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新蔡縣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5號)和《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駐政辦〔2022〕4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新蔡縣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 類型:地方性法規
具體內容,

具體內容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5號)和《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駐政辦〔2022〕4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新蔡縣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一、檔案的起草依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和《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二、《細則》主要內容及框架
《細則》分為6個部分。
一是總則,包括出台背景、基本原則、適用範圍、工作職責;二是個人賬戶建立、使用和管理,包括個人賬戶計入辦法、使用管理;三是門診共濟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標準、支付限額、支付比例、不予支付的範圍;四是醫療服務和就醫管理,包括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範圍、規範定點醫藥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健全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方式、科學合理確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實現跨省異地就醫普通門診費用直接結算;五是管理與監督,包括建立對個人賬戶全流程動態管理機制、建立醫保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健全醫療服務監控、分析和考核體系;六是附則,由縣醫保部門牽頭,根據國家部署、醫保基金支付能力、醫學技術發展等情況,適時調整有關政策。
三、檔案起草過程
該《細則》起草過程中貫徹了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方案起草完成後,初步徵求了各有關單位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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