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琉球國宮古島島民上繳年貢的船隊歸途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船上69人當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灣原住民殺害,僅12人生還回國。1874年(中國清朝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利用清朝官員的糊塗,稱琉球是日本屬邦,試圖吞併清朝藩屬國琉球國,並以此為藉口發動大舉進攻台灣島的軍事行動。這是日本政府自從明治維新以來第一次向國外發動的戰爭,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社事件
  • 事件:琉球國宮古島台灣遇害事件
  • 發生時間:公元1871年
  • 後果:僅12人生還回國
  • 地點:台灣
歷史背景,處理方式,爭戰過程,清朝態度,結果,文化資產,產生影響,

歷史背景

琉球王國原本在明朝時為中國的藩屬國,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王朝的藩屬。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1663年(清康熙二年)和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但是日本在江戶幕府時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國向日本進貢,等於琉球王國同時跟中國(當時為清朝)與日本稱臣進貢,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後一直想讓琉球王國只向日本政府進貢稱臣,進而併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機會下手。
而在台灣方面,清朝雖然在1683年順利的將台灣納入清帝國版圖中,但是對於台灣的態度卻一直猶疑不定,所以對於台灣的治理態度僅只於已經開發的區域,而對於尚未開發區域則以劃分界線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開墾,並且不納入統治範圍內,因此成為後來日本出兵的有利條件。
1871年(中國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宮古島民的進貢船在回那霸航行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島登岸。但後來他們因闖入高士佛社台灣原住民住地,遭台灣原住民殺害54人,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營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後轉往福州乘船歸國。
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務卿副島種臣以“中國派遣特命全權大臣”的身分出使中國,針對宮古島人遇害事件試探清廷的態度。隨員柳原前光到清政府總理衙門詢問琉球漂流民被殺事宜。柳原前光提出:“貴國台灣之地……貴國所施治者僅及該島之半,其東部土番之地,貴國全未行使政權,番人仍保持獨立狀態。前年冬我國人民漂流至該地,遭其掠殺,故我國政府將遣使問罪。”清廷總理衙門大臣吏部尚書毛昶熙及戶部尚書董恂表示:“番民之殺琉民,既聞其事,……。夫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過問?”柳原前光爭辯說,琉球為日本的國土,清政府應懲罰殺害琉球人的番民。毛昶熙說:“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化外。……皆不服王化。”柳原前光說:“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人。”
清廷官方表示遇害之宮古島人皆已接受中國之撫恤及遣返處理,此事件與日本無關。副島種臣則大爭琉球為其屬地,又陳述小田縣民遇害的詳情,並且問為何清朝不懲辦台番,毛、董則以“生番”(不順服清廷的台灣原住民)不服王化為理由推搪。又說:“生番系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這正中副島種臣之下懷,“化外之民”的說法成為日本出兵台灣的接口和依據,是次出兵是為“牡丹社事件”。

處理方式

日本人開始向英、美等國租用輪船,雇用美國軍事顧問,準備對台灣出兵、征討台灣原住民,並派遣樺山資紀水野遵來台調查。最初,這些國家的的駐日使節均對日本做法沒有異議。但到出發前夕,英美等國卻轉變態度表示反對,因此日本高層下令軍艦延期出發,但在港口整裝的軍方卻不予理會。

爭戰過程

1874年5月10日,日軍於射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登入。5月18日到5月21日,日軍與台灣抗日派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互有傷亡。5月22日,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遭到抗日派原住民強烈抵抗,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原住民敗逃,牡丹社酋長阿祿古父子身亡。經此一役,多數采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蕩抗日派的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占領後焚燒村屋並撤回射寮營地。7月1日,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終於投降。日軍移營龜山(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長期駐紮,但在熱病侵襲之下,日軍紛紛病倒,總指揮西鄉從道中將要求日本政府早日撤兵。

清朝態度

一開始清政府仍不以為意,但到了戰爭開始後,清廷在意識到事態嚴重。因此於5月下旬派遣沈葆楨來台查看,辦理台灣海防及對各國的外交事務。之後與日本大久保利通進行談判,簽訂《北京專約》。

結果

日本為了切斷清朝與琉球的宗藩關係以徹底吞併琉球,後來曲解《北京專約》,指清朝已承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所以清朝承認琉球人是日本屬民,琉球屬於日本。但清朝澄清北京專約所指之“民”,只是1873年漂流到台灣被生番殺害的小田縣(今日本岡山縣)之民,不包括1871年被殺害的琉球漂民。
但日本不理會。1875年7月,日本逼迫琉球與中國斷絕關係,命令琉球停止對清朝貢,不接受清朝冊封,撤銷位於福州的琉球館。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國王尚泰宣誓遵奉日本國法;同年3月,日本派軍警占領尚泰的住所,4月將琉球改名為沖繩縣。
日本向清朝索賠50萬兩白銀。雖然對日本這樣一個東瀛小國賠款十分有失大清帝國的體面,但考慮到1840年以來大清帝國積貧積弱的實際情況,為避免節外生枝,清廷最終選擇了花錢消災,畢竟50萬兩對於整個大清國來說不過九牛一毛
錢是賠了,但是被這樣同屬被西方列強打壓的小兄弟欺負了的事實,還是在朝中激起了軒然大波。由總理各國事物衙門牽頭,群臣紛紛上奏,強調海防,引起了年輕的光緒帝高度重視,由此展開了一場關於海防戰略的大討論。清朝最後決定分別成立北洋水師南洋水師,任命李鴻章為北洋通商事物大臣,總管北洋水師,任命沈保楨為南洋通商事務大臣,總管南洋水師。

文化資產

琉球藩民墓:屏東縣車城鄉統埔村,清同治10年(1871年)因颱風漂流至恆春八瑤灣的琉球居民五十四人被排灣族人出草,死者屍首由楊友旺及客籍張眉婆、林碰獅等人以一冢安葬於統埔村落邊,日本政府藉此事在同治13年(1874年)發動「牡丹社事件」,日軍首領西鄉從道每年給付年金,囑咐林阿九家族代為管理祭祀。日治時期定期祭拜維護,大正14年(1925年)當年幸免於難的琉球人島袋龜在來台發起琉球藩民墓整修運動,並出版《牡丹社遭難民墓碑改修報告書》。大正15年(1926年)藩民墓開始整修,遭難者名單刻於碑上,昭和2年(1927年)12月完工。民國67年(1978年)沖繩史家又吉盛清來台,並分別於日、琉、台三地,推動「台灣遭害者之墓」與「琉球藩民墓」改修工作。民國70年(1981年)取得屏東縣政府、車城鄉公所同意興工,民國71年3月改建完畢,但將墓碑上的「大日本」三字塗掉。民國89年(2000年)碑文上的「大日本」字樣恢復碑體原貌。
二鯤鯓炮台:國定古蹟,又稱「億載金城」,位於台南市,1874年日本發動牡丹社事件時,清廷一面向日本抗議,一面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辦理台灣等地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沈葆楨以安平形勢險峻,奏請建造仿西洋式炮台一座。炮台由法國人帛爾陀(Berthaud)設計,從同治十三年(1874年)起建,到光緒二年(1876年)完工。當時安平南邊有一至七鯤鯓等七個沙洲島,炮台位於二鯤鯓上,故稱「二鯤鯓炮台」。因炮台入口城門上方有沈葆楨提額「億載金城」,亦稱「億載金城」,或相對於「安平小炮台」稱為「安平大炮台」。
鵝鑾鼻燈塔暨附屬建物:屏東縣歷史建築,位於恆春鎮鵝鑾里燈塔路90號,清光緒7年(1881年)11月創建,清同治6年(1867年)3月9日,一艘美國籍商船「羅發號」從汕頭駛往牛莊途中,航行至鵝鑾鼻西南七星岩附近,觸礁沉沒,船員登岸後遭受龜仔角(社頂)原住民襲擊,除清國水手一人逃至打狗(今高雄)外,全部罹難,且琉球人多次在該處亦遇難,並引發牡丹事件,應美國及日本政府之建議而籌設。

產生影響

經過本次事件,清朝認識到台灣的重要性,對統治台灣的態度有極大的轉變,在最後統治的20年(1874年-1894年甲午戰爭)中積極建設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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