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2月1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
第九條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向二級以上定點公立醫療機構提交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資格認定申請,申請資料包括: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醫保電子憑證或者社保卡複印件;《湖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待遇資格認定申請表》;...
永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永州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我市城鎮醫療保險體系,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湘西自治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是湘西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規。細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省人民...
門診共濟,指職工醫保參保人的門診費用以前主要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來保障,現在是通過“共濟保障”,也就是統籌來報銷。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起草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濟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
risk pooling of outpatient services 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範圍。基本定義 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範圍。舉例 一般來說,病人在門診看病是不給報銷的,但是可以到經常去看病的...
永州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為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推動醫療保險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岳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岳陽市人民政府同意,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30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
《婁底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3日 印發.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
根據《辦法》,各地級以上市要同步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政策,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實施細則並執行。辦法全文 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
《邵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5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
為開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擴大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理使用,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正在向社會慢慢鋪開。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以緩解。參保對象 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為市...
《臨夏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30日印發,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 貫徹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
(國辦發〔2021〕1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1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衡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實施細則》已經衡陽市人民政府同意,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31日印發 .全文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國辦發〔2021〕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我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金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金昌市政府研究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 12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國辦發〔2021〕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國辦發〔2021〕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 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 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多層次職工...
《保山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4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 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
(二)堅持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三)堅持互助共濟,城鄉居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四)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五)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第三條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