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1、
列強在殖民地、
租借地設立的統治機構,相當於殖民地的“政府”。
2、一些
大英國協國家也設有總督府,
總督由英國女王任命,在法律上總督仍然是這些國家的最高元首,但只是象徵性的。
舉例
1898年,清政府將
膠州灣(青島)租借給德國,約定租期99年。德國便在青島設立總督府。
坐落在山東省
觀海山之南坡,背山面海,居高臨下,天然造就了權力機構的肅穆和威嚴氣勢。此樓建成於1906年,初為德國總督、海軍大帥托爾帕爾的辦公之地,故有“總督府”(俗稱“提督府”)之稱。大樓外表均採用青島優質花崗岩石料砌成,屋頂覆蓋紅色筒瓦。整個建築既莊重典雅,又美觀堅固,至今仍屬青島市著名建築之一。為修建此樓,德國宮廳特意在青島周圍開闢幾處採石場,並在大鮑島北部修建許多窯場,燒制磚瓦以供蓋樓之用。現青島
中山路北端的“大窯溝”之名就由此而來。大樓周圍環境的規劃設計也十分得體,樓體坐北朝南,樓門前自左向右輻射出6條馬路。正南方恰好正對青島路,並以青島路為軸線,周圍道路呈對稱之勢。
歷史
明
成化六年(1470年),
明憲宗在梧州創設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總督府。
《總府題名碑》由明
弘治年間狀元
倫文敘書寫標題,兵部尚書
湛若水作跋的十分珍貴的歷史文物。碑的正面,刻著明代六十一位駐梧的總督、總鎮和總兵的名字,名下都注有籍貫、出身、勛銜及出任時間。湛若水的《總府題名後跋》,記載著設碑的經過。據載當年湛若水出使
安南(即今越南),途經梧州,了解到梧州三府官司吏之間不團結,矛盾重重,於是他會見了駐梧州的總督、總鎮、總兵,要求三府要團結互重,同心同德,並立碑把歷任的府員名字都刻在碑上,讓人民辨別好壞,使好的令人敬仰,壞的自知能改。用意是強調駐梧三府官員要同心協力,為振興梧州作貢獻。此碑也說明了梧州在明代就已經是
兩廣總督的所在地。總府,就是明代封建王朝在各省區設立的軍政機構——、總鎮府和
總兵府這“三府”集中議事的地方,梧州總府的遺址分布在現在的建設路和
東正路一帶。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兩廣總督由梧州改治廣東肇慶。
清代兩廣總督的前身為順治元年所置的
廣東總督,當時總督駐廣州,兼轄廣西。
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
次年,撤銷廣西總督,廣西政務復歸廣東總督管轄,廣東總督遷駐
肇慶。
雍正元年,重設廣西總督,次年再次裁撤。
雍正七年,為統一西南軍事指揮權,鎮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暫歸
雲貴總督兼轄。
雍正十二年,廣西政務仍隸廣東總督管轄,更號
兩廣總督。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裁廣東巡撫,遂兼廣東巡撫事務。
直到清朝滅亡取消兩廣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