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歷史列表
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
第一任諸羅縣知縣(縣長)季麒光在《台灣雜記》提到水沙連的名詞和地理位置,這是目前有關水沙連年代最早的文獻。 清朝政府開始治理台灣,設立
台灣府,受福建省管轄,水沙連地區在
諸羅縣的管轄範圍內。
水沙連被歸為“
化外生番地”,是清朝政府統治範圍之外的封閉地區,又稱
內山,就是
原住民生活與部落社會的領域,外面沒有關係的人無法進入。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
高拱乾編寫《台灣府志》,其中在<規制制>有提到水沙連思麻丹社“康熙三十二年新附(歸附)”成為“供賦熟番”,這是目前有關邵族最早的歷史記載;<賦役志>則有對邵族族人輸 的記載;<外志>中也有對水沙連地理概念的描述。 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
郁永河寫《番境補遺》記錄並描述了水沙連的風土民情,其中有關於“水沙廉”的記載。後來清朝文獻即將頭社、魚池盆地,埔里盆地及內山泛稱為“水沙連”、“水沙廉”、“水沙漣”等名稱 1713年(康熙五十一年)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
周鐘瑄編修《諸羅縣誌》<卷一.封域志:山川>中提到水沙連內山有十社(十個部落);<風俗志.番俗考中>亦有對水沙連男女悅合的記載和南北港番的分類與記述,<古蹟>和<外紀>更有對邵族的風土民俗的詳細記載。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水沙連與阿里山各社,因為對漢人通事蠻橫而暴利貪斂的態度感到痛恨,乘著“朱一貴抗清事件”殺死通事,藉以表達對奸巧而欺詐的人覺得原住民可以欺負的不滿。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水沙連與阿里山各社殺死通事的事件被清廷視為叛亂,因此知縣孫魯前來招徠,先展示兵威火力,再賞賜煙、布、銀牌,軟硬兼施的招撫手段,在十二月間讓阿里山各社與水沙連南港土官接受招撫,而水沙連北港土官麻思來隔年(雍正元年,1723年)元月間也接受招撫。 1723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
因為“朱一貴抗清事件”的發生,清廷體認到北路的重要性,增加設定彰化縣,並將原本參將駐紮於諸羅之北路協鎮移駐彰化,進而得以同時控制南邊的諸羅縣和北邊的淡水廳,彰化也因此成為中部地區權力扼居要衝的樞紐。 1726年(雍正四年)
清朝政府平定水沙連之亂。
因為自從前一年開始,水沙連社頭目骨宗聯絡附近的蛤里難社(
埔裏社)等社,連續在東勢、藍興半線社、大武郡、柴里社、竹腳寮等地殺人,引起官方的注意。九月間總督
高其倬命令
台灣道吳昌祚及北路參將
何勉、淡水同知
王汧、
巡察御史索琳等共出兵二千人,共同圍剿骨宗等人,十月間直搗
水沙連北港之蛤仔難社,然後再進入水裡湖社逮捕到骨宗父子三人,搜出積存的頭顱八十五個,又逮到阿密氏麻等二十多人,亦搜出頭顱無數,並將骨宗等人押解回軍前,解省伏誅,因此又稱“骨宗事件”。
1733年(雍正十一年)
1734年(雍正十二年)
為了加強控制內山地區,將濁水溪流域一帶的原住民領域成立“沙連堡”,其範圍即清朝末年沙連、集集、五城等堡廣闊的內山地區。 清廷解除攜眷渡台之禁令,從閩粵兩個省分前來拓墾的漢人逐漸增加。 1740年
1743年
沙連堡設立。
1744年(乾隆九年)
1752年(乾隆十七年)
清廷豎立石碑於原住民生活領域的邊界,禁止漢人進出。
1755年(乾隆二十年)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
劉宰予開闢水圳東埔蚋圳完成。
1758年
熟番歸化學習清朝的官方儀禮,剃去頭髮蓄起辮子,穿戴
冠履稱呼姓氏。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
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
三月巡台御史李宜青實地調查水沙連,九月以水沙連地脊租重(土地貧脊稅負沉重),奏請處蠲租(免除租稅)。 1765年(乾隆三十年)
二月台灣道莊允焄嚴禁採制軍工樟木放流水圳之水道,並將告示刻於石碑立於濁水莊。 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
設定南北路理番同知。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
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
閩籍漳州府漢人合股招募佃農在沙連堡淺山地區積極拓墾,陸續建立了林尾莊、湳底莊、吳厝莊、柴橋頭莊、八張犁莊。 1781年(乾隆四十五年)
泉州人進入集集開墾,形成一大聚落,稱作集集鋪。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
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
禁止人民攜帶眷屬來台。
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
水沙連社原住民頭目毛天福被任命為通事,黃漢被任命為社丁首。林爽文事件時,水沙連地區的通事、社丁首等率領歸化生番,效忠清廷,有功於掃蕩平定。福康安於是上奏請求讓台灣的熟番設定屯防。 於全台灣共設屯所十二處四千人,在水沙連地區設柴里小屯及北投小屯,水沙連化番隸屬於迤里小屯,其養贍埔地為將八娘坑埔地九十甲分給水沙連社屯丁九十名,每名得一甲。 除了屯丁以外,禁止民間私自擁有兵器。
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
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
詳細測量土地並重新豎立標明界限的石碑,以永久禁絕越界紛爭。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
實施屯番之制。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
1811年(嘉慶十六年)
泉州人林評募集資金招來佃農開墾牛轀轆(今水里鄉永豐村),拓墾白仔腳山南邊山腳一百幾十甲,開鑿水圳灌溉。 1814年(嘉慶十九年)至1815年(嘉慶二十年)
主條目:郭百年事件
水沙連隘丁首黃林旺,聯合陳大用、郭百年及台灣知府衙門門丁等,貪圖水沙連非常豐腴的土地,發動“郭百年侵墾事件”,到處隨意焚燒殺戮,占領奪取水沙連的土地,使得水沙連的原住民流離失所。 1816年(嘉慶二十一年)
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
清廷傳喚郭百年等人到地方行政中心訊問,郭百年被戴上枷鎖並用棍杖拷打,其餘的人則被赦免。署鹿港同知張儀盛、彰化縣知縣吳性誠、呂志恆,前往沈鹿社拆毀泥土建造的城郭,將水沙連全部的耕地租佃撤銷,各個部落的原住民族人才開始返回。
清廷於烏溪口、濁水溪口豎立刻有公告禁止事項的石碑,石碑在北邊豎於龜仔頭坪(今國姓鄉龜仔頭)刻著“原作生番厲,不造漢民巢”,在南邊豎於風谾口(今集集洞角)刻著“嚴禁不容奸入,再入者斬”的告示,嚴禁漢人超越開墾界限。 1821年(道光元年)
張天球等開鑿仔仔頂圳,張天球並在後來承耕八杞仙一帶養贍埔地一百五十多甲。
1823年(道光三年)
平埔族群進入開墾埔里盆地,移入人口逐漸增加。
北路理番同知鄧傳安,注意到水沙連的侵入開墾事件,擔心有邊界衝突發生的可能,親自率領兵勇進入水沙連番地視察,安撫部落里的多數居民,並且寫成《水沙連紀程》。 西部平原
平埔族群的土地大部分都被漢人奪去,處於劣勢的族人們正在尋求一塊可供安身立命的新家園。同時蛤美蘭社(
埔裏社)遭到郭百年事件的浩劫,勢力衰退,又遭到
北番的侵擾,於是同居墾耕以求自保,透過
邵族恩貓丹社(水社)打里折番親的引薦和介紹,以
埔里盆地部份埔地的永耕權,做為西部平埔族群移入的補償。
正月(農曆一月)間西部平原平埔族群訂立“公議同立契約字”,各個部落互相約定選出並調派
壯丁,自備
斧資往
水沙連內山開墾尚未被開發的土地。萬斗六社革通事田成發首先集結招募其他部落的
熟番作為保衛,並提供尚未開發的土地給他們開墾耕作。
北投社兩百多人分成幾次移民進入埔里盆地開墾耕作,陸續形成茄苳腳、枇杷城、鹽土三聚落。
1824年(道光四年)
蛤美蘭社(埔裏社)遭遇郭百年事件的浩劫,勢力衰退,又遭到北番的侵擾,因此而同居墾耕,以求自保,透過邵族恩貓丹社(水社)番親的引介,以埔里盆地部份埔地之永耕權,做為西部平埔族群移入的補償。 王增榮、陳坑二人為墾首,企圖開墾水沙連邵族領域,先投入大量資金修築道路,以便聯結集集地方,並建土地公祠於嶺頂,以祈求行路平安,因該嶺形狀看似馬騴,於是稱為土地公鞍嶺。 福建巡撫孫爾準抵達台灣,北路理番同知鄧傳安大力陳述開放水沙連的好處,孫爾準原本有意要採納,但經過駐守在台灣的官吏研議,仍然劃界封鎖,更在集集鋪(今集集),及內木柵(今草屯、土城)南北二處入山隘口設定汛(兵營)專管防範,並由北路理番同知及彰化知縣每年分上下兩班,輸流巡查,以禁絕違法闖越。 1825年(道光伍年)
1828年(道光八年)
十月間蛤美蘭社(
土目阿密、
社主大舌等透過思貓丹社在其中協助,與各
平埔族群訂立“望安招墾永耕字”,收受當時價值銀伍仟余圓的禮物,再撤出埔地與田園山林以供平埔族群打里折番親墾耕,各族群、各部落並共同訂立“承管埔地契約約字”分配土地。兩次大規模
招墾後,土地所有權落入平埔族群間,平埔族群成為
埔里盆地的新主人。
1830年(道光十年)
羅良吉被舉為總通事管理各部落,各部落並設定土官,治理移住埔里盆地的
平埔族群,此為
清廷默認平埔族群移居開墾埔里盆地。
1836年(道光十六年)
閩籍漳州人抵達銃櫃山區從事侵墾。
台灣兵備道熊一本、給事中朱成烈何清廷上奏表示台灣還沒開發的土地很多,應該準許開墾,清廷命令閩浙總督顏伯壽討論並答覆。 總兵武攀鳳、台灣巡道熊一本、台灣知府仝卜年等進入水沙連地區實地調查,之後向閩浙總督顏伯壽獻上“條覆籌辦番社議”精確陳述開墾水埔六社的利益,但顏伯籌認為這樣會侵犯到原住民的生活空間,後患難防而援舉例子奏請禁止。 漳州人移入銃櫃、水社等地區。
1838年(道光十八年)
閩籍漳州人抵達頭社,泉州人進入水社侵墾。
1841年
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
北路理番同知史密、北路協副將葉長春、南投縣丞冉正品,率領通事土目進入水沙連。當時埔裏社番目(原住民頭目)督律、水裡社番目毛蛤肉、田頭社番目擺典、貓蘭社番目六改二、沈鹿社番目排塔母、眉里社番目改努等,率領六個部落的住民,向這些官員獻上地圖,表達亟欲開墾之意。史密於是向上級報告“籌辦番社議”,先描述原住民的情況,再討論到控制綏靖、馭治備御等具體方案,大力推薦開墾水沙連。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
閩浙總督劉韻珂,率領北路理番同知史密、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協將葉長春、北路營參將呂大升還有其他官兵實地調查水沙連六社,並向道光皇帝呈上“奏勘番地疏”,詳細解說水沙連六社“開之則易於成功,禁之竟難以弭患”。他大力陳述開墾政策的奏摺並未被朝廷接受。 閩浙總督劉韻珂視察眉社時,將違法私自開墾並欺凌侮辱眉番的徐戇棋
正法,以懲罰警告橫行於
埔里盆地之
不法之徒。
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
新任分巡台灣兵備道徐宗乾,接受水沙連六社番目群到官署的開墾要求,於是請設屯丁書,擬將原本屬於迤里小屯的水沙連六社化番,獨立為水沙連大屯,屯兵四百名。 茄苳腳圳興建工程開始。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
總社丁黃肥招得墾首王增榮,開墾原來審鹿社的埔地(即今魚池鄉盆地的平原地帶,大約今魚池鄉魚池、東池、大林、東光、共和、中明、新城各村),面積大約有二十一平方公里。 埔社眉社總通事羅良吉過世,再推選
北投社族人巫春榮為總通事,因處事不公,偏袒南、北投社,紛爭不斷,於是平埔族群水火不容,分為南、北兩黨,南投社北投社稱為“南番”,頂九番(牛眠山等
聚落)、下九番(
日南、房裡、吞霄等聚落)、大肚番(
水裡、生番空等聚落)稱為“
北番”,雙方對立,勢均力敵,不肯讓步。
1850年(道光三十年)
埔社眉社頭人篤律、斗禮、眉西弄、代毛甲非等人立出
招墾字據,將
埔里盆地眉溪以北草埔地交付
平埔族頭人
潘永成管理耕作事宜,招募佃戶開墾,每年配納草地租(生番租),每甲納
粟壹百石,此為泰雅族系統的眉社、水眉社讓出土地供平埔族群開墾耕作,導致眉社、水眉社勢力衰微,最後眉社躲避入內山併入萬大群,水眉社併入眉原群。
1851年(鹹豐元年)
茄苳腳圳、北烘圳、守城份圳等水利設施陸續開鑿完工,平埔族群之定耕農作開始有一定規模,埔里盆地的開發奠定基礎。 1854年(鹹豐四年)
1855年(鹹豐五年)
漳州籍漢人移居侖龍及水社。
1856年(鹹豐六年)
1857年(鹹豐七年)
泉州人鄭勒先率領民眾進入埔里盆地,與平埔族群進行交易,他並依順原住民習俗,改姓名成平埔族名培奕(uaiyek),而且與平埔族人互相約定毋侵奪、毋欺詐、毋強占土地等事,獲得平埔族群之信任,並獲得準許居住在埔裏社。自此之後漢人移入日漸增多。 1858年(鹹豐八年)
漢人墾戶首王增榮的孫子王達德將木屐蘭的埔地分成三十二份田業,交給漢人佃戶前去開墾,並建立木屐蘭聚落。 發生大規模的瘟疫傳染事件,邵族族人為了逃避,共有二十八戶九十六人遷往石印社。 1860年(鹹豐十年)
漢人二十戶,總共一百一十人,進入日月潭湖邊的水社和卜吉兩地拓墾。 建造林杞埔文昌祠竣工。
台灣中部發生“戴萬生之亂”,
清廷展開圍剿,亂黨之一的
洪欉據守今草屯北勢湳一帶頑強抵抗,其弟洪益竄入 。
1866年(同治五年)
埔里盆地“南番”、“
北番”勢力因既得利益衝突,不斷發生武力對抗,時常發生械鬥,時稱“南北並”,
埔裏社街區曾遭兩次焚燒,此一械鬥直到1873年(同治十二年)才逐漸平息。
1867年(同治六年)
1868年(同治七年)
受
定耕農作與漢文化影響,
平埔族人於烏牛欄創建福德爺廟,平埔族人之粟作文化和祖靈信仰逐漸式微。
1869年(同治八年)
6月林評在拓墾時遇害而死,當地居民因為感念他的功勞,建造廟祠以奉祀他。
1871年(同治十年)
埔里盆地烏牛欄巴宰族頭人潘孝希開山,因打獵槍傷,獲同族岸里社族人引介,前往台南療傷,住院期間得基督福音,邀請李豹、甘為霖牧師(William Campbell)前來,基督教信仰自此後傳入埔里盆地。甘為霖牧師並資助埔裏社之巴宰族人興建烏牛欄禮拜堂,成為水沙連地區基督教傳教之起源地,其後兩年間陸續完成牛眠山、大湳禮拜堂的興建與傳教事宜。 1872年(同治十一年)
1873年(同治十二年)
水社化番頭目改只,將與木屐蘭相連的長寮內外加道坑交給吳忠鳳等前去開墾耕種,並建立聚落。
烏牛欄長老教會興建動工。
甘為霖牧師再次前來埔里盆地傳教,並試圖在日月潭之水社對邵族進行基督教的傳教工作,將日月潭命名為Lake Candidius,用以紀念17世紀間一位荷蘭籍教師Candidius在台南地區熱心傳播基督福音的事跡。 1874年(同治十三年)
馬偕牧師前來埔里傳教。
理番廳委員
李世英廢
埔里盆地原有之通事制,將埔里盆地的各聚落分為東西南北四角,各置總理一名,各聚落設社長職。
元月至11月,總兵吳光亮親自督導兵勇開鑿中路,由林圮埔(今竹山)抵東台灣之朴石閣(今花蓮玉里)。同時另鑿一路,由集集街,經牛轀轆而於大坪頂匯合前者。 改北路理番同知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新設埔裏社廳而移駐。 撤銷進入山區與販賣鐵、竹等先前的禁令。
將進入埔里盆地南路要衝的銃櫃、水社、貓蘭、司馬按及新城五莊自沙連堡移出,獨立為五城堡。 為了防範甘為霖牧師在日月潭珠子嶼(今光華島)上興建禮拜堂,總兵吳光亮在島上興建正心書院,命令在水沙連駐屯的丁汝霖與幕僚吳裕明、黃允元等人同時管理書院的教育事務,並教化邵族族人。正心書院的主建築是一座長十六米,寬五米的房舍,是一個具有規模的建築物。 設定鹿港理番同知分廳於大肚城,以作為中央政治機構,並設定
義學。
日軍藉口征伐牡丹社侵台,
清廷派船政大臣兼台灣督辦防務
沈葆楨諆善後策。開放“
開山撫番”,解禁漢人渡台,允漢人進入番地拓墾。清廷於廈門、汕頭、香港等地各設拓墾局,前往台灣移民拓墾者得免費乘船,清廷並給予移民者口糧及
耕牛、
農具、種籽,以廣招徠。
1876年(光緒二年)
設立埔裏社堡的十九所義學及五城堡(即銃櫃、水社、貓蘭、司馬按及新城五莊)的七所義學,這些義學都推選通曉文理的漢民掌管教職,以教化原住民兒童(番童)為最主要的目標。 1877年(光緒三年)
台灣總兵吳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區前身)及建築廳署,壘土為城,外植刺竹,環以濠溝,並設東、西、南、北四門,周圍凡七百餘丈,號稱“大埔城”,是為控制台灣中部番境之重鎮。 福建巡撫丁日昌擬定撫番開山善後章程二十一條,由分巡台灣道夏獻綸札飭(官府上級對下級發文訓示)各廳縣,主要實施於 。 1878年(光緒四年)
五城堡的七所義學,經理番委員調整為頭社、水社、貓蘭、木屐蘭、大林等五處。 台灣總兵吳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區前身)並建造主要官署,以堅硬的土壤建造城垣,外面種植刺竹,以濠溝環繞,並設定東、西、南、北四座城門,周圍凡七百餘丈,號稱“大埔城”,是為控制台灣中部番境的重鎮。 1879年(光緒五年)
吳光亮頒布“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命令通事使用原住民語言,向原住民時常講解,以此來陶冶他們的性情。
夏季剛開始時,水社發生嚴重的疾病傳染事件,前後二年連續有兩百多人死亡,邵族族人為了避難,逐漸遷居中茅埔、新興、水尾、竹湖等村莊,以致於水社衰頹。 廢止招墾局。
牛相觸(今
埔里南村)
莊民刈香於竹北二堡枋寮莊芝義民爺廟,建廟祀之。
烏牛欄禮拜堂重修。
1882年(光緒八年)
為防禦生番,左水社總帶綏靖左營內分別派遣兩哨至獅仔頭及蜈蚣侖,並設屯丁營(名營50人)二所於埔裏社史櫓塔(今十一份仔山麓)及生番望頂(現水尾山麓),這些屯丁全部都只錄用平埔族人。 1884年(光緒十年)
設定地保、鄉保、總甲,地保辦理人民訴訟,鄉保司搜查,總甲司捕拿;此一制度為晚清時期維繫地方治安的基本力量。 1885年(光緒十一年)
台灣建省,劉銘傳就任為首任巡撫,到任後向朝廷陳述台澎善後事宜,以“練兵”、“清賦”、“辦防”、“撫番”四大政務為治理台灣的主要重點,即設立防務、籌辦軍政、清理賦稅、安撫生番等,其中以“撫番
”為治台首務。此時,埔里是主要的撫番中樞。 成立埔裏社廳撫民通判,也就是“分府丁”。
1886年(光緒十二年)
設立屯兵營盤,以五三五人為一營,一面防備,一面耕耘,營盤分為中、左、右、前、後五哨,中哨派一三五人任營盤,任埔裏社城內警備,其餘四百人,分為四哨派遣蜈蚣侖、十一份仔、守城份、蔍高仔、水尾、三條侖等六屯營,另配置四人於小銃櫃,由埔裏社附近更深入松柏侖設防。 1887年(光緒十三年)
設 在大埔城北門街,初由通判華廷錫兼任委員,未幾因水社番叛亂被革去職務,由中路軍統領林朝棟代理通判,兼辦撫墾事務。
1888年(光緒十四年)
實施埔裏社廳的清丈和清賦工作,實施“減四留六”佃租政策,由小租戶直接繳納賦稅,並徵收“亢五租”作為撫番及義塾的資金來源。 改埔裏社撫墾局為招墾局,並設蜈蚣侖及木屐蘭分局。
設東勢角撫墾局水長流分局、北港分局。
為冀免番害,水尾莊民創建參贊堂於刈牛坑,供奉
關聖帝君。
1889年(光緒十五年)
1891年(光緒十七年)
1893年(光緒十九年)
1894年(光緒二十年)
7月28日日本軍警部隊聯合進入大埔城,後成立埔裏社民政支廳,同年12月改為民政部埔里出張所。 6月3日日軍占領基隆城。
6月5日唐景嵩搭船由淡水逃去廈門,
台北城內陷入混亂。
楊慶章應“
台灣民主國”抗日號召,率部屬二百餘人,由
北港溪參與
新竹尖筆山之役,最後寡不敵眾,壯烈陣亡。
8月25日
樺山資紀發表︰“欲拓殖台灣,必先馴服‘
生蕃’”的談話。
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
設定埔里地方法院、埔裏社監獄署。
土魯閣群原住民發起抗日事件。
3月地方行政官制度改正,成立埔裏社支廳。
7月11日抗日義軍占領
埔裏社,日軍警退往
北港溪(
國姓鄉北港村),7月17日才被增援之日軍及附近的隘勇聯合擊退,許多村莊被燒毀。
6月至8月間日本在台第一個
原住民相關事務管理機構
撫墾署成立,並開始運作,各地共設11所,7月23日埔裏社撫墾署開辦。
9月19日補助防守由水底寮經小埔社至埔裏社一線,
霧峰林家私設
隘勇線所需經費及隘丁薪金(此即前述幫助日軍反攻埔里之隘勇),為日本政府保留並使用隘防制對付原住民之始。
1897年(明治三十年)
4月7日設立埔裏社國語(日語)傳習所。
設立驛傳社,即埔里郵便局前身。
日人學者伊能嘉矩抵埔裏社及其附近從事人類學調查工作,對水沙連地區諸族群有詳細之調查與記載。 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
實施土地調查。
政府將埔裏社國語傳習所改為埔裏社公學校,並另設烏牛欄分教場,以烏牛欄禮拜堂為教室,共招得三十二名平埔女子為學生,另外在集集的兩個分教場也被改為集集公學校,於明新書院開學。 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
廢止埔裏社辦務署,改隸為南投辦務署埔裏社支署。
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成立埔里圳水利組合。
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
10月5日發生“姊妹原事件”(又稱“霧社蕃膺懲事件”),霧社群被政府當局封鎖多年,在急須補充物資的情況下,當局趁機唆使布農族乾卓萬社(今仁愛鄉萬豐村)假借物資交換之名,誘騙霧社群至兩族交界之地進行交易。布農族將他們灌醉後,趁夜展開攻擊行動。同去的一百三十餘名霧社群壯丁中,八十餘人當場被殺,其餘多因重傷或溺水而死於途中,逃回部落者僅六、七人。 設立埔里區役場,處理地方行政事務。
4月將原由殖產局掌管之
蕃地有關事務移交警察本署,由警察全責擔當“理蕃”工作。殖民政府當局的“
理蕃政策”改弦更張,以武力為後盾的高壓政策全面展開。
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
殖民政府宣告廢除已經調查確定之“大租權”,小租戶成為地主,完全取得土地所有權。此政策落實土地所有權歸屬,使賦稅、土地買賣及企業投資更為直接方便,埔里地區特有的“亢五租”間題全面解決。 設定埔西區,埔東區,轄管一街十三莊。
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
實施第一次臨時台灣戶口調查。
3月全面廢止“國(日)語傳習所”,改設“
蕃人公學校”。
3月10日至3月23日:“埔里山麓隘勇線前進行動”,因去年過坑(今
仁愛鄉中正村)線築成後,現有自蜈蚣侖至過坑線呈突出狀,且又位於
山麓而不易防守,故決議新設由蜈蚣侖直線通過
鯉魚潭接過坑線的隘勇線。專門針對
霧社群而設的霧關中央監督所(埔里鎮鳥踏坑附近)也於此時設立。
小埔社覺靈堂設立。
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
2月9日埔里支廳長進入霧社地區,並趁機提出協助
隘勇線前進之議;因
原住民並無反對之意,於是經過守城大山的
霧社至眉原隘勇線順利完成。此線完成的最大意義在占領守城大山,能明了附近各社的位置及地形;並於完工之5月31日同時舉行與霧社群的“和解式”。
4月埋石山(今稱關頭山)方面
隘勇線前進行動,占領霧社。
1907年(明治四十年)
3月2日
埔裏社方面新
隘勇線的前進行動開始,自埋石山監督所前進。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
成立農業會。
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
實施永租地權令。
2月9日埔裏社支廳為管理交通及民
蕃接觸,增設眉溪駐在所。
1913年(大正二年)
1914年(大正三年)
1915年(大正四年)
實施第二次臨時台灣戶口調查。
設立埔裏社電燈株式會社,以
水力發電,屬地區性之發電所。
3月設立埔里信用組合,即今埔里鎮農會的前身,此一
信用組合的成立,系地方性現代化經濟及金融制度的引進。
1916年(大正五年)
台灣總督府技師山形要助向當局提出建議設立日月潭水力發電廠。 1917年(大正六年)
1月5日埔里地區再度發生強力地震,埔裏社、烏牛欄、魚池等地三公學校毀塌,暫時停課,即予重建。埔里地方災情慘重,原大埔城內之舊市街主要建築塌毀,埔里開始進行市街重整。 民間人士蘇逢時、游禮堂等人創設“埔里制酒株式會社”,為今
埔里酒廠前身。
9月至10月能高越嶺道興建工程開始。
1918年(大正七年)
4月23日,
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附屬林業試驗場於
南投廳五城堡蓮華池莊官有地及茅埔莊所在地,設立“藥用植物栽培試驗場地”,專職掌管藥用植物的栽培與試驗。
1919年(大正八年)
為了興建日月潭發電廠運輸材料、人員的需求,集集線鐵路開始鋪設。
8月開始興建北山坑水力發電廠,以作為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準備工作之動力來源。
開築八通關越嶺道路,由玉里及梅仔腳萬東西雙向同時進行,至大水窟銜接。
1920年(大正九年)
9月18日:爆發“薩拉矛事件(合流分遣所與捫岡駐在所被襲擊)”,警察及眷屬被薩拉矛群泰雅族攻擊,共有3人被殺死、9人被馘首、7人受傷,以及1人失蹤。 水社與司馬按、
魚池、茄苳坑、
東埔間鋪設運輸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材料之電氣鐵道,是台灣最早之
電車。
1921年(大正十年)
1922年(大正十一年)
1923年(大正十二年)
1925年(大正十四年)
在
埔里街北門創建真宗本願寺派“能高寺”,址在今埔里長老教會。
為強化日式
神道教信仰,在埔里街
虎頭山麓創建“能高神社”,址在今台灣地理中心碑和埔里高工。
3月成立埔里青年會文庫(圖書館)。
4月1日埔里公學校擴張規模,停辦補習科而改設
高等科。
4月1日撤銷陸軍
埔里及恆春分遣隊。減少“
蕃”地巡查規定名額,將缺額移往平地。
1927年(昭和二年)
1929年(昭和四年)
6月8日
埔里街能高寺創設託兒所於該寺,是為埔里
幼稚教育的肇始。此一託兒所於10月11日改為埔里幼稚園,專收日人子弟。
1930年(昭和五年)
10月27日爆發“霧社事件”,霧社群泰雅族(賽德克族)(由Mahebo馬赫坡、Hogo荷歌、Boaalon,Boalum波亞倫、Suku斯克、Rodof羅多夫、Tarowan塔羅灣等6社發動)趁著霧社地區舉行聯合運動會,當地所有日人群聚的時候發動攻擊,殺死日本官吏、警察、平民及其眷屬134人、並誤殺漢人2人後占領霧社,同時攻占附近各駐在所,搶奪槍枝彈藥起事。能高郡郡守小笠原敬太郎與當地日警最高長官佐冢愛祐殉死。 1931年(昭和六年)
1月埔里街至
魚池間之自動車路開始營運,為民間經營的道路。
1932年(昭和七年)1933年(昭和八年)
起自台中、草屯、上溯烏溪、後抵
埔里而深入霧社之“里南投道路”(今中潭公路、埔霧公路)開工。
1934年(昭和九年)
開闢埔里街至草屯之自動車道。
1935年(昭和十年)
埔里公學校前原設梅仔腳分教室,址在郊區,較易擴展,因此逐年發展,規模已超越本校,8月16日埔里公學校前梅仔腳分教室改為本校,而將原校改為分教室(後改為埔里南公學校,即南光國小前身,址在今埔里鎮
第三市場)。
11月起自台中、草屯、上溯烏溪、抵
埔里而深入
霧社之“里南投道路”全線竣工。
1936年(昭和十一年)
4月1日由於埔里公學校學生數達1,819名,予以南北分校,將原埔里公學校本校(梅仔腳,即今埔里國小址)之本科十四班、
高等科二班改稱為“埔里北公學校”,另將分教場十三班獨立為“埔里南公學校”,並將埔里公學校溪南分教場隸屬之,改稱埔里南公學校溪南分教場。
1937年(昭和十二年)
1938年(昭和十三年)
12月4日能高郡
原住民在埔里公學校舉辦國(日)語演習會,內容都與戰爭有關。
1939年(昭和十四年)
1940年(昭和十五年)
1941年(昭和十六年)1942年(昭和十七年)1944年(昭和十九年)
2月由於全島實施
國民教育,原日人子弟就讀之埔里尋常國小校改制為埔里女子農業實踐學校,僅招生女生。
3月6日公布“台灣決戰非常措施要綱”,共有15項,主旨為全島人民都須隨時接受
徵召參加勞動,並開始實施糧食配給制。
8月22日宣布台灣進入戰場緊急狀態。
9月1日實施台民徵兵制度。
1945年(昭和二十年,中華民國三十四年)
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
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
二二八事件爆發,埔里發生“烏牛欄之役”。
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
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
歷史發展
埔里鎮的歷史發展大致上可追溯到約18世紀,在1712年時水沙連各社因 “朱一貴抗清事件” 受到誅殺,因此清朝政府便在此地設立漢番碑界,避免漢人與原住民的互通有無,1740年清政府賜潘姓給岸童社頭目,為今日埔里平埔族人潘姓的緣由。1759年創南投縣丞;1766年設南北路理番同知管理後山事務;公元1836年後,漳州人陸續遷至今日統櫃、水社等地,1885年成立埔裏社廳通判,後又設埔裏社廳;台灣總督府設埔裏社支廳,並於1913年成立台灣製糖會社 埔裏社製糖所,讓埔里成為蔗糖產地,1934年開闢埔里街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台灣光復後將埔里街改隸屬於台中市,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並將埔里鎮歸屬於南投縣下至今
交通狀況
埔里鎮橫向主要公路是台14線,自
國姓北山坑沿
南港溪岸進入,抵達烏牛欄就此與台21線交匯,繼續向東穿越埔里市區,駛往
霧社、
奧萬大、
鯉魚潭等景點,此段被稱“埔霧公路”;縱向主要公路有台21線、縣道131線,台21線自埔里盆地北端大坪頂進入,至糯米橋開始沿史港溪溪岸,抵達史港便離開沿溪景觀,經過牛眠便急轉向南,駛去埔里市區,與台14線共線至烏牛欄,開始分歧,繼續向南往
魚池鄉,此路乃為主要通往
日月潭的道路,是“中潭公路”系統一部份,鎮內最高學府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也位居此路聯絡。縣道131線自埔里市中心出發,往南經水頭、牛洞便有了
峽谷景觀,
日治時期已經出現“
耶馬溪”美名,因此此段峽谷地貌可與日本九州耶馬溪媲美,在道路尚未發達之時,昔日是當地人的避暑境地,現今建鑿一座水頭隧道,使此路暢行無阻,向南是通往魚池市區與
九族文化村。
氣候特點
全鎮位處台灣中部丘陵區,屬於
副熱帶濕潤氣候,所以冬天不嚴寒,夏天不酷熱,雨量豐富、雲霧多、濕度大蒸發量小,沒有強風,是一個氣候宜人的鄉鎮,因而有“小洛陽”的稱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