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御史

巡察御史是官名,清初臨時派往巡視地方之官。歷代均有以監察御史巡按諸道之制,以察舉不法、周訪民隱為目的。明代更以派出御史代天子巡狩地方為固定之制,稱為巡按。清順治初年沿明制設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

官名。簡稱“巡察”。清初臨時派往巡視地方之官。歷代均有以監察御史巡按諸道之制,以察舉不法、周訪民隱為目的。明代更以派出御史代天子巡狩地方為固定之制,稱為巡按。清順治初年沿明制設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順治十七年(1660)因巡按之制有利有弊,遂廢其制。其後僅有臨時隨事派巡察之官稽查事件之例。如康熙十九年(1680)以刑部尚書魏象樞巡察畿輔,按治豪滑。雍正時又置巡察各省御史三人:江寧、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東、河南一人。又有巡視吉林、黑龍江科道滿員二人。其後均廢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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