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在受中華文化影響的國家和地區,評價一個人物的是非功過,往往不是隻言片語就能敘述清楚,古人為了方便對歷史人物蓋棺定論,選擇用諡號來進行概括。總的來說,古代歷史上的皇帝、皇后以及諸侯大臣等社會地位相對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後朝廷會依據其生前所作所為,從而給出一個具有評價意義的稱號,這就是通常意義的諡號,用來高度概括一個歷史人物的生平。
諡號是對死去的帝妃、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跡進行評定後,給予或褒或貶或同情的稱號,始於西周。
古代東亞(包括中國、朝鮮、越南、日本)帝王及其后妃、諸侯、臣僚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後,內務府根據其生前事跡與品德,而給予他一個中肯的稱號。此外,受中華文化影響的一些鄰近國家亦有使用,但不是每個東亞古代國家都用諡號。
根據對西周青銅銘文的研究,約周穆王時期,給地位較高或較有身份的死者加謚的做法已比較普遍。
基本介紹
歷史
含義
形成
種類
- 上謚,即表揚類的諡號,如:“文”,表示具有“經緯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學好問”的品德;“康”表示“安樂撫民”;“平”表示“布綱治紀”。
- 下謚,即批評類的諡號,如:“煬”表示“好內遠禮”,“厲”表示“暴慢無親”、“殺戮無辜”,“荒”表示“好樂怠政”、“外內從亂”、“幽”表示“壅遏不通”、“靈”表示“亂而不損”等。
- 平謚,多為同情類的諡號,如:“愍”表示“在國遭憂”,“在國逢難”;“懷”表示“慈仁短折”;“思”表示同情。
上述三類諡號,一般屬於官謚。 - 私謚:是有名望的學者、士大夫死後,由其親戚、門生、故吏為之議定的諡號;“私謚”始於周末,興盛於漢朝。
發展
- 本來不是所有皇帝都有廟號,但是都有諡號,所以唐以前的皇帝大多稱諡號。從唐開始就誰都有廟號了,所以人們習慣稱廟號。明清兩代的皇帝一般一個年號用一輩子(一世一元),所以人們習慣稱他的年號,這裡面只有明英宗用過兩個年號(正統,天順),因為他被瓦剌俘虜去,代宗即位,他被放回來後成了太上皇,在代宗病重時他發動政變(奪門之變)重新做了皇帝,所以有兩個年號。另外同治原來的年號叫祺祥,是肅順他們擬的,不久慈禧發動政變,殺了肅順,年號改作同治,原來的年號沒叫開,人們都習慣地稱同治帝。
有時候,不做皇帝的,死後追尊為皇帝,如曹操、司馬懿父子等,還有一個是多爾袞,他死後被福臨尊為成宗義皇帝,但那只是權宜之計,不出一個月,福臨囚禁了多爾袞的兄弟阿濟格等人,然後宣布多爾袞有篡逆之心抄了他的家,成宗義皇帝的稱呼自然也沒了。
諡號是對死去的帝妃、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跡進行評定後,給予或褒或貶或同情的稱號,始於西周。周公旦和太公望有大功於周室,死後獲謚。這是諡法之始。《周禮》說:“小喪賜謚。”小喪,指死後一段時間。《逸周書·諡法解》:“謚者,行之跡也;號者,表之功也;車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
諡法制度有兩個要點:一是諡號要符合死者的為人,二是諡號在死後由別人評定並授予。君主的諡號由禮官確定,由即位皇帝宣布,大臣的諡號是朝廷賜予的。諡號帶有評判性,相當於蓋棺定論。
一九二七年六月二日,著名學者王國維自沉身亡,溥儀“詔”謚“忠愨”,墓碑上刻著“王忠愨公”。愨:行見中外曰愨;執德不惑曰愨;誠以致志曰愨;表里如一曰愨;誠心中孚曰愨;率真御下曰愨。陳寅恪在其碑文中說:“思想不自由,毋寧死耳!”這是中國諡號制度的終點。
秦始皇看到諡號有“子議父、臣議君”的嫌疑,因此把它廢除了。他認為自己“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就將“皇”、“帝”連起來開始稱“皇帝”。“皇帝”比上謚更加溢美,所以歷朝最高統治者欣然接受。西漢又恢復了諡號。
等級
- 帝王與群臣之間有嚴格區別,帝王的諡號,在隋朝以前均為一字或二字,如西漢的皇帝劉盈謚惠帝、劉恆諡文帝、劉啟謚景帝,東漢的皇帝劉秀謚光武帝等即是。但是從唐朝開始,皇帝的諡號字數逐漸增加,例天寶十三年,玄宗李隆基決定將先帝的諡號都改為七個字如李淵為“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李世民為“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唐後各代皇帝的諡號,一般都偏長,其中稱冠的清太祖努爾哈赤,諡號竟長達二十五個字“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將美言懿語如此堆積,亦為奇葩。
命謚的用字,有特定的規範,不可隨意用字,也不可對立謚之字任意解釋。
從最早的經典文獻《逸周書,諡法解》開始歷朝歷代的諡法著述在百種以上,載錄謚字約四百個,每個字都有特殊限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