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學

義學

義學是一個漢語詞語,義學也稱“義塾”,是指中國舊時靠官款、地方公款或地租設立的蒙學。義學的招生對象多為貧寒子弟,免費上學。

義學由范仲淹於北宋創立,經由幾代發展,義學的教學內容大多只是識文斷字,不會有太高深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學
  • 別名:義塾
釋義,基本簡介,元代發展,概況,教學內容,清代學址,

釋義

詞目:義學
拼音:yì xúe
基本解釋
[free private school] 舊時一種免費學校,資金來源為地方公益金或私人籌資
詳細解釋
1. 講求經義之學。《後漢書·儒林傳下·楊仁》:“寬惠為政,勸課掾史弟子,悉令就學。其有通明經術者,顯之右署,或貢之朝,由是義學大興。”
2. 指佛教教義的學說,如般若學、法相學等。《陳書·徐陵傳》:“ 後主 在東宮,令陵講《大品經》,義學名僧,自遠雲集。” 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佛教在南朝重義學(講義理),在北朝重禪學(坐禪)。”
3. 舊時各地用公款或私資舉辦的免費學校。《新唐書·王潮傳》:“乃作四門義學,還流亡,定賦歛,遣吏勸農,人皆安之。” 清王韜《征設鄉義學序》:“義學者,即以補官學之所不及。”

基本簡介

清代台灣的學校教育,有府縣儒學、義學、社學、書院及書房等。義學,俗稱義塾清朝義學之設,系根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定義學國小之制”,及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令各省府州縣多立義學,聚集孤寒,延師教讀”之規定而辦理。
清代台灣的學校教育清代台灣的學校教育
義學產生於北宋時期,始於名相范仲淹,是一種專為民間孤寒子弟所設立的學校。這類學校,有的是一些官員、地主出資在家鄉所開辦,也有以祠堂地租或私人捐款而設。長沙地區自宋代開始,已有了義學的記載。宋真宗天禧(1017-1021)年間,湘陰人鄧鹹“創義學於縣南,以訓族子弟及四方遊學。”
義學之創立,由所在地官民義捐創立,或由官司創建,或單殊屬個人私設;學生年齡為六歲至十一歲,學習讀書寫字,為地方的基礎教育。

元代發展

概況

元代中後期,中書左丞許有壬之父許熙載,號東岡,曾仕宦長沙,在長沙縣東梨鎮“設義學,訓諸生”。他死後,諸生思之,為立東岡書院,元朝廷並為設立教官,頒賜願額,以為育才之地。元順帝元統(1333-1334)年間,長沙縣西北喬口鎮有三賢堂,把屈原賈誼杜甫,邑人黃澹乃設義學於祠,順帝亦為之詔賜“喬江書院”匾額。
瀏陽南台書院,位於瀏陽縣城內南台嶺,舊為義學,即邑人梁子真所建。義學一般都免收學費,有的還提供學習用品,因而為家境貧寒的學子提供了就學的機會,對於普及民間教育和從社會下層培養人才是具有一定作用的。

教學內容

義學、教館和家塾,一般來說,主要是從事國小教育,又稱蒙學教育,故這類學校的老師又稱蒙師。從學者都是15歲以下的少年兒童。而教育內容主要是識字寫字、讀書、作文、學算等,併兼有倫理教化的功能,常用的課本有《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昔時賢文》等。這類學校除了少數由官僚、地主、商人等富貴人家所開設的以外,大多都十分簡陋,沒有專門的教舍,教師束脩微薄,僅能餬口,就學子弟也多出自貧苦人家,大多只求粗識文字面已。
義學義學
中國古代曾有不少吟詠這類學校的小詩,反映了其中的一些情況。如宋代詩人劉克莊有詩云:“短衣穿結半瓠空,所住茅檐僅蔽風。久誦經書皆默記,橫挑史傳亦能通。青窗燈下研孤學,白首山中聚小童。卻羨安昌師弟子,只談《論語》至三公。”清代著名詩人袁枚也有詩吟道:“漆黑茅廬屋半間,豬窩牛圈浴鍋連。牧童八九縱橫坐,天地玄黃喊一年”。

清代學址

關於邵原鎮郝坡村“義學碑”特與文物局專家商榷
尊敬的領導:
2009年十月份,《濟源日報王屋晨風》刊發記者衛建波(通訊員秦勝利)的文章《我市發現一所清代“義學”校址 校址尚存一通民國“義學碑”》。 該文指出:“據考古人員考證,碑文的大意是:在清初康熙年間,邵原鎮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無後,將其家產奉獻於秦家祠堂並興辦“義學”教育。民國四年,又有秦伯珣樂善好施,將自家全部積蓄補貼到學校,與宗程家產一併用於興辦“義學”。秦家人特撰文立碑,名曰“義學碑”。碑文記述了自清代郝坡創辦“義學”以來,300餘年的“義學”在秦氏歷代族人的捐助下延續的歷史,從中可以看出秦氏一族興學重教的優良傳統。據碑文記載,在300餘年間,從這所“義學”中走出了數以千計的優秀學子”。
據我多次前往郝坡村考察所得,發現該文存在八大“硬傷”。
1、該文指出:“碑文楷書,6行,共190字”。此處敘述不恰當。碑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碑文,僅指為製作碑刻而寫的文字,廣義的碑文指的是所有刻在碑上的文字。該義學碑,從廣義上說,碑文不止六行,從狹義上來講,碑文共一百六十五個字。該文所述:“碑文楷書,6行,共190字”。並不恰當。
2、該文指出:“據考古人員考證,碑文的大意是:在清初康熙年間,邵原鎮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無後”。 此處敘述不恰當。該碑碑文並沒有明確指出清初康熙年間的秦宗程乏子無後。只是提到,我秦宗程堂盡有遺產若干。如果結合秦氏家譜以及秦萬里墓碑,可以大致推測出秦宗程生活的年代在清初。【秦氏家譜記載,郝坡秦氏輩分依次為富、廷、汝、宗……,秦氏家譜又載,秦宗程配王、郭氏,(無人)。秦萬里墓碑載:“……至富公移居下河西,塋卜於村南。厥後明季清初派分郝坡富公之元孫倫公即葬於茲”。富公是郝坡秦氏一世祖。富公之元孫倫公為三世,秦宗程為四世。秦宗程生活的年代應為清初,斷定“清初康熙年間,……”,尚缺乏相關文獻資料印證】
3、該文指出:“邵原鎮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無後,將其家產奉獻於秦家祠堂並興辦‘義學’教育”。 此處敘述極不恰當。義學碑文中並沒有指出秦宗程將其家產奉獻於秦家祠堂並興辦‘義學’教育。只是說:“我秦宗程堂盡有遺產若干,前年欲將此產每年余資興立義學,未曾成立。後有族人伯珩、伯珣、伯誠、伯綱、學寬等共起悟念將宗程堂余資興立學校”。據秦氏家譜載,伯字輩為十二世,學字輩為十三世。秦伯珩、秦伯珣生活於清末民初,秦伯珩、秦伯珣等“共起悟念將宗程堂余資興立學校”。 “宗程堂”與秦宗程定有著密切關係。但秦宗程並沒有興辦‘義學’教育,郝坡義學始於民國初年,發起人是秦伯珩、秦伯珣、秦伯誠、秦伯綱、秦學寬等。而不是清初的秦宗程。
4、該文指出:“民國四年,又有秦伯珣樂善好施,將自家全部積蓄補貼到學校”。 此處敘述極不恰當。義學碑文中寫道:恐其餘資不足,秦公伯珣顯善樂施。將萬元號借貼一紙,計錢一百千施入宗程堂名下,以助學費之不繪。碑文並沒有講到“將自家全部積蓄補貼到學校”。
5、該文指出:“秦家人特撰文立碑,名曰‘義學碑’”。 此處敘述極不恰當。該義學碑落款處為:“程秀章撰文,石工姜承先 中華民國四年十二月上旬 轂旦”。由此可見該碑是由程秀章撰文的。並非該文指出的“秦家人特撰文立碑”。
6、該文指出:“碑文記述了自清代郝坡創辦‘義學’以來,300餘年的‘義學’在秦氏歷代族人的捐助下延續的歷史”。 此處敘述不恰當。其實碑文說的非常明白,郝坡創辦‘義學’是在民國初年,而非清代。更沒有300餘年的‘義學’歷史。
7、該文指出:“據碑文記載,在300餘年間,從這所‘義學’中走出了數以千計的優秀學子”。此處敘述極不恰當。碑文中根本就沒有關於“在300餘年間,從這所‘義學’中走出了數以千計的優秀學子”的記載。此句話純屬該文作者捏造!
8、該文指出:“這所清代‘義學’校址及民國‘義學碑’的發現……”。此處敘述極不恰當。根據文獻等考證,這句話應改為“這所清代秦家祠堂及民國‘義學碑’的發現……”。
尊敬的領導,我的以上觀點,極不成熟,還望市文物局專家予以批評指正。
謝謝!
2013.10.5
附報導全文:
我市發現一所清代“義學”校址
校址尚存一通民國“義學碑”
作者:文/圖記者衛建波通訊員秦勝利 來源:王屋晨風 字數:613
2013年10月10日,我市考古工作者在邵原鎮郝坡村發現一所清代“義學”校址和一通民國四年的“義學碑”。據考證,這是我市截至2014年發現的唯一一所清代義學及唯一一通民國“義學碑”。
該清代“義學”校址位於東陽河西岸的邵原鎮郝坡村正中。該校舍坐北面南,占地約2000平方米,現存主房和東西廂房3座。據村民介紹和文獻記載,郝坡村的秦家祠堂就是清代的“義學”校舍。該校舍從清代一直沿用到20世紀70年代,至今校舍仍保存完整。
民國“義學碑”現存放於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秦家大院東側,碑高85厘米、寬41厘米、厚12厘米,為青石質,圓首。從石碑的正面可以清楚地看到“義學”楷體的碑額,碑文楷書,6行,共190字。碑體文字清晰,保存完好。
這所清代“義學”校址及民國“義學碑”的發現,對研究古邵州乃至濟源地方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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