗亡之政”,“民乃益怨,釁乃倏生,敗亡沓至而不可御”。但也承認王安石變法中的許多項目“迄至於今,有名實相仍,行之不革”。
蔡上翔:“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近現代
陸心源:“三代以下,有經濟之學,有經術之學,有文章之學,得其一皆可以為儒。意之所偏喜,力之所偏注,時之所偏重,甚者互相非笑,蓋學之不明也久矣。自漢至宋,千有餘年,以合經濟、經術、文章而一之者,代不數人,荊國王文公一焉。《
三經新義》不盡出荊公之筆,《周禮》無假手焉,言簡意賅,深得馬、鄭家法……蓋有治人無治法,古今之通病。治得其人,鄞之政如此;治不得其人,雖以
周公製法,而周亦亡,於荊公何尤?且夫法不能無敝,敝則必變。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變之至也。秦、漢而下,承謬襲陋,其敝其極。荊公出而思復三代之盛,不可謂非豪傑之士。惜乎!其昧於知人也。論者並其經濟而沒之,苛矣。至於荊公之文章,歐陽、司馬固已推之,迄今無異議焉。”
以余所見宋太傅荊國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頃陂,其氣節岳然若萬仞之壁,其學術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設施之事功,適應於時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傳諸今日而莫之能廢.其見廢者,又大率皆有合於政治之原理,至今東西諸國行之而有效者也。嗚呼!
皋夔伊周,遐哉邈乎,其詳不可得聞。若乃於
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悠悠千年,間生偉人,此國史之光,而國民所當買絲以繡,鑄金以祀也。距公之後,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國民之視公何如,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慟也。
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詬,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
克倫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呂思勉在《
中國通史》中認為:“王安石的變法,舊史痛加詆毀,近來的史家,又有曲為辯護的,其實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錯的。但行政有一要義,即所行之事,必須要達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竇,必須減至極少。若弊竇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達,就不免徒滋紛擾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說他全無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極大,則亦不容為諱。”
毛澤東於1915年在《致蕭子升信》中認為:“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於古,注《周禮》,作《字說》,其文章亦傲睨漢唐,如此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並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蔣介石於1940年在《推進地方自治之基本要務》中說:“我對中國古代的政治家,在秦漢以前則推周公,至於秦漢以後的政治家,所最佩服的就是王安石。他能夠根據我們中國政治的原理,擬具切中時弊的計畫,舉辦新政,改革社會,建設經濟,來救濟當時宋朝的貧弱,可是他的缺點,就是沒有健全的幹部,也沒有注意訓練,不知道怎樣來實行,所以結果完全失敗。”
漆俠在1959年出版的《王安石變法》一書中高度讚揚王安石的個性和為人,充分肯定了“熙寧新法”維護地主階級、特別是中小地主階層的利益,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多少改善了勞動人民的生活,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加強了北宋王朝的封建統治。因而“它是地主階級的一個自救運動”。新舊兩黨的鬥爭,是地主階級內部兩條路線的鬥爭,王安石代表的變法派是進步的,司馬光代表的反變法派是反動的。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了,但“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無疑是歷史上一個進步力量的失敗”。
黃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於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余英時:“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軼事典故
拗相公
明末
馮夢龍纂輯的《
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飲恨半山堂》,寫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事。王安石告老還鄉時,沿途所見所聞,都是百姓對變法的不滿和怨憤,因之抑鬱、悔恨而逝。文中寫道:“因他性子執拗,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人皆呼為‘拗相公’。”
三不足
“
天變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這話並不是王安石所說,卻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將它歸到王安石名下。“天變不足畏”指的是對自然界的災異不必畏懼;“祖宗不足法”是指對前人制定的法規制度不應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對流言蜚語無需顧慮。後世對這三句話多加褒獎,認為它表達了一位改革家無所畏懼的精神態度。王安石正是以這種精神毅力來頂住一切壓力、排除一切阻力,堅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清廉樸素
王安石為相時,兒媳婦家的親戚蕭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訪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請他吃飯。第二天,蕭氏子穿盛裝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會用盛宴招待他。過了中午,他覺得很餓,可是又不敢就這樣離開。又過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餚都沒準備。蕭公子心裡覺得很奇怪,喝了幾杯酒,才上了兩塊胡餅,再上了四份切成塊的肉,上飯後,旁邊只安置了菜羹罷了。蕭氏子很驕橫放縱,只吃
胡餅中間的一小部分,把四邊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餅拿過來吃了,那個蕭公子很慚愧地告辭了。
不邇聲色
王安石任
知制誥時,王安石的妻子吳氏,給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問:“你是誰?”女子說自己是“家欠官債、被迫賣身”而來。王安石聽罷,不僅沒收她為妾,還送錢給她,幫助她還清官債,使其夫婦破鏡重圓。
有人告訴王安石的夫人,說她丈夫喜歡吃鹿肉絲。在吃飯時他不吃別的菜,只把那盤鹿肉絲吃光了。夫人問,你們把鹿肉絲擺在了什麼地方?大家說,擺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調換了一下,鹿肉絲放得離他最遠。結果,人們才發現,王安石只吃離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擺著鹿肉絲,他竟完全不知道。
千錘百鍊
王安石作詩《
泊船瓜洲》,第三句最初寫作“春風又
到江南岸”,覺得不好,後來改為“
過”字,讀了幾遍,又嫌不好;又改為“
入”字,然後又改為“
滿”字,換了十多個字,最後才確定為“
綠”字,即“
春風又綠江南岸”。
囚首喪面
王安石不注意自己的飲食和儀表,衣裳骯髒,鬚髮紛亂,儀表邋遢,王安石的這些惡習眾所周知。
蘇洵曾經描述王安石說:“衣臣虜之衣,食犬憊之食”,“
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慶曆五年(1045年)三月,
韓琦任揚州知府,王安石為
簽判,成了韓琦的幕僚。王安石經常通宵達旦地讀書,因此當差的時候時多來不及洗漱裝扮。韓琦以為王安石夜夜尋歡作樂,就勸他不可荒廢讀書。王安石也不辯解,只是說韓公不能知我,後來韓琦才發現王安石非常有才華。
張公相公
王安石退居江寧時,
結茅居於鐘山下,時常拄杖進入附近村落。當時有個老者姓張,與王安石最為熟悉。王安石毎此步行到他家門口,都要喊一聲:“張公。”張公聞言,也應聲而答:“相公(對宰相的尊稱)。”一天,王安石來到張公門前喊畢,突然大笑道:“我作宰相的時候,只和你有一個字不同罷了。”
研究佛學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患病,神宗派御醫診視。病癒之後,他上奏神宗,請求將自己在上元縣的園屋改為寺院,並請神宗賜名,神宗賜名報寧寺。之後,高僧
克文前來拜訪,二人討論佛理,相談甚歡。退隱金陵的十年間,王安石作有《維摩詰經注》《金剛經注》《楞嚴經解》《華嚴經解》,對佛學的領悟已達到頗為高深的境界。
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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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色和容謹,行儉而勤。為婦順,為母慈,相夫教子,頗見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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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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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平甫,吳氏之子,曾任武昌軍節度推官,西京國子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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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桐之子,宣和四年(1122年),靠祖蔭任 宣義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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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人物爭議
生日
關於王安石的生日,前人有明確記述。宋人
吳曾的《
能改齋漫錄》(武英殿
聚珍本)卷十記載:“王介甫,辛酉
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文淵閣、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的《能改齋漫錄》同卷則載為“辛酉十一月十二日辰時生”。宋人李燾《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八記載,熙寧四年(1071年)
十一月癸巳(十二日),宋神宗曾令王安石的長子王雱押解生日禮物賜予王安石,有學者據此採納了“十一月十二日”說。但關於兩宋皇帝賜予宰相、執政生辰禮物的禮儀慣例,南宋宰相
周必大在《
玉堂雜記》卷中指明,押賜禮物的時間,應於宰執生日“前一日,差內侍持賜”;或者為了節省費用,派遣宰執子弟押賜。如此來說,《續資治通鑑長編》的記載,恰恰印證了武英殿聚珍本《能改齋漫錄》所載“十三日”是正確的,即神宗在熙寧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王安石生辰的前一天,按照慣例,派遣王雱押賜生辰禮物給王安石。文淵閣、文津閣四庫本書本《能改齋漫錄》,應是將“三”訛寫為“二”。
綜上所述,王安石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該日按照萬年曆或朔閏表,將他的生辰換算成公元紀年,則為
儒略曆1021年12月19日。而宋史學者鄧廣銘在《
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與《關於王安石的居里塋墓及其他諸問題》等文中關於改日的換算則出現了偏差,誤記為1021年12月18日(但在同一篇文章中的忌日換算則無誤)。
故里
王安石的故里是現代江西省的撫州市,但具體到區,目前有
臨川區和
東鄉區兩種說法。
後世紀念
東鄉故里
東鄉王安石故里位於江西省東鄉縣上池村,距離縣中心25公里,該村始建於北宋、迄今已逾千年,保存下來的建築主要是明清以來修建的,是展示中國明清建築藝術及其發展歷史的文物保護區,存世有100餘棟古代建築和十多處和王安石有關的遺蹟,1985年,省人民政府列為第一批省級風景名勝點。2000年7月,被省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主要景點有世宦祠、西引寺、龍安殿、荊公橋、荊公陂、荊公別墅、荊國世第門樓等遺址。
墓葬
據史載,王安石病逝後,葬江寧府(今江蘇南京)鐘山南麓東三里,原寶公塔與草堂寺之間。王安石家人,除父親王益和大哥王安仁葬牛首山外,其生母吳氏,弟王安國、王安禮,子王雱也葬於鐘山南麓。墓前有
華表、墳庵,兩側有樹木拱抱。明初,鐘山南麓獨龍阜玩珠峰被朱元璋選為陵寢之地後,靠近陵寢的蔣山寺寶公塔、八功德水等古蹟被遷走。王安石及其家族墓亦被遷走。一說是遷至麒麟門,另一說是遷回老家江西。
紀念館
江西撫州王安石紀念館
撫州王安石紀念館,於1986年11月建成對外開放。紀念館占地20畝,建築面積1560平方米,陳列廳600平方米,是一座具有江南園林意境和宋代建築遺韻的仿宋府第園林式建築群。館內有門樓、隱壁、水榭、碑廊、亭台、荷池、曲橋,辟有問月軒、蹄躅園、辛夷園、荊公亭、懷文堂等園林景觀。
浙江鄞州王安石紀念館
鄞州王安石紀念館,位於浙江省寧波市
鄞州區忠應廟內,以照片、繪畫、實物等展品生動形象地介紹了王安石的生平和治鄞政績,以紀念他在鄞縣時的每項改革。館內陳列有“王安石在鄞史跡”,分“荊公年譜”“治鄞方略”“重修東湖”“興學教化”“詠鄞風采”“豐碑永存”“湖區新貌”等7個部分。
史料索引
脫脫、
阿魯圖等《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傳第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