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保馬法的實施,首先減省官府的開支:“官養一馬,以中價率之,為錢二十七千。募民牧養,可省雜費八萬多緡。”其次,所養馬匹的死亡率,較官養大為降低。此外對保甲的武藝訓練,亦發生一些作用,因為加強了保甲制度。
保馬法,王安石變法之一。保甲養馬法。宋神宗熙寧年間,規定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五路及開封府界諸縣保甲養馬,戶一匹,物力高而自願者二匹,給以官馬,或官...
三等以上,十戶為一保; 四等以下,十戶為一社,負責病斃補償。此法先試行於開封府,後推行於京東、京西等路。元豐七年 (公元1084年) 更行保馬法。 [1] ...
有關“理財富國”的變法有六個方面,如: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為“整軍強兵”而推行的新法有: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
▪ 影響 2 綜述 ▪ 目的 ▪ 實施過程 ▪ 遇到的問題 ▪ 實施的結果 ▪ 實施的保馬法 3 王安石其人 ▪ 王安石 ▪ 王安石詞作 保...
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
1073年熙寧頒布保馬法 熙寧五年(1072)五月,宋神宗下詔開封府範圍內允許願意餵養官馬的保甲養馬,同時命令開封府提點刑獄司於陝西路所買官買中,除良馬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