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出爐,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都有重大變化。
根據《辦法》,各地級以上市要同步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政策,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實施細則並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日
2022年1月,《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出爐,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都有重大變化。
根據《辦法》,各地級以上市要同步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政策,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實施細則並執行。
2022年1月,《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出爐,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都有重大變化。根據《辦法》,各地級以上市要同步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政策,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
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2021年12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粵府辦〔2021〕56號),要求...
第一條 為了規範職工醫療保險關係,保障職工醫療保險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21〕56號)和《...
《陽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基本醫療保險...
(醫保發〔2020〕45號)、《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21...
門診共濟,指職工醫保參保人的門診費用以前主要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來保障,現在是通過“共濟保障”,也就是統籌來報銷。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起草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
《梅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辦法》是梅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30日頒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我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實施以來,市政府有關部門對民眾反映強烈的矛盾和問題,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了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善,有的已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一)制定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參保辦法,解決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障問題。
《韶關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韶府規審〔2016〕1號)經2016年2月1日韶關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88次常務會議通過,2016年2月15日韶關市人民政府令第129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參保繳費、基本醫療保險...
《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經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1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建立待遇...
risk pooling of outpatient services 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範圍。基本定義 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範圍。舉例 一般來說,病人在門診看病是不給報銷的,但是可以到經常去看病的...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參保人的就醫、購藥行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根據《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號)及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第八條 普通門診統籌金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一)支付範圍:普通門診統籌按照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用耗材和診療項目支付範圍支付。普通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300元,市外就醫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50元/年。
新蔡縣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經2015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屆1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長 陳建華 2015年5月31日 保險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規範社會醫療...
第十九條 用工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市社保局分別建立共濟基金帳戶和個人基金帳戶進行管理。第二十條 用工單位繳納的計畫生育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30%的醫療保險費,分別建立共濟基金帳戶,用於:...
下列人員參加綜合醫療保險:(一)具有本市戶籍(含藍印戶口,以下同)的在職人員;(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戶籍,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戶籍,參加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並由廣東省社會保險機構...
探索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保障範圍。不斷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第三章個人賬戶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一)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台按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省醫保局、財政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廣東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十九)強化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持續...
國家和廣東省對醫療保險繳費、待遇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章 參保籌資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其本市戶籍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為其非本市戶籍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者二檔。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職工...
(粵醫保規〔2022〕3號),我市於2022年12月1日對職工醫保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惠州市醫療保障局 惠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關於落實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有關規定的通知》,惠醫保規〔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