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經2022年7月9日第15次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6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6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經2022年7月9日第15次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6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經2022年7月9日第15次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6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1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
新蔡縣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
第二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普惠為主,重點保障參保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待遇;(二)堅持總額控制,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包乾使用、超支自負”;(三)堅持合理定點,...
施細則.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地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水平不高、共濟能力不足等問題,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
濟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
《郴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4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
《常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9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
《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 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 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多層次職工...
《婁底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3日 印發.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
《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於2023年1月1日起出台並正式實施的法規。印發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有關單位):《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
4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
《保山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4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 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茂名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是由茂名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7月28日印發的通知。章節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2〕25號)精神,...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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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辦法》旨在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和提升經辦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經省政府同意,2019年11月15日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2020年1月1日實施。 辦法印發 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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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8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職工門診保障機制,提高基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