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仕途遷升,為官有能,老成練達,起鎮永興,年邁去世,主要成就,政治,軍事,著述,人物評價,總評,歷代評價,逸聞趣事,避諱改稱,智擒盜賊,親屬成員,後世地位,史料記載,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仕途遷升
為官有能
數年後,曾公亮入京任國子監直講,後改任諸王府侍講。不久,升任集賢殿校理、天章閣侍講、知制誥兼史館修撰。一年後,應當按照舊例考試館職,曾公亮憑藉進獻自己所寫的文章,就免試被授為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提升天章閣待制,賜予金紫衣。
在此之前,待制不改變服裝,仁宗當面賜給曾公亮金紫衣,說:“朕於講席賞賜你,是由於尊重寵愛儒臣。”曾公亮於是以知制誥官兼任史館修撰,再改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屬吏多而雜,如果不加以賄賂就辭謝不可,貴族子弟大多依靠勢力請求拜見。曾公亮選取前後章程,依據情況辦事,屬吏不能插手。
曾公亮後以端明殿學士職知鄭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聲名在外,盜賊全部逃竄到其他州縣,以至於轄境之內出現“夜不閉戶”的現象。曾經有朝廷使者因在鄭州境內丟失財物,移書曾公亮,詰查有盜賊一事,曾公亮上報:“我所轄境不窩藏盜賊,恐怕是被隨從藏匿起來。”使者進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老成練達
曾公亮明練文法,為官多年,熟知朝廷台閣的規章制度,首相韓琦經常向他詢訪相關規制。仁宗末年,韓琦請求確立國儲,與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計。
密州民田盛產銀,有人偷取銀錢,大理寺判定他們為強盜。曾公亮說:“這是禁物,偷銀雖然是強盜行為,與從百姓家中盜取財物有區別。”為此事展開爭論,於是就下達給有司議論,比照搶劫盜竊財物的法律,盜取銀子不判死刑。起初,東州人大多因此法被處死刑,從這以後就沒有死刑了。
宋英宗即位後,曾公亮被加授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不久兼任戶部尚書。英宗體弱多病,因此不能接見遼國使者。曾公亮奉命在館中設宴款待使者,使者卻不肯赴宴。曾公亮質問使者說:“賜宴不赴,這是對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患病,卻一定要讓他親自設宴,你能安然處之嗎?”使者聽罷,即刻赴宴。
熙寧二年(1069年),升授昭文館大學士,累封爵位為魯國公。
起鎮永興
熙寧四年(1071年),曾公亮被朝廷起復,出判永興軍。
此前,慶州士兵叛亂伏誅,但其餘黨竄逃,自陝西以西都為之戒備。朝廷檢閱義勇,增加邊境守兵,移內地租賦,使得人情騷動。曾公亮鎮靜對待,依次上奏罷免,專門裁抑多餘的支出。長安豪強喜歡製造謠言,聲稱士兵埋怨削減費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結其他軍隊發動叛亂,長安官民十分恐慌。有人勸曾公亮不要出遊,曾公亮不為所動,張燈盡情觀賞,和賓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來。
年邁去世
到下葬時,神宗親自篆寫曾公亮的碑首名為“兩朝顧命贊策勛德之碑”,後下詔改為“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
主要成就
政治
針對北宋吏治混亂之弊,曾公亮提出廢除“磨勘法”,對各級官的任用和升遷採取考課督察的辦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則升其官資,兩任有善政者,則升其任使,無成績者則罷黜。”同時他又提出裁減冗兵的方案,以減輕國家財政支出。
曾公亮作為北宋政壇上的三朝元老,影響力極大。早年即有變革之心的他,不但在王安石變法中大力舉薦王安石主持變法大局,而且在變法過程中還給予王安石相當程度地支持,這對變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後因與王安石在變法認識上的分歧,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最終沒能成為堅定的變法派。
軍事
慶曆年間,曾公亮針對時弊提出“擇將帥”以加強武備的主張。他認為:擇將之道,唯審其才之可用,不以遠而遺,不以賤而棄,不以詐而疏,不以罪而廢。他認為造成將不稱職的原因,並非世無將才,而是選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盡其才。他建議選將必先試其才,所試有效,方給顯官厚祿以重其任,然後委其命而勿制約,用其策而無懷疑。
著述
《東軒筆錄》稱“其為文章,尤長於四六,雖造次柬牘,亦屬對精功。”
人物評價
總評
曾公亮端莊忠厚深沉,辦事細緻周密,平時謹守禮儀,遵守規矩,但性情吝嗇,積累財富達巨萬,神宗曾經將他比作西漢名臣張安世。宋神宗時,曾公亮推薦王安石一同輔政,支持他變法。王安石為了感激曾公亮幫助自己,因而引見提拔其子曾孝寬入樞密院就職,以報答他。蘇軾曾經責備曾公亮不能救正補弊,曾公亮說:“陛下和介甫(王安石字)就像一個人,這是天意。”世人譏諷曾公亮用這種辦法保持祿位與寵幸。
歷代評價
李復:老鳳池邊蹲不去,餓烏台上噤無聲。
賈眾:曾魯公脊骨如龍,王荊公目睛如龍。
王稱:公亮勛亞於琦(韓琦),而昧於潔身之義,懷祿不去,君子譏之。
脫脫等《宋史》:公亮靜重鎮浮,練達典憲,與韓琦並相,號稱老成。升之自為言官,即著直聲。然皆挾術任數,公亮疾琦專任,薦王安石以間之,升之陰助安石,陽為異同,以避清議,二人措慮如此,豈誠心謀國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
逸聞趣事
避諱改稱
智擒盜賊
曾公亮知鄭州時,知永興軍文彥博正獲召入朝,途徑鄭州。正當曾公亮設宴款待文彥博之時,有人來報稱文彥博的銀杯被盜。曾公亮說:“如果是郡人敢這么做,一定要三天將其抓獲。如果是您的隨從自己做的,那今天就可以抓到了。”文彥博不以為然。結果,當天盜賊就被捕獲,的確是文彥博的隨從。文彥博說:“您剛聽說就能將其抓獲,這是什麼道理?”曾公亮答道:“席上有專門捕盜的人,隨從不過只有一個人,陰謀一定容易敗露。”文彥博聽後大為嘆服,將曾公亮視為神明。
親屬成員
後世地位
史料記載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五十二·曾太師公亮行狀》
《東都事略·卷六十九·列傳五十二》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續通志·卷三百三十七·列傳一百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