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中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推進生態文明、構建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是保護生物多樣性、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確保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有效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條定義的“自然保護區”為“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蹟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2018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山西太寬河、吉林頭道松花江上游、吉林甑峰嶺、黑龍江細鱗河、貴州大沙河等5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經國務院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 外文名:National Nature Reserve
  • 分類:國家級和地方各級自然保護區
  • 數量:474(截至2018年5月31日)
  • 面積:9415萬公頃(截至2012年底)
  • 占國土面積:9.7%(截至2012年底)
法律規定,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華東地區,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華南地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青藏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注釋,註解,批文,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各級自然保護區。構建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和地方生態安全螢幕障。
中國重大的生態屏障區中國重大的生態屏障區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其中在國內外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重大國際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國務院批准。”
截至2013年底,我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數量已達407處。黑龍江目前是我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最多的省份,達到33處;排在第二位的是四川,有28處;排在第三位的是內蒙古,有27處。超過或達到20處的還有湖南(23處)、陝西(22處)、廣西(21處)、雲南(20處)、福建(15處)。
201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公布內蒙古畢拉河等21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批准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1處。至此,我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數量達到428處,總面積93萬平方公里,占陸域國土面積的9.72%。
2015年3月28日,黑龍江黑瞎子島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016年5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布遼寧省樓子山、吉林省通化石湖、黑龍江省北極村、公別拉河、碧水中華秋沙鴨、翠北濕地、安徽省古井園、福建省峨嵋峰、江西省婺源森林鳥類、河南省高樂山、湖北省巴東金絲猴、廣西壯族自治區銀竹老山資源冷杉、貴州省佛頂山、西藏自治區麥地卡濕地、陝西省丹鳳武關河珍稀水生動物、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及新疆霍城四爪陸龜、伊犁小葉白蠟等18處為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華北地區

北京市

(2個)
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天津市

(3個)

河北省

(13個)

山西省

(8個)
  1. 靈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12月25日)
  2. 太寬河自然保護區(2018年5月31日)

內蒙古自治區

(27個)
  1. 罕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12月25日)
  2. 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12月25日)
  3. 畢拉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4. 烏蘭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東北地區

遼寧省

(19個)
  1. 遼寧大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013年6月4日)
  2. 青龍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3. 樓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吉林省

(19個)
  1. 吉林白山原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12月25日)
  2. 集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黑龍江省

(45個)
  1. 黑龍江紅星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08年1月14日)
  2. 黑龍江珍寶島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08年1月14日)
  3. 黑龍江東方紅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09年9月18日)
  4. 黑龍江大沾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09年9月18日)
  5. 黑龍江新青白頭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1年4月16日)
  6. 黑龍江三環泡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6月4日)
  7. 黑龍江烏裕爾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6月4日)
  8. 太平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9. 大峽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10. 北極村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11. 黑龍江平頂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12. 黑龍江烏馬河紫貂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13. 黑龍江黑瞎子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14. 黑龍江七星砬子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15. 朗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8年2月8日)

華東地區

山東省

(7個)

江蘇省

(3個)

上海市

(2個)

浙江省

(11個)

安徽省

(7個)
  1. 古井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江西省

(16個)
  1. 銅鈸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2. 江西南風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福建省

(15個)
  1. 汀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2. 峨嵋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華中地區

河南省

(13個)
  1. 高樂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湖北省

(24個)
  1. 湖北隨州洛陽鎮千年銀杏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 湖北五道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3. 湖北五道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湖南省

(23個)
  1. 湖南東安舜皇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6月4日)

華南地區

廣東省

(13個)
  1. 雲開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

(22個)
  1. 七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海南省

(10個)
  1. 鸚哥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西南地區

重慶市

(7個)

四川省

(30個)
  1. 四川龍溪-虹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 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直屬國家林業局;範圍同四川省汶川臥龍特別行政區
  3. 四川小寨子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6月4日)
  4. 千佛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5. 四川栗子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貴州省

(10個)
  1. 佛頂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雲南省

(21個)

青藏地區

青海省

(7個)

西藏自治區

(11個)
  1. 西藏麥地卡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6年5月11日)

西北地區

陝西省

(23個)
  1. 陝西平河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013年6月)
  2. 陝西摩天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甘肅省

(17個)
  1. 甘肅尕海-則岔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 甘肅多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7月4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

(9個)
  1. 南華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4年12月23日)

新疆自治區

(15個)

注釋

註解

注1:中國大陸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命名法為形如“省名+地名+[保護對象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雙名法[三名法]”(除了注2等特殊情況)。
注2: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一個地跨四川、貴州、雲南、重慶等三、一直轄市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注3:福建省、江西省分別建有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江西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注4: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分別建有寧夏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蒙古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注5:中國台灣地區的有關資料暫缺,歡迎補充。

批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布山西靈空山等23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   國辦發〔2013〕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山西靈空山等23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經國務院審定,現將名單予以公布。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面積、範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境保護部另行公布。有關地區要按照批准的面積和範圍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並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自然保護區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建立自然保護區是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積極手段。山西靈空山等2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主要保護對象的典型性、稀有性、瀕危性和代表性較強,在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物資源、維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63號)要求,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不斷提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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