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
《甘肅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是於2021年12月16日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檔案要求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抓好工作落實。各統籌地區要在加快做實職工醫保市級統籌的基礎上,2022年6月底前出台建立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確保本統籌地區範圍內...
新蔡縣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
門診共濟,指職工醫保參保人的門診費用以前主要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來保障,現在是通過“共濟保障”,也就是統籌來報銷。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起草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
第三條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堅持保障基本,實行統籌共濟;堅持平穩過渡,堅持政策聯動、堅持因地制宜,實行統籌共濟,前後待遇順暢銜接,完善門診保障機制和改進個人賬戶制度同步推進、逐步轉換;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增強職工醫保門診保障的有效途徑。第二章 保障範圍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臨夏州...
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
濟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
《保山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4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 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
《文山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文山州人民政府同意,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2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 5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
2021年4月7日,國務院確定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措施,拓寬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範圍,減輕民眾醫療負擔,醫保將有重大變化 。2021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具體舉措。制度建立 ...
《平涼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平涼市政府五屆第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 2年9月8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
《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於2023年1月1日起出台並正式實施的法規。印發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有關單位):《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 徹執行。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
《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8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職工門診保障機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減輕職工醫療費用負擔,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
《郴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4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
12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
第十二條 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規範個人賬戶管理使用,將職工普通門診、特慢病門診、協定期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門診保障、門診急診搶救和日間手術納入職工門診保障範圍,完善待遇標準,保障職工門診權益,具體按照《文山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住院政策範圍內...
《吉安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吉安市政府同意,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1日印發.本細則自2023年1月1 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
《岳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岳陽市人民政府同意,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30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
《常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9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切實減輕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邵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5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
《黃岡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已經黃岡市人民政府同意,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 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陽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9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共濟能力不足等問題,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我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廊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於2022年1月1日施行。發布背景 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是國家和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廊坊市綜合考慮政策改革後職工整體待遇水平不降、基金支出風險可控等因素,經多方徵求意見,形成了《廊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內...
《婁底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3日 印發.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
《張掖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張掖市政府研究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 年8月16日印發.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